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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模板集錦八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服務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服務合同模板集錦八篇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消費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餐飲服務單位):_____________

訂餐主要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開席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間名稱/就餐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餐方式

□桌飯桌數機動桌數每桌人數

□自助餐人數機動比例

菜單

(應見附件)

熱菜:____個主食____道湯_____道涼菜______個點心______道其他

每桌_______元總價款________元(rmb)

收費服務

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費服務

金額________元(rmb)

贈送服務

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贈送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允許自帶酒水

□是自帶範圍:___________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

□否

合同總價款(不含酒水)________元(rmb)

餐費支付:_________________

餐費預付

□定金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總價款_______(不含酒水)的_____%(不超過20%),即人民幣:_______元。

□預付款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總價款_______(不含酒水)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餐費算

1.甲方預付的定金或預付款算時衝抵總價款;

2.當餐後甲方將餘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3.甲方未按時算用餐費用,或者就損壞的設施設備、餐具等未按時交納賠償金的,應按每天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信用卡□銀行轉帳□其他

合同變更與解除:

訂餐事項變更

如要變更定餐事項,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一部分

乙方按甲方實際就餐桌數/___人數收取費用,但實際人數少於合同約定的,退餐標準為__________

其他事項變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解除

1.甲方於就餐前_______日(含本日)前解除合同,則:□無權收回定金/□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不含酒水)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於上述日期後解除合同,則:□無權收回定金/□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不含酒水)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於上述日期前_______(含本日)解除合同,則:□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合同總價款(不含酒水)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於上述日期後解除合同的,則:□雙倍返還定金/□收取合同總價款(不含酒水)________%的違約金。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訂餐合同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閲讀並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甲方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服務合同 篇2

摘 要: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現實生活中勞動關係也呈現多樣化的形態,作為一種平衡勞資雙方利益的服務期制度也越來越廣泛的出現在勞動合同條款中。作為對現實的迴應,我國法律也逐漸完善了對服務期的規定,然而對於服務期的性質界定以及與勞動合同期限的關係,無論實務中還是學理上都爭議頗多,本文對此做一些簡單的分析與探討。

關鍵詞: 服務期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

一、我國法律中服務期制度的歷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頒佈的《勞動法》沒有規定服務期制度,此前的國家和地方勞動合同立法也沒有涉及。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現行勞動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單位固定勞動關係、限制勞動者恣意辭職的一種手段,服務期雛形首度出現在1995 年原勞動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 (勞辦發〔1995〕第264 號)文件中。該文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1996年10 月,原勞動部頒佈《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勞部發〔1996〕354號),其第6條承認,勞動合同中的服務期條款,或因單位提供培訓、特殊福利而約定的服務期,可視為勞動合同中的專項條款或專項協議,只要內容與法律、法規不相沖突,應當認定是合法有效。此後,一些地方的勞動合同立法開始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服務期制度,如《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14條、《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15條等。20xx年通過的《勞動合同法》第22條用3個條款從法律層面對服務期做出了統一性的規定。20xx年國務院通過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6、17條對服務期制度做了補充細化。

對於服務期協議的定義,法學界目前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觀點。有學者指出,所謂勞動關係中的服務期,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勞動者因享受用人單

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應當為用人單位工作的期限。[1]這也是目前相對流行的説法。也有學者認為,所謂服務期是指勞動者基於和單位的特殊約定而必須為單位服務的期限。[2] 所謂服務期協議,是指用人單位在為勞動者先履行或承諾先履行相應義務或為勞動者提供某種特殊待遇的情況下,要求勞動者對其承諾為本單位工作滿一定年限作為補償並在該期限內不另謀職業的特定契約。服務期協議屬於一種特殊的雙務性民事約定,它是在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之間所形成的,以用人單位先履行或承諾履行勞動合同以外的義務為前提,以勞動者承諾暫時不另謀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內為本單位提供工作義務為“交換條件”的民事契約。[3]

