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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勞動合同九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勞動合同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乙方申請來甲方單位工作一事,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約定如下:

一、工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大學就業派遣報到證上規定的報到時間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為乙方工作提供各項便利條件;

2、乙方應虛心向甲方業務員學習外貿技術,基本掌握外貿工作的程序和實務;

3、乙方應根據甲方安排積極協助甲方業務員辦理外貿業務,同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其它事務;

4、乙方在工作期內應積極尋找客户,開拓業務渠道,爭取在工作結束前業務能上手。

三、工作報酬

工作期間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給予一定的勞務費。

四、工作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在業務上受指導老師指導,行政上由甲方辦公室管理,工作期滿由甲方寫出工作鑑定。

五、工作期間如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六、工作期滿,若乙方符合甲方聘用條件,甲方對乙方有優先聘用權。若乙方違反此規定,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履約定金,作為履行本協議第五條、第六條的擔保。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建立勞動合同管理台帳(助師 上冊P277)

建立各類台帳、妥善分類保管、全面詳盡分析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企業組織結構不同、規模不同,台帳的種類要求、類目粗細等都存在比較大的差異。台帳種類的確定與記錄必須堅持簡明、準確、及時和穩定的原則。一般應包括:

1. 員工登記表 (個人信息資料)

2. 勞動合同台帳 (勞動關係的變化)

3. 員工統計表 (組織結構的調整)

4. 專項協議台帳 (特殊情況管理)

5. 社會保險及醫療期台帳 (保障員工權益)

6. 員工培訓台帳 (保障企業效益)

7. 終止和解除勞動關係台帳 (管理績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帳 (投入產出分析管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管理)關於勞動合同管理台帳的説明

1、 按照登記表要求填寫單位全稱等內容,並牢記單位編號。

2、領回表後,將本單位所有簽訂《勞動合同》人員信息填寫。以後只要有新招、調入、續訂、變更、解除、中止、終止、退休等情況,應將變化的內容填寫。同時製作電子版,表格用excel:8號字、行高14.25,列寬為最合適列寬,項目內容18項不能缺。

3、各代理單位每次辦理勞動鑑證時應將電子版同時提供給四方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

部 門: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甲方:廣東佛山市順德區順潮休閒會所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雲良路1號一通美居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 聘用職務及職責

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部,擔任_____________職務。

2、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和職務。

3、 乙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以主動和積極的態度,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工作指標、勞動定額及質量標準。

三、 工作時間

1、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乙方的工作時間並不包括用膳時間,每週正常工作40小時,每週休息不少於1天,考慮到酒店的特殊性,經雙方協商每月加班32小時,即每週延長工作時間8小時,甲方將相關規定的比例將加班工資計算在當月的工資總額中。

2、 甲方實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規定》及有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工作制度。

3、 由於酒店的工作性質或經營特點,甲方要求乙方服從不同的班次,並遵從本酒店所制定的各崗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在其認為需要或非其所能控制的特殊情況下,以及節假日酒店營業高峯期等,可改變乙方的工作時間和班次。

4、 基於上述原因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甲方應為乙方安排相應的時間調休、補休或補發相應加班工資。

四、 工作條件,勞動保護

1、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種、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衞生規程。

3、 乙方發生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甲方應當及時處理,並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 勞動報酬

1、 根據市勞動局發佈的工資指導文件,同行業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經濟效益等因素,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本公司實行基本工資、獎金、加班工資的工資結構。

基本工資:______________

獎 金:______________

加班工資(每月四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______________

可約定3500元工資以下按此方式(不含3500):1310+(工資總額—1310)/2

3500元工資以上按此方式(含3500)60%+20%+20%比例進行拆分

基本工資是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作為計算加班費依據,其他津貼、加班工資、獎金不納入基本工資。

2、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工資指數及酒店經營狀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及技能發生變化時,對乙方之工資標準及相關福利待遇作出調整。

3、 甲方進行上項調整不得低於佛山市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 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酒店及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由甲、乙雙方按法規規定的比例繳交,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應繳的社會保險費。

2、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享有年假、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

七、 培訓規定

1、 甲方將為乙方安排入職培訓及自身素質培訓,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乙方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2、 如乙方接受甲方安排外地培訓或高級職業培訓,乙方須另行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的條款與合同中有關條款相牴觸時,以培訓協議為準。

3、 從學校畢業直接加入本酒店或原行業工種與現職不同的,沒有相應工作經驗的,須接受甲方的上崗培訓,在該培訓期內乙方工資將可能以其崗位技能與熟悉程度,由雙方另行商議確定。

八、 商業祕密

1、 乙方在聘用期間和聘用期結束後,均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傳播(包括對該類內容無關的本酒店人員)。

2、 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財務文件(票據、帳目、憑證、合同等)、數據、印信、公章及營業項目的內部報價;

(2)、供應商信息、顧客信息;

(3)、經營策略和方針;

(4)、酒店認為需要保密的,加蓋“機密”印章的其它資料與信息。

3、 如果聘用合同期滿或終止聘用關係,乙方必須將其所涉上述內容物品歸還甲方。歸還的物品包括

但不限於:所有內部傳閲的文件、筆記本、名單、報告、電腦軟件、儲存體以及其他文件。

九、 勞動紀律,獎懲辦法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2、 甲方對於模範遵守規章制度的僱員予以獎勵,對於違反規章制度的僱員予以懲處。

十、 甲方解除合同

1、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並無須給予任何補償,乙方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提前七天通知乙方解除合作關係;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員工手冊》;

