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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協議書彙編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知識產權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知識產權協議書彙編15篇

知識產權協議書1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商、聯營商(乙方):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範》 (以下簡稱“規範”),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註註冊商標的,乙方應當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註冊證(原件或者複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2.商品標註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並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進貨前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情況要求乙方補充相應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複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標記、標識錯誤的,應當立即改正,並書面通知甲方對在售商品作相應處理。

甲方發現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遮蓋、修改、刪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提供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有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遮蓋、修改、刪除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供貨或聯營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並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託設計乙方廠房及辦公樓現場視頻監控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對廠房及辦公樓的現場視頻監控進行初步設計,設計方案經甲方中標後,乙方選擇使用。

為保護甲方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在甲方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發生糾紛。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甲方為乙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控方案。(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二、所稱“知識產權”包括: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及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

三、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哈爾濱智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標後,如甲方未中標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為其設計的方案時,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提供有償使用和設計費人民幣 。

四、乙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識產權”,如乙方在招標過程中或招標後將甲方的'方案泄露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五、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無權繼續使用上述“知識產權”,更無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將上述“知識產權”作為自有知識產權使用。

六、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中標後乙方只能限於其自身使用,乙方無權轉許可第三人(方)使用,並只能用於合同規定的範圍。

七、上述“知識產權”依法應當保密的(如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等),乙方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間接披露、公開或傳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向有關部門上報時,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八、乙方組織涉密人員與甲方簽訂保密承諾書。

九、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甲方還將要求追究乙方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一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知識產權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中獲獎及入圍作品的知識產權轉讓給乙方(參賽序號_________作品名稱___________),轉讓後該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本次活動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員會所有。

活動主辦方如在logo使用過程中發現甲方抄襲其它標誌或者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及連帶責任,甲方應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甲方在本次大賽中獲得的獎金涉及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所在地繳納。

甲方以光盤形式刻錄原文件,與本協議一同快遞至乙方指定地址。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協議書4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5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聘用期間的知識產權歸屬問題經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一、定義

“知識產權”:是指已註冊和未註冊的、包括進行了註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誌、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於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誌、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

二、知識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於甲方:

A.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B.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C.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D.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E.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後1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於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於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僱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後,如為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籤署有關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為甲方利益、並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立即停止對前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為。

4、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僱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佔、使用或者擅自複製、帶走甲方擁有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文件、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三、競業禁止

1、乙方承諾,在受聘期間,不侵犯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將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聲明,此前未曾與第三方簽署過任何包含“競業禁止”條款的合同;或者其已與曾經簽署“競業禁止”條款的第三方以適當方式解除了該等“競業禁止”義務。

前款所謂“競業禁止”條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從事甲方現有工作的條款。

3、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聲明導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連帶侵權,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內,乙方不得參與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本職工作以外的活動(事先得到甲方許可的除外),競爭性活動指從事與甲方現從事的業務相同/類似業務活動,或在與甲方從事相同/類似業務的任何單位任職,包括但不限於以兼職、顧問、股東、董事、監事、合夥人、投資人、提供勞務/諮詢/服務等任何形式。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項協議內容,盜取、泄密、侵犯本協議所述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屬於嚴重違紀行為。經甲方查實,乙方應為這種不法行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全部經濟賠償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供職期間税前工資總額的30%。

2、甲方有權從乙方在違約事由發生時應得的工資及其它應得收入中扣除上述違約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額低於違約金數額,乙方應予以補足不足部分。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甲方則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其它法律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同時構成嚴重違紀,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任何補償。

五、其它

1、本協議可由甲方轉讓給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當乙方在上述機構之間被調任時,本協議自動被轉讓至新的聘用單位而無需由乙方另行簽署。如新的聘用單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與其簽署新的協議。

2、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全部期間以及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無論何種原因)之後3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6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和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署了勞動合同,為保護知識產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結合本行業慣例,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知識產權歸屬