二、服務期制度的正當性的考察。

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制度,就其內容來看,有着不同於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的特徵。首先,在勞動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普遍實行的是以不定期勞動合同為常態、定期勞動合同為特殊狀態的勞動合同制度,並且大都對定期勞動合同的期限及續訂次數有着較為嚴格的限制,即實行的是短期限、嚴續訂的制度;我國實行的則是將定期勞動合同、不定期勞動合同均作常態施以法律規制的制度,對定期勞動合同的期限和續訂次數幾乎沒有任何限制,實行的是寬期限、寬續訂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規則方面,因為定期勞動合同的期限均較短,受不確定因素影響的概率較低,當事人雙方對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個較短期限的勞動合同比較容易進行判斷、評估,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一般都承繼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規則,對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均有較為嚴格的限制。而對不定期勞動合同,則採較為寬鬆的做法,僅引入解僱保護制度——特別是解僱禁止以及預告制度,以維護勞動者的正當利益,除此之外雙方均可相對比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國勞動法因為視勞動合同的各種期限均為常態,因而對各種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履行規則均採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規則,即在不定期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解僱權的行使與定期勞動合同一樣受法律規定的限制,而無論是定期勞動合同抑或不定期勞動合同,勞動者均可以隨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責任方面,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多數允許當事人就定期勞動合同的履行約定違約責任;而我國的勞動法,就其立法精神來看,應當是排斥了違約責任對勞動合同期限的適用。第四,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對具有不同地位的勞動者,實行的是差異化保護的制度;而我國勞

動法並沒有將具有僱主特徵的勞動者以及強勢勞動者從普通勞動者中分離出來實行差異化保護,而是予其享受與普通勞動者同等的保護。

我國勞動法的這些特徵所導致的不良後果之一,就是勞動者辭職權過於寬泛,部分強勢勞動者毫無誠信,隨意乃至惡意跳槽,造成用人單位基於勞動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當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護。用人單位能夠選擇的途徑只有兩條,即或者不對人力資源進行各種各樣的投資,但這顯然不符合正常的經營邏輯,蓋因現代企業之間的競爭,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資源的競爭,不對人力資源投資,幾乎等同於放棄競爭。因此,用人單位能夠選擇的第二條途徑只能是尋找替代手段,而服務期正好能滿足用人單位的這一正當需求,從而成為用人單位樂於選擇的方案。因此可以説,服務期制度的正當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務期的`法律性質

實踐中的服務期較之勞動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點:(一)是服務期是勞動者因享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諾,而勞動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勞動者享受用人單位的特殊待遇為條件; (二)是服務期與勞動合同一般期限在時間長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長於後者;( 三)是服務期的法律性質在相關的規範性文件中沒有明確規定,而勞動合同一般期限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是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限;(四)是服務期由於同勞動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對應,對勞動者有約束力,而勞動合同一般期限依《勞動法》第31 條的規定對勞動者幾乎沒有約束力。但是,當勞動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務期所覆蓋時,對勞動者也就具有了約束力,這可稱之為勞動合同特殊期限。

關於服務期的法律性質,可以有兩種選擇:第一,賦予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同樣屬性,當服務期長於原勞動合同期限時,可視為是原勞動合同期限的延長,在延長期間雙方可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義務,也可以約定變更原勞動合同義務。第二,原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而服務期尚未屆滿時,勞動者有義務在剩餘服務期內與用人單位續訂勞動合同,而新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與原勞動合同的約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新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對服務期的定性的選擇,有兩種模式:

(一)是單一定性。法律作出強行性規定,只選擇某種定性,即勞動合同期限或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

(二)是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規定,允許雙方當事人約定選擇這兩種方式中的一種。

在現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為兩種:上海模式。上海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按照《條例》第14 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限長於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服務期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續訂勞動合同,對服務期的履行方式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上海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繼續提供工作崗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服務期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續訂勞動合同。因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當事人應按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不提供工作崗位,視為其放棄對剩餘服務期的要求,勞動關係終止。在這裏,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被作為選擇的第一順序,勞動合同期限被作為選擇的第二順序。江蘇模式。《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15 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服務期長於勞動合同期限或者超過勞動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當事人可以相應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等相關內容。當事人未變更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由用人單位終止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追索勞動者服務期的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服務期的,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在這裏,勞動合同期限被作為選擇的第一順序,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被作為選擇的第二順序。

