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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轉讓合同模板彙總10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10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有關轉讓合同模板彙總10篇

轉讓合同 篇1

【摘 要】合同轉讓制度在司法實踐和經濟生活中具有廣泛的使用性。債勸讓與、債務承擔、 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是合同轉讓制度的三大組成部分,其功能各異,集體規定也有差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 三人”。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 同意”。第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 給第三人”。

【關鍵詞】合同轉讓、債權讓與、債務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

在日常合同關係中因債權債務轉移而產生的糾紛卻屢見不鮮,材料所訴述的情況,我認為丙公司可以採取向法院請求判令甲公司承擔合同違約責任,也可以進行債務的轉移,就是讓債務人甲所欠的100萬還給債權人丙,此舉乙只需通知債務人甲即可,但需取得債權人丙的同意,如不同意則無效,不能進行債務的轉移。關於債務的轉移的相關知識和問題如下:

一、轉讓制度的現狀分析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説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象。按照所轉讓的內容不同,合同轉讓包括合同權利轉讓的讓與、合同債務的承擔和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三種類型。當然,轉讓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以為轉讓的內容有所差異,其條件和效力也有所不同。債務承擔制度同樣也經歷了由不承認至一定條件下允許的演變經歷。我國民法①也承認合同轉讓,合同權利義務一旦轉讓,就會在轉讓方與受讓方及相對人之間發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方面就轉讓方與受讓方而言,在全部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將成為新的合同主體,或取得轉讓方的權利,或承擔轉讓方的義務,或兼而有之。而轉讓方將脱離合同關係,由受讓方代其位;在部分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與轉讓方或一同成為債權人,或一同成為債務人。值得一提的是部分轉讓不可能適用於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因為該活移轉的兩種情況中,無論是合同的承受,還是企業的合併,都是全部轉讓,由此可見一班。另一方面就轉讓方與相對人而言,在合同權利義務轉讓以後,相對人不得再向轉讓人即原合同當事人主張權利,請求履行,而應當向新的'合同當事人作出履行。如果相對人仍向轉讓方履行債務,則不構成合同的履行,更不應使合同終止。

二、合同債權讓與的構成要件

1、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債權存在

合同債權的有效存在,是該合同中的權利能夠被讓與的基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無效的債權讓與他人,或者已經消滅的債權讓與他人,即為標的不能,其轉讓行為為無效。如果受讓人因此遭受損失,讓與人應予以賠償。因可撤銷法律行為所發生的債權以及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債權,也可以成為債權讓與的標的。但是,如果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而使債權歸於無效,或者債務人以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受讓人可以因此主張債權讓與行為無效。

2、合同權利須通過協議轉讓合同債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轉讓合同債務的協議,是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依據。

3、讓與的債權須具有課轉讓性並非所有事的債權都可以轉讓的。《合同法》②第七十九條規定了三種不得轉讓的債權:一是依照合同的性質不可以轉讓的。此種權利只能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有效,否則會違反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二是當事人特別約定禁止轉讓的債權。當事人約定禁止轉讓的債權,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則,不得轉讓。三是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

4、債權讓與須通知債務人。《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讓與經讓與人和受讓人達成一致協議① 郭明瑞、房紹坤:《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② 王玉梅:《合同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即可移轉權利於受讓人,但如果債權人不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在不知道的情況下仍然對讓與人履行合同。若債權讓與的效力在讓與合同成立時也對債務人發生,則意味着債務人不知道債權已經讓與的事實而對讓與人實施履行的行為無效,這顯然對債務人不公平。《合同法》所確立的原則是讓與通知主義,即只要讓與人將讓與事實通知了債務人,債權讓與便對債務人發生了法律效力。實踐中,因交易內容不同,讓與通知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三、債權讓與的效力

1、債權讓與的對內效力,即債權讓與對讓與人和受讓與人雙方當事人的效力。在債權全部讓與的情況下,讓與人脱離原債權債務關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享有原合同債權;債權部分讓與的,原債權人就轉讓的部分喪失債權,與受讓人一起就各自的部分,享有獨立的債權。讓與人應當告知受讓人有關主張債權的一切必要情況,包括債務人的住所地、履行方式,並應交付債權證明文件、佔有的擔保物等。讓與人對出讓的債權及其從權利負責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如果因權力瑕疵給受讓人造成損失,讓與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2、債權讓與的對外效力,即債權讓與對讓與合同當事人之外關係的效力。一是對債權人的效力。債權全部轉讓的,讓與人與債務人完全脱離關係,債務人成為受讓人的債務人;債權部分轉讓的,讓與人就轉讓的部分與債務人脱離關係,受讓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對其受讓部分履行債務。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務,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消。二是對保證人的效力。債權讓與一般不增加保證人的風險和負擔,所以原則上保證責任並不受債權讓與的影響,只是在保證期間內的債權讓與,保證人就應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如果債權人與保證人事先有保證責任僅限於特定債

