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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合同範本1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經營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經營合同範本15篇

經營合同範本1

第一章總則

陳強、章國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江陰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入股合作經營公司

合作公司名稱:

合夥公司地址:

第二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三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的願望,採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業務量,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四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汽車維修、汽車保養、做漆、年審、保險等汽車有關業務……

第五條生產經營的規模如下:

本公司現是屬於三類企業,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擴大,經營範圍可增加,具體的經營項目根據合營公司的發展和市場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和變更登記。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六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甲方均為人民幣出資。甲方現有固定資產評估價值人民幣。

第七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為,全部由甲方繳付。甲方同意本協議簽訂生效後,個工作日內將註冊資本金匯入合營公司的賬户。

第六章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第八條雙方商定不計算雙方的投入比例,按照雙方商定的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第九條利潤分配:按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税的税後利潤後,盈餘部份由甲、乙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乙方在完成甲方所給的目標時應得到每月工資 500元底薪。

第七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條甲、乙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乙方責任: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⑤積極發展業務,以發展業務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經營。乙方一年須提供業務至少 0萬元產值。

第八章税務、財務、審計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xx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次年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營公司儈計應做好每月甲乙雙方各自的業務記錄,以備查詢,核對。合營公司儈計應在每個月月初將上個月的公司盈利狀況提供給甲乙雙方過目。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十三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合同解除後,除甲方現有的固定資產,在加合營後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資購買的工具或設備外,如是在合營後用公款購買的固定資產應把固定資產合出價格按比例分給乙方。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 %的違約金。守約一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十五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七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國簽字。

此合同的年限為年,在合同到期後,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延續此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合同範本2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網店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温飯盒保温杯、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十五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經營合同範本3

甲方: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名稱),經營地點:xx,總投資為x萬元,甲方出資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x%、x%,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合同範本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使甲方____________產品全面推向市場,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以資雙方信守。

一、 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代理產品名稱:____________

2.代理區域:____________轄區範圍內。

3.代理期限:___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二、 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在__________市場銷售合法總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總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管理乙方代理區域的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區域內營銷推廣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貨款到賬12小時內發出貨品(特殊訂貨除外),並保證產品長期供應。

4.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和文件資料等。

5.甲方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實行三個月內包換,一年保修,終身維護的質保承諾。

6.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銷售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

7.甲方授於乙方“代理授權書”並享受調價時的庫存差價補償與其它優惠措施。

(二)乙方責任、權利

1.乙方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依法經營,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授權代理事項,做好銷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經營,違反代理協議書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貫徹,融匯甲方營銷理念,接受甲方的業務培訓,服從甲方的營銷指導及考核。

4.乙方必須具備一批高素質的銷售人員,在所屬區域內,建立自己的銷售網絡,與甲方同時進行網絡化經營,並經常性,有針對性開展一系列的促銷宣傳活動。

5.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以甲方總代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6.乙方負責在代理區域內本產品的廣告宣傳及費用,設計光盤由甲方提供,依法辦理產品有關宣傳手續,做到合法經營。

三、 總代理商從事的業務範圍

1.區域內二級代理商的建立。

2.區域內零售市場的建設,以及產品的批發,終端銷售。

3.密切與工程商合作,或與房地產商及需求單位直接合作。

4.經常進行宣傳促銷活動。

四、 代理條件

1.乙方必須是註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絡。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證、銷售許可證)。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對其區域規定的首批進貨額,季度進貨額。

4.簽約後,乙方在半年內必須完成(50%以上)區域內的市場營銷網絡建設。

5.乙方與區域內代理商,二級經銷商等所簽訂的合作協議由甲方、乙方、經銷方三方共同簽訂,或乙方簽訂後報甲方備案。

6.乙方在區域銷售運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經銷價格體系進行網絡銷售,乙方供給二級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按限定供貨價的規定執行,乙方區域內零售價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20xx年全國統一零售價,最低可以下浮__________%,如需超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授權方可執行,否則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同時賠償甲方為此造成的各種損失。但對於房地產工程的批量供貨可由總代理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業務培訓及營銷指導內容:

(1)安業系列產品各項功能的操作及安裝使用。

(2)甲方營銷政策及營銷思路的貫徹。

(3)市場網絡建設、規劃及銷售人員隊伍建設。

(4)通過多渠道開拓終端銷售業務。

8.不得同時經營其它同檔次品牌的同類產品,不然代理權自動取消。

五、 代理數量及價格

1.乙方首先支付__________萬元RMB貨物訂金,並可在訂貨金額內進行貨物訂購(三個月內),乙方每季度必須完成________萬元RMB的進貨額,全年必須完成________萬元RMB進貨額。(具體產品價格及品種見附件)

2.乙方承諾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批貨物訂金_____萬元RMB,(甲方按4個月完成供貨,每月為_______元RMB)如不按時付貨款,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3.甲方年終考核乙方年進貨總額及市場網絡建設情況,如按時完成年進貨量及市場網絡建設,甲方按乙方年進貨總金額的___%給予返利,如超額完成年進貨量,超額部分按______%給予返利。

4.乙方代理區域內所設的二級代理商,經銷商,工程用户所需產品由乙方負責統一向甲方購進,或書面委託甲方向乙方指定地點辦理託運。

5.從第二季度開始,若乙方提貨量達不到本協議規定的每季度進貨量的______% 且市場網絡建設達不到協議指標時則不享受區域總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辦事處名義對外宣傳。

六、 其它

1.乙方如自動放棄代理權或違約被甲方終止代理權,乙方所有產品不得低於甲方全國統一市場價格的______折銷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在該地區銷售的損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產品在使用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甲方應及時調查情況,在質保時間及圍內的產品給於換貨,並承擔所有運輸費用。

七、 付款、運輸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賬上,甲方即可發貨,並告知運費價格。

2.運費由乙方負責。

八、 宣傳、技術支持:

1.宣傳資料按乙方提貨比例配送,並可提供宣傳資料光盤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傳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權書,技術培訓資格證書。

3.甲方免費提供傳噴畫和培訓手冊。

4.乙方完成首批進貨額時,如需派員到甲方進行技術培訓時。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行大工程項目同時,甲方可派員進行技術支持,交通費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負責。

5.提供工程設計方案和技術指導。

九、 違約與仲裁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按《合同法》處理。

十、附則

1.在甲方未設立產品總代理地區,為擴大銷售量,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向該地區銷售代理產品。

2.在合同簽訂後,合同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3.簽訂本協議時,乙雙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證書,企業有關資質證明。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經營的類型/代理經營

  1.按照代理人代理權限的大小分類

1.1總代理

總代理是指委託廠商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在各種代理業務中,總代理的權限最大,其代理行為直接影響着委託人的經濟利益。因此,作為總代理商,必須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有效的銷售渠道,高水平的員工素質,全面的業務能力和豐富的經營經驗。

總代理權就是所代理商品的專營權。總代理權具有排他性,被代理人不得在規定區域內再指定其他代理商。總代理商作為委託人,是在規定地區的全權代表。

總代理的代理經營業務主要包括:代表委託人簽訂買賣合同、銷售商品;處理銷售過程中的有關事務;代表委託方進行經營的公關活動、廣告宣傳活動;代表委託方參加一些非經營性的活動。

1.2獨家代理

獨家代理是指代理商在規定的區域或一定的時期內,具有代理委託廠商指定商品的專營權。即是講,在契約的有效期內,委託廠商只能通過獨家代理商銷售自己的產品,而不能與同一銷售區域內其他客户發生代銷關係。獨家代理的權限,活動範圍都要小於總代理。

享有獨家代理權的企業不得再經營其他同類商品或者有競爭性、替代性的商品。這種方式可以避免過度競爭和傾銷,適於暢銷的名牌產品或有發展前途的產品。

在國外,享受獨家代理權的代理商有三種類型:一是代理商與廠商為同一股東的控股企業。二是該產品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的要求高、技術複雜,只能尋找具有符合這些要求和能力的代理商代理。三是某商業企業在本地區,本國具有廣泛的經濟關係、靈敏的市場信息、健全的銷售網絡和雄厚的資金,某廠商為將本企業的產品打人該地區或者該國家,只有讓這種商業企業獨家代理。