1、本協議所指的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在執行本單位任務過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祕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研究開發成果。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務性開發成果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3、乙方任何職務性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4、甲方提供為保護乙方取得的職務性開發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並承擔其法律行動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維持、審查等。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積極配合。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祕密等資源條件完成的非職務性開發成果歸甲方所有。

6、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商業祕密,所取得的非職務性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下列情況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1)該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成果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

(3)該研究、開發成果是在乙方的職務性開發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取得的研究、開發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成果享有知識產權,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報説明。

8、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性開發成果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它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8、乙方調入甲方任職,其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可以轉讓給甲方,但乙方必須寫出書面保證,以確保甲方擁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如因此造成侵權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後,均不得侵佔甲方的知識產權。

二、附則

10、本協議所指聘用期(含試用期)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乙方離開甲方時間,是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11、若乙方違反該協議內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8

立合約者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編著_______一書,雙方議定如下:

一、乙方應付甲方稿費每千字_______元整,於簽訂本合約時,先預付_______元整,餘數於甲方交稿時,一次付清。

二、本書預計字數為__ __萬字左右。

三、本書著作權經甲方同意轉讓乙方承受,由乙方辦理著作權登記。

四、本書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及違背有關著作出版等現行各項法律或國家政策時,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涉。其因而被有關機關扣留、沒收,或禁止發行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五、本書版權屬於乙方,甲方不得就本書內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轉讓。

六、本書的排版校對,由乙方負責,惟求其正確無誤,得請甲方作最後的校核。

七、甲方同意於___年__月___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

立合約者:_______

甲方:_______

住址:_______

籍貫: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鑑於:許可方是以拉丁文和中文書寫的________商標和商號以及本協議附件a所列出格式的註冊和申請(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人。

鑑於:被許可方準備根據合營合同的約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銷、製造、供應和安裝_________斜拉索和懸索結構體系(合營公司業務)且希望在合營合同規定的合營公司業務中使用許可商標。

有鑑於此,考慮到有關各點,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許可的授予

1.1根據以下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在此授予被許可方在區域內,且被許可方在此接受,一項非獨家、不可轉讓且免收特許權使用費的使用附件a所列許可商標和商號的許可。

1.2許可方在此承諾其為許可商標的合法所有權人並擁有全權授予被許可方許可商標的使用權。

1.3本許可僅授予給以合營公司名義進行的合營公司業務。

1.4上述第1.1條的許可的授予,不包括合營公司的分許可授予權。

第二條區域

本協議的唯一區域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陸領域(不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

第三條許可商標和商號的所有權

3.1合營公司承認,許可方擁有許可商標和商號及其所有權利,本協議並不給予合營公司除授予的許可外的對許可商標和商號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3.2合營公司同意,其將不做任何與許可方對許可商標和商號的所有權相牴觸的行為且不對許可方作出或不協助第三方試圖對許可方作出任何有關該所有權有關的不利索賠。

3.3合營公司同意,其將不對許可方對許可商標的權利提出異議,不反對許可商標的任何註冊,或不對本協議的效力或本協議所授予的許可提出異議。

3.4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批准,合營公司不得將許可商標用於任何與合營公司業務無關的業務。

3.5儘管有本協議授予的許可以及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本協議並未授予合營公司有關沒有列於附件a中的任何其它商標、服務標記和/或商號的任何權利或許可。

3.6合營公司同意協助許可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的要求或許可方的許可和願望到相關政府機構辦理本協議的備案手續。

3.7所有有關本協議的備案費用以及本協議授予許可的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所有有關許可商標和商號的註冊、維持或續展費用應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條許可商標和商號的使用

