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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彙總七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勞動合同彙總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宿舍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學校聘請 為宿舍管理員。

(一)聘期: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二)宿舍每月支付宿舍管理員工資20xx元。

(三)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及管理辦法

男、女管理員肩負宿舍內所有同學生命、財產安全的重任,應保證宿舍內學生有良好的休息、就寢環境,防止宿舍內嚴重違紀事件發生。預防宿舍內疾病流行,保證消防安全,督促學生按時起居,協助學校領導、班主任把學校管理落實到實處。

1、按時開、關燈,督促學生按時起居。每天早晨起牀鈴響後。管理員要催促學生儘快起牀;每天晚上就寢前10分鐘,男、女管理員要到各寢室檢查督促學生按時應寢。

2、每學期開學,管理員應安排好各班的宿舍,並統計好各宿舍人數。

3、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衞生及內務整理,每天定時檢查並將寢室衞生及財產損壞、內務整理欠佳的情況及時通知班主任安排整改,每天將情況如實彙總交學校團支部。學校定時抽查寢室衞生及內務整理。

4、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的規定,定時開關宿舍大門,學生未到開門時間需要進入宿舍的必須持班主任或科任教師證明。

5、認真登記學生家長來校探訪記錄,熱情接待家長,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家長到宿舍滋事 。

6、認真執行查房制度,每天登記因病逗留宿舍的學生、無事不到班上上課的學生,不按時起居的學生,在宿舍內違紀的學生等,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班主任,每週彙總上報學校團支部。

7、遵守值班紀律,不準無故離開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宿舍,應找人代理事務,並向團支部或主管校長請假,告知離開宿舍時間。

8、嚴肅工作紀律,不準與學生稱兄道弟,不準拉幫結夥,不準講有辱學校的話,不準做有害學校的事。

9、關心愛護學生,多做學生思想工作,遇事沉着、冷靜,不簡單粗暴。

10、學生就寢後,管理員應巡視寢室,維護就寢紀律,檢查學生就寢人數,對沒有回宿舍的學生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並作記錄 。

11、管理員應搞好自己宿舍內衞生及內務整理,堅持每天打掃 。

12、管理員要及時瞭解每層樓的供水、供電情況,對學生浪費水的情況應制止,並作記錄登記 。

13、在宿舍內對有困難和有病的學生要及時提供幫助,並及時通知班主任 。

14、管理員每天要檢查各宿舍的財產情況,如有損壞要及時登記,並通知班主任 。

15、宿舍內學生吵鬧、大聲喊叫、跳動、打球等過激行為應給予制止 。

16、嚴防宿舍內打架、敲詐事件的發生,如有學生打架、敲詐,管理員立即制止 。

17、管理員要了解本棟宿舍學生的基本情況,特別是經常違紀的宿舍和學生,重點做思想工作 。

18、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亂接電線等危險行為,管理員必須督促到位或者及時制止。

19、管理員在全校不放假時正常上班,有年級放假時宿舍要留管理員正常值班,雙休日正常值班。

(四)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與管理員各一份,上呈教育局財務股一份,簽字生效。

學校校長簽字:

主管校長簽字:

學校宿舍負責人:

勞動合同 篇2

聘 用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住所:

受 聘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地: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為規範甲方的管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並共同約定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年。

2、本合同時間從年月日起至 月

3、本合同包含試用期,時間為: 起 至年月日止,教師類崗位由於入職後需要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就業培訓,因此試用期時間與培訓期一致;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在單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

1、 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勞動法規安排乙方工作時間,如果乙方從事教學或與學校有關崗位工作的,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8小時,但因個人原因或者沒有履行加班手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

2、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超過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一律履行加班手續且必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後執行。加班手續是乙方加班的唯一依據並依此進行補休或者發放加班工資。因為乙方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低下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於加班範圍;

4、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工作目標的工作安排時,完成本項工作的工作時間不按照本條規定執行,超過本條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

第四條 勞動報酬與發放

1、 甲方實行月工資制,並按以下第條的方式計算乙方的工資報酬;

2、 固定工資制: 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

3、 活動工資制: 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課時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工資根據帶班數量和類型為 至 元/月,課時獎金根據乙方教學質量等不同而按照相應標準計算,具體參照《教師工資制度》為準;

4、 乙方的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其中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為固定部分,績效工資根據業績情況進行考核。

5、 乙方試用期工資固定為 /月。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當月的工資在次月10日至中旬發放,如果甲方因為特殊原因需要緩發工資的,最遲不超過30天。

7、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甲方出資輸送乙方進行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發放按照培訓協議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 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為乙方購買保險;

2、 根據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乙方個人應當承擔的保險費用甲方每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體檢與審查

1、 乙方入職時,必須提交甲方規定項目的體檢報告原件;

2、 乙方入職時,應如實在檔案表上填寫本人和家族的病史情況。如果乙方有傳染病史的,必須提交市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病癒證明。如果乙方入職時正患病,必須如實告訴甲方。

3、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證實乙方有違反以上規定沒有履行告之義務的,甲方可以立刻終止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4、 如果因為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其損失和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編制下達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愛崗敬業,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教育,對乙方進行崗位目標(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檢查考核。

2、 制定甲方規範化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全體教職員工加強管理。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並責令改正。如經批評教育不改,甲方將按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給甲方聲譽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消除影響,並賠償一切損失。

3、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1) 乙方處於試用期的;

(2) 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或因過失造成責任事故的;

(3)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4) 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經批評教育仍不能夠改正的;

(5) 乙方違反《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的,經教育不改正的。

4、 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勝任目前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按照相應崗位的標準調整工資福利。

