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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彙編十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彙編十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x市第十一中學(以下簡稱甲方),將本校綜合樓底層的兩開間加北面樓梯間共約100平方米作為學校勤工儉學的基地,目前開辦校辦商店。為了改革管理體制,搞活商店經濟,經個人申請,學校研究決定,由我校職工又x同志(以下簡稱乙方)承包經營,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以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

1.商店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承包經營,對商店全面負責。店名由乙方自定。並由乙方重新辦理營業執照及新帳户等一切手續.為保持學校正常秩序,學校設有學生服務部,乙方不準進校經營。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文明經商,確保完成上繳學校利潤及其他各項任務。

2.乙方每月上繳純利潤5000元給甲方,當月的利潤在上月25日前一次付清,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查封商店,終止承包合同。

3.校辦商店由甲方另裝水、電分表。乙方按月向甲方繳交水電費。

4.甲方要求原校辦工廠的5名大集體所有制工人由乙方安排使用,開支各項經費,乙方因難以受理,不能接納,願每月承付他們工資額的15%的金額交市保險公司作為他們今後的退休養老金,甲方表示同意。 6.校辦商店納税等一切對外開支由乙方負資。

6.乙方如需在商店原有基礎上裝修四面牆壁,可自費裝修,但必須在不影響原有建築結構的前提下進行。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自費裝修部分不準拆除,也不能向甲方索要裝修費.學校裝備的電扇六把、吊頂燈七盞、大花吊燈二盞必須完好移交。

7.今後國家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承包政策或規定如有變化,本合同有關條文與之牴觸,雙方應服從當時的承包政策或規定。

8。本合同有效期5年(從1988年10月1日---1993年9月10日)。合同到期提前三個月續訂。本合同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倒本二份.分送xx市公證處、xx市教委勤工辦。

乙方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及擔保方(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出租車壹輛,車牌號晉MT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賃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個月。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甲方每個月收取乙方租金乙方在每月日前付清下個月的租金,如果不按時付租金,甲方有權將車輛收回,乙方負責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2、乙方應向甲方繳納押金在合同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但乙方在駕駛車輛時的違章必須繳清,有些視頻抓拍的因不能及時收到罰單,須留違章押金元, 個月以後無違章退還,有違章餘款退還。

3、國家撥給的燃油補貼費由甲方領取。

  第三條、交接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車輛時,由乙方通過汽車維修廠對汽車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測維修,車輛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確認車輛行駛無誤後,乙方開始營運,在營運期間如因車輛問題造成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2、合同期滿,乙方向甲方交車時由甲方通過汽車維修廠對汽車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檢查出租車附件:頂燈、計價器、備胎、簡易工具證件:車輛行駛證、計價器檢測證、運營證、完税證、保險卡、養路費單據等,交車時不能損壞丟失,如有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對車輛妥善保管,使用租賃期間承擔所有的維修費用。車輛行駛5000公里,乙方必須在甲方的監督下更換髮動機油、三濾,齒輪油每10000公里時需更換。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車輛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事故,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

  第五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出市區營運,應事先取得甲方的許可,併到公安檢查站登記。

3、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其他人駕駛。

4、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負擔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的全部費用(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費處理費等)。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通知甲方,並向出租公司及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

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運營,照付甲方租金。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不按時將車輛交付甲方,甲方除照常收取租金外,每天另加收租金的80%作為滯納金直到車輛交回為止。

  第六條、丙方責任

擔保方自願為乙方進行擔保,在租賃期間對車輛運營情況有實施監督責任,並對乙方的一切違約、違章、違法行為負連帶責任(擔保期為永久)。

  第七條、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元。

  第八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車公司所在地法院解決。

  第九條、補充條款

1、如甲方賣車,乙方無條件將車輛和相關手續歸還甲方,並終止租賃合同,如不還車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未按合同執行,甲方有權將車輛強制收回,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