(3)、乙方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有不誠實行為,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提供虛假、偽造、冒用的入職資料、證件等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不足通知期的應向乙方支付不足天數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 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個別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2條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

(3)、乙方死亡 ;

十一、乙方解除合同

1、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或按相應要求通知甲方終止合同並無須給予任何補償:

(1)、在試用期內。由於乙方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可提前七天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應辦好工作交接手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除上述情況外,乙方在聘用期內辭職的,需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不足通知期的應向甲方支付不足天數工資作為賠償金。對於正當理由的辭職要求,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不獲發補償金。

3、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必須於當日退出工作崗位,辦理有關物品、檔案等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財務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工作場所並凍結財務結算。

十二、合同終止

1、在合同期滿前七天雙方都需主動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對合同續簽或終止之意見。

2、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由此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應向對方作出賠償。有關具體賠償應根據違約責任大小及令對方所造的損失程度確定。

2、 如果甲方曾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且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規定服務期限的,乙方必須按比例向甲方賠償培訓費用。

十四、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 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酒店《員工手冊》、酒店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該合同的附件。

4、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對本合同條款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認可。

備註:

甲方:廣東佛山市順德區順潮休閒會所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乙: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跆拳道興趣班項目,甲方投資該項目涉及的房租費用以及水電費用,乙方投資該項目涉及的所有器材費用。

第二條

該項目運營以後,所有相關器材破損以及器材的第二次購買等產生的費用按甲50%

、乙50%比例承擔。

第三條 項目的盈餘按照以下細則分配,利潤按月結算。

1、跆拳道學費。雙方按學費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2、跆拳道服裝費、雙截棍等相關器材費。雙方按除成本價所得盈餘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第四條

項目中涉及的安全問題 上課期間因學員意外受傷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與家長協商後的醫藥費用總額甲50%、乙50%比例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在期滿前三個月辦理。

第六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以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和日常事務。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 對於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作人有違反本合同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情況。

4 一方合作人出現法律上問題以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作人

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蓋章)

日期:

勞動合同 篇5

一、關於立法宗旨

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二、關於調整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同時,在附則中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關於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四、關於勞動合同關係的建立與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此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同時,在法律責任中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五、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無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在法律責任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六、關於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不符合錄用條件、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不能勝任工作等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説明理由。同時,在法律責任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七、關於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八、關於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五)因用人單位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九、關於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關於經濟性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勞動者:(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十一、關於集體合同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可以訂立勞動安全衞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專項集體合同。 在縣級以下區域內,建築業、採礦業、餐飲服務業等行業可以由工會與企業方面代表訂立行業性集體合同,或者訂立區域性集體合同。

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十二、關於工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係的重大問題。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十三、關於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五十萬元。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十四、關於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查閲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有關的材料,有權對勞動場所進行實地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勞動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行使職權,文明執法。

十五、關於勞動者的權利救濟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十六、關於過渡期規定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性別: 年齡:年 月 日出生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

l、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自己購買)

3、乙方必須保證自己具有相應崗位必備的資格。

三、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 至 ,每個月休息天,端午節休息 天,中秋節 天,春節休息 天,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到衞生局辦理註冊。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超過一星期未上班,甲方有權扣除本月工資。

四、勞動報酬

l、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服務站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分配。

2、乙方確保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 元,加處方提成 %。

五、勞動紀律

l、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l、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後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7)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七、違約責任

l、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

l、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南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1.請根據每個考核項目的1、2、3、4的描述選擇一致或相近的評價得分,直接填寫在每項考評“得分”欄處。

2.能力態度考評各評價人時應本着高度責任心,本着對公司負責、對同事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給與評價。對評定為第1、第4的考核項目須進行文字説明。

1.請根據每個考核項目的1、2、3、4的描述選擇一致或相近的評價得分,直接填寫在每項考評“得分”欄處。

2.能力態度考評各評價人時應本着高度責任心,本着對公司負責、對同事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給與評價。對評定為第1、第4的考核項目須進行文字説明。

1.請根據每個考核項目的1、2、3、4的描述選擇一致或相近的評價得分,直接填寫在每項考評“得分”欄處。

2.能力態度考評各評價人時應本着高度責任心,本着對公司負責、對同事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給與評價。對評定為第1、第4的考核項目須進行文字説明。

勞動合同 篇8

XXXX單位領導:

我叫XXX,女,XX歲,大專文化,XXXX年XX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單位XXXX營業所上班。兩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內,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我在XXX營業所上班。由於該所地處鬧市,附近小商小販多,因此,上班時間工作之忙,業務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為樹立單位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貴單位的服務宗旨,總是做到早上班、遲下班,耐心細緻地數好每一分錢,給客户一個滿意的服務。由於我工作認真、過細,兩年來不僅未發生一筆誤差,未與客户發生一起爭吵,而且因我的優質服務,贏得了客户的滿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內,以頑強的毅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兩年來,在愛人的支持下,工作之餘,我總是主動放棄休息和娛樂時間,拋開繁瑣的家務,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20xx年我在參加省農村XX職大大專班的學習後,又在家自學了電腦的基本知識。現在,五筆打字,ABIS操作等項業務工作我都爛熟於胸,操作流利。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兩年來,我個人在當班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因業務不熟而被難住、以致耽誤客户時間的事件。

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貴單位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如果貴單位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單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X

XXXX年XX 月 XX 日

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廣東省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Page]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勞動合同 篇9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甲方:

乙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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