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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房屋合同錦集九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房屋合同錦集九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願共同守信,嚴格履行,並接受合同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一、甲方將殷匯農貿市場綜合樓工程的保温及外牆塗料工程,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發包給乙方施工。

1、工程材料採用:外牆外保温採用無機材料玻化微珠,厚度住宅為3

5、非住宅為4

5、屋面厚度為50、及外牆防水塗料。

2、綜合單價:外牆保温綜合價 54.00元㎡ 、屋裏保温 55.00元㎡、外牆防水塗料 20 .00元㎡(均含税金和配套費)

3、施工面積:外牆面積暫定5000

2、屋面面積暫定16002 、外牆塗料50002.

4、工程造價暫定:458000.00元

二、工期:甲方通知乙方進場之日第二天即為開工日期,總工期為 60 天。

三、工程質量要求

1、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質監、設計、監理單位驗收合格。

2、外牆保温材料玻化微珠及輔料須提供生產廠家的檢測報告和相應的產品合格證及準用證,經甲方和監理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3、外牆施工的塗料、膩子、底料及輔料須提供生產廠家的檢測報告和相應的產品合格證,經甲方和監理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同時要按設計及操作規程要求規定膩子、底料及面漆施工遍數施工。

4、乙方主動接受甲方和監理方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技術監督和抽查。

四、工程量結算:按實際施工的竣工面積進行結算。

五、付款方式: 外牆保温施工完成後付款 25 %,外牆底漆施工完成後付款 10 %, 面漆施工完成後付款 10%,工程完工後付款 20 %,餘額待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規範要求合格後30天內一次性結算付至95%,留5%為工程質量保脩金,滿________年後付清(無息)。

六、承包範圍及內容:外牆外保温的供貨、運輸、施工,外牆塗料包括膩子、底料及面漆施工。甲方負責牆面基層清理完畢,垂直度和平整度偏差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負責乙方與總包方的協調與配合工作。

2、甲方對乙方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對乙方施工的材料質量進行控制。

3、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嚴格按照保温施工工藝標準進行施工,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應無條件返工處理,直至合格為止。

乙方:

1、乙方嚴格按照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

2、乙方負責本作業區內乙方所有的安全責任;

3、乙方所有工人內外安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安全責任;

4、乙方應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因乙方工人而導致發生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施工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登記證書、近幾年內承攬工程情況;

6、乙方應提供有關材料的質量證明書、檢測報告、工程施工隱蔽資料、等與施工和驗收有關資料,同時要滿足____市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的規定,以使供甲方備案入檔,對所有的材料複試及檢測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7、乙方向總承包方交納工程結算款 %的總包服務費。

8、乙方必須負責本作業區內的其他成品的保護,如有損壞由乙方按原價賠償.

9、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現場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衞生、環保、消防、保衞的各項管理規定,違反規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10、乙方須負責將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堆放到指定地點。

1

1、乙方應根據本工程的特點編制施工方案和總的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批,批准後嚴格按此方案要求執行。

八、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國家現行工程質量保修規定執行,保修期內由施工原因引起的滲水、脱落、開裂等現象,乙方無條件進行維修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需返工而已超原合同工期,乙方應承擔甲方延遲驗收的一切損失。

2、一方不能按合同履行而使合同終止,違約方應承擔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

十、爭議、糾紛解決:

發生爭議、糾紛應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解決不成,可向法院申請判決. 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理和總包方各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

甲方:代表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________年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建房方:祝南軍 (簡稱甲方) 承建方:(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以下合同:

一、計算面積方式:

按每層現澆面積計算承建費。

二、單價價格為每平方元。

從正負000開始承包乙方,乙方提供包括人工、木模、腳手架、機械設備以及工具。甲方提供建築材料。

三、乙方在建築施工中必須保質保量,節約材料,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如產生翻工,費用誰造成誰負責。

四、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五、施工期限:

從砌磚開始 個月完成,最遲年 月 日完 工,乙方不能用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乙方所需材料應兩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迅速籌備。

六、付款方式:按每樓完工支付本樓層60%,餘款在工程竣工後付清。

七、乙方必須給建房工作人員投保工傷意外保險,保險費用甲乙雙方平攤。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合同編號:11779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甲方自願將其從村民龍XX購買的建房地基以總額肆萬元(40000.00元)的價款轉賣給乙方,乙方用於房屋修建,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土地概況,該地塊位於____區河西辦事處新莊村雲XX懂前至公路,後鄰 ,左鄰 ,右鄰 ,地面面積 平方米。