1.3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是指委託廠商可在同一銷售區域、同一時期指定若干個代理商同時代理銷售同一產品的銷售形式。

在一般代理方式中代理商不享有專營權,委託方可在同一商場委託多家代理商,代理商也可自己購進代理商品,委託方也可以保留直接銷售的權利。委託方要推出新產品或開拓新市場時,這種方式的作用比較明顯。

1.4特約代理

特約代理是由指定的特約代理商推銷高技術產品或為委託方銷售的產品提供特定的配套服務的代理形式。企業可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代理方式,並在代理協議中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2.按代理經營方式分類

(1)“代理權”代理(又稱延期買斷代理):指生產企業給予流通企業一定的銷售代理權限,這些權限主要包括“流通企業所代理的銷售地區;每年應達到的代理銷售量;雙方商定產品出廠價格與市場銷售價格的最高限價;代理商應承擔的市場風險等。代理商根據這些權限進行買斷代理經營。代理商承擔可能發生的市場價格變化風險。

按照代理權限不同“代理權代理”又分為三種形式:特許經營權專賣店代理。即:代理協議規定該代理商只能銷售其代理廠商的產品,而且生產企業在同一地區可有若干其它代理公司。一般代理。即:可以同時充當兩個以上的同一類生產企業的代理業務。如空調器代理商,可在一個地區同時代理多家廠商生產的空調器。獨家代理。即:代理商在某一指定地區為某一廠商的唯一代理銷售商。

(2)“佣金代理”代理(又稱中介代理);指流通企業充當市場中介人,按照生產企業指定的價格推銷產品,根據銷售額提取佣金或代理費,產品在售出前所有權屬於生產企業,代理商不承擔市場風險。

  3.按所代理經營的業務不同分類

(1)銷售代理商:是指專門為生產企業代理銷售所生產商品的流通企業。

(2)採購代理商:是指專門為生產企業代理採購生產所需原材料的流通企業。採購代理商不僅採購原材料,還要負責對所採購的原材料的儲運、保管、運輸和驗收等業務活動。

(3)儲運代理商:是指專門為委託人運送;保管、儲存商品的代理商。如,海上運輸中的“船務代理商”等。

(4)廣告代理商:是指受委託人的委託並以委託人的名義為其創意、策劃、製作、廣告宣傳的代理商。另外,還有進出口代理商、專項代理商、保險代理商、旅行代理商等多種代理形式。

  4.按代理的流通環節不同分類

(1)批發代理商:是指專門為產銷雙方媒介批量商品銷售交易的代理商。批發代理多為總代理或獨家代理。

(2)零售代理商:是指專門從事商品零售業務的代理商。零售代理多為一般代理或專項代理。

(3)總代理與分代理:總代理是指直接與廠商簽訂的代理契約關係,全權代表廠商進行銷售活動的代理商。分代理不直接與廠商發生代理契約關係,只與總代理商發生代理契約關係,執行與總代理商約定的代理權限與代理業務。

經營合同範本5

甲方: 食堂承包方

乙方: 電話:

為建設環境舒適、管理高效、經濟實惠、服務文明的學生食堂,提高伙食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江西於都五中學生食堂目標管理要求》,豐富花式品種,確保基本伙食供應,讓廣大師生和消費者吃得“安全、放心”。現就攤位經營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營業場所、期限

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 食堂 攤位,提供給乙方有償使用,期限為 個月即從 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 止(具體以學校開學和放假時間為準)。寒、暑假期間營業,折舊費等費用另議另收。

二、經營範圍、項目

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經營項目品種為 。未經甲方同意,不許與甲方及其他攤位業主交叉混營,做損人損利競爭之事。違者給予1000元/次罰款。若甲方同意乙方新增經營項目品種,則另加收折舊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三、徵費項目、計費

