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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災害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災害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羣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羣眾,充分發揮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羣眾。

1.4 適用範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乾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温、高温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範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後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後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後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衞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羣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並安排專項經費,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羣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衞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税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並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儘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羣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衞生局:負責組織衞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衞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衞生監督監測和衞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衞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羣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儘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範,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羣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後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後羣眾住房、校舍、衞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税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後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係;(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衞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羣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羣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衞生防疫組:區衞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衞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衞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羣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衞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税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羣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後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衞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羣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羣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後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局負責人和區、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並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羣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於受災羣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採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羣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諮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衞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隊伍,並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範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並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採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隻、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羣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羣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採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彙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採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辦對於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於災害發生後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局上報,區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辦在災情穩定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乾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後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並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儘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羣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範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後各級人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啟動條件

全區範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啟動條件

全區範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200間以下。

啟動程序

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區局提出建議,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7.3.3 ⅲ級響應

啟動條件

全區範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1人以上(或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間以下。

啟動程序

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後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區局提出建議,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7.4 響應措施

7.4.1 應急響應

啟動ⅰ級響應後,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2)區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彙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10時前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區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羣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羣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衞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衞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衞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羣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衞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並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幫助企業檢修廠房、設備,儘快恢復生產。

(9)災後恢復重建組及早對受災羣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衞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申報、立項,爭取災後儘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區援助抗災救災、新聞採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並落實接待。

(13)申請省、市支持。

啟動ⅱ級響應後,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彙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2小時內,指揮部領導帶隊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羣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局向市局報告,請求市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

(4)根據災情需求或區領導指示,區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5)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市局報送信息。

(6)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羣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後事宜;救濟受災羣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羣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羣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儘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省、市支持。

啟動ⅲ級響應後,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區局接到災情信息後,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市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區級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7.4.2 新聞報道

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新聞發佈

區政府新聞辦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災情和救災信息。

內容審核

區政府新聞辦發佈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區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區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衞生防疫情況的,由區衞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區城建辦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口管理。

8. 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後救助

8.1.1 災後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羣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羣眾生活安排方案,並組織實施。

8.1.2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羣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羣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8.1.4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並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羣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採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8.2 恢復重建

8.2.1 工作原則

羣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採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户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8.2.2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後,區人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台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羣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並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羣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羣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8.2.3 組織實施

各鎮人府負責羣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羣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8.2.4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衞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國小學校、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8.2.5 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後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築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後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乾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羣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獎勵和法律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9.3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預案,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家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政府審定後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局會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繫電話:2322716。

9.5 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原《關於印發黃山市屯溪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屯政辦〔20xx〕56號)同時廢止。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範圍

2. 啟動條件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4.2 物資準備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4.4 救災裝備準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4.6 社會動員準備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4.8 救災技術準備

4.9 宣傳、培訓和演練

5. 預警預防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與報告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5.3 災情信息管理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6.2 預警響應程序

6.3 預警響應措施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7.2 響應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4 響應措施

8. 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後救助

8.2 恢復重建

9. 附 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9.2 獎懲和法律責任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9.5 預案的實施或生效實效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0.3 各種規範文本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繫方式

*10.3 各種規範文本

包括預案啟動審批、應急期間信息通報、新聞發佈等文本格式。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繫方式

詳細列出預案參與部門(單位)及聯繫人名單和通聯方式,並及時更新。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2

我鎮地處皖南山區,地質構造比較複雜,屬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災害點位於鎮村小河裏組,災害類型為滑坡,規模主軸長100米,最大寬為300米,估計厚5—10米,體積1.68萬立方米,誘發原因為強降雨,威脅小河裏組25户130人,約125萬元財產。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巖體,受地下水活動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響,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須的軟弱帶整體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而造成的,我鎮擬對該地質災害點進行重點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豎立醒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誌牌,同時發放羣防羣測“明白卡”,加強農户個性是受威脅對象的.防治意識;其次,做好對該災害點的監測工作,設定監測人,做好日常監測數據的紀錄,雨季尤其是強降雨期間加強監測,防患於未然;再次,要治理災害點的地表條件,要植樹種草,禁止亂砍濫伐,保證植被覆蓋率,同時適當削方減載,採取支檔、避讓等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二、應急預案

(一)災前預警

一方面根據縣氣象局的異常暴雨天氣預報發現監測點出現異常變化時,由辦公室提前通知災害易發點的職責人,發出預警;另一方面根據監測人對災害點的監測狀況進行統計,決定出險情時發出預警。預警方式為鳴鑼,同時向受害點羣眾發出警告,要求儘快疏散,儘可能搬離災害點,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組,由鎮長任組長,明確職責,統一部署救災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明確分工職責,服從組織領導,保障救災效率。