二、款項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一次性付清

三、雙方權責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負責將土地原有的全部手續和票據轉交給乙方。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土地相關手續的辦理工作。

2、甲方負責協調地基開挖過程中的39;土地糾紛。

3、如因甲方原因出現權屬糾紛的,甲方負責承擔相應損失。

4、該塊土地出賣過程中的相關費、税全部由乙方負責。

5、如遇國家徵用,房屋及土地相關補償全歸乙方所有。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若擅自違約或者終止本合同,違約方除承擔已產生的費用外,還要按對方已付資金數額支付違約賠償金。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 證 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註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託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户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 採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餘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後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築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為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户)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説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税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後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房屋合同 篇5

轉典權人_________簡稱甲方,原典權人_________簡稱乙方,茲為典權經雙方合意締訂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經出典人_________同意,將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記典權轉典與甲方,而甲方將典權轉受。原典權標示

一、典物__________________

二、典價__________________

三、期限_______________

四、典權設定登記__________________

五、特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前條轉典期間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滿___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第三條 典價_________(不得超越原典價)。

第四條 於轉典契約成立當日,乙方將典物全部移轉與甲方佔有收益使用。

第五條 轉典期間內,甲方應負妥善保管之責,如有故意或過失致典物全部劃一部分滅失,應賠償責任。

第六條 甲方對於典物為使用便利,非先徵得乙方同意,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設等行為。

第七條 典權期限屆滿,乙方應備足第三條所載原典價,向甲方贖回典物,而甲方應將典物負責回覆原狀,返還乙方各無異議。

第八條 典權存續期間,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典物為再轉典,或讓與及出租與他人。

第九條 本契約經雙方籤蓋後生效,同時應向主管地政機關辦理典權轉典登記手續。

第十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應依民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轉典權人(甲方):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

轉典人(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業 主(以下稱甲方):

承建方(以下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房屋建築工程(以下稱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結構:

建築面積:

二、工程承包形式 包工不包料。

三、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合同工程項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復和保修期內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項目包括:

1、甲方將房屋建築工程承包給乙方(含平整、基礎、框架柱、樑、牆體、樓梯、現澆樓面和地面、架模、拆模、澆築、做地平、安裝落水管道、內牆粉刷、外牆立面、屋面和衞生間防水、門前台階、化糞池、水電施工敷設、內外裝修等)。

2、未提及部分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工程期限

1、本合同乙方進場時間為 年 月 日,整個工程在 年月 日之前完成,合同工期共 個月。

2、本條款所規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內的工程實體通過竣工驗收的時間。

3、乙方必須採取一切措施保證如期達到,不允許延誤。如甲方認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進度太慢,不能滿足確保關鍵工期的要求,甲方可指示乙方加快進度或修改原施工計劃。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的補償。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開工前作出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分部分項工程的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批。經過批覆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將作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

5、甲方保留對工程暫時停工的權利,乙方不應拒絕。

五、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標準: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本合同條款的有關約定。

2、乙方按圖紙施工,如出現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按照市場價格賠償甲方。

3、無論甲方是否進行並通過了各項檢驗,均不解除乙方對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質量所負責任,除非質量問題是由於甲方的原因引起,而此類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4、無論工程材料是由否有甲方供應,均不解除乙方所負的工程全面質量的責任,乙方應該對各種材料、器材、設備按規範進行檢查,拒絕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設備用於工程。因質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價款

1、本合同價費用為完成本合同工程項目的不含材料費用的其他全部費用。本工程造價 元/㎡,結算以實際施工面積為準。

2、合同價包括了合同規定的明確和隱含的全部責任,以及為工程的正確施工、試驗、檢驗、維護、保養、完工和修補缺陷所需的全部有

關事項和物品(不含用於本工程的材料費)。

3、合同價包括了合同規定的勞務、施工機械工具、製造、運輸、安裝、試驗、調試、測試、維護、管理、利潤、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權利、義務等所應有的費用。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議、方案、要求,不管乙方是否採納,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費用的要求。除非因甲方要求而引起規模、標準變化而引起的費用變化可由雙方協商進行合同費用調整外,其餘一切情況合同費用均不作任何調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以外,合同價適用於合同文件中規定或包括的任何項目的任何實施方法,乙方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變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費用的要求。

6、乙方採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均應得到甲方的批准和認可。如乙方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未得到甲方批准,由此引起的費用、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七、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時預付 元。