1、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月向甲方繳納場地折舊費用,按每月營業額的 % 計算收取。

2、表內水、電、氣費據實計收,目前,水費 元/立方 ,電費 元/度 ,天然氣 元/立方。如遇價格上漲,則隨之上調。

3、服裝、工號牌、招牌及廣告或必備規範設施(如滅火器等),由甲方統一訂製(購),其費用按實際金額分攤(期滿後服裝自行處理、工號牌交回甲方);自購爐灶鍋台具(餐飲具盤碗筷、冰箱、消毒、風扇等)設備不繡鋼化,其費用自理,期滿後自行處理。

4、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貳萬元(小寫20,000元) ,不計利息。先交壹萬元剩於壹萬元從第一個月營業額中扣除。

5、期滿不續約者,經甲乙雙方認定資產無損壞,無違約行為或不良記錄的,甲方將履約保證金如數無息退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攤位及用餐大廳給乙方使用;水氣表各 個、電錶 個、卡機 台、單星盆池 台(含水龍頭、漏塞、軟管)及銷售台 張等(具體以《設備用具交接表》為準);並負責收取水、電、氣及餐具檢測等費用。期滿後甲方不負責乙方自購設備處理事宜。

2、甲方行使管理督查職責,對乙方的經營服務進行監督和管理,聽取、收集學生對膳食服務意見,並及時通報給乙方。凡經有關部門檢查,一學期內對須整改項目屢次不到位的,累計超過2次(含2次)或連續營業1個月(含)以上未達標者,實施嚴格的退出機制,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並責令其退出。乙方經營業績好,合作愉快,無不良記錄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甲方提供乙方營業的卡機及設施設備要正確使用,日常要處於良好狀態。進場驗收到户後,凡甲方物品破損或設施不運轉時,要在及時報告甲方的同時,由乙方負責維修疏通,或賠補修復,保障正常運行,其費用自理,在維修時,嚴格守規,不能在户表外另行接拉水電卡網線,偷用盜電。

4、甲方不提供攤位內照明、排氣扇、冷藏、消毒等設施所需能源的無償使用。乙方人員不得在甲方處打水、洗餐飲具及洗手衝浴、洗衣物和私下偷用水電、加熱燒水、不得偷拿食堂或他人財物、食品等,違者處以每項每次1000元罰款。

5、結帳日期,自校方返回營業款入甲方帳後的下一個月 日,結清乙方上月或上學期營業餘款(即扣除月租金、水電費及其他罰沒款項後的結餘金額)。

6、甲方每週不定期對乙方庫存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如發現“三無”產品,過期或變質原材料,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次,並當場銷燬。

7、負責協調乙方與校內、外部門的關係,若需發生費用,由責任攤位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按國家食品安全“A”級食堂的要求來經營管理本攤位,做到標準化、規範化、常態化,守法合規。乙方業主要積極主動帶頭並教育所屬人員配合參與,深入開展以“安全、放心、營養、健康”為主題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整治工作。自覺接受甲方、校方(學生膳管會)和餐監、衞生、消防等部門的檢查,若有不合規之處要迅速整改到位,不能消極對待。

2、乙方擁有對該攤位按商定的經營項目品種範圍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收費合理,優質求勝。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件。嚴格遵守校方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做人做事要講文明、和諧合作,熱情服務消費者,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不犯違規違約行為,樹立良好食堂(攤位)形象,為平安校園作貢獻。

3、依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添加劑使用等相關法規,依法辦事,規範經營。集中定點採購食品物資,並向供貨商户簽定協議書,尤為肉、禽、油、米、面和飲料奶茶等“三證”要齊全,有入庫台帳和食品

4、乙方簽約者為本攤位第一責任人。所聘用人員必須按照甲方規定辦理相關的證件和手續,乙方不得違反《勞動法》適用員工,乙方聘用的一切人事與積極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及其員工在工作期間出現重大的身體疾病及意外的人員傷亡,與甲方無任務關聯,不承擔任務責任,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崗從業人員要持有效健康證上崗,並將健康證交甲方備案,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聘用人員在當班、營業時必須穿戴甲方統一制服、佩戴工號牌(為有償使用,丟失、損壞要賠償)和整潔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不隨地吐痰、吸煙,不準穿拖鞋。使用文明用語,不準與師生髮生爭吵或衝突。違者每項每次罰款50元。乙方所聘用人員