單一定性的兩種選擇的比較。將服務期定性為勞動合同期限,表明服務期專項協議是對原勞動合同的期限條款的變更,其法律後果是原勞動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間,如果符合法定的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仍然可以變更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在這裏,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具有確定性,即可以確保勞動關係的繼續運行。而將服務期定性為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則不能當然確保勞動關係繼續運行。這是因為,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合同條款仍然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沒有要求對方接受其單方提出的合同條款的權利,也沒有應當接受對方單方提出的合同條款的義務,在單方提出的條款不合法時更是如此。也就是説,雙方就新勞動合同的內容不能達成一致是合法現象。如果強

制性要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新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尤其是強制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單方提出的合同條款,那就違反了勞動合同訂立應當協商一致的原則。這兩種定性的比較表明:就服務期對勞動關係繼續運行的保障程度和對勞動者的約束程度而言,勞動合同期限大於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就其法律後果的利益傾向而言,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續訂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對大於在勞動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認定是否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難易度而言,對是否違反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義務的認定相對容易,而對是否違反勞動合同續訂義務的認定相對較難。

組合定性的兩種模式的比較。在上海模式中,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兜底選擇,強化了服務期對勞動者的約束力並且可以降低認定勞動者是否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成本,但對勞動者相對不利。在江蘇模式中,把勞動合同續訂期限作為兜底選擇,相對弱化了服務期對勞動者的約束力,並相對提高了認定勞動者是否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成本,但對用人單位相對不利。

四、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關係

概言之,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區別主要有:

第一,性質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所必須約定的一般條款,根據《勞動法》第19條的規定,它同時也是勞動合同的法定必備條款,其性質乃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而共同達成的表明雙方勞動合同關係有效存續的起止時限。服務期則是用人單位在為勞動者已經先履行或承諾履行勞動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義務的情況下,單方作出的要求勞動者承諾必須為本單位工作滿一定年限的期間。

第二,前提不同。勞動合同雙方在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勞動合同之外的權利義務關係,因而該約定一般沒有特定的前提條件。而服務期約定則一般是以用人單位已經或承諾為勞動者先履行勞動合同以外的義務或為勞動者提供特殊待遇為前提的,服務期約定實質上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以在一定期限內為本單位履行工作義務,同時承諾不到其他用人單位另謀就業,也不自謀職業,以此作為對用人單位先履行或承諾履行相關義務的回報。

第三,適用法律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法》第19條第(一)項所規定的勞動合同的法定必備條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即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締結勞動合同時,必須要明確約定勞動合同的起止期限。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地推動節能減排業務的開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協調與合作、誠信友好的原則,就 市 項目,經雙方商討達成以下條件及承諾並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義務與責任

1、本着對責市場的開發,與客户進行前期節能業務的洽談。對客户的生產經營情況、企業效益、節能減排需求等相關情況如實的反映給乙方。在確定客户有實質性的合作意向以後,通知乙方進行實地的考察和洽談,並協助乙方對 市 項目的合同簽訂給予配合把關。

2、確保項目的真實性,並協調業主與乙方簽訂項目的施工合同。

3、乙方在對客户進行實地考察過程中,如出現技改項目或者能源管理費有問題時,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有義務協助乙方共同解決。

二、乙方義務與責任

1、乙方積極配合甲方跟蹤業主對此項目的進度動向。

2、為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及項目中資金和施工實力,指定甲方為唯一協調負責人,不能指定第三方為協調負責人。

三、報酬支付

乙方和甲方介紹的客户簽訂節能技改合同合同後七日之內,一次

性給付甲方中介費用(節能技改項目總造價的百分之二計算),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户。

四、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未違約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就本協議所約定的項目,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中介服務。 否則,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3、若乙方拒絕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權另行尋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越過甲方與項目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間接),視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協議約定的中介費用。

2、本協議簽訂後,若乙方就本協議所約定的項目與第三方進行中介合作,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務項目中,甲、乙雙方對知悉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永久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35621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

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有效期限: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期__________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總則

乙方為甲方提供第三方管理體系認證/註冊服務,按照約定的要求審核通過後對甲方的管理體系進行註冊發證;甲方為乙方的認證/審核活動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設施。

2、甲方需要申請的證書類型: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初次審核□複評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初次審核□複評

□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初次審核□複評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初次審核□複評

3、認證依據的管理體系標準:

□GB/T28001-20xx□ GB/T24001-20xx

□ 集團Q/SHS0001、1(HSE)□ GB/T19001-20xx

4、甲方管理體系覆蓋的產品/服務範圍(最終以現場審核時確認為準):

(必須在工商營業執照、國家授權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許可證範圍內)

5、體系覆蓋範圍內的員工人數:_______ 人(包括合同工、季節工、臨時工等)

6、甲方的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認證註冊(證書)有效期為三年(若在有效期內擴大認證範圍,新證書與原證書的註冊號、有效期相同)。在證書有效期內,乙方將對甲方管理體系進行不少於三次的監督審核(軍工管理體系不少於五次),這三次監督審核時間分別在初審後十個月、二十個月、三十個月時進行,一旦發生異常情況,如甲方發生重大質量問題/重大環境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更等,為保證認證的有效性,乙方可適當增加監督次數。

8、甲方希望初次正式審核的日期為 _______年_______月,最終商定的審核時間不得延遲12個月,否則,雙方需重新確認本合同。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甲方的責任

1、1至少在現場審核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供認證申請書、管理體系文件及相關附件。

1、2在乙方進行現場審核時應提供至少三個月的體系運行的有效證據,為乙方提供審核所需的工作條件、文件資料和食、宿、行方便,並按時接受審核。

1、3按時向乙方交付本合同規定的費用。

1、4 根據認可規範,甲方同意認可機構的代表隨同乙方審核組到審核現場對審核組進行見證評審。

2、乙方的責任

2、1 按時組織實施對甲方管理體系的審核工作,並提前將審核計劃提交甲方確認(監督審核計劃除外)。

2、2 審核組成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備,並徵得甲方同意。

2、3 乙方應公正、客觀、科學地實施審核。

2、4 不得將甲方經營、生產、技術及管理狀況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但甲方已公開的資料、法律和/或國家主管部門要求的有關信息除外。

2、5 乙方應在收到推薦報告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如認證通過,要及時頒發認證證書。

2、6 當認證依據的標準或認可機構的準則有更改時,乙方將依據認可機構的要求規定過渡期,並將更改後的認證要求及時通知甲方。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或在甲方現場或在乙方所在地完成技術服務。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所有正式聯絡或通知均應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HSEMS / OHSMS / EMS / QMS第三方認證審核技術服務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的,驗收評價方式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來進行。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的初次認證審核費用:

申請費(每證):______________元

審核費:_______元

審定註冊費(每證):______________元

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部費用甲方應在正式審核前一個月支付給乙方。

2、乙方審核員執行現場審核(含監督審核)時所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均由甲方支付。

3、每年一次監督審核費為:______________,如果甲方獲證後管理體系發生變更(如企業規模、管理體系覆蓋範圍的縮小和擴大),實際費用會適當增減,具體金額按實際規模重新核算。甲方應在監督審核後30天內支付給乙方。

4、甲方應向乙方交納管理年金:每年/每證______________元整,與監督審核費一同支付。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甲方建立的管理體系如達不到或不能保持註冊標準要求和乙方的規定要求,將承擔不能取得或被暫停、撤銷認證/註冊資格的風險。

2、乙方要承擔因甲方獲證後管理體系失效、發生責任事故而引起甲方的顧客投訴,以致被國家認可機構暫停、撤銷認可/註冊資格的風險。

3、對在審核過程中因乙方過失造成甲方的意外損失的索賠費將不超過本合同簽訂的認證費用,乙方也不承擔隨後的損失。

4、甲方應承擔因證書誤用或認證標誌使用不當而引起的乙方損失。

5、由於甲方管理體系刪減不恰當而造成審核過程的變更,甲方應承擔審核變更所發生的影響和費用。

6、由於任何一方原因,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現場審核,責任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首先協商解決。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1種

方式解決。

1)申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

1、獲證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始終遵守認證的規定,按與乙方約定的標準和要求維持和改進管理體系。

(2)有權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內正確使用證書/標誌和做出聲明、宣傳認證結果。

