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技術合同模板彙總十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技術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技術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開發_________市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專用蓄電池一事,經協商達成一致共識,特簽定以下協議:
1.技術要求
1.1外觀
蓄電池應有正負極、商標、型號、規格、製造廠名、編號、出廠日期等標誌,且標誌應清晰、牢固、不易脱落;電池外觀整潔。
1.2型號
_________
_________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1.4使用環境温度
膠體蓄電池在-2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普通鉛酸蓄電池在-1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
1.5放電容量
單體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温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電壓1050v終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循環)
1.6大電流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温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30i2(a)放電5min,蓄電池端電壓不低於84v(以12v系列為例),且導電部分不得熔斷,外觀無異常現象。
1.7安全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温度為25±10℃環境中以04i2(a)連續充電5h,然後檢查外觀應無漏液及其它異常現象。
1.8耐震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温度為25±10℃環境中,以正立狀態緊固在振動台上,經受振幅2㎜;頻率167hz的垂直振動,1h後目視確認無漏液等異常現象且端電壓必須在正常範圍內。
1.9電池壽命
按21方法充電,以/t10262-xx標準中611的放電要求,循環次數“膠體環保型”不低於450次,“普通鉛酸型”不低於350次。
1.10端電壓及組合一致性
配對單隻電壓130v以上,2節電壓差不大於002v;3節電壓差不大於004v;4節電壓差不大於005v
1.11過放電容量恢復性能
“膠體環保型”電池開始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接近0v之後,短接該電池兩極24h,再重新充滿電。重複上述5次放電、充電、短接後,該電池(組)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單節105v時,放出的容量應大於標稱容量的90%(“普通鉛酸型”大於標稱容量的85%)(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2.蓄電池的使用
2.1蓄電池的充電
“膠體環保型”“普通鉛酸型”電池充電(以4節6-dzm-10電池組為例)把蓄電池串聯形成一個額定電壓為48v的電池組,第一階段:恆流15~18a,電壓逐漸上升;第二階段:電壓逐漸上升到588±02v後保持恆定,電流逐漸下降到400±30ma;第三階段:涓流浮充充電,電壓555±05v,電流逐漸趨近於0ma.
2.2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後應及時補足電,嚴禁長期在虧電狀態下使用。
3.蓄電池的驗收
3.1驗收內容
3.1.1外觀
(1)外觀無變形及裂紋,外形尺寸及重量應符合13條的規定。
(2)有正負極性、商標、型號、製造廠名、出廠日期、電池編碼等標誌,且標誌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裝的蓄電池應附檢驗合格證、使用説明書、售後服務保證書,包裝外側應有提醒正確運輸的標誌。
3.1.2性能
(1)測量電池的極性,應與正負極性標誌相符。
(2)開箱後,電池組單節電池的開路電壓應不小於130v
(3)蓄電池組經完全充電後,靜置1~4h,在25±5℃環境温度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組終壓420v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循環)
3.2檢驗方法
3.2.1311條採用目測、鋼捲尺和秤。
3.2.2312條採用數字萬用表和放電儀。
3.2.3首批供貨時及正常供貨後,每隔半年由乙方對15、17、和19條進行試驗,並向甲方提供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書面報告。
3.2.4每個批次抽同一包裝箱中的1組3只電池,按15;110條款檢驗(15條允許三個循環),若達不到上述條款要求則按檢驗規則加倍抽樣檢測,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退貨。
4.雙方約定
4.1甲方職責
4.1.1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每批產品按上述規則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或質量異議,須在收貨之日起10日內書面或傳真提出。
4.1.2對使用過程中因製造原因而需退還給乙方的電池,甲方應通知乙方服務人員到現場逐一檢測,凡不符合退貨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或將已退電池返還給甲方。
4.1.3甲方應要求客户(經銷商)認真填寫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後服務保證書上的有關內容,以便乙方掌握電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檔案。
4.2乙方責任
4.2.1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之質量必須符合上述技術要求。
4.2.2以4×6-dzm-10電池組為例,甲方電動車最大電流不超過150a,正常工作電流在環境温度25±2℃、風力1~2級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負載不大於7a;乙方產品使用天數與續行里程的關係
注:參考里程是在環境温度25±5℃,車、路況正常,最高車速20km/h,載重負荷不大於75kg的條件下進行的;且和電機效率、控制器控制參數等整車配製有關。(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4.2.3乙方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
(1)“普通鉛酸型”和“ⅰ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
(2)“ⅱ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質保期二個條件只要達到一條都視為超過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若發生下列問題:①短路②斷路③反極④大面積脱粉,經甲、乙雙方檢查確認後電池容量末達到標稱容量的60%,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調換,否則不予承保。(其它規格型號的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訂立)
4.2.4乙方每月根據甲方上月退回的經雙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電池數量,如數向甲方返還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1)電池出_________個月以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全新電池,並重新計算質保期;
(2)電池出廠_________個月以外且在質保期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標稱容量在80%以上的維護電池,三包期從原使用電池的出廠日期起累計續保。
4.2.5乙方負責回收甲方過質保期的“華富”廢舊電池,回收方法和價格另訂。
4.2.6乙方負責生產的電動車專用蓄電池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擔產品信譽和產品責任保險。
4.3本協議為雙方供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為_________,解釋權為乙方所有。
5.其它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技術合同 篇2本使用許可協議賦予使用方僅享有本協議所明確規定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使用權。提供方保證,提供方是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法定授權提供者,並被授權具體行使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版權及相關權利。本許可協議為不可轉讓和非獨佔的。本許可協議由許可協議文本和附表組成。
1.使用方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使用方僅限於在本單位(本單位以使用方構成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為限)的範圍內使用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不得擴展到所屬系統和上級、下級或者同級其他單位。但獲得特別許可的除外。