(三)防災措施

根據小河裏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確定險情發生後的撤離路線為向滑坡體的兩側疏散,最後在龍山村路集中,要有組織有紀律地在監測人汪四清的帶領下,儘快逃離災害點,嚴禁向災害體運動前方撤離,儘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防災機構組成

1、災害調查組:由國土所牽頭,負責災情調查上報和監測點的建立,危險區、段、點的確立。

2、宣傳教育組:由中學及中心國小牽頭,負責防治知識宣傳、災情收集報道。

3、醫療救護組:由衞生院具體負責救護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維護組:由司法所、派出所組成,負責秩序維護,組織疏散、保護財產等。

5、後勤保障組:由民政所及財政分局組成,負責對災後狀況進行統計上報,並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援助,儘量減少人民的財產損失。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3

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我們這個地區面臨的自然災害主要有:地震、龍捲風、水災、雪災、x雹、雷擊等。為確保破壞x自然災害發生後,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救災行動,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後造成的損失,本着以人為本的工作原則,把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及其應急行動

(一)學校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副組長:副校長成員:各科科長

(二)救災領導小組的應急行動

1、掌握災情,制定救災對策。

2、向上級彙報災情。

3、組織全校教職工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4、根據災情的發展,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支援。

二、發佈災害預報時的應急反應

當發佈自然災害預報時,臨時應急行動如下:

1、召開救災指揮部會議。加強監視,隨時報告異常現象,做好臨時預報。

2、根據災情發展情況,組織學生疏散。

3、加強對實驗室、圖書館、主控室等重要部門、場所的安全保衞工作。

4、加強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及時平息各種謠言和誤傳。

5、對易燃、易爆、毒氣、疫病等自然災害源進行檢查,進行必要的處理。

6、做好災後應急的準備和必要的'物資、資金儲備工作。

7、採取強制措施,保持學校秩序穩定。

三、發生嚴重破壞x災害應急反應

(一)由救災領導小組迅速組建救災行動小組並指揮開展工作。

救災行動小組分成五個小組。

①搶險救災組:全校青壯年教職工;

②醫療救護組:學生科、教務科、校醫;

③治安保衞組:校園管理組成員、保安;

④生活安置組:總務科、工會;

⑤通信聯絡組:辦公室。

(二)救災行動小組職責

1、搶險救災組:搶救被壓人員,排除險情。迅速組織力量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修,儘量避免自然災害的擴大,防止水災、火災、毒氣泄漏事件的發生蔓延。

2、醫療救護組:開展救護、防疫工作。

3、治安保衞組:加強學校治安管理,保衞要害部門。

4、生活安置組:安置師生,提供食品、飲用水、帳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別做好孤、幼、殘人員的安置及死難者的善後工作。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4

一、領導機構

人民政府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和市武裝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隊主要領導任副主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市應急委成員單位主要有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等有關單位。市應急委下設應急辦公室,主要負責災害工作預警信息的收集、傳達、上報和應急工作。

二、災前預防的各項準備工作

(1)根據平頂山市政府的預警信息,應急委已下達了關於做好惡劣天氣預防工作的通知,責成各單位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並根據各自的職責抓緊時間準備各類應急物資。

(2)市氣象局做好天氣預測預警工作,並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公室。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民政局要備足抗災救災物資,妥善安排困難羣眾生活,及時發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資,確保羣眾安全過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學生安全防範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惡劣天氣滯留旅客和司乘人員的吃飯、飲水、保暖、醫療等服務工作。

(6)衞生局要針對天氣多變、氣温起伏大等情況,做好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7)商務局和市場發展中心要組織好市場供應,積極組織貨源,做好應急儲備,確保糧、油、肉、蛋、菜、奶等物資供應。

(8)發改委、物價局要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供給。

(9)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採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運輸局要合理配置資源,突出惡劣天氣的疏導,確保交通運輸安全、暢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夠警力疏導交通、維持秩序。

(10)旅遊局要加強對旅遊景點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11)安監局要抓好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堅決杜絕違規違法生產;加強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加大對特殊場所的安全檢查。

(12)電力、通信部門要加大巡線檢查力度,確保暢通無阻。

(1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農業局要嚴密防範大風降温和強雪天氣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及時採取小麥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凍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家牧業災害損失。

(14)各單位要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緊急情況下要親臨一線,現場指揮,把各項防範應對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各單位要挑選精兵強將,隨時待命,確保應急救援隊伍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

三、預測預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發佈

氣象局對近期天氣情況及時進行監測預報,根據等級不同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綜合分析彙總後上報主要領導,並根據情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手機短信、電視、報紙、廣播、網絡、組織人員入户進行發佈相關預警信息。提前做好災前的各項工作,有效地減少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四、預防措施

