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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租賃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租賃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推薦】租賃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東莞市東方龍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擁有合法租賃權的商鋪事宜經過友好協商,簽訂如下租賃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場所所在地點、面積、公共設施、租賃用途:

1.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座落於四川省達州市中心廣場步行街二樓(中心廣場演藝廳下面)大廳(圖紙編號為H06,H07),房屋為框架結構。(具體範圍以本合同所附工程圖紙中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的紅線圖為準)。

2.按建築面積計算(由步行街一樓到二樓的兩部電扶梯是公共使用通道不包括在租賃面積內),雙方經過實測,扣除由一樓到三樓以上已被在二樓封死而致使乙方無法使用的樓梯通道,確定租賃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3.簽定本合同時甲方所提供圖紙上標明的公共出入口、公共通道、公共場所及其它為中心廣場商户提供的公共設施均為乙方合法共同使用的公共區域和設施,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正常順利地使用這些公共區域和設施。

4.乙方向甲方租賃上述物業用於經營商業項目,(初步暫定為經營電腦市場,具體經營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免租金優惠期

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期限共二十年,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交給乙方使用後開始給予乙方免租金優惠期(含裝修期),租期從甲方給予乙方的免租金優惠期(含裝修期)結束後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共計二十年。

2.甲方把乙方租賃區域的外牆玻璃、中央空調及其它按本合同要求應由甲方施工的工程部分施工完畢並驗收後將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交給乙方進行二次施工,交接日即為免租金優惠期(含裝修期)的開始日(具體日期以甲乙雙方的交接簽字日期為準)。

3.甲方給予乙方 天的免租金優惠期(含裝修期),免租金優惠期(含裝修期)結束後開始計算租期和租金。

4.免租期內乙方裝修產生的所有費用(水費、電費、衞生費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其它費用。

5.甲方最遲必須在 年 月 日之前將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三條: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柒萬元人民幣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並保留至本合同租賃期滿。本合同租賃期滿後,甲方必須將該保證金無條件退還乙方。

2.本合同履約保證金主要用於保證本合同租賃關係的順利實施,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租賃甲方按本合同的要求提供的場所,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合同保證金,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按時提供該租賃場所或不能把該場所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租給乙方,則甲方必須賠償乙方雙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租金標準及交付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場所的月租金為 元(大寫: 元)人民幣。

2.租金的交付採取按月交納的方式,自計租期開始的十日內乙方交付甲方三個月的租金共計 元(大寫: 元)作為首期租金,以後在每個須交租的月份十日之前交付甲方當月租金。

第五條:雙方就工程問題和附屬設施的約定。

1.乙方二次裝修工程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得干預,費用由乙方自理。更改房屋結構,要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有權就乙方承租部分的外部裝修根據自已經營的需要進行修改,但合同期滿後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原樣。

3.乙方使用期間,甲方無權再使用該租賃場所(包括在該場所進行一些基本裝修,通訊電纜安裝等),也無權干涉乙方合法使用該租賃場所。

4.電力系統: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要容量的.三相電及電度表到乙方租賃場所,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根據經營需要,負責安裝租賃場所內的線路、照明燈具、通訊、寬帶、有線電視以及各相關電纜管道的鋪設等,費用由乙方負責。如甲方需在乙方租賃區域內的商鋪內安裝卡式計費電錶,則必須等到乙方把商鋪做完工以後才能安裝。

5.供水系統:甲方負責一户水錶報裝並安裝到乙方租賃場所並負責相關費用;乙方自行負責租賃場所內的安裝及相關費用。

6.消防系統: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場所的消防系統的工程安裝及申報和辦理相關證照,並承擔相關費用。如因消防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甲方應延長乙方相應延遲時間的免租金優惠期和租期。

7.電梯系統:甲方在乙方租賃場所的中間已經安裝了兩部電扶梯,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在營業時間內的正常使用,同時必須保證由步行街首層到乙方租賃區所在的樓層的貨梯能夠正常使用。

8.中央空調系統: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場所的中央空調系統的安裝及驗收,並保證乙方所設計的每一個商鋪都有出風口,該空調系統的主機部分必須有兩部以上的主機組成,該中央空調系統必須有獨立的電錶。

9.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區域的玻璃外牆的安裝,混凝土外牆裝飾塗料的塗刷,內牆的粉刷。

10.乙方負責租賃區域內地磚的鋪設,商鋪的建造,室內線纜、燈具、裝修的施工。

11.甲方保證廣場及各個通道、出入口、公共廁所等作為本合同約定出租物業部分的公共附屬設施,在乙方承租期內由乙方和乙方鋪面的商户共同免費順利使用。

12.甲方保證在本出租物業附屬的停車場中提供十個免費停車位供乙方使用。

13.工程設施部分的產權按照誰投資誰擁有的原則確定歸屬,租賃物在租期內產權歸甲方所有,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14.工程設施的維修、維護按照誰擁有產權誰維修、維護的原則確定維修、維護的責任。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標準

1.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完成玻璃外牆、中央空調系統、消防、水電等的安裝及內外牆的粉刷,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受。

2.甲方給予乙方的免租金優惠期結束後,乙方必須把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其它附屬設施施工驗收完畢並投入使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付首期租金。

第七條:物業管理及其費用的交納

(單獨與物業公司簽定物業管理合同)