3、本合同由三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院執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縣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經共同協商,雙方自願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屬於承包經營合同管理性質,其權利義務關係由雙方約定具體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2、甲方購買一輛19座宇通公交車,車輛牌照號為:吉B91452號,由乙方承包雙方約定在樺甸市陽光嘉園小區北門至樺甸市五中12路公交車線路及時間從事經營。

3、車輛及線路經營所有權屬於甲方固定資產,乙方為承包經營方,乙方在承包經營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承包期內費用 元。

4、乙方必須按照公交公司規定的12路公交車的.運行起止地點,時間,路線經營,超出規定的範圍運營造成損失,甲方概不負責若對甲方車輛及利益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經營權)

5、乙方承包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包,否則屬於違約行為。

6、本車車輛廣告費用收入歸甲方所有,包括政府發放的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車輛違章及交通事故賠償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按照規定期限檢車,做二維。

9、乙方在承包期到期時,必須將本車車體外觀,車輛鈑金,恢復承包時模樣,如有無法恢復,如輪胎磨損之類可按相應維修價格或折價賠償。

10、乙方無權將本車作為債務抵押、抵償、擔保、轉包等損害甲方利益的一切決定。、

11、乙方不得利用本車從事非法活動及相關違法事件,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2、本車承包期為1年,到期可續簽,本合同有效期為簽訂之日起一年,過期如不續簽無效。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需補籤新條款,可隨時補籤(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即簽訂日起,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望雙方各自遵守(複印件無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就合作開展甲方裝飾設計 級資質業務範圍以內的設計業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方內設設計業務部門(暫定名: ),甲方確保設計部為甲方唯一從事設計業務的部門,甲方內部其他各部門不再開展此項業務。甲方原有設計人員共 名,併入乙方承包經營的部門,歸乙方管理。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設計部負責人,並由乙方對設計部實施內部承包經營。

二、承包經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經營範圍:

1、甲方為業務主體對外承接的裝飾設計業務全部屬於承包經營的範圍。乙方以甲方名義、利用甲方辦公條件拓展或者承接的設計業務,屬於承包經營的範圍。

2、甲方承接的裝飾工程中,其中包括裝飾設計業務的,應當在有關合同中單獨約定合理的裝飾設計業務費用(何為合理?),如果設計費用沒有約定或者明顯過低的,按總費用的 %核算設計費用。

四、承包經營權與義務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如下權利:

1、人事任免權。乙方自主決定設計部門所需人員的聘用、解聘、管理、待遇審定等事宜,上述人員的勞動合同和保險關係由 辦理,費用由 方預先支付,進入承包經營成本予以核算。

2、獨立經營權。乙方自主決定對外業務的合作對象、決定合同簽訂及交易條件等內容。乙方對外參與投標或者進行其他業務拓展活動,需要甲方的有關資質或者其他證照文件的,甲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乙方決定簽署的合同,甲方應予以蓋章。乙方同時對承包經營期內的由其決定的合同承擔法律責任。

3、部門設置的決定權。乙方自主決定設計部內部機構的設置,決定內部機構的職責。

4、規章制度決定權。乙方自主決定設計部內部的規章制度。

5、財務獨立核算權利。乙方在不違背甲方財務制度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有權對部門內的業務開支獨立簽字審核,由甲方予以報銷。對於乙方承接的業務,甲方應該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開具發票。

6、要求和使用甲方提供的辦公場所。

7、查閲甲方與設計業務有關的合同、財務票據等資料的權利。

甲方在承包經營期限享有如下權利:

1、有權要求和督促乙方的所有工作符合國家的相關制度與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相關制度。

2、有權制止乙方利用公司辦公條件承接業務而不將該等業務收入作為承包經營的收益。

3、就乙方使用的辦公場所核算房租,列入承包經營成本。

4、要求乙方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報甲方存檔。

5、督促乙方完成甲方下達的設計任務,督促乙方按已簽訂的合同履行。

6、查閲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接的有關設計業務的合同,並要求乙方在公司留檔備查。

