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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買賣合同模板集合6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門】買賣合同模板集合6篇

買賣合同 篇1

  【案情介紹】

XX年3月8日,桂林某商廈為答謝廣大女性的厚愛,舉辦了特定化粧品的試用買賣活動。活動期間,所有女性可以憑證件試用特定品牌的化粧品,試用期間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同日,林女士選用了一套適合於自己皮膚的化粧品,並與該商廈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規定:林女士所選用的化粧品價值800元,試用期屆滿時如若同意購買應向商廈支付價款,不同意購買則應歸還本商廈,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試用期為20天,自交付化粧品的次日起算。林女士將自己的工作證押在了商廈。3月27日,商廈職工向林女士打電話詢問其是否購買,並告知如若購買應在29日前付款,林女士只是説化粧品很適合自己的皮膚,對於是否購買未作任何表示。4月1日,林女士收到賬單一份,商廈要求林女士前去付款。林女士認為自己並未表示要購買該化粧品,商廈要求前去付款實在是無稽之談,簡直是強買強賣,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商廈多次向林女士催要貨款,均遭拒絕,無奈商廈向法院起訴了林女士。

  【審理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女士與某商廈簽訂的合同屬於試用買賣合同,合同的試用期為20天。根據《合同法》第171條的規定,林女士在試用期內有權決定是否購買該化粧品,而林女士在試用期屆滿時未作是否購買的表示,應當視為購買。因此,商廈要求其付款的行為應受法律保護,法院遂判決林女士向某商廈支付化粧品款800元。

  【評析】

本案主要涉及試用買賣的效力問題。

試用買賣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由買受人試驗或檢驗標的物,以買受人認可標的物為條件的買賣。試用買賣實際上是一種附條件的買賣,即只有在買受人經過一定期限內使用並承認購買後,合同才生效。在本案中,林女士與某商廈約定,林女士試用價值800元的化粧品,試用期為20天,試用期屆滿時如若同意購買應向商廈支付價款,不同意購買則應歸還本商廈,無須支付任何費用。所以,林女士與某商廈簽訂的合同屬於試用買賣合同。

試用買賣合同有兩個重要特徵:一是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約定有一個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使用標的物是無償的;二是買受人在試用期內試用後,不管是否滿意,都有權拒絕購買而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試用買賣合同的效力在於:出賣人應將標的物交給買受人試用,買受人應當接受並妥善保管、使用標的物,並應於試用期屆滿之前作出是否同意購買的決定。在試用買賣合同中,以買受人認可標的物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在買受人表示認可標的物之前,買賣合同未生效;只有在買受人認可標的物後,買賣合同才生效。這種認可,完全以買受人自己真實的意願為標準,不受其他條件的限制。

就本案而言,林女士與商廈之間的試用買賣合同的試用期為“自交付化粧品的次日起20天”,林女士有權在商廈交付化粧品20天內決定是否購買。但是,林女士在試用期內沒有作出反應,後經商廈工作人員通知購買也未拒絕。《合同法》第171條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因此,應當視為林女士購買該化粧品,林女士與商廈簽訂的買賣合同發生效力,林女士應當承擔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的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商廈要求林女士付款並沒有侵犯其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但這不能適用於已生效後的試用買賣合同。試用買賣合同中的買方選擇權僅限於合同生效前,在合同生效後,則不再存在這種選擇權,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義務。在本案中,試用期限屆滿後林女士未退還化粧品,根據法律規定視為購買該化粧品,買賣合同生效,其應當承擔支付價款的義務。因此,商廈要求林女士付款,並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確立的立法宗旨。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為了更好的完成銷售迎駕三品,迎駕五品紅酒銷售,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贏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委託乙方為縣區域範圍內特約獨家銷售。

二、甲方提供給乙方迎駕三品供價為85元件(14),每件返點為元,迎駕五品185元件,每件返點10元件,完成銷售任務後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三、乙方自鑑定銷售合同之日起交納元產品信譽保證金,合同期滿,完成銷售任務後,甲方退還乙方產品保證金元。

四、乙方合同期內銷售迎駕三品件,迎駕五品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銷售,並協助乙方制定銷售政策。

六、現款現貨,運費由甲方按1元件運補,乙方自提,如甲方送貨,則無運補。

七、甲方監督和管____市場,嚴禁低價傾銷,倒酒、竄貨。

八、合同時間暫定________年,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繼續合作,應重新簽定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引起爭議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於黎平縣德鳳鎮玉皇閣大市場門面一間出售給乙方。