(2)使用方必須在使用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所形成的成果的顯着位置註明國家基礎地 理信息數據版權所有者(所有者名稱見附表)。
(3)使用方對被許可使用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不擁有複製、傳播、出版、翻譯成外國語言等的權利,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原始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未經提供方允許不得將基於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開發和生產的成果向第三方提供,但向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政府等部門提供用於宏觀決策和社會公益事業的除外。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複製品視同原始數據。使用方可根據需要對數據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對數據格式進行轉換,但未經許可,不得將修改、轉換後的數據對外發布和提供,並應將修改、轉換的情況及修改、轉換的內容向提供單位備案。使用方不得將原始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或者其衍生成果在計算機互聯網上登載。
(4)使用方主體資格發生變化時,應向提供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請,並需重新簽訂使用許可協議。
2.使用方必須根據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密級按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要求,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泄密。
3.違約條款:
(1)使用方在使用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其使用權即無條件終止。
(2)使用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提供方有權收回其所提供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及相關資料,使用方不能保留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任何拷貝或者使用基於該國家基礎地 理信息數據開發的任何成果,並須賠償因違約侵權給提供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提供方所提供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及許可的用途等見附表。提供方在向使用方提供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時,同時提供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相應數據説明和使用説明。
提供方不承諾對所提供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中可能存在的與現勢的某種不一致或者缺陷進行修改。提供方不因該數據本身的瑕疵而對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提供方不接受任何條件的退貨。使用方自己負責安裝與使用。技術培訓、技術合作、數據更新須與提供方另行簽訂協議。
5.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
提供方(蓋章):_________ 使用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3許可人_________,是一家根據_________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與被許可人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被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以下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前言
A.許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B.被許可人是中國一家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C.被許可人希望從許可人獲得許可證,而許可人願意授予被許可人許可證,許可其製造_________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以下簡稱產品)。
D.許可人同意按照有關部門法律和本合同條款的規定,向被許可人授予製造許可產品的許可證。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照相關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簽署許可合同。雙方特此協議如下:
1.定義和解釋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合同的解釋規則及本合同中使用的術語的含義見附錄一。
2.授予許可
2.1 許可的授予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由其本人實施、不可讓與或轉讓給他人、不可分割的權利:
(a)於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在被許可人經批准的設施內,使用許可人的技術資料、專利權和相關工具製造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獨佔)權利;
(b)向被許可人的獨佔客户並且在被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獨佔權利,以及在遵守產品供貨協議、經銷協議規定的前提下,在被許可人非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權利。
2.2 許可期限
第2.1(a)條項下授予的各項專利權許可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或相關專利證書頒發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關專利權保護期屆滿;
(b)許可人有權授予許可的期限屆滿;或者
(c)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提前終止。
3.許可費
3.1 入門費和提成費被許可人應當:
(a)向許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門費);並且
(b)在合同期限內按照下列方式向許可人支付提成費,數額為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___。
3.2 其他費用:被許可人應當就與本合同項下第三方軟件的修訂有關的技術資料、工具和信息的收集、拷貝或通過其他方式進行的複製支付額外的費用。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發出有關付款通知後六十(6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上述費用。
4.記錄和支付
4.1 許可費支付日期:許可人應在合同生效日起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入門費。
4.2 提成費報告:在合同期限內,每半年(截止於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結束後十五(15)日內,從截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開始,許可人應大體上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格式,向被許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發出一份提成費的書面報告(提成費報告)。提成費報告應由(被許可人的授權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予以確認。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數額不得由於被許可人對其買方的付款義務進行寬限、沒有或者不能從許可產品買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進行扣減。為確定提成費的數額,許可人會不時要求被許可人提供有關信息,對於許可人的合理請求,被許可人應予以滿足。
4.3 提成費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結束後六十(60)日內,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支付當期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明的提成費數額。
4.4 電匯提成費:根據許可人向被許可人不時發出的書面通知,被許可人應將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以電匯方式付至許可人的銀行賬户。
4.5 税收支付:除對向許可人支付的款項中應付的税項代予扣繳外,被許可人應負責繳納本合同簽訂與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税收。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時應從中代予扣繳有關的税務預提,並在三十(30)日之內向許可人提供有關政府機關出具的關於税務預提已經及時繳納的納税憑證。為協助許可人在其本國就在中國支付的税務預提獲得税收抵免或減讓,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該外國税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據。