2、施工到±0。00米,驗收合格後,付 元。

3、施工到一層板澆灌結束,驗收合格後,付 元。

4、施工到二層板澆灌結束,驗收合格後,付 元。

5、施工到三層板澆灌結束,驗收合格後,付 元。

6、工程竣工驗收後,付 元。 工程完工後暫扣總合同款的5%為質量保證金,期滿付清。

八、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中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2、乙方應對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每一項工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投保,發放安全防護用品等,配備專職安全員。

3、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一切不安全責任事故,包括對工地周圍過路行人車輛的可能發生的傷害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九、質量保修

1、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明確的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約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為5年;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未明事項,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進行。

十、甲方責任

1、提供圖紙,保證供應施工所需材料。

2、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3、解決圖紙不明地方。

十一、乙方責任

1、乙方所需機械、工具、模板及鐵絲、釘子等低價易耗品由乙方自己提供,生活自理。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國家相關規範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如圖紙不明白的地方提前提出,確保工程按質按時完成。

3、每道工序完成後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進行下道工序。 十二、延期及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甲方可從應向或即將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此項賠償費。此賠償費的支

付並不能解除乙方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

2、本合同誤期賠償費每天按合同價的5%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及甲方的工作內容進行付款和供應材料,若違約,除乙方不負違約責任外,甲方應向乙方付違約金5000元。

十三、材料、設備的採購、供應和保管

1、甲方負責本合同所有材料、設備的採購和供應,乙方有義務為甲方的材料、設備的採購提供協助、指導和搬運。

2、乙方除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給出甲方採購的材料、設備供貨計劃外,還應在施工過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設備的採購的通知。

3、施工過程中,乙方要節約用料,必須按照圖紙及規範嚴格下料,如出現驗收不合格導致的返工,所需材料及工費由乙方負責。乙方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如出現餘料各品種超過200kg,由乙方自負損失。

4、工地交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無論何時均不對乙方的施工機具、設備、臨時設施的損失或損壞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本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雙方自願共同遵守本合同,各自履行合同責任,如一方違約,應支付給對方10000。00元的違約金。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合同款,乙方必須儘快支付給工人,不得挪用,如造成人工工資問題,甲方一概不負責任,後果由乙方自負。

4、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住所:

電話: 電話: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商品房在使用期間出現滲雨水現象,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進行維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規定,同意簽定本協議,有以下條款悉共同遵守執行。

一、項目內容:甲方委託乙方:

二、維修時間:20xx年 月 日- 月 日

三、維修費用及支付方式

1.項目維修費用為人民幣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2.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維修費用;乙方維修完畢,經甲方認可後支付維修費用的一半,人民幣750元(柒佰伍拾元)。

3.在維修完畢一年期限後,甲方室內牆面未出現滲水現象,甲方負責將剩餘維修費支付給乙方;如果維修後再次出現滲水痕跡時,乙方繼續承擔維修的責任,由此發生的維修費用乙方負責,維修至室內牆面不再出現滲水後,甲方再支付剩餘750元(柒佰伍拾元)。

4.甲方支付費用的同時乙方給甲方開具合法的發票或收據。

五、維修要求

1.乙方負責全部的維修材料、維修過程中涉及的設備(包括維修人員的防護設備)和組織施工,對於因此出現的任何質量問題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在維修時不得損壞甲方及涉及的其他住户的外牆窗户及防盜設備設施,如有損壞將負責將損壞部位進行恢復,為之造成的費用損失有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清理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施工垃圾,並滿足小區物業管理要求。

4.乙方在維修時,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文明施工,維修過

程中如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維修必須經凱瑞社區物業管理部門同意認可,維修儘量不影響居民的正常休息。

6.本次維修保質期為 年。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時,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時,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竣工日期比合同規定工期每拖一天,按合同價款的百分之十扣除。

七、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生歧異時,由 物業管理負責人進行調解。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房屋合同 篇9

用人單位:濰坊眾成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因以下第 1 項

1、勞動者辭職或自動離職;

2、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合同;

4、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5、其他原因勞動合同終止的(辭退、開除、除名) 。

雙方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作崗位:業務員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 個月,本人本單位繳納失業保險年限 個月,自年 月 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現報去備案。

職工:(簽字)

單位:(蓋章)

勞動人事局(蓋章)

年 月 日

説明:

1、解除或終止合同均應填寫本備案書,備案時單位應持《勞動合同》文本作為審查依據。

2、本備案書一式五份,單位二份,本人檔案一份,社會保險處、勞動就業辦公室各一份。

3、此備案書不影響勞動關係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的申訴權利。

4、解除合同書備案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告知義務,告知其檔案轉移和保險手續的辦理情況及進行失業登記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