5、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創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 乙方完成合同義務後,有權要求甲方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 如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強行要求乙方違規工作,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並可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 在合同期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乙方處於試用期的;

(2) 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等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 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 甲方不能履行勞務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服從甲方管理,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6、愛護學校的辦公、教學設施、用品,不得丟失或損壞;在工作時間,如丟失或損壞學校物品,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予賠償或修復。

7、乙方在教學、工作時間內,應盡心盡責,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採取相應的措施,預防和消除教學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如學生的安全事故是由於乙方工作失職或者不作為造成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8、配合甲方宣傳學校的優勢,擴大對外影響,維護學校聲譽。

第八條 關於培訓的協議

教師類崗位入職後,由甲方墊資輸送乙方到第三方進行培訓,培訓各項費用合計20xx元,如果由於乙方的原因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培訓損失,培訓損失總額為20xx元,但隨着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而逐漸遞減,具體遞減標準為:從乙方培訓合格上崗後開始計算,每工作滿1個月,培訓費損失減少100元。

1、 乙方工作期間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其他有償培訓,相關規定以乙方簽字確認的培訓協議為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款以外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沒有辦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4、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培訓費用;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且不按規定離職,或不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並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十條 保密協議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工作祕密,不得向外泄露,否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如果因為乙方自己的原因要求在本合同還沒有到期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諾在解除合同後的24個月內不在與甲方性質相同的學校或培訓機構裏任職、或者自行舉辦(包括與他人合夥經營)業務與甲方相同的機構,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應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1.5----2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關於對乙方教學行為的約定

甲方屬於教育行業,從業人員必須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同時甲方在本行業內也具有極高的權威性,擁有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為保證教學質量,規範教師職業行為,提高教師職業修養,甲、乙雙方就保證教學質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為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的各項教學制度,並組織乙方學習;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學服務制度和教學流程,組織乙方學習,乙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按照所制定的流程進行教學;

(三)、經甲方調查核實,乙方有下列行為或者因下列行為而導致學生流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所帶學生學費50100%的標準支付甲方損失費。如果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復甲方的聲譽或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 乙方不按照教學流程進行教學工作的;

2、 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學生(家長)送禮、請吃飯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 乙方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進行體罰的';

4、 乙方冷落、鄙視、嘲笑學生的;

5、 乙方進行錯誤教學、傳授不適宜知識、錯誤引導學生的;

6、 乙方散佈學校的不實消息、詆譭學校聲譽、誤導家長和學生對學校認識的;

7、 乙方拒絕正常工作安排,無故或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突然離職而使正常教學工作無法開展的;

8、 乙方離職期間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條 關於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或因過失造成責任;被依法勞教,追究刑事責任;遇國家方針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 等原因外,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外,乙方必須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在規定的交接期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如果由於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暫時不進行離職結算。

第十三條 其他規定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接受了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的培訓,乙方確認已經知曉各項內容,願意遵守管理制度裏的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第十五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

但是,《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只作了原則性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畸高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適當減少。雙方當事人因違約金髮生爭議的,可以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至於怎樣的數額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據勞動報酬“合理確定”,對不起,就沒有下文了。浙江、江蘇等地的規定也大致相同。看來只得依靠“自由心證”了。

不過,我可以在這裏介紹一個案例,是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供的,給各位作個參照。某廠為開發新產品,至上海某大學招聘,與應屆畢業生王某(非滬籍)簽訂了勞動合同。廠方向學校支付了20xx元教育資助費,並將王某户口落入該廠集體户。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王某必須為企業服務5年,個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一次性支付違約金40000元,並賠償教育資助費。此後,廠方將王某作為技術骨幹重點培養,並每年撥8000元作為對王某的激勵金,其中20%隨工資發放,80%作為其個人商業保險、住房基金及個人重大事項支出。兩年後王某提出辭職,但不願全額支付違約金,要求適當減少,由此引發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考慮到王某為廠方所作的貢獻以及廠方的實際損失情況,裁定王某向廠方支付違約金25000元。以後法院一審和二審也支持了這個結果。

支付了違約金,還要支付賠償金嗎?必須指出的是,違約金和賠償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違約金是對於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責任,具有懲罰的性質。賠償金是與實際損失相一致的。

“京派”法規如《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就是説,一方違約在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的同時,如果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然而,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於因勞動者違約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雙方約定承擔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實際損失,用人單位請求賠償的,勞動者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實際上規定了由用人單位在違約金和賠償金中“兩者取一”的原則。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

願簽訂本標準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 名擔任 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

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 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 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

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_________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_________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5%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_________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在上崗或調換新崗位前應對乙方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5、團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週至少保證乙方休息一天。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將工資報酬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託銀行發放。

2、甲方支付工資報酬的支付週期為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支付標準為_____。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________。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_______保險,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養老保險的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按法定條件辦理,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除如數支付損失數額外,還應加付25%的賠償費用。(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4)解除勞動合同後,來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5)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簽訂時間: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從20xx年1月1日起,三大類用工主體與年滿16歲以上的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它們是: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

《勞動合同法》與原《勞動法》相比,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作為用人單位,這類主體指的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社會服務活動的組織,屬於一種較為特殊的主體。如民辦學校、民辦醫院、民辦圖書館、民辦博物館、民辦科技館、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和基金會等。

此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可以依照適用《勞動合同法》成為用工主體。

一般説來,具備勞動合同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應當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企業內部的車間、分公司、即不個備法人資格的組織不能獨立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簽訂了,應當視為它的上屬單位行為。

用人單位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者是指年滿16歲以上的公民,受《公務員法》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他們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

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訂,也可以由授權的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簽訂,勞動者則由本人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