(3)在對乙方的行為、決定等有異議時,有權提出投訴或申訴。

(4)在證書有效期內,有權提出擴大、變更認證範圍或註銷認證資格的申請,但是否需要對擴大和變更的範圍進行重新審核,由乙方決定。

(5)按規定接受監督審核、繳納監督審核費及管理年金。

(6)受到乙方暫停認證資格時,立即停止使用認證證書和標誌,直到取消暫停。

(7)當受到乙方撤銷認證資格或註銷認證資格時,應立即停止使用認證證書和標誌,並交回乙方提供的所有認證證明文件。

(8)當甲方的管理體系發生變更時,在變更後30天內通知乙方;發生重大責任問題立即通知乙方。

(9)保存甲方的顧客或相關方提出的所有投訴及相應糾正措施記錄,並在乙方要求時提供。

(10)為乙方進行監督、擴大範圍、複評審核和解決投訴/申訴(包括審查文件、進入需要的區域、調閲文件記錄、安排受訪問的人員等)提供必要的條件。

2、與合同有關的其他事項

認證證書與年度監督審核結論通知書同時使用方可有效。

本合同在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後即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聯繫方法(本條款不受合同約束,僅為雙方聯絡提供方便)

甲方乙方

通信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人姓名

電話

部門

傳真

職務

E-mail

電話

户名

傳真

開户行

E-mail

帳號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xx教育培訓學校

乙方:

身份證號: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服務合同期限:

(一)服務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教育服務,服務對象___同學。

2、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教育服務,具體內容如下:

(1)在合同期內,甲方不能隨意更換教師,除乙方要求外;

(2)今年臘月28、29能正常為xx同學提供教育服務,明年正月八年級至初八每隔一天安排兩節課。

(3)甲方應保證教學質量,應儘可能將葉博豪同學數理化的成績至少有一、兩課提升至班級第7名左右;若葉博豪同學期末考試的成績沒能達標,甲方將適當補償乙方(注:寒假期間適當降低補習費用)。

第三條勞動報酬:

1、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工資報酬壹萬五千元整(15000、00)。

2、待合同期滿時,雙方根據葉博豪同學的實際上課次數結算準確費用(多退少補)。

3、學費標準:60元/小時。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電話): 聯繫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大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企業教育培訓事宜,雙方同意訂定協議如下:

一、 乙方職員工持服務證、識別證報名參加甲方所開設之__________班課程時,乙方享有學費折扣之優待:

1、 報名人數達__________人以上,學費一律予以__________折之優待。

2、 本優待方法不得與計劃其它優待方法同時實施。

二、 乙方職員工報名參加課程培訓時,應主動出示證件,否則甲方得拒絕優待。

三、 甲方對於乙方之身分有疑問時,乙方應給予必要之協助。

四、 乙方應無條件將甲方開課訊息傳達周知全公司職員工。

五、 在協議書有效期間內,乙方持有效證件報名參加課程時,甲方不得拒絕優待,否則乙方得自動停止特約關係。

六、 本協議書有效期限自簽章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約到期前得經雙方同意辦理續約。

七、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大學

代表人:__________(簽章)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融資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融資服務內容:

1.融資金額:元人民幣(大寫:)。

2.融資用途:。

3.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融資服務費:融資金額的_____%(每月)。

5.融資服務費支付方式為:

5.

1.甲方在簽定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作為定金。

5.2.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____日前將當月的融資服務費全額匯到乙方指定的賬户中,如甲方不能及時、全部支付當月融資服務費用,上述保證金將作為罰金一次性扣除,並按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中的第六百八十九條執行。如甲方能夠按本合同條款及時、全部履行每月的融資費用,上述保證金在本合同完全履行結束時,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

5.3.乙方指定賬户為:賬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與本融資項目相關的證件、材料的全部原件(核對後返還)及蓋有甲方公章的複印件(備案),甲方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合法、完整、有效,否則,甲方自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全程配合乙方的工作並組織和協調項目相關人員,如因甲方的過失,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以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承擔本融資項目過程中各環節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評估費、登記抵押費、車旅費、餐費、住宿費)。

4.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融資服務費,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10%付違約金給乙方。

5.甲方承諾並保證用自己名下的資產對本次融資做抵押。(詳見抵押物清單。)