第八條:廣告位的使用

第九條:乙方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對租賃場所的使用權,有權在租賃場地進行合法經營活動。

2.乙方有權以租賃場所的地址註冊新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承擔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3.乙方有權對租賃房屋及場地進行自營、聯營、租賃等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

4.乙方有權對租賃房屋及場地使用自已的商號、名稱。

5.乙方租賃甲方房屋及場地進行經營活動,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原則進行,乙方有權決定經營範圍內的業態形式,動作方式等。

6.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及場地進行規劃、佈局、裝修和改造,並在租賃場地內建構商鋪、辦公室,甲方應積極協助和支持,但合同期滿後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原樣。

7.乙方有權為乙方的商户獨立選擇通訊、數據、視頻等服務運營商,甲方不得干涉,並且乙方選擇相關運營商後,甲方應積極支持配合,為相關運營商提供線路鋪設管道或鋪設線路的位置。

8.因乙方屬於整體獨立營運方式運作,故乙方有權不參與甲方對外的統一策劃及廣告推廣。

第十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經營合同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2.租賃期滿而沒續約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在15日內搬遷。

3.租賃期間,乙方如將本合同約定的場所及附屬物的使用權轉移給第三人,不必徵得甲方同意,但應通知甲方,並保證使用權轉移給第三人後,該第三人必須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4.承擔乙方出租商鋪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應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的税金和有關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權利:

1.甲方擁有本合同約定商鋪的產權。

2.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按時收取乙方的租金。

第十二條: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獨立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甲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如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出租場所如因工程結構質量出現問題,甲方應進行及時維修。

4.甲方保證本租賃場所所在的中心廣場所有商鋪中,除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場所外其它由甲方或其代理單位直接向外租賃的商鋪及房間(包括甲方自有產權和從其他業主手中返租回來的商鋪和房間)不得經營和甲方相同和相似的商品,否則,即視為甲方違約,須賠償乙方雙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5.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產權及附屬物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不必徵得乙方同意,但應通知乙方,並保證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後,該第三人必須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6. 辦理《出租房屋許可證》,併為乙方提供辦理《市場登記許可證》所需要的甲方的相關證牌。

7. 承擔甲方把出租物租賃給乙方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應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的税金和有關費用。

8. 週日和週末以及節假日甲方在中心廣場要為乙方免費提供促銷場地。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提前終止合同的,則甲方除將合同履約保證金退回給乙方外,還應賠償乙方的宣傳、經營損失和室內裝修的損失(扣除折舊),並賠償乙方壹年的租金作補償。

2.乙方承諾如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付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及乙方投入的工程設施,並賠償甲方壹年的租金作補償。

3.乙方未按時繳付租金的,則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按滯付租金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60天的,則視為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按第十三條第2項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合約解除和終止

1.租賃期間,房產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壞,本合同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甲、乙雙方在無爭議的情況下終止合同,乙方有權搬走所有屬於乙方的商品、活動貨架、設備等,並且在合同終止起拾五日內搬走。

3.合同約定期滿後,如甲方的房屋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雙方另行簽定合同,明確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糾紛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補充之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時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均受法律保護。

附件一:標明本合同租賃區域的工程平面圖(租賃區域用紅線圈出,並蓋有甲乙雙方公章)。

附件二:標明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的廣告位的工程平面圖(廣告位用紅線標出,並蓋有甲乙雙方公章)。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東莞市x投資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 台,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台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保養、維護服務

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台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責任承擔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3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潛水船單位: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市場組織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根據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船及潛水的人員,租用潛水組任務:主要承擔水下工程作業。

二、租用潛水組共____組每組需配____人(包括潛水人員____人),潛水船組的交接地點為____港。

三、租費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組月租費____元(包括潛水人員的津貼____元)租費每月結算一次。均由山東省海上民間運輸管理處的票據,統一結算劃撥。

四、租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合同到期,工程繼續需要,應按期續合同,否則調回另行安排。

五、潛水組施工作業中的責任劃分: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配齊潛水組人員、潛水設備,船隻及設備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負責。施工作業中如因乙方技術操作不當造成損失應由乙方負責。但因甲方施工設備不良和操作不當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2.潛水組必須服從甲方調動,如因乙方責任或不服從調動而耽誤施工生產滿一天者,按日扣罰租費____元。

3.潛水組在租期內,因天氣影響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潛水作業,應照收租費。

4.潛水組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如擅離者,應追究責任,並按期扣出每組每日租費____元。

六、潛水組人員的勞保用品及生活安排問題,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潛水作業必要的.防護用品等按照甲方的標準統一發放,潛水人員的食宿住地甲方負責安排。生活費用及糧食供應由乙方負責。

七、潛水作業人員的醫療費均由乙方負責,但由於甲方施工和水下作業整平等設備不良或操作造成乙方潛水人員傷亡,其醫療費由甲方負責。

八、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九、若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根據“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協商補充條款。

十、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三份,副本七份,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船管處一份,副本報銀行、建設銀行、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4

甲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第一條(租賃物品) 乙方出租給甲方的租賃物為 ,數量為

第二條 (租金)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租金 元。

第三條(租賃時間) 租賃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乙方向甲方移交租賃物之日租賃開始日,以甲方向乙方交回移交租賃物之日為租賃結束日。