(1)指揮、協調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調集、徵用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

(2)根據事態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好啟動專項應急預案的準備。

(3)劃定警戒區域並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

(4)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和部門給予支援。

五、應急對策

境內發生大風和強降雪天氣後,市應急辦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提出具體應急處置意見報市應急委,必要時同時上報常務副市長、市長以及其他領導。市應急委綜合市應急辦、各單位的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對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派出工作組、有關單位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促。

(3)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增援,必要時請武警部隊和預備役給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赴事發地,靠前指揮。必要時,市長親臨一線指揮。

(5)批准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立即開始動作。未設立專應急指揮機構的,由市應急委或分管副市長負責組織指揮,必要時可成立臨時應急指揮機構。

(6)及時向平頂山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平頂山市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後,擔任指揮長的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應迅速瞭解事件基本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組織相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種行動方案,責成各有關單位和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六、現場處置

現場處置工作實行市、鄉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三級聯動,參加應急處置的單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自覺按受統一指揮調遣,積極展開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由市應急辦公室主任,負責對有關情況和信息進行彙總、處理,協助現場指揮部領導協調各項處置工作。

(2)搶險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農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求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後續處置和增援隊伍。

(3)醫療救護:由衞生、畜牧等部門負責,開展對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確保運輸暢通。

(5)人員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由市應急委員會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願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調集或徵用國家機、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8)應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確保現場通信暢通。

(9)生活保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等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聞媒體報道:新聞媒體部門,適時向外發佈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是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

七、應急結束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後,可向市應急委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市應急委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終止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宣佈應急結束。必要時,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消息。

八、後期處置

(1)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迅速對各轄區內受災人員進行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定安置方案,妥善進行安置,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償和撫卹。

(3)在處置突發事件中對徵收或徵用的房屋等應急物資和設備予以歸還,不能及時歸還或造成損壞的,當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補償。財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

(4)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要做好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管理、撥發救災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門負責協調、組織救災捐助工作和捐贈款物的分配、調撥。

(6)市應急辦要總結教訓並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在突發事件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揚,在處置中存在有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個人要提出處理意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5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的安全,打造和諧校園,防範當前極端災害性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切實有效降低惡劣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精神,切實從我校實際出發,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極端災害性天氣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全面負責校園極端災害性天氣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xxx

組 員:xxx xxx xxx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利用校會,加強宣傳,提高全體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防止上下班期間發生各類事故,提高雨雪天氣、大風天氣師生安全意識。各班級對學生進行惡劣天氣的安全教育,提醒學生及時添加衣物,防凍防寒,預防感冒。

2、當日值日人員全部到崗,早晨7:20到校,放學之前10分鐘到達學校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有序離開學校大門口。

3、安全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及時到崗,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按時放學,並在大門口等區域引導學生安全離開校園,引導家長站在大門兩側接送學生接學生。

4、班主任課間加強巡視,確保學生課間不追逐打鬧,確保課間活動安全。遇緊急疏散時,在班級內疏散學生,各司其責,確保本班學生安全有序離開班級。

5、各班主任利用電話,網站等通訊手段,要求家長教育孩子在上學途中注意安全,確保上學放學途中不出意外。

6、安全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清掃校園內主要路段的積雪,對校園校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我校師生要認真加強防範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做好惡劣天氣下師生的安全工作。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6

一、企業基本情況

1、 公司地址:xxxxxxxxxx

2、 公司性質:外資企業,成立於1994年,總投資500萬美元。

3、 員工總人數:280人。

4、 安全管理人員:8人。5、 生產面積:3100平方米;

易燃危險倉庫面積:260方米,儲量最大60噸左右,以甲苯、二甲苯、固化劑、稀釋劑等溶劑類原材料為主;

原材料倉面積:2400平方米,主要儲存一般包裝原材料和粉料。

成品倉庫面積:2400平方米,主要儲存水性成品和油性成品。

5、主要消防設施:

4kg乾粉滅火器188個

35kg乾粉滅火器30個

35kg泡沫滅火器10個

4kg泡沫滅火器20個

消防沙 500KG

室處消防栓 11個

室內消防箱 8個

報警開關8個

6、 主要產品:具有一定危險性的木器漆、金屬漆及配套產品稀釋劑、固化劑等產品,生產工藝流程簡單成熟。生主過程中使用到甲苯、二甲苯、丙酮、稀釋劑等危險化學品。

7、 危險性質:上述物質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存在着火災爆炸、人員中毒、窒息等事故的潛在危險。