6、按《消防法》要求,嚴格遵守用電、天然氣爐灶操作規程及承載負荷(禁用其他爐灶)。要顧及甲方的合法利益,關注節約控制共用水電(大廳、公廁、倉儲),做到人走燈滅、水停(衝)、氣關,不得偷竊用水用電。配置消防設備,切實做好消防及社會治安、計生等工作,確保人身、財產、營業安全無任何事故。

7、珍愛食堂設施設備及物品(含卡機、食堂餐飲具、推車、排風設備及公廁使用規則等)。對甲方提供的水電錶、水龍頭、電源插座及抽油煙通風、水道設施、工作台椅等有保管、使用權,同時有維護的義務,保持暢通乾淨,所需費用由乙方責任業主承擔。

8、負責出售台及操作間、倉儲區域內外(牆體上下左右)清潔衞生、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同時,及時收撿大廳各自使用的餐具、托盤、碗筷等,以方便更多的師生就餐。有早餐的攤位,餐具由各業主自檢自洗消毒和自掃(台桌面、回收台)等,保證每日上午9:30時前收拾歸位放置好,不得影響中午就餐效果。

8、認真做好病從口入各項預防工作。在合同期內,若因乙方發生意外事故(件),責任業主不得擅離職守,要迅速控制事態,及時報告,要保護好現場,接受調查處理,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其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10、經有權部門檢查,因業主責任,受到經濟處罰或要求整改的由責任業主承擔。如涉及勞動用工、供貨商户及債務、社會治安等相關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負責承擔政府徵收的相關規費。乙方無違約記錄及不良行為、且合作愉快,同等條件享有續用優先權。

1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統一的經營時間規定(早7點至晚7點),不得擅自減少或延長經營時間,違者處每次處以500元罰款。

12、乙方員工需安排甲方宿舍住,乙方需支付每人每月 元扣除住宿費,在食堂統一安排就餐按每人每月 元扣除伙食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開伙或擅自停夥(以學校開伙、停夥通知為準)或私自轉借、轉讓、轉租給第三人,或私自與其他租户轉換場地,一經發生,甲方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作罰款處理。

2、乙方若在營業過程中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件),並造成後果者,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作罰款處理。若發生盜用水電及損壞食堂水、電、氣表及卡機等設施,由使用業主負責賠物修復外,並處於1000元/次以上罰款,結帳時由甲方扣收。

3、凡餐(衞)監部門檢查或抽查食品、餐飲具類檢驗費或不合格,受到經濟處罰時,若涉及到乙方攤位責任的,由責任方全額承擔其費用。

4、若違規(含計生違法)受罰者,甲方有權對責任業主給予罰款的1—2倍進行處罰。

5、未按照原簽訂的經營項目,私自增加銷售品種或更改經營品種者,甲方有權對責任業主給予罰款1000元/次處罰,發現兩次或兩次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七、租憑期滿檔口的交還

1、租憑期滿,租憑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應在租憑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所投入的移動設備,乙方可以收回,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需保護良好退還甲方,乙方投入的裝飾裝修及不可移動的物品,乙方不得損壞或拆除,否則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乙方有違約行為,是否續租有甲方決定。

2、租憑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

甲方因食堂拆除,維修或改造上級相關規定和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可提前解除本協議,而不對乙方進行任何形式補償。

八、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憑手續,退還保證金。

七、本合同以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同樣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合同範本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閲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閲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説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説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税、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甲方:乙方:日期:

經營合同範本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就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砂石場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夥經營的項目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設立公司,並以公司名義在經營砂石的生產、銷售及相關附屬業務。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至合夥項目完成並完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清算之日或雙方共同確認之日止。