4.6 遲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許可人支付某一筆費用,被許可人應承擔自該款項到期至該遲付款項足額支付之日的利息。相關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貸款利率加2%,逐日計算。)
4.7 支付不能: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相關到期日或之前支付(並且在到期之後仍然沒有支付)提成費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項,許可人則沒有義務向被許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術資料、技術改進或工具,或者繼續提供技術支持或培訓。
4.8 保存銷售紀錄:被許可人應就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進行清晰準確的記錄。許可人有權自付費用對與提成費計算有關的所有記錄進行審計。許可人的該項審計應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進行,每日曆(季度)(年度)不超過(一)次,並且應至少提前兩(2)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如果通過審計發現任何提成支付期內的提成費計算有誤,應對該期提成費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通過審計發現在該提成支付期內有到期應付的其他款項,被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如果通過審計發現被許可人支付的款項超過當期應付的提成費,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將超出部分退還給被許可人。
5.軟件和固件:
5.1 操作軟件許可: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使用操作軟件的非排他性的權利,但是隻能用於被許可產品且須遵守第5.4條的規定。許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軟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保留被許可產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軟件的所有權利。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大體上根據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製作的書面協議(軟件分許可)的規定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授予使用操作軟件的分許可。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被許可人不得擁有或者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或其他任何人許可或試圖許可操作軟件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
5.2 軟件分許可:被許可人應對各軟件分許可進行管理和監督,以確保各買方/分被許可人遵守有關規定。如果買方/分被許可人違反了軟件分許可的規定,被許可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許可人(或其指定關聯機構)並採取許可人不時要求採取的所有措施協助許可人(或者指定關聯機構)行使作為分許可人的權利並採取救濟措施,或者由許可人行使有關權利和採取救濟措施。
5.3 固件權利:對於固件,被許可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和審慎的程序在該固件上表明版權標識和/或其他標誌,告知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及其他任何人,嚴格禁止對固件的複製、分拆或其他類似行為,以及許可人對該固件享有專有權等。
5.4 被許可人自用產品:如果被許可人將合同產品或被許可產品用於自用,包括進行本合同允許或許可人另外書面批准的測試、培訓或展示活動,被許可人在使用相關操作軟件時,必須如同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分被許可人一樣遵守分許可合同的規定。
5.5 第三方軟件許可授權:就操作軟件中構成與之不可分離的、被許可人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第三方軟件,如果許可人有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和合同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申請,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專門用於本合同項下目的。進行分許可時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協議中包括以下條款和條件以及許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內容:
(a)被許可人應遵守許可人與每一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之間簽訂的許可協議的所有有關條款和條件;
(b)被許可人應就使用和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及時向許可人進行報告並支付費用,以使許可人能夠滿足其對第三方軟件提供商的合同義務;被許可人向許可人的付款中應包括許可人就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應支付的全部費用,以及許可人為使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進行的複製和其他行為的合理收費及相關管理成本;以及
(c)被許可人應就其使用或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所產生的損害、損失、費用或開銷的索賠和責任(包括律師費和開銷)向許可人及其關聯機構進行補償並使其免受損害。
5.6 第三方軟件許可請求:對於並非操作軟件有機組成部分的第三方軟件,如果被許可人不能及時獲得,而許可人有將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或合同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應遵從並按照第5.5條的規定合理考慮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
5.7 第三方軟件許可幫助:對於許可人沒有法定或合同權利對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第三方軟件,許可人應當應被許可人的請求,進行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協助被許可人從第三方軟件供應商處獲得該第三方軟件的相關許可,被許可人承擔相應成本和費用支出。
5.8 第三方軟件修改:如果許可人對第三方軟件進行了修改,許可人應在其法定或合同權利範圍內將這種修改結果提供給被許可人。
5.9 相關源代碼轉讓就第三方軟件源代碼而言,許可人無義務向被許可人授予任何性質的分許可。
6.技術資料和工具的交付
6.1 許可人的交付:許可人應合同生效日後三十(30)日內開始向被許可人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和工具。
6.2 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合同項下初次提交內容的技術資料和工具應採用許可人於合同生效日在其_________(地點)的廠房中所採取的形式。(在合同期限內,如果許可人對技術資料進行任何改進,用於許可人在其於_________(地點)的廠房內進行製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許可人應在合理的期限內通知被許可人。)
6.3 視為交付:被許可人應指定一名普通承運人並組織技術資料和工具的運送工作,費用由_________支付。許可人在其廠房內向被許可人指定並安排的普通承運人提交技術資料和工具後,視為完成交付。
6.4 被許可人對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況下,許可人都沒有任何義務就工具、操作軟件或涉及第三方軟件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向被許可人提供源代碼。被許可人不得對工具進行拷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訂,不得將工具用於製造被許可產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許對於製造許可產品不屬於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觸工具。
6.5 被許可人接入設置:被許可人確認其未因本合同取得以下行為的任何權利:接入被置於由許可人或其關聯機構運營的各個主機電腦系統、局域網、廣域網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站及與之相連的個人電腦)之上或者構成其一部分的系統、數據庫、應用軟件或服務。
3.6 .6資料返還:本合同終止後,或者被許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術資料的任何部分後,被許可人應立即(1)根據許可人的指示,向許可人歸還並/或銷燬(包括從其控制的計算機存儲器中刪除)位於任何介質中的所有體現該技術資料和/或工具的資料(包括原件和復件);並且(2)在許可人提出請求後的十(10)天內向許可人書面確認,所有上述材料已經歸還或者銷燬。
7.技術支持和培訓
7.1 許可人培訓義務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技術支持和培訓。