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包含甲方的控股公司、機構以及其它與甲方有關聯的公司、機構)自願承諾:甲方通過乙方融資的資金,必須用於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如違約或違法使用融資資金,則自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融資期間為甲方的唯一融資服務人,甲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銀行、信用社、投資擔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人(不僅限於上述範圍)融資,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融資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盡職盡責為甲方辦理該融資事宜,並保證在甲方提供及時、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融資材料並在相關部門辦理登記備案後____日內為甲方辦妥融資數額。

2.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融資服務費用。

3.乙方按照甲方的融資要求推薦投資合作商。

4.乙方協助甲方制訂相關項目計劃書。

5.乙方向金融機構遞交融資申請。

6.乙方協助甲方向金融機構辦理抵押手續。

四、爭議解決條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訴。

五、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甲方履行完支付融資服務費等全部義務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7

甲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1.經甲方、乙方協商同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此協議,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户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避免甲乙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2.甲方提供的地址為: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服務項目:____________

3.服務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自合同訂立之日起,由乙方派遣相應的服務人員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

5.甲方預付服務費_______元(大寫)。每項服務完成經確認後支付剩餘服務款項,同時乙方出具收款單據或正式發票,在收到票據之前,甲方不得將任何錢款交給甲方家政服務員,否則甲方將不予承認此收款行為。

6.乙方服務員出於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傷害,責任自負。如果出於甲方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由乙方負責,並做出相應賠償。

7.乙方服務員由於違規操作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9.如甲方在簽約後終止與乙方的協議並繼續留用乙方的家政服務員,視為甲方違約,之後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之間發生任何糾紛(包括經濟、民事、刑事糾紛)均與乙方無關。同時乙方一經發現此屬實,立即以法律形式向甲方追繳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以及由此產生的訴訟、代理費。

10.甲方不得擅自將乙方服務人員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帶往外地服務。乙方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1

1.乙方服務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與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1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1

3.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1

4.合同簽定和解除:

1、乙方擅自離開用户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2、本公司服務員完成服務工作,由甲方在服務質量反饋單上確認達標,並(收取)支付相關費用後,本合同自動解除。

3、合同未到期,如甲方由於乙方的服務質量和態度未達到要求的,可以向本公司提前説明並要求解除合同。如甲方不能具體説明乙方的嚴重違反事實,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將不給予退還預付的服務費。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如有雙方有特殊要求,經公司同意後在合同上註明。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身份證號: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共同權益,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軟件名稱為

2、 軟件數量套,合同總金額¥。

3、 每套軟件包括:應用程序安裝光盤壹張,加密鎖壹只。

4、甲方保證該產品完全具備同期、同版本軟件宣傳資料上所宣傳的功能,並完全達到甲方所制訂的企業質量標準和軟件操作規範。

5、甲方保留產品不斷升級的權利。乙方操作人員使用軟件時,如果對產品升級後的新增功能或基本操作説明書中未表明的某些功能,存在技術疑問時,應及時向甲方技術部門諮詢並獲得相關技術指導,否則由乙方自已承擔責任。

6、乙方所使用的該軟件產品,甲方擁有100%的版權。該產品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乙方不得對甲方產品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等侵害甲方權益的行為。否則,甲方將依法提起訴訟。

7、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為乙方提供相同版本產品、終身免費升級服務。

8、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為乙方產品免費提供電話、傳真、網絡等遠程技術支持。

9、本軟件所涉及的技術參數較多,乙方操作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應確保輸入的數據完全符合甲方軟件的要求,並對軟件輸出結果進行反覆認真審核。乙方人員如對軟件輸出結果有異議時,應及時致電甲方技術部門要求協助解決。由於乙方人員輸入數據不正確、未對軟件輸出結果進行審核、未向甲方技術部門提出書面技術支持請求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0、軟件安裝後,由於乙方電腦硬件損壞、操作系統不穩定、電腦病毒等原因導致軟件不能正常運行時,經雙方協商後,甲方可以給予有償技術支持。(免費的遠程支持和200元/次的上門服務)。

11、乙方在軟件使用過程中,如發生加密鎖不慎丟失、被盜等情況時,則視為軟件丟失,乙方需重新購買該軟件。

1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手寫附加條款無效。

1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成,由甲方註冊地的仲裁機關進行裁決,裁決總金額不能超過本合同第2條規定的合同總金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