五、承包經營核算及收益分配

1、凡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關於設計業務的收入全部列入承包經營的收入,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接的設計業務收入列入承包經營收益。承包經營期間的業務收入,由 保管,另外一方收到業務收入的,應在收到之日起 日內向 方移交……

2、以下費用項目列入全部承包經營成本:

(1)甲方為設計業務所開具的發票所對應的實際繳納的税金;

(2)乙方使用辦公場地的房租 元/月;

(3)乙方認可的部門人員工資、社保等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4)日常辦公用品、耗材及設備計費 元/月。

上述成本,由乙方承擔 ,甲方承擔 %,即乙方將上述 %直接在 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費用,由甲方統一開支。

3、收益分配

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設計收入減去第二款約定的總成本,為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產生的收益。其中,甲方收取前述收益的 %作為管理費;如有虧損,甲方承擔虧損的 %;甲方應將前述收益的70%支付給乙方作為乙方承包經營的利潤。

雙方應於每年度的12月31日前核算承包經營收益,如有虧損需要彌補的,其中一方應該向墊付虧損的一方應該在次年 日以前支付其應該承擔的虧損部分。如有盈利,甲方應該在次年 日以前向乙方支付其應得的盈利。

六、違約責任

雙方都應恪守自己的義務,如有違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拓展或者承接業務後,甲方拒不履行蓋章、開票或者提供證照資質等義務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合同剩餘期間每年可預期收益即 萬元人民幣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2、乙方利用甲方辦公條件私自承接設計業務、隱瞞設計收入的,按隱瞞收入的 %,向甲方承擔違約金。甲方隱瞞設計收入的,承擔同等違約責任。

3、甲方拒不核算或者拒不向乙方支付核算後的利潤的,應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經核算後, 年虧損的,雙方皆可解除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 份,各具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縣 鄉 村 組户主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證方: 縣 鄉 村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進,並規劃在村民組所屬範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鄉 村 組 户主 ,水田 丘,

田畝名稱

面積 畝。

二、 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自家所分包的責任田在本輪三十年責任制所剩年限約 16 年,(即 XX 年 3 月 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轉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三、 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人民幣 1400 元。每4年遞增200元畝/每年,即XX年至20xx年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為每年XX元。

四、 承包土地經營費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經過村組監證認定後,乙方即向甲方交付 1500 元,作為土地到期稻田還原費。田租一次性預付四年即XX至20xx年的田租,計費標準依據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四年期滿後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第五年期滿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往後依次類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滿後,每年付款的時間定為11月—12月之間。最後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過期不付甲方有權處理苗木。

五、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並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徵地,按國家徵地標準將各項徵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1)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徵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人,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祖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___公斤(______元),______年上交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羣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位線不低於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在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__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甲方有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有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早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包經營合同 篇9

依據黑龍江省XX農場 ()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黑龍江省XX農場 發包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 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 大隊()號地耕地面積() 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後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XX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黑龍江省XX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蔣嶴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就蔣嶴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碾米廠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碾米廠經營權,不得買賣。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按 元/年(大寫: )支付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承包期內,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付清承包費,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乙方在自主經營當中如果出現嚴重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沒收承包履約保證金,而且收回承包經營權。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碾米時間: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農忙加班一個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並自負盈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保護和維護好碾米廠及其設備,其他需要的設備承包者自備,如已有設備損壞,按價賠償(設備如損壞或有故障乙方及時維修並費用自付,並保持清潔衞生)

3、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碾米廠及其設備的損失,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集體的賠償義務。

4、碾米廠經營過程中電費乙方自負。

5、乙方在碾米廠不準堆放其他雜物,並監督他人不準堆放雜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經營中,不得影響周圍羣眾的生產生活。

七、承包期滿後,甲方驗收碾米設備能正常運行後,甲方將乙方的1000元履約保證金不記息在一個月內退還。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在承包期內,乙方提出不願承包,甲方將沒收1000元履約保證金。

九、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