權人的約定,那麼保證人可以不再承擔發生債權讓與後的保證責任。四、債權債務轉移引起的訴訟主體變更債的權利主體是債權人,債的義務主體是債務人。債的實現取決於債務人的履行。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就可能引起民事訴訟,作為債務人在民事訴訟中成為當事人既順理成章,也符合法律規定。材料中,當債權債務轉移以後發生糾紛時,需要確定訴訟主體。前文我們簡述了債權債務轉移的種類、方式以及成立要件,這是基於合同法的規定,對債權債務轉移成立的基本要求,也是債的當事人在轉移債權債務時必須履行的法律手續。所以,

⑴在債權讓與情況下,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通知義務是債權讓與成立的關鍵。如果未盡到通知義務,債權讓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如果引起訴訟,原債權人才是適格當的訴訟主體。

⑵在債務承擔情況下,債務人則必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後才能退出債的關係,否則引起訴訟,原債務人仍然是適格的訴訟主體。

⑶在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時分兩種情況,法定的概括轉移無須通知、同意,合併、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定的成為合同當事人,也是適格的訴訟主體。而意定的

概括轉移須經合同相對方同意後才能退出合同關係,從而排除訴訟上的主體資格,充其量也只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些債務人或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或因出現不可預料之情事可能出現原債務人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新債務人,由新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履行債務,在我國,債務承擔應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事實。債務承擔屬於債的變更中的主體變更,即只變更債務人,但不改變債的內容。債務承擔的特徵是第三人加入債務,完全或部分的替代債務人的地位;如果債務得不到履行,債權人得向第三人主張全部或部分權利。債務承擔的實質要件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承擔人承擔的債務必須是可轉讓的債務。若法律明文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轉讓的、或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質不能轉讓的債務,當事人不得協議轉讓。

第二,債務承擔須不改變原債務的內容,這是債務承擔的本質特徵。

第三,債務承擔須經過債權人同意。

第四,依法律規定必須由國家批准的合同,債務承擔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方能生效。

第五,債務承擔不得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利益,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債務承擔的形式要件應要求債務承擔必須依書面協議成立。

五、債權債務轉移的種類

1、債權讓與,是指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將其享有的債權轉移給第三人享有的行為。就債權讓與的性質而言,其實是債權人處分其權利的表現。這就要求處分人(債權人)必須享有處分權。合同的當事人自然享有對合同權利的處分權,而在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須事先取得處分的特別授權或者事後取得處分權的追認。

2、債務承擔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合同,將其債務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行為,稱為債務承擔。該第三人叫作承擔人。就債務承擔的性質,其實質則是債務人轉嫁其義務的表現。權利的實現依賴於義務的履行,義務的轉嫁意味着對權利存在潛在的侵害。所以,就債務的承擔、要求必須履行嚴格的法律手續後才能產生其預期的法律效果。

3、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所謂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是指一方當事人將其債權債務一併轉移給第三人,由該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權利義務的行為。由此不難看出,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實際包括了債權讓與和債務承擔兩個行為,但又不是這兩個行為的簡單疊加。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轉移和法定概括轉移兩種,意定概括轉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是基於當事人之間民事行為而產生的,而法定概括轉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

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轉讓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 。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1)

(2)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年 月 日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 (受讓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就甲、乙雙方將位於 的洗車場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店面轉讓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於 年 月 日起將位於 ,面積 平米的`洗車場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其中包括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及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及全部設備、設施。

第二條:甲方將有關本店鋪經營的全部手續交給乙方,甲方並負責協助乙方完成更名過户手續,更名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必須保證本店鋪房屋租金年滿後續交時租金壹拾貳萬叁仟元的價格不變,如原房主漲價,漲餘部分由甲方支付。

第三條:甲方應將現有會員卡用户卡內未使用餘額留返於乙方。

第四條:轉讓費首付大寫 小寫 ,待更名交接全部完成後,付餘額大寫 小寫 。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4