二、化學危險區域的確定及分佈

根據公司生產、使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品種、數量、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化學事故的特點,確定以下4個危險場所為應急救援危險目標:

油性生產車間、油性成品倉庫、原料倉庫、易燃易爆倉庫(包括桶區)、

油性實驗室、水性助劑區。

工廠內易燃、易爆危險區域示意圖(略)

(紅色代表高度易燃、易爆區;黃色代表使用和生產易燃、易爆品區)

三、緊急情況下各分工人員的第一反應和行動

(一) 報警人員

1、 事故工段在事故發生後,負責報警的人員應立即採取行動,其中一名報警人員迅速利用通迅工具拔打當班領導的電話,並彙報現場情況。

2、 另一報警人員要高喊“某某工段起火啦!!等”,並迅速按響最近的火警;然後趕到公司電房處切斷總電源。

(二) 指揮人員

1、 xx在接到電話後迅速趕到事故現場,調集人員滅火。

2、 在火災現場判斷火災大小,決定是否通知公司專人向消防大隊報警。

3、 現場協調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及調查事故的原因。

4、 定糾正預防措施。

5、 疏散組

1、在火災或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謝正峯、過思達迅速利用喊話工具在車間(倉庫)門口通知現場人員撤離。

2、大部分人員撤離後,在指定的安全區域組織清點在崗人員,並將清點結果迅速彙報給指揮人員。

(三)油性車間滅火組、水性車間滅火組、倉庫滅火組

A、火災事故

1、在聽到或看到有火災、事故第一時間,迅速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

2、在指揮人員到達火災現場時,要積極彙報火場情況,聽從指揮人員的調遣。

B、泄漏事故

1、 在看到有危險物品大面積的泄漏時,報警人員應立即向當班領導報告情況。

2、 滅火組成員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準備好滅火器,並通知其它人員撤離現場。

3、 一部分人員及時控制泄漏源,另一部分人員迅速利用現場的消防沙覆蓋泄漏物。

(四)保安人員滅火組

1、 當班保安首先通知行政部領導,迅速趕到事故現場。

2、在聽到工廠內的消防警報時,應迅速通知其它能快速趕到的其它保安人員到事故現場。

(五)行政部領導

1、行政部領導xx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

2、同時應指定專人通知車隊所有在位的車輛發動後待命。

(六)現場急救組

1、 xx(xx)急救人員接到報警後,立即帶上急救藥物趕到現場,聽從調用。

2、 對出現中毒、窒息或受傷人員,及時將傷員救離現場,作一般性的醫療急救處理,並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搶救。

(七)後勤支援組

1、 xx(xx)根據指揮人員的命令,迅速調集事故及災害搶救所需物資。

2、 及時組織人員對傷員的救治。

3、 維持現場的安全秩序,在事故不能及時控制時,迅速組織其它人員向更安全的位置疏散。

(八)搶修組

1、 xx(xx)負責組織現場人員做好搶修準備。

2、 根據救災指揮部的命令,對危險部位及關鍵設施進行搶險。

3、 負責對發生災害的裝置和設施進行搶險救災,減少因為設備的原因造成的損失。

4、 協助組織做好災後恢復生產工作,對發生災害的裝置設備、設施進行檢查,迅速搶修,儘快恢復生產。

四、事故及災害報警程序

1、 事故發生後,現場發現人員立即向向當班的車間主任。

2、 當班車間主任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出一人向當班的部門經理報告,一人迅速跑到公司的配電房關閉總電源。

3、 當班車間主任或部門負責人在趕到現場後判斷火災是否為B級以上,並決定是否向消防大隊報警求救。

4、 保安隊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通知現有保安人員投入救災工作。並聯系其它保安人員儘快趕到事故現場。

事故報警、處理程序示意圖(略)

A類事故:火災事故重大,有大範圍蔓延趨勢,憑工廠消防人員不能控制火勢,並有人員重傷或死亡。

B類事故:火災事故發生在工廠危險區域,且區域內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工廠內的消防人員不能控制火勢,火災威脅到人員的生命。

C類事故:火災事故在小範圍內發生,且工廠消防人員能在短時間內控制火勢。

五、搶險救災的原則

1、 按“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

2、 如果事故現場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時,應在滅火的同時儘快轉移存放的物品。

3、 救災指揮部人員到達現場後,搶險救援工作應由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

六、泄漏事故的處置

(一)注意事項

1、 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防護器具。

2、 應嚴禁火種,以降低發生火災爆炸的危險性。

3、 在發生大面積泄漏事故時,工廠內的其它人員應迅速撤離。

4、 在現場嚴禁使用手機、對講機等工具。

5、 事故現場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或圍觀。

(二)泄漏源的`控制

1、 在指揮人員指揮下:採取停止作業、轉移物料等方法。

2、 容器發生泄漏時,現場人員應立即使用消防沙等器材將泄漏物堵住或圍住,防止其四處流淌。

(三)泄漏物的處理

現場泄漏物要及時用消防沙進行覆蓋、收容,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七、撲救易燃液體的基本對策