第四條 (保證金)甲方支付的保證金為 ,保證金可用來充抵甲方對乙方應付的債務。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五條(租賃物交付)

(1)在甲方接簽訂合同時若未向乙方提出租賃物性能缺陷等關於租賃物質量或使用能力的異議,則視為乙方向甲方交付完畢具備正常質量和性能的物品。

(2)乙方向甲方移交租賃物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對該租賃物使用的注意事項,該租賃物使用説明書上的注意事項同時視為乙方書面形式告知的事項。

第六條(租賃物使用)

(1)租賃物使用説明書上註明的使用方式和範圍為雙方約定使用範圍,甲方只能在租賃物使用説明書註明使用範圍內使用該租賃物,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甲方負擔賠償損失義務。

(2)甲方只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權。甲方無權向第三者轉讓,轉租租賃物,並不享有使用租賃物抵押、轉讓、擔保及其他一切權利。甲方未按本約定行使使用權以外的權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擔賠償損失義務。

第七條(租賃物保管)

甲方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由甲方承擔維修所需的一切費用並支付維修期間的租賃物租金與違約金。如造成租賃物滅失或維修不能的,甲方應按照乙方購買該租賃物時價格賠償。

第八條

甲方不得在租賃物上改善或增設某些附屬物,甲方違反上述約定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租賃物返還)

(1) 當租賃期屆滿時,甲方應負責將租賃物運送到乙方住所( ) 返還。租賃物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應當按時返還租賃物,延期返還的,須向乙方支付拖欠天數的租金。

(3) 甲方返還的.租賃物必須保持原狀,即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如違反上訴約定,除不可歸於甲方的事由,視為甲方保管不善。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解約行為)

(1)甲乙任意方有違反本合同任一規定的,均視為違約,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租金的 ‰。

(2)甲乙任意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應當支付對方違約金 .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除法定免責條款外,發生下列事由的,乙方免責。

(1) 乙方對甲方盡告知注意事項義務的,甲方自身未盡注意義務造成對甲方或第三人損害的,乙方免責。

(2) 甲方知道或當知租賃物出現故障或問題,並不及時(除法定可中止時效事由,未在當天內為不及時)通知乙方要求維修更換的,發生對甲方或第三人損害的,乙方免責。

(3) 甲方未交付租金,乙方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履行其後的維修義務。該期間因租賃物故障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損害的,乙方免責。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約定爭議解決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爭議解決地為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法律風險提示:(給你自己看的,不需要打印)

1、玩具需要消毒,如果發生吃進去玩具上的異物或者玩具裏有毒有害物質,導致人家孩子生病,這很麻煩的。

2、租賃最好別租給你很熟悉的朋友或者同事,如果一旦發生問題,很難解決,合同有時候真的是一紙空文,法院不一定會支持你的請求。

3、租金和保證金還有違約金你自己仔細考慮計算好寫上,數字一律寫大寫,如:壹貳叁肆等,在括號內寫上阿拉伯數字。

4、如果是那種小氣的人,還是最好不要租了。

5、還有孩子是那種經常摔東西的,最好別租了,玩具弄壞是難免的。還有別指望人家不給第三人玩,比如親戚家的孩子和小區鄰居的孩子。

6、還有如果是真正的名牌貨,如費雪什麼的,小心人家還給你的時候是高仿或者假貨。

租賃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1、船舶經紀人

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代號:barecon“a”

2、地點和日期

3、船東(出租人)/營業地點

4、租船人/營業地點

5、船名(第8條)

6、船旗國和登記國(第8條)

7、呼號

8、船型(內燃或蒸汽機船、乾貨船、油輪、冷藏船或客船)

9、總登記噸位/淨登記噸位

10、建造時間/建造地點

11、總載重噸位(約計)按夏季舷及長噸計算

12、船級(第8條)

13、船級社最近一次特檢日期

14、其他項目(並依第13條列明船級證的有效期限)

15、交船港(第1條)

16、交船時間(第2條)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條)

18、還船港(第3條)

19、連續日通知(如與第2條不同者需填)

20、進幹船塢週期(如與第2條不同者需填)

21、航行區域範圍(第4條)

22、租期

23、租金(第9條)

24、支付幣種及方式(第9條)

25、支付地點、收款人及銀行帳户

26、銀行擔保/付款保證書(金額和地點)(選擇適用第21條)

27、抵押(第10條);如無抵押免填

28、保險(水險和戰爭險)(按第11條(e)或按第12條(k)説明船舶價值填列)

29、依第11條(b)或第12條(g)為船東投保的附加險

30、依第11條(b)或第12條(g)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險

31、經紀人佣金及支付對象(第24條)

32、潛在缺陷(只有發現的期限與第1條不同時才填列)

33、適用的法律(第25條)

34、仲裁地點(第25條)

35、租用/購買協議(註明第三部分是否適用)

36、茲相互同意應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訂條件,履行本合同,當該兩部分條件發生牴觸時,第一部分的規定優於第二部分,但以所牴觸的範圍為限。經雙方同意並在第35條內列明時,第三部分才作為合同的一部分適用;當與前兩部分條件發生牴觸時,前兩分部的規定優於第三部分,但以所牴觸的範圍為限。

