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精選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精選15篇)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鄉(鎮)村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

坐落(四至)__________

地塊數(塊)

面積(畝)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等級__________

(肥力水平)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_年限____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_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______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__________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__________。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__________。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簽約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

鑑證___日期___ _年___ ___月___ ___日

注:本合同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2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鎮 村 組 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 股或摺合金額 元。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3

[ ]土讓字第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地塊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名稱為 ,數量 公斤,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約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簽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轉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單位一份、土地所有權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 址: 住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4

甲方(承讓方):

乙方(承包方):

為發展村莊經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於柳五村範圍內的土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計 畝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1、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的土地只能用於苗木、花卉種植及農林綜合開發項目。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獲得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租賃土地及農業資源。

3、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交付約定租賃的土地。由雙方驗收交接,並辦理《土地驗收交接單》。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合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7、協助乙方解決農業用電,用電設施及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享有本村村民用水澆地的同等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乙方所承包的土地僅限於種植業,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準取土,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等,若乙方自行改變土地用途,則視為乙方違約,由甲方無償收回土地,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款。

4、土地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土地對外轉包,如需轉包,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有關事項由甲方進行把關。

5、租賃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甲方收回土地對外租賃,若乙方確需繼續租賃,需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並應當在租賃期滿6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7、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臨時建築,需徵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1、租賃價款:每年每畝 元。按照省級高新區補償價格為準,租賃價款隨省級高新區土地補償標準而調整。

2、支付方式:於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度的租賃價款。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當年租賃款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地上附着物損失。乙方應按時交納租賃費,如逾期按每天2.5%交納滯納金,逾期壹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到期後條款

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租賃期滿,如甲方不再租賃,乙方應在2個月內將地上附着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淨,視為放棄,由甲方負責清理,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協議內容另行協商。

八、其他事項

1、租賃期內,因國家、上級各級政府徵用該宗土地,雙方應終止合同。地上附着物經評估並取得乙方同意後,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拆除辦法按照第七條規定執行。若遇國家土地政策調整,甲乙雙方都應共同遵循,按照調整後的國家土地政策執行合同。

2、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鎮經管中心存檔兩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蓋章):

乙方(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12鬥8#地的場地,用於黃麻生產加工,租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年,年租金為萬元,合同簽訂一次性付清(先交錢後生產)。乙方須每月預交電費,當月電費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產活動中,如生產安全、人身傷亡、火災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檢查等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協助解決)

三、乙方生產結束後,必須按甲方要求恢復場地。

四、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違約,由違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6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租賃形式將座落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流轉期限自月月畝每年肆佰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小麥收割前以現金支付。

第二條流轉期間,乙方享有國家給予的各項補貼資金,甲方不再享有。

第三條流轉期間,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並接受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法管理和監督。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對修建用於生產、管理、服務設施的,應符合政策規定及規劃要求。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的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承包地的三通(水、電、路)基本設施完整暢通,並幫助協調乙方在水、電、路遇到偶然或突發事件。

2、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因未交清合同規定的土地流轉費用,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造成乙方生產經營損失的,由乙方自負。

3、在流轉期限內,甲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的生產損失和基礎設施投入損失由甲方承擔。

4、在流轉期限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5、在流轉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國家和公益事業建設徵用土地,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按國家規定標準補償給乙方及各農户。

6、承租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恢復原甲方承包地的原狀。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備案一份。

流出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發包方意見:

鑑證單位(蓋章):

承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情況下: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或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上級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要合理使用,不能拋荒的原則,對於長期在外打工的農户,由自己協商好農户進行轉包,轉包期間必須在村委會監督下方可實施,經甲乙雙方共同定立如下協議供雙方信守:

1,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5年,每年每畝100元存包費,年底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存包期內如甲方回家務農,雙方協議可終止,存包期內國家的優惠政策由承包人乙方享受(各種補貼)。上交國家政府部門的税費等也全部有存包方支付,(比如水費等)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2,乙方將承包金於雙方簽字後一次付清;

3,承包地上只可以種田地,不可以建造住房和其他。

4,承包人乙方不得動甲方土地上的任何東西包過樹木等。

5,本協議一式三份,加以雙方各一份,報村委會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9

甲方(轉出方市

鄉村乙方(受讓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方式:(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等)

二、流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流轉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時間每年每畝元,共計元,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轉費。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經營流轉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4、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6、該承租範圍內,所有農田水利設施,使用維修保護的責任和義務。

七、變更或者解除的條件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內,如因國家或地方政府徵佔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滯納金。逾期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期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滯納金。逾期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解決糾紛的辦法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政府調解;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任丘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任丘市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也可直接向任丘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在土地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後,甲乙雙方分配安臵補助費或者佔用費的辦法: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2、土地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處理辦法: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設施的,經評估定價給予乙方補償後,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繼續經營,按當時當地土地租用價格有優先承包權,與甲方簽訂合同。

3、在租期內如有人不幸去世,需在所流轉地塊安葬的,乙方必須同意,但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並儘可能減少乙方損失。

4、其他事宜。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村民委員會同意並蓋章、經鄉鎮政府鑑證之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鄉鎮政府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會意見____年____月____日(蓋章)

鑑證機關(鄉、鎮人民政府)____年____月____日(蓋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0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於 (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於__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的時間為 年月日 。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面積畝的土地(良田)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承包期限三年(自20_年1月4日至20_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畝660元整,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當年租金。

第二條:承包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承包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不改變農田現狀。

第四條: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甲方的農田各項政策性補貼歸甲方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條:承包期最後一年,乙方不得種植午季作物,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承包期滿,乙方應保證承包的土地達到承包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保證金壹萬元整,保證金抵交最後一年承包款。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和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2

甲方(入股方):

聯繫電話: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聯繫電話:

乙方住所:

為了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以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畝向乙方入股,入股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説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入股期限

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股金分紅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入股土地的折股方式及份額:

(二)股金分紅約定:

(三)股金分紅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四)其他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股金分紅;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甲方作為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入股土地,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股金分紅。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規定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不得棄耕拋荒,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入股期限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入股土地不得進行抵押。

五、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流轉期內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入股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

(2)當前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

(3)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

3、入股土地被徵收、佔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的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流轉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九、本合同如有變更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字、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3

甲方(代表):______

住所: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住所: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等地共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甲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於土地共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乙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後,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五、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

鑑證單位:______(簽章)身份證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人:(簽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4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和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以的方式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的土地用於農業生產,並符合市縣農業現代化項目方案的總體要求,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用途。

二、土地流轉的期限和流轉費用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費用每年每畝元,乙方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畝流轉給乙方(見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依法享有流轉土地的承包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義務:承擔土地流轉期間產生的本社各項公益性事業建設分攤的義務工及費用,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在流轉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訂立合同後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②乙方喪失生產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③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並按流轉費用的50%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鄉(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1份。發包方及所轄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備案1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5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本幅土面積 畝,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經營權年限 年,目前還有 年。

第二條 流轉方式

甲方採取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流轉期限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轉土地價款總計 元(摺合每畝 元)。

2、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國家徵收、徵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五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1、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後,原土地上新建附着建築物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②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③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一方視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