遇易燃液體火災,一般採用以下基本對策:

1、 首先應切斷火勢蔓延的途徑,冷卻和疏散受火勢威脅的壓力及密閉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燒範圍,並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如有液體流淌時,應築堤(或用圍油欄)攔截流淌的易燃液體。

2、 及時瞭解和掌握着火液體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無毒害、腐蝕、沸溢、噴濺等危險性,以便採取相應的滅火和防護措施。對較大的流淌火災,應準確判斷着火面積。

3、 對小面積(一般50m2內)液體火災,用泡沫、乾粉等滅火器更有效。大面積液體火災必須根據其相對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燒面積大小,選擇正確的滅火劑撲救。具有水溶性的液體(如醇類、酮類等),在理論上能用水稀釋撲救,但用此方法要使液體閃點消失,水必須在溶液中佔很大的比例。這樣不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體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會受到水溶性液體的破壞,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撲救,用乾粉等滅火器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卻容器。

4、 撲救毒害性、腐蝕性或燃燒產物毒害性較強的易燃液體火災,撲救人員必須戴防護面具,採取防護措施。

八、有關規定和要求

為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1、 落實應急救援組織,救援指揮部和救援人員應按照具體分工開展救援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2、 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消防、搶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公司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各隊按分工每年訓練兩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對全公司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教育。建立完善值班制、,檢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7

“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防災方針,共同做好學校自然災害工作,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羣防羣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於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主任

三、防災領導小組職責

1、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部署校園暴雨、滑坡、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禦,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組織師生學習掌握暴雨、滑坡、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4、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牆報欄、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監督及時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並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四、防災應急方案

1、全校六百多名師生,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每學期進行疏散撤離演習一次。

2、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在接到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3、在發生災害時,後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

4、各科室、年級組、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5、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6、做好衞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後衞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後無大疫。

7、災後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儘快恢復正常。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8

一、指導思想

“德育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則,為維護學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高效有序地處理學院突發安全事故,使學院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擬定《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二、適用範圍

當本地區、學院周邊、學院發生雷雨閃電、洪水、地震時,本《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即刻啟動。

三、應急指揮機構

學院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處置的工作需要,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動物資及動員一切力量緊急處置突發事件,全校師生須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領導機構及應急小組

領導機構

組長:副組長:

成員:

應急小組

(1)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組員:

(2)組織聯絡組

組長:

組員:

(3)醫療救護組

組長:

組員:

(4)學生管理組

組長:

組員:

(5)治安保衞組

組長:

組員:

(6)後勤保障組

組長:

組員:

2、職責

(1)領導機構

主要有組長負責。組長總攬全局,是本預案啟動的決定者和結束者,是突發事故的總領導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動的指揮者。

(2)辦公室

負責上情下達及下情上達,調配人員,協調各應急小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報工作。

(3)組織聯絡組

負責校內相關師生的思想動員,校內外相關單位的的聯繫溝通工作。

(4)醫療救護組

負責傷員的轉送,學校衞生的初步調查,相關校舍的衞生防疫工作等。

(5)學生管理組

負責學生的疏散、安置、調節、穩定工作,組織教師配合學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治安保衞組

負責事故區域內的安全保衞工作,維護正常的救援秩序。

(7)後勤保障組

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提供水、通訊等服務保障。

四、預警機制

(一)預測預警信息

學院要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報區政府,同時報告教育局,若因情況複雜,2小時內難以上報的,必須先電話報告,待情況核實後,再書面報告。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況,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報告。

(4)續報: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及事態變化情況。

2、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劃分事故等級,積極做好應急措施。

五、突發自然災害可能發生的地點及可能造成的後果

1、雷雨閃電自然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洪水災害可能發生在學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3、地震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六、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

(一)雷雨閃電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突發雷雨閃電天氣,應急小組及教師及時教育學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樹下避雨。

2、儘可能打電話與低年級學生及路途遠的學生家長聯繫,讓家長到校來接學生回家。

3、若發生學生雷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更重要的是及時進行救治(進行人工救治和打120),並做好善後工作。