簽字:船東(出租人)________簽字:租船人(承租人)________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將在第15條中列明的港口租船人指定並備妥的泊位交付給租船人接收。

船東應在交船前和交船時做到克盡職責使船適航,並在船殼、機器和設備的各個方面準備好投入下述的服務。船舶在交付時應具備各項有效合格的證書。船交給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為船東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義務,此後,租船人就沒有權利由於對該船的主張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向船東提出任何索賠要求,但船東應負責由於該船隻交付時存在的船舶、船舶機器或裝置的潛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換新,但這些缺陷必須是在交船後18個月內出現,除非對此在第32欄另有訂明。

2、交船時間

交船時間不得早於第16條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經租船人同意者外。

對於船舶預計何時可準備好交付,船東要給租船人不少於30個連續天的通知,除非第19欄另有協議者外,對於船舶情況的變化,船東要和租船人隨時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遲不能在第17條訂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前交付,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選擇權。

如果船舶將延滯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後才可交付,船東應在能夠合理肯定船隻將於何日備妥時應當儘快給租船人發出通知,詢問租船人是否將行使他們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選擇權,而租船人必須在收到該通知後的168小時內宣佈其選擇決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選擇權,那麼船東通知中的船舶備妥日期之後的第7天將認為是本條款中的一個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船行區域範圍

船舶將用於進行合法的貿易,在第21條內列明的航行區域範圍內載運合適的合法貨物。

無論本租船合同中有無其他條款規定,雙方協議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裝載或運輸的貨物中明確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產品或原料。但對於使用於或擬使用於工業、商業、農業、醫藥或科學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東對裝運的批准。

5、檢驗

交船和還船檢驗,船東和租船人將各指定驗船師測定並書面證明船舶在交付時和還船時的狀態。起租檢驗的費用或如有時間損失由船東負擔,退租檢驗的費用或如有時間損失則由租船人負擔,如有時間損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計算,如需要進塢,進出塢費用亦包括在以上費用內。

6、檢查

船東有權在任何時候對船舶進行檢查、檢驗或授權驗船師代表其進行檢驗以查明船舶狀況和確信船舶獲得正常的修理和保養,在幹船塢內的檢查或檢驗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進幹船塢時進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級檢查間隔安排船舶進塢,則船東有權要求安排船舶進乾塢檢查,如查明船舶處於本租船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狀況時,則檢查和檢驗費用由船東負擔,只有在查得船舶須經處理或保養以達到所規定的狀況時,檢查和檢驗費用才由租船人負擔。所有檢查、檢驗和修理的時間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並作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當船東提出要求時,應容許船東檢查船舶的航海日誌,每當船東需要時向他們提供傷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及船隻遭受損壞的全部情況。如有需要,租船人應不時將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務通知船東。

7、財產目錄及消耗的油和供應品

在接船和以後還船時,租船人應會同船東對船上的整個設備、全套裝備裝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應品編制一套完整的財產目錄。租船人和船東將分別在交船和還船時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潤滑油、水和未啟封的供應品,並分別按交船港和還船港的當時市價交付費用。

8、保養和營運

(a)在租期內,船隻將完全為租船人佔有和由租船人全權安排作各種用途,並在各個方面處於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應對船舶、船機、鍋爐、裝置和備件進行良好的保養維修,使之處於有效營運狀態,並要按照良好的商業保養做法進行保養。另除了第12條(1)所規定者外,他們應使第12條內提到的船級不過期並保持其他必需的證書始終有效。

對於必需的修理,租船人應立即採取措施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如租船人沒有這樣做,船東有權將租船從租船人處撤回,船東這樣做不必提出什麼抗議書,這樣做也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於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除非另有規定者外,如果由於船級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於實施強制性的法規而為了船的繼續營運必須進行改進、改變結構或添置費用較多的新設備,費用超過第28欄內船舶的水險價值的5%時,則有關各方有權合理地重新談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談判時尤其要考慮到租期還剩多少時間,並對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費用如何分擔的比例作出決定。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聯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關於油類及其他污染損害的要求,為了使船舶不受處罰或交付費用,合法地進入、停留於或駛離任何港口、地點、任何國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連水域,無任何延擱地執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須安排經濟保證或承擔經濟責任,不論有關政府或主管部門是否已合法地提出這些要求,這種義務均是存在的。租船人應安排這方面的付款保證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滿足這方面的需要,費用由租船人單獨負擔。如租船人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則船東所受的一切後果(包括時間損失)均應由租船人給予賠償。

油輪所有人自願承擔油污責任協定計劃(只適用於油輪),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時,租船人須安排船舶參加油輪所有人自願承擔油污責任協定及其他類似的強制性計劃並安排船舶在租期內部參加此類計劃。

(b)租船人應為船舶配備人員,供應伙食和為船舶航行、營運、燃料供應和在租期內隨時需要的修理負擔費用,租船人應支付船舶的使用和營運的各種費用,包括外國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税款。船長、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即使由於某種原因系船東所委派,但他們實際是租船人的僱員。

租船人應遵守船員的登記國和租船人自己的國家關於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的有效規定。

(c)在租船期內船隻將保留現在的船名(見第5欄)和懸掛第6欄欄內船旗國的旗幟,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確定顏色油漆船舶,裝置或使用他們的煙囟標記和懸掛他們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裝置或重新裝置的費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時間作為租期內時間計算。