三、公司的出資金額、方式、持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協議各方的出資,應於公司預核名通過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注入公司驗資賬户。

3、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不按出資比例持有公司股權。上述出資完成後,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權,乙方持有公司%的股權。

四、公司的治理模式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由方指派。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總經理由方指派。

2、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對於公司的重要經營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公司治理機制按《發起人協議》執行。

3、元以下的支出由執行董事、總經理中任何一人決定並籤認,元以上的支出須由和共同決定並籤認,與就財務籤認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友好協商。公司的財務由雙方共管,會計由方委派,出納由方委派。

4、雙方應根據本條約定內容,公司設立時簽署《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本協議與《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5、公司設立完成後方負責以公司名義辦理沙石場開採和經營手續。

6、手續辦理完畢,公司進行開採作業和加工銷售。

7、公司在後續開採經營過程中,資金不足的,由股東向公司提供股東借款。公司開採完成後經營所得,應先償還股東借款並支付借款利息後,再行分配利潤。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以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承擔。

六、特別約定

砂石的銷售一律執行現款現貨,任何人不得賒欠,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合同範本8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税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税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户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户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合同範本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車號:

發動機號:

車駕號:

為適應車輛市場發展需要,乙方自願將自購車輛車型:掛靠到甲方經營,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以下協議:以下簡稱乙方。

一、運營期間乙方按年度計算先交費後掛靠,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服務管理費 500元整(不含綜合檢測費、檢車、維護費用)等。

二、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車輛以甲方名義進行登記,僅是為了便於營運,登記後的車輛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仍屬於乙方。車輛落户後,車牌號為:

三、乙方掛靠經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在合同期內,車輛營運證為客車租賃使用,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回營運證使用權。

五、本掛靠合同僅為車輛掛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僱傭人員不屬於甲方員工,不享有甲方職工待遇,乙方與甲方不存在勞動關係。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 如乙方其所掛靠的車輛無違章、違紀、違法及違約行為,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檢測、年審、過户等手續,但應繳納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只限駕駛員為乙方時)如因超範圍經營被罰款或扣車,罰款由甲方全額承擔,如果乙方惡意聯合多次被罰款和扣車,我公司不負責承擔。

3、運營期間,與國家政策調整,代收代繳費用增減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乙方:

1、運營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並服從相關行業人員監督檢查。

2、承擔與掛靠車輛有關的一切税費及違規罰款。

3、乙方在合同經營期間,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風險自負條件下,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掛靠期間養路費、道路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税、個人所有税等各種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道路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車輛經營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用人員、僱傭駕駛員、相關工作人員的工資、經營費用、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中傷、殘、亡等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從業資格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員應遵紀守法,如在行駛及運營過程中發生違章違紀行為,發生的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車輛必須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和商業險,包括不計免賠險。其中:第三者責任險保額不得少於100萬元,座位險每座不得少於1—2萬元。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也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則,參加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按規定接受檢測;車輛未經檢測或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掛靠車輛運行。

9、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改型、改造,如乙方想轉讓或變賣,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乙方車輛無任何違紀、違規行為,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轉讓變賣手續,掛靠期間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停止掛靠。

七、車輛運行

1、必須遵守交通法規;

2、禁止人貨混裝或從事違法活動;對掛靠車輛駕駛員違規違紀的職務行為,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違約責任及處理

1、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乙方車輛掛靠,收回車輛牌、證,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賠責任;

2、乙方不能按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所造成後果,乙方須承擔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後果及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甲方的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考核、檢查、監督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務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經營合同範本10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為_________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誌的權利;

(3)查閲並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户。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採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築物

(1)受許人在和建築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税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築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 關於客户的形象:為了尊重客户關於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户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户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 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 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 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 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 不允許競爭

11.1 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 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 祕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祕密。但是,對祕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於: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並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 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祕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 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之外使用祕密信息。

12.4 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蒐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祕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祕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 只要祕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於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 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 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 分期支付

14.1 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户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税或其他税,這些費用、關税或其他税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税或其他税。

14.2 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 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 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 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 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 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 特許人義務