(二)洪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教育學生來回學校要走大路,必要時教師護送。

2、組織回家路隊,指定高年級學生維持路隊秩序。

3、及時向上級彙報洪水情況,根據上級指示進行處置。

(三)地震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組織學生不要慌亂,有秩序地保持鎮定。若上課時間,應急領導小組及教師組織學生有序有法在教室進行防震自護,震後有序撤離教室;若課餘時間,及時疏散學生,組織學生有序遠離建築物,到空曠地進行自護。

2、若有人員發生意外,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應急小組應及時與家長聯繫,及時撥打120。

七、事故報告的通訊聯繫電話

學校:辦公室:

教育局辦公室:政府辦公室:

八、平時的保障措施

1、平時加強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使學生具有安全意識。

2、想方設法進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練。

3、牢記常用報警電話:報警110,消防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4、定期檢查,及時整改,注意徵兆,防患於未然。

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保衞處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9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於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後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應急機構

1、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

組長:周振泉(校長)

副組長:尹曦翔(副校長)

成員:吳小文、李慧萍、張義智、史建華、

賀志斌、張國章、龍新華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任何人員發現災情後,要敢於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並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後,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向教體局彙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繫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後防疫和校園衞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員聯繫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後校園各項安全規範和措施,()總務處監督檢查災後學校飲水,食品衞生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校園災後該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後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後,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教體局和縣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害後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水湄國小安全領導小組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10

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大風等。

自然災害發生後,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應當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並組織開展自救和互救,並聽從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的安排。

自然災害發生後,項目經理部和總部應當迅速與有關單位建立通訊聯繫,報告災情,制訂搶救方案。

自然災害發生後,受災單位應首先清查人員傷亡情況,優先搶救人員。

自然災害發生後,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總部應該積極安置受災人員,妥善安排他們的'食宿以及其它基本生活條件,保障他們不再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

自然災害發生後,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通過任何有效手段向受害人親屬、向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和社區通報災情。

自然災害發生後,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該積極組織災害重建工作,制訂重建方案。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11

第1條 按照《關於自然災害的安全預防措施》的有關規定,確定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災害。

第2條 凡有可能遇到自然災害威脅的施工項目經理部應按照當地政府和工程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防災減災工作。同時,根據施工及其所在地區、環境等的實際情況編制《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並在可能的情況下,進行預演預練。

第3條 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的後果分析:

1、洪水:人員和臨時設施、設備、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颱風: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並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3、泥石流、山體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員受到衝擊或掩埋,也可導致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並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第4條 應急組織:應明確啟動《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的權限。明確實施《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過程中的處理、決策、指揮等相關人員及其責、權,明確現場救援人員的構成及其分工。

第5條 按照當地政府和工程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和實際需要和可能在適當的地點設置應急設備、物資,並委派專人管理和維護。同時,項目經理部的所有從業人員都應知道應急設備、物資放置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

第6條 應急教育和培訓:項目經理部應向從業人員進行自然災害先兆判斷和遭遇災害時避險、自救、互救、逃生、報告、減災等方面知識和要求的培訓教育。

第7條 緊急處置措施應包括項目如何組織自救和向社會求救以及配合社會落實減災措施等方面內容。項目經理部應始終保持一種與社會聯繫的通訊、交通方式。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12

一、工作原則

(一)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三)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險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在縣、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四)在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中,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將給予表彰;對玩忽職守,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有關部門要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地質災害等級和災情報告

(一)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以上、500萬之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二)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縣、鄉(鎮)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局報告。其他部門或基層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縣、鄉(鎮)人民政府。

速報制度:發生特大、大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在接到報告10分鐘內以電話等方式速報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在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必要時可越級速報隴南市國土資源局,以後每4小時向國土資源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於2小時內速報縣政府,同時速報縣國土資源局。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在4小時內向縣國土資源局報告。

(三)發現地質災害或潛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各鄉鎮或者村委會要在1日內將險情和採取的應急防治措施上報縣國土資源局和鄉鎮政府。國土資源局邀請專家進行鑑定。

三、應急機構和職責

(一)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平時為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武裝部部長、國土資源局、民政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發改委、財政、交通、水利、氣象、衞生、食品藥品監督、建設、公安、武警縣中隊、縣消防大隊、農牧、廣電、電信、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力、教育、旅遊、經貿、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

(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1、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採取切實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審定各有關部門制定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督促落實並進行檢查;

3、配合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工作;

4、發生地質災害時,組織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指揮地質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三)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應當成立相應的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其職責是:

1、執行上級政府和縣救災應急指揮部有關救災應急工作的指令;

2、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轉移人口、行動路線、安置地點的具體規劃和實施;

3、責自然災害情況的收集、整理與上報工作;

4、負責自然災害的預防處理、調查核實與上報工作。

四、地質災害處置

(一)發生地質災害時,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組織搶險並作出應急處理,並速報縣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局。