(d)在未先徵得船東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對船舶進行結構改變或對機器、裝置或備件進行變動。如船東同意,租船人應在租期結束前將船舶恢復到小樣(如果船東有此要求的話)。

(e)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的裝備、設備和裝置,條件是在還船時將同樣的或實際上相等的這些裝備等以在與收到時同樣良好的狀態還給船東,一般的損耗除外。租船人應在租期內及時地對那些損壞和耗損不再適於使用的設備項目加以調換。租船人要努力使損壞、耗損或丟失的備件或設備的修理和調換在工藝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價值,租船人有權自己支付費用及承擔風險增添設備,但租期結束時,如果船東有要求,租船人應拆除這些設備。

船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租來的任何設備包括無線電設備,租船人應予保存和維修。租船人應承擔船東簽署的有關的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和責任,並償還船東支付的所有有關費用和為符合無線電規定所需要的新設備。

(f)租船人應在需要時安排船舶進塢,清潔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於在交船第18個月內進行一次,除非第20欄另有協議。

9、租金

(a)租船人應按第23欄列明的.每日曆月的包乾金額付給船東租金,從船隻交付給租船人的日期時間開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協議的包乾金額,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將船還給船東的日期鐘點為止。

(b)租金的支付除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租金外,如本條的附條(c)適用的話,應於每個月的第一天用現金不打折扣預付,貨幣和支付方式如第24欄所列明,支付地點見第25欄。

(c)第1個月和最後1個月的租金如不足1個月則按照當月日曆月天數比例計算,並照此預付。

(d)如船舶滅失或失蹤,從船舶滅失最後一次收到船舶的電訊的日期和時間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預付的租金作相應的調整結算。

(e)如拖欠租金超過7個連續日,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議書,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續的干預,亦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於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f)對延遲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東保證並沒有將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欄另有列明者,船東只保證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將船作任何(其他)抵押。(經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稱“經批准的抵押”,而經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稱“經批准的承受的抵押者”)

11、保險和修理

(a)在租期內租船人應負擔費用為船舶投保水險、戰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投保各險的樣式須經船東書面批准,船東不得無理拒絕給予批准。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險、戰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應維護船租雙方及“經批准承受抵押者”(如有的話)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險方面維護他們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為維護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有保險單上的抬頭應以他們共同的名義。

如果租船人沒有按上面附條(a)的規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險的任何一種,船東應通知租船人,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否則,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可能對租船人的其他索賠要求。租船人經船東和承保人批准,應進行所有屬於投保範圍的修理和承擔給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費用以及屬於保險範圍的收費、開支和債務(以上支出,以後由租船人向承保人取得償還)

關於其他不在保險範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規定的相對或絕對的免賠額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負責安排修理和支付由此而產生的費用。

根據本條的附條(a)進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並作為租期的一部分。

(b)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於第29和第30欄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東或租船人(根據具體情況)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此項需要的保險的承保人同意的書面的副本。

(c)在按本條的付條(a)的要求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d)船東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以便租船人將船隻委付給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e)按本條附條(a)的規定,所投保的水上險和戰爭險的船隻價值系第28欄欄中所列的金額。

12、保險、修理和船級

(a)在租期內船東應負擔費用為船舶投保水險和戰爭險,保險單格式和附件。對屬於保險範圍內的船舶滅失或船舶、船機裝置的損壞,或為了免除屬於保險範圍的對船舶或船東提出的索賠,或為了解除船舶或船東的責任義務而支付的費用,船東、承保人沒有任何權利向租船人要求賠償或代位取得賠償。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險單上的抬頭應以他們共同的名義。

(b)在租期內,租船人應按照船東書面批准的格式投保賠責任險,並支付費用。對於格式,船東不得無理拒絕批准。如果租船人沒有按附條(b)所規定的要求安排保險,船東應通知租船人,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否則,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賠要求。

(c)如由於租船人的行為或疏忽造成此處規定的任何保險失效的話,租船人應賠付船東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賠償船東所有索賠的要求,而這些原本屬保險範圍。

(d)租船人在經船東或船東的保險人批准後應安排所有屬於保險範圍的修理和承擔支付按本條附條(a)規定的保險和承保範圍的所有與這些修理有關的雜費以及收費、開支和債務。對於這些開支租船人在提供帳單後通過船東保險人取得償還。

(e)其他不在保險範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的可能相對或絕對免賠額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負責安排進行,並清付發生的有關花費和開支。

(f)按照本條附(d)和(e)的規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併成為租期的一部分。

由於進行這些修理期間需要使用和營運船隻而產生的費用和開支,船東不予負責。

(g)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於第29和第30欄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或租船人(根據具體情況)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在必須經承保人同意的情況下承保人書面同意的副本。

(h)按本條的附條(a)的要求,為船隻安排了保險,而船隻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i)在船東按照本條的附件(a)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本租船合同將從招致這種損失的事故發生日期終止。

(j)租船人在船東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以便船東將船舶委付給承保人並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k)按本條附條(a)的規定所投保水上險和戰爭險的船隻價值系第28條中所列的金額。