7.2 額外培訓和支持: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按照許可人的收費標準向被許可人提供額外的技術支持和培訓。這種收費應包括基於所使用人員的相關成本得出的按日給予的津貼(包括工資或薪金、額外福利和管理費用)以及上述人員的差旅、起居和有關的費用開銷(例如對有關設施的使用、獲得外部資源、服務和材料所產生的費用等)。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就上述費用發出付款通知後三十(30)日內足額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8.部件採購、分包
8.1 許可人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按照部件供應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許可人處購買許可人部件。
8.2 第三方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有權根據(經批准的條款)(被許可人和經批准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條款)從(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處購買第三方部件。
技術合同 篇4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項目
甲 方: 濰坊XX公司
乙 方: ____市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
簽訂地點:____省____市
簽訂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1998第25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專項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由雙方共同恪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一、標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為掌握該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基本情況及建設期和投產後對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的影響,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濰坊XX公司委託____市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環保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要求,編制完成《____________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合同簽訂及預付款後70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____________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總量申請版,如甲方不能及時向乙方提供環評所需資料及經費,則評價進度順延。
三、主要協作事項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的工作條件:
1、甲方應向乙方準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基本情況資料(工程概況、企業簡介、總平面佈置、資源、能源的儲運、工藝流程、工藝參數、污染物排放參數,污染治理措施等)及與工程有關的專業技術資料(周圍環境的地質、地形地貌、水文、氣象、社會情況、工農業情況、土地利用規劃等)。
2、提供環評執行標準的批文批覆和總量申請指標確認書;提供經發局(委)的項目立項(備案)文件,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乙方負責與地方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如污染源調查;用水、用電、供汽等證明;污水處理接收證明;固廢(危險廢物)處置協議等)。
4、甲方負責提供公眾參與調查材料。
5、甲方應為乙方現場踏勘、環境現狀監測提供方便條件。
6、合同簽訂之日起實施,由甲方委派專人同乙方項目負責人協調落實。
四、技術資料的提供和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和技術成果,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其他建設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由乙方協助甲方將編制完成的《____________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上報____省環境保護廳批覆。乙方將負責根據各有關部門、專家組的意見,修改送審版環評報告書達到質量要求。
六、價款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規範環境影響諮詢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___12號),該項目技術服務費總額共計人民幣壹拾捌萬圓整(180000)(包括監測費,不包括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和評估費)。合同簽訂後預付人民幣玖萬圓整(90000),報告書通過專家組評審,報告書(報批版)完成後付清餘款。
因工程內容導致環評內容改動較大的,甲方要求評價時間加急等其他特殊情況,評價經費另行協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環評期間遇到的其他相關問題,雙方協商解決。環評涉及的項目名稱如需修改,在報告書、報告表完成前由甲方及時通知乙方進行修改。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名稱(或姓名) 濰坊XX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帳號 XX編碼
乙 方 名稱(或姓名) ____市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技術合同 篇5合同類型:專利權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科技合字(19)第號
項目名稱:
技術受讓方:(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公章)
(乙方)
中介方:(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公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
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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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製單位(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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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製完成時間│年月日│主要研製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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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號││專利批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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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時間│年月日│專利批准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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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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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
三、專利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
分次支付: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時間: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其它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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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技│(公章)├───────┼────────────┤
│術││電話││
│受│├───────┼────────────┤
│讓│法定代表人:│帳號││
│方│├───────┼────────────┤
│││開户銀行││
├─┼──────────┼───────┼────────────┤
│││地址││
│技│(公章)├───────┼────────────┤
│術││電話││