(二)發生地質災害時,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轉為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

(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的職責:

1、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①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對策和措施;

②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③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和地質災害發生地政府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④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採取措施對水、電、路、通信實施有效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2、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①與省人民政府和各鄉(鎮)搶險救災指揮所保持緊密聯繫,及時通報搶險救災信息;

②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和調運;

③負責瞭解、收集和彙總災情,並向社會發布經審核批准的搶險救災簡報;

④組織、協調各專業組工作,保障信息暢通;

⑤負責處理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3、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由縣武裝部、民政、發改委、經貿、財政、教育、公安、武警縣中隊、武警縣消防大隊、農牧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②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

③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工作;

④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善後事宜。

4、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由縣國土資源、建設、水利、交通、旅遊、氣象、環保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對已發生地質災害的'規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統計,確定災害等級、成災範圍,儘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及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②對可能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前兆特徵,判斷災害發生的可能性、等級和影響範圍,採取切實有效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③為地質災害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④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5、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由縣交通、公路管理段、電信、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力、水利、農業、建設、公安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儘快搶修恢復通信設備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②儘快搶修恢復遭受損失的公路、橋樑、鐵路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搶險救災、物資運輸以及災民疏散道路暢通;

③儘快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6、醫療衞生防疫組職責

醫療衞生防疫組由縣衞生、食品藥品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③負責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組織調配。

7、治安保衞組職責

治安保衞組由縣公安部門和武警縣中隊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②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

8、後勤保障組職責

後勤保障組由縣財政、民政、災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災區村委會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安排、落實搶險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後勤服務等;

②24小時值班,保障搶險救災工作物資需要。

9、宣傳報道組職責

宣傳報道組由縣宣傳、廣電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向社會發布災情和相關信息;

②負責災情、搶險救災錄像、攝影等工作;

③通過新聞媒體刊發救災報道,呼籲社會各界提供救災援助。

五、應急保障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緊密協調配合,確保防災救災工作順利開展,縣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氣象、民政、財政、公安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把各項防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編制本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報縣人民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備案。各村委會要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方案、措施,落實到災害危險區,責任落實到人。對地質災害及其隱患點要先定人員和財產的避讓地點和疏散路線,並設立醒目的標誌。災害前兆或緊急情況出現後,監測人員要及時報告,併發出預警信號,組織羣眾按預定地點和路線撤離。

(三)縣國土資源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全面、細緻地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預防工作。

(四)建設、交通、水利、旅遊等部門對所管轄的建設項目、公路幹線、旅遊區(點)要加強監督管理,防止建設過程中引發地質災害,並對出現的險情及時採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關部門要做好災害應急、救助和資金、物資的準備工作。

六、宣傳報道

(一)地質災害的宣傳報道,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小型地質災害不作宣傳報道,中型地質災害做適當報道;大型地質災害宣傳報道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

(二)各新聞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新聞紀律,確保新聞報道的真實性、準確性。

七、災後恢復與重建

(一)地質災害發生後,搶險救災指揮部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為災後恢復重建提供決策依據。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級負責、各盡其職的原則,領導和組織災區的恢復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相關部門組織治理;治理難度大、經濟效益比較差、已無治理必要的,要統一規劃,實施異地搬遷重建。

(四)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建設部門督促責任單位完成治理任務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救災紀律

(一)凡進入災區的救災人員、裝備、物資、車輛必須到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到,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動,未經同意,不得離開救災現場。

(二)災情、搶險救災工作情況由指揮部宣傳報道組發佈,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

(三)進入災區的各專業組、各單位,在救災工作結束時,應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報告或工作總結。

(四)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五)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不認真負責造成嚴重後果和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13

一、總則

為有效地防範和處置因乾旱少雨、冰雪等惡劣氣候引發的災害,切實保障行車和倉庫物資財產安全及廣大職工的安全,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公司安全發展提供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我公司倉庫和道路運輸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以下部門:

1、東區倉庫

2、黃土坡倉庫

3、昆沙倉庫

4、小屯倉庫

5、運輸部

6、集裝箱部(昆南項目部)

7、施救站、修理組

8、黃土坡停車場

9、公司各職能部門

公司各部門以及安技、機務、調度等相關人員發生災情時應立即向組長和副組長報告,並同時採取有效措施組織人員進行搶險,應急救援處置辦公室設在安技部,電話:8318460。

三、本預案啟動時機

部門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預評分析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即應啟動本預案。

1、組長職責是及時聽取事態情況報告,立即召集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2、副組長職責是在組長的統一部署下,及時向上級領導和相關管理部門報告,並按照研究制定的'處置方案,指揮各有關部門開展應急和善後等相關工作。