(1)儘管有第8條(a)的規定,雙方協議根據第12條的規定,如適用的話,船東應在船的租期內使船始終持有未過期的船級證書。

13、還船

租船人應於租船合同到期時按第18欄列明的一個安全和不凍的港還船,租船人應給船東不少於30天的初步通知少於14天的確切通知,預告預計還船日期、還船港口區域或還船港,以後船期有任何變化應立即通知船東。

如果船舶奉命進行的該航次結束可能超過租期合同到期日時,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完成該航次,但條件是要合理地計算出該航次,在確定結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時間完成而還船。

船舶在還船時應具有與交船時一樣好的結構狀況和條件,自然損耗不影響船級的除外。

還船時,船舶的檢驗週期應該是最近期的,船級證明應至少還有第14欄雙方協議的那幾個月的有效期。

14、無船舶留置

租船人將不承受也不同意繼續存在由他們或他們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對船東的船舶所有權和利益有優先權的留置或債務。租船人進而同意在租期內在船的顯着地方牢固張巾或懸掛一個內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船東名)的財產,租給(租船人名),按照租船合同的條款,租船人或船長均無權利、權力和許可造成、招致或允許任何留置強加在本船。”

租船人對在租期內當船舶在其控制下發生的對船的任何性質的留置,對於由於艇船人對船舶的營運,或由於其對船舶或船舶營運方面的疏忽而發生的對船東的任何索賠,租船人將予船東以賠償和使船東不受損害,如果船舶由於租船人營運船舶產生索賠或留置而扣船,租船人應負擔費用,採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船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獲釋,並負擔保釋金和其他相關費用。

15、船東的留置

關於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賠,船東可以留置所有貨物、第二承租人付給原承租人的運費和承運貨物的運費,而租船人由於預付了錢而沒有所獲可以對船進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帶,均歸租船人受益,而為此遭受的損壞和修理費用應由租船人負擔。

17、殘骸的遷移

如船舶成為殘骸或航運的障礙,對於船東因此而應付的不論多少金額,租船人應賠償船東。

18、共同海損

如有共同海損則按1974年約克棗安特衞普規則或在事故發生時通用的修訂的該規則進行理算。

19、轉讓和光船轉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東書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將本租船合同轉讓,亦不得將船舶轉租,但船東不得無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轉讓、光船轉租要以船東所批准的條款和條件為準。

20、提單

租船人對本租船合同項下,為裝運貨物簽發所有提單都要加上一個首要條款,該條款要有在本行業中強制適用的關於承運人對貨物的義務、責任的法規,如無法規,提單應包括英國海上貨運法,提單也應包括新傑森條款和互有過失碰撞責任條款。

租船人同意賠償船東由於船長、高級船員或代理簽署提單或其他單證而發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21、銀行擔保

租船人作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的義務和保證,承擔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銀行擔保和付款保證書,金額和地點如第26欄。

22、徵用/買進

(a)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徵租本船(以下稱“徵租”),不論“徵租”發生在租期內什麼日期,也不論“徵租”的時間多長,是無期限的,還是有期限的,也不論在租期的餘下時間是否繼續“徵用”,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認為因此失效或終止,而租船人應按租船合同訂明的方式連續支付規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該合同中的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徵租”時船東已收到或將可以收取的徵租租金或賠償將在餘下的租期內或“徵期”期內(兩者取其短者)付給租船人。

當徵租租金付給租船人時,本租船合同項下的租金同時要付給船東。

(b)如由於船舶被強制買進或所有權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徵用致船東對船舶的所有權被剝奪時(以下稱“強制買進”),那麼,不論這“強制買進”在租期內哪一天發生,本租船合同將被認為從“強制買進”那天起終止。如果那種情況發生,租金要付到“強制買進”的日期和時間,租金不退。

23、戰爭

(a)由於任何實際或威脅性的戰爭行為、戰爭、敵對行動、軍事行動、海盜或敵意行為,或任何個人、團體或國家對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貨物的惡意損害、革命、內戰、內部動亂、或由於國際法的施行致一個區域有危險時,不得指令船舶駛向或繼續駛向該危險區域的任何地點,亦不得將船投入該危險區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務,亦無論如何不得使船面臨或遭受由於實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風險或處罰,亦不得載運任何可能帶來下列各種風險的貨物,即使船遭受交戰或戰鬥中的政權和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統治者的扣留、俘虜、處罰或其他任何種族的干預等風險,險非事先取得船東的同意。

(b)關於船隻的離港、抵港、航線、掛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隻有自由權遵照其船旗國家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該政府許可的代理,或聲稱代理他的任何個人(或團體)的命令或指示辦事,這也包括根據船隻的戰爭險條款有權發出這種命令或指示和任何委員會或個人。

(c)如在下列任何二個國家之間爆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英國、美國、法國、蘇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如果船旗國捲入戰爭、敵對行動、軍事行動、革命或內部動亂,妨礙船隻正常營運者,船東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本租船人按照第13條的規定將船還給船東。如船上有貨物,則在目的港卸完貨後還船,如在本條所述情況下船被阻止目的港,則船在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貨後還船。如果船上沒有貨物,則就在當時所在港口辦理或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還船。在各種情況下,應按第九條的規定繼續支付租金,並且除了上述的情況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規定將適用到還船為止。