│轉│├───────┼────────────┤
│讓│法定代表人:│帳號││
│方│├───────┼────────────┤
│││開户銀行││
├─┼──────────┼───────┼────────────┤
│││地址││
│中│(公章)├───────┼────────────┤
│││電話││
│介│├───────┼────────────┤
││法定代表人:│帳號││
│方│├───────┼────────────┤
│││開户銀行││
├─┼──────────┴───────┴────────────┤
│鑑│意見:│
│證│經辦人:│
│單│(公章)│
│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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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意見:│
│證│經辦人:│
│機│(公章)│
│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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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明
1.當事人可以約定專利申請文件和有關技術背景材料為合同附件,屬於合同的組成部分。
2.在“合同類型”一項註明專利權轉讓合同。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轉讓專利權應經專利局登記並公告。其中,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權必須事先經過上級主管機關批准。因此,在“合同類型”一項中,應註明批准日期、登記號和公告日期。
3.有些專利權轉讓合同是在轉讓方已經實施專利,或者已經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以後轉讓專利權的。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在“專利實施許可情況”一項中明確轉讓方是否繼續實施,或者已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如何轉移。在專利權轉讓合同成立後,轉讓方如果需要繼續實施專利,可以約定轉讓方在已經實施或者已經準備實施的規模上繼續實施專利並免交專利使用費,也可以約定轉讓方繼續實施專利應向受讓方即新的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至於在專利權轉讓合同應立之日前已經訂立的並正在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轉讓方與第三方之間就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所發生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應由受讓方承擔。這種權利義務的轉移宜告知第三方。
技術合同 篇6簽約時間:
籤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台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籤説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籤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税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税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税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税務當局出具的完税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税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税務當局辦理納税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税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税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和×××税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税和×××税將按避免雙重税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税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税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税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税和×××税的納税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税和×××税實行減税(或者免税)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籤,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籤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2 出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3 雙方授權代表籤: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 (籤 )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説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專有技術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條和第××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技術合同 篇7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_____________項目進行___________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和方式如下
1.技術服務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服務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服務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服務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服務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7工作日。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六條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__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__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__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八條雙方確定,當發生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1種方式處理。
1.提交
2.按司法程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技術合同 篇8對於科技創業企業而言,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是其主要的業務內容,而就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者服務與其他公司簽訂相關技術合同,則是其在業務活動中常見的業務合同。因此,如何依法簽訂、履行、管理各類技術合同,對於科技創業企業至關重要,而其中籤訂環節則是重中之重。本文將簡要介紹技術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簽訂技術合同應當注意的主要事項。
通常各省市的科技主管部門都制訂了技術合同的示範文本,有的甚至強制要求使用示範文本。雖然示範文本對於沒有法律常識的合同當事人而言非常重要,但是示範文本通常太過簡單,而其提示性的條款有時也沒有受到合同當事人的重視,因此,因使用示範文本而引起的合同糾紛也越來越多,而這些糾紛很多是因為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造成的。同樣,本文也只是一般性的介紹,並不能適用於每一個個案,簽訂技術合同最好還是聘請專業律師參與合同談判,製作合同文本。
一般情況下,一份完整的技術合同應當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合同條款,約定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本文將作具體介紹;另一部分是工作説明書(statement of work),詳細説明技術合同所涉及的技術項目的範圍及實施方法、實施的過程、進度以及驗收方法等等,在此工作説明書中應當將項目實施過程拆分成若干階段,詳細描述每一階段的目標、合同雙方的責任、完成本階段工作的標準以及本階段應當提交的提交件。
技術合同條款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很多人不重視這一條款,以為這只是律師們多此一舉。事實上,技術合同中往往會涉及很多專有名詞和技術術語需要説明,另外還會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詞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義。這些都是律師們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而積累起來的十分有價值的內容。