甲方(出讓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 公司(以下簡稱轉讓公司)是由甲方於 年 月 日基於其掌握的 技術針對 項目投資註冊的全資控股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營期限為 年。

鑑於,甲方有意將其所屬的佔 %股權的轉讓公司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轉讓公司。

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並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轉讓公司名稱為 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無形資產佔 %),評估價值 萬元,涉及土地 平方米,涉及員工安置 人,涉及銀行債權 萬元,住所地: ,經營範圍:

二、員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員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併由乙方接收

三、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一併由乙方接收

四、土地使用權使用方式

本合同轉讓公司坐落場所的土地性質為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一併由乙方接收

五、公司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預支付甲方 %轉讓價款(包括20%定金,適用定金規則)。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 %轉讓價款後, ,乙方支付給甲方剩餘 %轉讓價款。

六、產權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100%轉讓價款後,轉讓公司相關權利義務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擔任何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約定在一月內辦理相關產權交割手續。

七、費用和税費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費用和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乙方承擔

八、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定金的補償;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

十一、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由負責,於 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其他

本合同共 頁,附件 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委託的會員各執 份;產權交易機構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轉讓方): 簽訂日期:

乙方(承讓方):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自願轉讓茶樓一處,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茶樓的具體情況

名稱:好鑫情茶樓 面積:182.m2

位置:銀川市興慶區北安巷33—10#營業房

朝向:東西向 產權單位:寧夏水產研究所

二、轉讓金額:

三、轉租具體條款

1.本茶樓現有的'所有設施和設備一併轉讓,不再另行計價。乙方在協議簽訂前對本茶樓的所在位置、環境、客源,所有設施和設備進行認真實際考察、合同簽訂後,甲、乙方無權找任何理由反悔,單方面撕毀合同。否則要承擔所有的費用及責任。

2.甲方和房屋產權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時的押金壹萬元整 (¥10000.00),以及剩餘房屋租費(截止20xx年5月31日) 暖氣費伍仟元整(¥5000.00),由乙方同轉讓費一起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設備及轉讓費共計:

3.截止甲方與房屋產權單位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時,乙方可以自行和房屋產權單位續簽房屋租賃合同。

4. 甲方未辦營業執照。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也可以重新申請新的營業執照等證,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本協議簽定後,該茶樓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物業費、水費、電費、電話費、暖氣費、税金等均由乙方負責繳納。

四、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應按房屋租賃合同中規定對原房產權單位出租時房屋內設施進行妥善保護,如有損壞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2.如乙方不能按時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金,甲方將終止本協議。

3.自本協議簽訂後,本茶樓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

4.本協議附件: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違約責任按國家法律規定和本協議中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現甲方將自己的一台,現轉讓給乙方,車輛價格為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付款方式:合同簽字時乙方首付,

2、自民事責任、交通事故由甲方負責。自年月號以後所發生的一切與本車有關的債權債務、民事責任、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

3、甲方保證本車具有本人合法所有權,並所有手續合法合理,如發現手續不合法及違法行為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將本車一切手續交與乙方。

4、此合同簽訂後,如果一方違約,將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元整)。

5、以上均為雙方的`真實意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位於____店鋪(面積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產權為丙,丙與甲簽訂了租憑合同,合同到期____月租為____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厲行租憑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____)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

第四條 乙方在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小寫:____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____,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____的違約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

費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費損失____元,並支付乙方轉讓費的____元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後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 (簽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 (簽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 (簽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甲、乙雙方就櫃枱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市大廈 號的櫃枱出租給乙方做為美甲櫃枱使用,租賃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12 個月。

二、本櫃枱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按季度繳納。每月月初/每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租金。

三、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期滿返還乙方,乙方中途停止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四、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櫃枱;不得改變櫃枱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櫃枱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轉讓給乙方,現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在轉讓前甲方因此魚池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二、轉讓時間從日止。

三、從本日起,乙方按協商價一次性支給甲方,結算方式:現金結算,乙方以收條為憑。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具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所有權利,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同時,違約

方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後附移交清單)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10

設備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設備接收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因甲方設備多餘,現轉讓DH55-5小挖(帶破碎錘)1台給乙方,工作小時 ,出廠編號為#23246,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 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110000.00 ;大寫(壹拾壹萬圓整)。

(2)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備註: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設備屬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6)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衞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7)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後,乙方將一次性付清機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8)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附合同上。

(9)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10)如該設備屬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制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11)甲方銀行收款帳號:

乙方銀行轉款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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