(d)如果為了遵守本條的有關規定而未履行本合同有關規定的,均不能認為是不照本合同辦事。

24、佣金

對於本租船合同項下所有的租金,船東要支付佣金給第31欄所列的經紀人,佣金率見第30欄,但在任何情況下,佣金不得少於任何一方違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沒有全部付足時,應負責的一方要賠償經紀人佣金損失。

如雙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東要賠償經紀人佣金損失,但遇到這種情況,佣金不得超過一年租金的佣金。

25、法律和仲裁

本租船合同使用第33欄所列雙方協議的那個國家的法律。

關於本租船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將提交倫敦仲裁或在第34欄雙方同意的地點仲裁。根據情況,糾紛將由有關雙方指定的單一仲裁員來解決。如果有關方對指定的單一仲裁員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則糾紛應由三位仲裁員來解決,每方指定一仲裁員,每方指定的仲裁員再指定第三位仲裁員。如果仲裁員們未能就第三位仲裁員的指定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哥本哈根的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工會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指定的仲裁員拒絕擔當工作,或沒有能力擔當工作,則指定的一方應另指定一位新的仲裁員來代替。

在一方已指定其仲裁員,並以信件、電報或電傳向另一方發出缺席的通知後兩週,如另一方仍未能指定一位仲裁員,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在接到已經指定仲裁員的一方的申請後,代表缺席的一方亦指定一位仲裁員。仲裁庭作出的裁決應是最終的裁決,對有關方都具有約束力,在需要時可以由仲裁庭或其他主管當局像法院的判決一樣執行。

第三部分

使用於通過抵押提供資金的新造船租用購買協議。

(可供任意選擇的,只適用於在第29欄明確協議和説明的情況)

26、在本租船合同到期時,如租船人已按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履行了責任,茲協議在支付了最後一個月的租金後,按第10條租船人已購得該船和獲得船舶的一切,船價已全部付清。

如到期租金延遲支付不超過7個連續天,或延遲支付是由於租船人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則第二部分10(e)條款中的船舶撤回權將不予適用。然而,到期租金支付的任何延遲將使船東有權得到年息10%的利息。

27、在以下各段,船東稱為賣方,租船人稱為買方。

28、在本租船合同滿期時,由賣方交船給買方。

29、賣方保證在交船時,除了屬於買方原因的債務或經協議在船交付時不予付清的現存的抵押外,船舶免除了所有債權和海運留置權。如有在交船前發生的對船舶的任何索賠要求,賣方只承擔對這些索賠所造成的後果,給買方以賠償,但限於能夠證明賣方對這些索賠負有責任的部分。凡是關於船舶的購買和買方船籍登記的一切税款、公證費、領事費以及其他收費和開支均由買方負擔,關於結果賣方的註冊登記的所有一切税款、領事費其他收費和開支均由賣方負擔。

在支付最後一個月租金時,作為交換,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一件經正式證明,辦妥合法手續的賣契以及列明登記債權(如有的話)證明書。在交船時,賣方應為船隻從船舶登記方面註銷作準備,並提供註銷證明給買方。

賣方應在交船時交給買方全部船級證明書(船殼、機器、錨、鏈等)以及賣方有的所有圖紙。

30、無線電設備和航海儀器,除非是租用的,應包括在一起出售,不另收費。

31、船隻及屬於船隻的一切,在交付給買方前,其風險和開支,應由賣方承擔,並以本租船合同的各項條件為準,船隻及屬於船隻的一切將按照交船時的現狀交船和接船。交接之後,對於可能有的各種缺點或缺少,賣方不予負責。

32、如船長、高級船員和其他人員系由賣方所委派,買方承擔付費將他們遣返到按第二部分第二條光船起租的那個港口,或支付相當的旅程費用由他們回其他任何地方。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地下管道的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高速公路地下通信管道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標的物、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位於高速公路至 ,長度為 公里的地下通信管道具體孔位描述 出租給乙方用於通信光(電)纜線的鋪設和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的租賃期限為以下第種:

1.確定期限

租賃期限年,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後可重新簽訂合同。

2.無確定期限

租賃期為無確定期限,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均可解除終止合同,但任何一方要求終止解除合同應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每 年結算繳納一次,首次繳納時間為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乙方應在每個結算年度 月日之前以轉賬的方式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租賃期限超過五年的,甲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和管道建設成本等因素適當調高租金數額。

2.其他約定: 。

 第四條 租賃物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乙方承租的地下管道僅用於其通信光(電)纜線的鋪設和使用,其承租的地下管道的孔位的位置及使用應遵守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關於對我省高速公路機電工程通信管道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閩高控[20xx]5號)的規定;乙方不得將承租的地下通訊管道轉租、轉讓或借給他人使用;甲方僅出租地下通信管道的使用權,乙方自行承擔其地下光(電)纜線的鋪設施工和維護管理費用。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因國家規劃、高速公路改、擴建需要或上級有關部門的決定等原因需收回地下通信管道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天內將所租賃的地下通信管道移交甲方,自行承擔其地下光(電)纜線遷移的一切費用,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補償費用。

2.乙方承租甲方的地下通信管道期間,在對其地下通信光(電)纜進行鋪設、使用和日常維護時,涉及許可事項的應經相關機關批准,並將施工和日常維護方案報甲方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須徵得有關公安機關的同意。並根據有關規定規範設置警示標誌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對其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獨自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3.其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拒絕將約定的地下通信管道移交乙方導致其無法鋪設光(電)纜線,應承擔年租金%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應向守約方承擔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金的,應按逾期天數承擔應付款項的 %/天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