16.1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 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 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 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 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 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 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並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 特許人的義務

20.1 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後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絡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僱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並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 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許人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文件。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説;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並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説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 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於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並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 受許人的義務

21.1 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裏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為的革新。

21.2 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絡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為了特許網絡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於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信息的祕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祕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祕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採取其他行為的好處。

第六部分 協助

第22條 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 特許人的義務

23.1 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説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範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範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並就受許人為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 為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於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 供應產品

第24條 供應的義務

為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 特許人的義務

25.1 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 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後,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 受許人的義務

26.1 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為滿足客户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於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後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税、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後的價值來確定。

26.2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為: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税,並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 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後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採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 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並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 作為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採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絡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 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户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後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 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 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通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 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 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後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 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信息。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後不遲於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 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 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後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 合同的終止

第29條 不可抗力

29.1 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於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為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於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 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通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並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 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税、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願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 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於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 效力

32.1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户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 其他規定

第33條 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為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 合同的範圍

34.1 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並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 本協議僅可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 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為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 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為_________,程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於第三人和人數眾多被告的合併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 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合同範本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潛江市園林城區“雪花啤酒”聯合經營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聯合經營的條件

甲方提供華潤雪花啤酒(武漢)有限公司授權的潛江市園林城區經銷商資格(授權經銷產品品種雪花金樽、純生、勇潤、特製)及己開發的市場(終端客户),現有倉儲和配送車輛等資質作為合資條件。乙方提供30萬週轉資金作為合資條件共同組建聯合經營體。甲乙雙方各佔50%股份比例。

二、聯合經營的形式

以甲方現有的倉儲,配送條件和己開發的終端客户為基礎,以乙方入股的30萬資金作週轉,按雪花公司授權的經銷區域和經銷品種實行聯合經營,共同開發和維護市場。

三、財務管理與利潤分配

聯合經營項目啟動前甲方的應收款項和雪花公司應返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負責同雪花公司駐潛江辦事處聯絡,保障聯合經營項目啟動後雪花啤酒銷售中促銷與獎勵政策的落實,督促雪花公司在專場、促銷、冰櫃項目上暫付的資金如數按時兑現。負責後開發的市場維護,負責協調處理經營中與客户間的糾紛,同乙方共同開發維護新的市場。乙方必須保證30萬元資金如數到款,監督雪花公司促銷與獎勵政策的落實和暫付資金的兑現。監督聯合經營體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與運行,協助甲方開發與維護市場。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期間,單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提前解約,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伍萬元違約

六、合同期限

聯合經營有效期為一年,每年續約一次,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

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議補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經營合同範本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則,就合作經營養殖牛場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位於彭州市通濟鎮天生橋村(響水洞)養殖場:佔地面積約4畝,牛欄2棟,飼料房2間,儲料庫2個,辦公用雙層房一棟,以及大門,硬化水泥地皮約1000平方米,以及場內其他設施設備建設等,摺合總價共60萬元人民幣(大寫:陸拾萬元),作為該牛場固定資產。

二、甲方保證該養牛場證照齊全,符合養殖條件,養牛場總價值人民幣60萬元,(其中不包括災後重建供用材料(即板房材料),若今後要歸還該批材料,由甲方負責歸還,不計入共有財產,如不歸還,則作為養牛場基礎建設共同使用。

三、甲方投資45萬元人民幣,佔有該養牛場股份的75%,乙方投資15萬元人民幣,佔有該養牛場股份的25%。

四、該養牛場在今後的生產經營中,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經營。人員、財物、生產、供應、銷售、採購等共同協商議定。

五、60萬元作為公司固定資產,不列入生產費用,生產以後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佔地青苗費,各種税費、各種辦公費用、養殖成本等)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

六、養殖場生產中的盈虧按出資比例共同分配和承擔。如有擴大養殖規模,或者投放其他項目則另行商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以簽訂日期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合同範本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x公司承包的《 》,就該《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範圍及內容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由三方聯合按比例投資完成。