二、門面出售價格為:總合計人民幣柒拾萬元整(¥700000.00元),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三、乙方付清款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協理一切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四、甲方交門面給乙方後,不得留有任何債務給乙方,由甲方負責。

五、門面出售合同於20xx年1月7日簽訂,但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1月22日門面使用權屬甲方所有,在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門面。20xx年11月22日以後門面使用權永久性屬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哪方違約,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該方負責全部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機動車買賣合同。

第二條 當事人及車輛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 □□□□□□□□—□ 經辦人 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 □□□□□□□□—□ 經辦人 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三、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 滬 車輛類別 廠牌型號 顏 色 初次登記時間 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行使里程

使用年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 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證號 (徵税、免税)。 車船使用税納税記錄卡繳付截止期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__年____月(證號 ) 車輛保險險種 1 2 3 4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置 其它情況

第三條 車輛價款、過户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 等款項。 過户手續費約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由 方負責(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第四條 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户手續、車輛交付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 %人民幣 元(大寫 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2、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户□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交付給 方,由 方負責辦理手續; 方為二手車經營單位時,由 方負責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3、自過户、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4、自甲方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應將過户、轉籍後的有關證件及車輛交給乙方;同時, 方支付清 方過户手續費。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1、甲方應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各類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税費、報廢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合同範本《機動車買賣合同》。

2、甲方屬二手車經營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3、乙方應瞭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落籍所在地辦理落籍手續。

4、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第2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户、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第3款,乙方應按延期天數每天人民幣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第4款, 延期交付的違約方應按延期交付天數每天人民幣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延誤期內的風險責任。

4、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出賣車輛價款 %(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6、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户、轉籍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7、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户、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風險承擔 二手車交易及辦理過户、轉籍手續過程中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保管人承擔;未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使用人承擔。

第八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項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____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

開户銀行:

帳 號: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

開户銀行:

帳 號: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商標規格、生產廠家、數量、金額及供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

第三條計算方法:線材過磅,螺紋過磅,型材過磅。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供方負擔,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乙方(供方)對鋼材的質量負責條件及期限:貨到現場,供方為需方提供相對應的材質單及相關資料。三日內如出現質量問題,請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無條件退換貨物。但是在複試未出結果前,甲方不得動用鋼材,否則甲方將承擔一切責任。

第六條結算方式、時間:貨到現場,驗收合格後()日內付清全部貨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發票。

第七條甲方(需方)違約責任:甲方如不按合同付款,供方有權到需方工地拉回同等價值的貨物,甲方承擔一切費用。

乙方(供方)違約責任:如乙方所供貨物不屬甲方指定廠家範圍,造成甲方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沒收乙方全部貨款,並處以貨款5倍罰款,並承擔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

帳號:

年月日: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

帳號: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由供方組織生產,需方負責收購下列商品,為保證協商的條款得以嚴格履行,特簽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總產值、具體品名、規格,分期、分批交貨計劃詳見附表。供方要根據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需方也要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量接貨,並及時支付貨款,不得影響供方的生產。

2.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詳見附表。以供方檢驗為主,需方配合抽驗,如有異議,寫出抽驗記錄,雙方簽字備查。生產中和保修期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交貨後由於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由需方負責。

(1)產品交貨前,供方應嚴格檢驗,附合格證、裝箱單,以示負責。

(2)抽驗,如有不符合標準,有關調換、挑選降價等損失,由供方承擔,接受罰則。

3.產品價格規定

根據國家的有關物價政策,按上級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執行,詳見附表。對於副品、次品以及低於標準的產品,本着合情合理、以質論價的原則定價。

4.產品交貨結算

產品實行送貨制,供方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倉庫,運費由需方負責,點驗入庫簽章後,當即在需方結算付款。

5.包裝規定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要求為準繩。

(2)如因包裝不當在運輸中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

(3)包裝完整,如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6.違約責任

(1)供方無故延期交貨或提供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此造成延誤交貨時間,每延誤一天應付需方延期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

(2)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供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______%違約金。 br> (3)需方中途退貨,應付給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額的總和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請求有關機構予以適當調整。

7.附則

(1)一方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法律變更不能履行合同,應於15日內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

(3)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項方式解決。

①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

標籤:模板 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