4.1合營公司承諾採取各種措施促進許可商標和其小冊子、出版物和促銷資料的使用,特別是使用時以合營公司的名義。

4.2在有關介紹許可商標的任何出版物面世之前,合營公司將申請許可方的批准。

4.3合營公司只能在本協議所授予的許可生效期間內使用許可商標。

4.4合營公司承諾決不損害許可商標或以可能損害許可方名聲的方式使用許可商標。

4.5合營公司承諾在使用許可商標時使用與該商標註冊時完全一致的格式和顏色。未經許可方事先批准不得作任何改變或修改。

4.6合營公司承諾不直接或通過任何關聯公司使用、註冊、促銷可能與許可商標構成競爭關係的任何商標或商號。

第五條許可期限和終止

5.1本協議在雙方正式代表簽署且經被許可方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認可後生效,且在許可商標有效期間保持其效力,但本協議根據以下第5.2條規定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5.2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由許可方提出終止:如果許可方在合營公司中擁有的股權低於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營公司解散或破產或業務停止;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義務;如果技術許可協議或合營合同終止。

(2)如果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則被許可方可提出終止。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本協議應在用掛號信發出一封通知後三十(30)日內終止。

5.3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包含________或許可方的許可商標和/或任何類似商號的行為,和(ii)立即採取各種措施停止將許可商標用於廣告、商業登記、目錄、互聯網和網址、電話簿和任何其它類似名冊。

第六條保護

6.1合營公司應當將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商標的情況立即通知許可方。

6.2作為許可方商標的唯一所有權人,許可方應當決定是否對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商標的行為採取任何措施。如果許可方選擇不採取這些措施,則合營公司自費可採取這些措施,但須事先取得許可方的書面批准。在此種情況下,許可方將與合營公司合作行動,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一方,但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6.3通過採取這些行動所收回的任何金錢賠償或其它金錢應由承擔這些行動費用的.一方來享受;或如果雙方共同承擔費用的話,這些金錢應由雙方根據承擔費用的比例共享。

6.4合營公司應在有關許可商標的保護、執行或侵權時向許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協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機構還是在準司法機構或其它機構。

第七條新的商標

7.1如果合營公司希望發展一個使用_________或許可方的名稱但不是許可商標的格式而是其它任何格式,則合營公司應當首先與許可方協商並取得其書面批准,許可方有權不予批准。

7.2該新發展的商標將以許可方的名義註冊並將在許可方書面批准之前被視為許可給合營公司的商標和商號。在此種情況下,應當適用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條件。取得和維持該新商標的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八條適用法律和仲裁

8.1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和適用。

8.2由本協議產生的且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糾紛或索賠應當只能通過仲裁最終解決並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的仲裁規則。

8.3仲裁程序應在上海進行。仲裁庭由根據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員組成。

8.4各方(許可方,合營公司)應當承擔其自己的仲裁費用。

第九條語言

本協議以中英文兩種語言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實質方面一致。

本協議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

轉讓後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協議書10

本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漢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居住地址為[***](以下簡稱“乙方”)共同簽署。

鑑於,乙方和甲方於 年_____月____日簽署了勞動合同

因此,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項條款:

一、 發明和作品

1. 任職前的發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僱於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明、原創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開發、改進、商業祕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並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後。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並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於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製作、委託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並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2. 任職期間及之後的發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明

2.1.1 職務發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祕密和技術訣竅:

(1) 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 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

(4)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以及

(5) 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於乙方,其着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着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着作權由甲方享有:

(1) 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

(2) 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

(3) 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於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定的發明和作品,並且不論該等發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着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註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着作權和其它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 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並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3. 專利及着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後取得的任職前發明/作品、非職務發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着作權、專利或其它的知識產權。這裏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並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後,在乙方能力範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着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着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官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並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或着作權的成功登記,並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於乙方親自執行。

二、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並且不會保留、另行研製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説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複製品或者其它屬於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三、 對新僱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乙方承諾向乙方新僱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並同意甲方對乙方新僱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僱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四、 陳述與保證

為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採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五、 違約救濟

5.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5)萬元。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並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5.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採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六、 法律適用

6.1 本協議的履行及解釋,以及雙方基於本協議而產生的法律關係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七、其它條款

7.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該無效性並不影響於任何其它的條款和規定,並且該無效條款和規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7.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

7.3 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閲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7.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以下無正文,後附簽字頁)

(協議簽字頁,此頁無正文)

雙方特此於文首記載日期簽署本協議。

甲方:漢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知識產權協議書1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_____________”商標[註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户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祕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閲、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祕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複製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製、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祕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並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註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後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採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並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並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籤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並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雙方所籤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12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1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第一定義