第一條、聯合宗旨、項目和範圍

聯合經營宗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 聯合經營項目:建築工程

第二條、聯合投資各方均以該項目開發負責人 與甲方所簽訂的《 》工程前期墊資價款作為聯合投資範圍。

第三條、聯合投資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資方式:

(1)甲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2)乙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3)丙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投資比例:

(1)甲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2)乙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3)丙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核算方式:僅對聯合經營的範圍實行獨立核算。

第四條、聯營各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第五條、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開支後,其餘為紅利,按投資比例分配。

該項目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合投資雙方對該債務在投資範圍內,按投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第六條、聯合 投資各方按約定投資多少按實際需用、

按比例投入。投入在本項目獨立的財務賬號內,支出要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以方便各方對投資狀況予以監督。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聯營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時,視為違約,每逾期壹日,違約方應向聯營體繳付其投資額的1%作為違約金。

2、由於聯營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投資額的1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並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守約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聯營體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書經甲、乙、丙各方蓋章或簽字捺 印後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x月x日

經營合同範本14

甲方名稱:

村代表:

辦公地址:

電話:

乙方名稱:

法人代表:

辦公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雙次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

本着發揮各自優勢,促進社會經濟發展,配合村改造的原則上,為更好的建項目之事達成共識,為明確雙方的義務,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就本項目所涉及的有關條款及細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項聯營方式

一、甲方負責提供本村,即《聯建聯營合同書》中提到的項目長寬共計平方米。

二、由乙方負責提供資金在上述土地上,建設關設施。

三、由乙方獨家負責進行管理及經營,管理及經營期限為,期限內乙方擁有對該設施完整。期限內乙方擁有對該設施完整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五、管理及經營期限內,乙方一次付給甲方元整人民幣,做為甲方的固定收益。

六、雙方商定合同限期內,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或政府批准的改造等不可抗拒因素,針對本設施的所有拆遷補償,依照國家相關評估部門的評估結果。土地補償部分歸甲方,建築物及相關設施補償歸部分歸乙方。

七、本合同起至日期為年月日至年

第二項:聯建項目的建設

一、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展開該設施的所有國家規定的各項手續,甲方積極配合。

二、該設施建設及審批時間共計月,即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三、該設施的設計方案,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費用乙方承擔。

四、甲方應確保四鄰地界無爭議,交付的土地面積與甲、乙雙方約定面積、位置完全一致。

五、乙方確保施工質量,對該設施進行施工監理及驗收。

第三項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確保該設施使用土地四鄰地界無爭議。

2、確保甲方全力支持,負責處理與本村羣眾的異議,不得因法人或主體的變化而使合同發生任何變更。

3、維護和保障乙方的經營及管理期限內的自主權不受損害。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自身經營期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2、確保施工質量,在管理及經營期間,負責對建築設施進行維護。

3、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管理經營期滿後,應按約定時間向甲方移交該設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具有優先權。

第四項違約責任

一、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及義務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二、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或延誤支付甲方任何一期應付甲方的每年度固定收益的款項,則從延誤或滯納金給甲方,延誤或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3%繳納延誤或滯納違約金給甲方,延誤或滯納時間超過九十日,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相關全部損失和費用。

三、建設期間內,因為甲方原因而使乙方施工不能正常進行延誤完工時間,或管理及經營期限內因為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等,每違約一日,按照甲方當年固定收益3%繳納違約金給乙方,直至甲方停止對乙方的侵權違約行為。

第五項附則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使甲、乙雙方有困難執行本合同,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本合同因為非甲、乙雙方原因使其中某條款示能執行時,其它條款雙方約定依然執行並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間後立即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捌份,雙方各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積極解決問題。

六、如協商解決不成通過人民法院判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村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經營合同範本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協議同意訂立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縣XXX(項目名稱),總投資為750萬元,甲方出資600萬元,乙方出資150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80%和20%。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登記和註冊工作,並由甲方擔任企業法人。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可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延期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經營原則,具體利潤分配和債務分擔情況如下: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新增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合夥補充協議。合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如果出現下列任一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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