3、成員職責是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具體落實所負擔的職責和任務,並及時報告完成情況。

四、應急響應準備

公司各運輸、倉儲、安全職能部門要在特殊季節和氣候變化較大及運輸旺季期間,安排專門人員(調度員)收集中、短期氣象信息,及時瞭解天氣變化情況、車輛沿途道路通行等情況,立即通知在途駕駛員同時做好各項應急響應準備工作。

五、處置程序

1、遇有達到啟動本應急預案條件時,應及時向組長和分管領導報告,由組長或副組長確定相關人員和職能部門負責開展應急工作。應急指揮負責人視事態發展程度,必要時可成立現場領導小組,部署現場處置方案,同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確保疏運和疏散物資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如遇暴雪,凡屬簡易倉庫、工棚的屋頂積雪厚度超過5釐米以上的須採用消防高壓龍頭水噴去屋頂積雪和易結冰情況,結冰厚度超過2釐米以上的採用工業用鹽進行潑灑,除去結冰。如遇高温,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温產生爆胎等事故,並採取積極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温中暑事件。如遇暴雨,車輛減速慢行或到安全地點停放,各庫區須做好篷布、水桶、陰溝等準備工作,巡視庫內是否漏雨、庫外排水溝是否暢通,確保客户倉儲物資安全度汛。

2、參加應急疏運和疏散物資的工作人員(裝卸工)應積極配合,齊心協力,聽從現場指揮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如現場處置需要增加人力、物力支援時,應及時向組長報告,由組長統一協調調配。

3、根據確定的疏散、疏運方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由組長確定設立相關的工作小組,並開展相應的具體工作。

六、應急疏散、疏運措施

1、安技部門和保安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要加大維持現場治安保衞秩序力度,確保現場及倉庫物資的安全。

2、對已經裝卸危險貨物、重要生產、生活等貴重物資待定但尚未出發的貨運車輛,要將車輛停放或將貨物儲存於應急領導小組或物資單位指定的位置,安排人員做好看護守衞工作,並隨時準備好道路通行恢復後的啟運工作。

3、在途危險貨物、重要生產、生活必需物資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人員,要切實履行職責,確保自身和貨物安全的情況下,隨時保持與公司的聯繫,同時,服從現場疏導工作人員的指揮,根據所載物資性質,必要時可向現場疏導工作人員或屬地公安、環保等管理機關報告相關情況,防止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

4、要運用GPS監控系統,密切關注車輛行駛及道路通行情況,做好車輛調度準備工作,確保在通行恢復後及時疏運物資,確保安全,平安地將物資送達目的地。

七、應急機構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在本預案啟動期間,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以保持通訊聯繫暢通。

八、要對整個應急疏散倉儲物資或疏運過程進行記錄,以供事後進行備案、總結。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14

㈠預防措施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牆、山坡、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

2、在發生災害時,後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杆、牆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和衣盆摔落傷人。

3、各處(室)、年級組、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4、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5、做好衞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後衞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後無大疫。

6、災後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儘快恢復正常。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學校在台風、洪災、旱災、地震、泥石流、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上級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於災害應急預案15

一、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等法規和規範性文本,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行政區域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所引起的,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威脅或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突發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羣測羣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防治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管委會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管委會主任是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均應當服從管委會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

五、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1.成立經濟技術開發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2.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對受災地進行緊急援救;檢查、指導轄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處理其它與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有關的重要事項。

(二)運行機制

針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分佈特點、易發程度,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加強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預測預警系統。要發揮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骨幹和樞紐作用,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建立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辦公室和村(社區)及駐區企事業單位為一體的,按領導負責制指定專門負責人、聯絡人,確定聯絡報告方式,以及由危險區範圍的單位、居民(村民)作為監測信息報告員而形成的羣測羣防網絡體系。

2.信息收集與分析。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性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之間的共享。

3.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辦公室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重點地區進行巡查,指導建立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加強地質災害監測,並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國土分局和相關領導報告。相關部門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選定的避險點和撤離路線要進行安全性評估,確保緊急避險萬無一失。

4.預報預警發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經開區,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預警後,依照羣測羣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和該區域內的羣眾,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5.發放“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辦公室對單位和住户及時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告知有關災害的基本情況、監測預報方法、應急避險的撤離路線和安置地,以及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和羣測羣防人員的彙報聯繫方式,按要求做好防災各項準備工作。

六、監督檢查

區指揮部辦公室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七、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管委會制定,並根據實際變化情況,由國土分局牽頭及時修改完善,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

八、責任與獎勵

(一)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揚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二)責任追究

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嚴格問責和處理;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質災害重要情況或者應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標籤:災害 應急 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