2.項目名稱、內容、範圍和要求。此條似乎比較簡單,其實不然,尤其是技術功能及相關具體要求的描述必須精確、詳細、具體,沒有歧義。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對於技術風險較小的項目應當明確項目完成的總進度和每一階段完成的進度,並直接與違約責任相聯繫。對於技術風險較大的項目也應當有相應的時間要求,這樣在約定的時間裏若不能完成相應的技術開發工作,雙方可以重新評估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者合同如何變更履行。
4.雙方的權利義務。除約定雙方的主權利義務外,還應當約定雙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對對方的工作等。通常應當指定項目代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5.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保密條款是技術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條款,保密義務也應當是雙方的,而不是單方的。保密條款應當對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等進行定義,應當約定保密義務的範圍、方法、保密處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濟等內容。
6.風險責任的承擔。技術開發合同必備條款,應當區分技術能力和技術風險,明確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以及控制風險的措施。
7.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這是直接關係到受託方利益的條款,需要謹慎約定。一般應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對於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也要明確約定。對於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可以採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採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祕密後新增的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採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約定提成支付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查閲有關會計帳目的辦法。
技術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技術服務外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內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完成甲方關於智慧建築綠色環境管理平台V1.0 android客户端開發外包工作。
1.2 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始至20xx年6月30日結束。
2.交付和驗收
2.1 乙方提交的成果,是否符合本合同的交付標準,以項目成果驗收為準。
2.2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驗收,不得無故拖延驗收時間。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的服務更符合甲方的項目需求。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係統開發工作所需的參考資料和設計數據。
4.2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開發工作,並接受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
5.費用的結算與支付。
5.1 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共計:經甲方驗收乙方開發成果合格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研發費用 60000.00元人民幣(陸萬元整)。
6.違約責任
6.1 若因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乙方可告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乙方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甲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保留追訴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6.2 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甲方可告知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甲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乙方未履行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保留追訴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7.聲明、陳述與保證
7.1 甲乙雙方分別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雙方擁有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的合法資格,本次合作符合雙方經營項目的法律規定;雙方簽訂、履行本協議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且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7.2 乙方保證:
7.2.1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作品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任何其他應予適用的法律規範。
8.協議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8.1 本協議從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協商並以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生效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技術合同 篇10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技術 崗位工作,並聘任 技術負責人 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 全面負責站內技術管理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 保持站內設備正常運行及設備保養工作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入繳費本人個人賬户。經雙方協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⑶、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
⑷、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⑸、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⑶、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⑷、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6、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序裁員。
7、乙方有下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5、6項規定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⑵、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⑶、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試用期內。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可能給單位代理技術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技術泄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5、6項解除合同時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4、其它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賠償的具體標準協商確定如下:
2、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委託代理人)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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