1、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歸屬於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註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信息等商業祕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祕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祕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瞭解到或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關於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數據、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以及源程序、目標程序、開發手冊、研發文檔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

(2)關於市場營銷的信息,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户名單,客户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絡、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項目等信息;

(3)關於經營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內部業務規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文件等;

(4)關於甲方法律關係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知識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註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祕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信息。

3、職務開發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祕密在甲方的業務範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明創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文檔、研發數據;

第四,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祕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二條知識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祕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後,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後,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佔甲方的知識產權。

三條商業祕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範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鑑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誌、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祕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祕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祕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祕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件開發資料(包括源程序、文檔、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後(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6、當發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祕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採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祕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後(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祕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級技術人員,是指系統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項目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客户)經理、祕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台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項目開發的人員。

2、競業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後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上述競業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限制的企業,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各地規章規定的下限執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時間×倍數。

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採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説明其所承擔的原有知識產權、保密、競業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説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説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於乙方怠於説明或者説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後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於前述情況的書面説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閲讀過本協議,並確切瞭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後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牴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後,非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之所有義務後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於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印: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協議書14

編號:_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乙雙方的知識產權歸屬及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歸屬於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祕密和技術訣竅)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1)乙方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

4) 乙方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以及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2、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記憶方法、視頻、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產品設計圖、示意圖)的所有權和著作權。

3、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第二條商業祕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瞭解到的、或者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類型:

1、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為需要保密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發展規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公司檔案等方面的內容;

3、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的範圍:

1)影響企業進步發展的事項;

2)影響企業營銷活動的事項;

3)使企業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的事項;

4)使企業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5)影響企業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6)影響企業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7)影響企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二章 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三條 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四條如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製作、委託製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等處理。

第五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六條 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並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成果的署名權屬於乙方,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配套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甲方在其業務範圍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研究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祕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申明後,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後,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第十二條 乙方在離職時應向甲方歸還(並且不會保留、另行研製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説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複製品或者其它屬於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十三條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乙方承諾向乙方新僱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並同意甲方對乙方新僱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僱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佔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三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

第十五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範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擅自帶離工作崗位,不能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並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十七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祕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外單位的商業祕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祕密。若因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責任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着甲方商業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郵件、傳真、光盤、磁盤、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並不得備份。

第十九條 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承擔與任職期間同樣的保密義務和不能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第二十條 當發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祕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採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祕密的進一步散失。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十三條如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於這種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有權追究第三人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除賠償上述損失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有權要求乙方承擔________元至___元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開除或其他紀律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外條款

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行國家公務、根據工作需要向其透露甲方商業祕密的,可免除上述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説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説明以下事項: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2、乙方在此之前按造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無需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此項書面説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聘用期間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二十九條乙方承認,已閲讀過本協議,並確切瞭解協議所有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三十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簽署後,非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第三十二條如對執行本協議內容發生爭議,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違反本協議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就甲方成為乙方加盟代理商,委託乙方代理代辦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成為乙方的加盟代理商,將其下屬客户的`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事宜,委託乙方全權代理代辦。正常情況下,甲方保證每月有____元/個,其他項目結算價見附件。___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量。商標註冊規費、代理費合計為___萬元,乙方每月逐筆從保證金中扣除當月註冊及代理費用;每月___日前,甲方補足保證金數額;如果當月保證金餘額不足支付註冊費用,甲方須及時補充保證金。

2、甲方正式委託後,交納註冊保證金。

3、在加盟代理期內,甲方可以使用“______”商標開展業務,但不得以乙方公司的名義直接與客户簽訂合同;乙方只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與甲方的責任,不承擔甲方與客户之間約定的責任。

4、甲方須保證提供之註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5、審核期內,甲方之委託客户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聯繫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沒有及時通知乙方,導致甲方委託客户無法收到相關通知及文件,乙方概不負責。

6、本協議從____日止,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日起到_____月_____年_____日。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