3.乙方鋪設、維護使用其承租的地下通信光(電)纜線未將施工、維護方案報甲方同意或在高速公路上作業時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應承擔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乙方在高速公路上作業時因違章操作或不服從管理部門的整改要求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種方式解決:

1.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1.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並取得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批准後生效。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需進一步明確約定的,可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相關的地下通信光(電)纜施工維護方案、與本合同相互補充的會議紀要、上級有關的規定等均是合同的一部分,雙方均應遵守執行。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 份,報備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自願租賃甲方的樂器作為家用練習,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起始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給甲方。

三、簽訂本協議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大寫()作為押金,所租賃樂器的市場銷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四、甲方的`樂器以租代售,租賃期間如乙方有意購買,甲方可以酌情減免租賃時所產生的租金。

五、鋼琴租賃的相關問題

1、鋼琴是半年起租,只簽訂半年協議的,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籤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協議可享受最低月租 元人民幣,租用鋼琴籤 (即 個月)或以上期限的可免單次搬運費和託運費。

2、籤 年可使用 年,籤 年可使用 年,籤 年可使用 年。如合同到期前一個星期內乙方沒有要求退租終止合同的,視為自動續租半年。

3、本協議不支持提前退租。

4、租琴時只需繳納押金(即所租賃鋼琴的市場價格),租金在合同到期結算時從押金中扣除。合同到期後,甲方扣除租賃時所產生的實際費用後,所剩餘的押金款項全部退還給乙方。

5、乙方應妥善使用保管所租樂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樂器受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市場價賠償或賠償維修費用(正常使用的損耗除外)。

6、租賃樂器種類:琴身號碼: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xxxx琴行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檔口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址: ;

二、室內附屬設施: .

三、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檔口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1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檔口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檔口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檔口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檔口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檔口租金達 天;

(4)連續3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檔口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檔口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1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六:其它説明

1、入住時的電錶度數: ;水錶度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租賃合同 篇9

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權利與義務關係,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國家標準校車,作為學生、幼兒接送的專用車輛,秉着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標準:

標的甲方向乙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國家標準校車,提供一人一座位,每座位有安全帶,以按本合同規定提供接送服務。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保證為租賃車輛配備具有駕駛資格和良好駕駛經驗的司機,司機為甲方員工,甲方對其司機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2)保證租賃車輛為國家標準校車。同時,根據雙方確定的運行方案,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準點,如無特殊原因,校車不得遲到、早退。

(3)文明、安全運行,保持車輛的乾淨整潔。要求參與運行的司機着裝整潔規範,運行期間應細緻、耐心,態度和藹,禮貌待客。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負責車輛行駛安全及相關責任,包括乘車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發生,造成乘客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車輛事故等,甲方負完全責任,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甲方車輛在運行期間如發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時調動其他車輛運行,以確保學生的上課時間.

2、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準時支付合同期限內所有校車租賃費用給甲方。

(2)乙方應提供適當位臵給租賃校車臨時停放,方便學生上下。

(3)乙方任何時候不能要求甲方從事違反《交通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4)乙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時間段或班次,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或電話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並協商好相關費用之後,方能調動車輛,甲方協助操作。

(5)乙方派出隨車教師及準確的接送地點。

三、接送線路、時間:

1、接送線路:

2、接送時間:

(1)星期一——星期五早上:中午:下午:

(2)星期六、日如需接送雙方再行協商,由乙方制定接送計劃。

四、結算方式:

1、接送標準為人民幣: 元/生學期,星期六、日或節假日如需用車,由甲、乙雙方協商。

2、乙方統計乘車人數,造好花名冊交甲方,在一週內通過銀行匯款到甲方帳户(帳户: )。

五、接送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擁有續約優先權,並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和增減,乙方應給予支持。

六、其它約定:

1、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取得有關證明之後,雙方友好終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如在合同期間有需要暫時調動校車用作其它用途,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調用。

3、相關負責人:甲方聯繫人:乙方聯繫人:

七、合同生效條件: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日起生效。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規等不符時,以相關法律規定為準。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的補充條款及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可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修路、擴建需要,需租賃乙方山場,雙方在平等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山場租用合同協議:

一、 租用範圍:山溝邊山場( 畝),具體範圍以雙方現場劃定界限為準。

二、 租用年限為xx年,即從xx年 9 月 11 日起至xx年 9月11日止。

三、 租金單價:

山場每畝租金叁萬元(¥)。 青苗每畝零點肆萬元(¥)。

四、 雙方簽訂合同並由政府認可租用土地後,甲方按上述租賃標準一次性支付租金給乙方(壹萬叁仟陸佰圓),甲方未付清租金之前不得破土動工。

五、 甲方租用期滿,如需繼續租用,需提前六個月與乙方另行協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權優先租用。

六、 違約責任:

1、 甲方所租用山場只能作修路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如甲方作其他用途,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所交租金乙方不予退回。

2、 甲方租用乙方的山場,乙方必須保證甲方能正常使用;如乙方故意影響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七、 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反,違反方自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八、 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

九、 此合同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