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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代理合同彙總7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代理合同彙總7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 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資格

1.具有法人資格,固定的營業場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與當地教育部門有良好的關係。

3.嚴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策略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4.具備以上條件,第一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__套,以後每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__套。簽定本協議,填寫_________,即可取得相應代理資格。

二、代理產品、地區、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止。

2.乙方為甲方_________軟件及_________系列產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價格。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提交訂貨計劃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

2.甲方在一定範圍內為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材料。

3.在協議期間,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數量和實際情況,有權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合法銷售用户遞交的用户登記表經甲方確認後,即成為甲方的註冊用户,註冊用户可享受相應的網上服務和軟件升級服務。

5.甲方對乙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不善所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

1.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以合法方式銷售產品。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他企業簽定經銷同類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銷售的產品均須由甲方合法獲得,保證決不對甲方產品複製,拷貝。

5.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產品時,應主動要求用户認真填寫用户登記表,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6.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區域範圍內設立代理。

7.協議到期或其他原因終止協議,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還甲方,甲方按本協議所定代理價格全額退還。但需扣除郵遞等中間費用。

五、代理價格,銷售指標

1.甲方對乙方的供貨價格,乙方對客户的價格,均由另外的銷售價格表確定。甲方因各種原因需變更價格,應於調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簽定本協議的代理商無銷售任務,可隨時按代理商價格到甲方訂貨。

六、訂貨、付款及貨運

1.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提前一週填寫_________,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後,加蓋單位公章,傳真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貨單和貨款後,於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

2.結算方式:按定貨單結算,款到發貨。

2.甲方承擔乙方所進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鐵路費用。

3.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商品破壞,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

七、售後服務

商品的售後技術服務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確有困難,可請求甲方幫助,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 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利益,均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協議內容的最終解釋權在於甲方。

2.變更本協議的條款中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文件。

3.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到期終止後可以續簽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代理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由甲方代理直接客户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户)購買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推出的動態主機服務。

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地區(以下簡稱該地區)作為乙方的銷售代理之一,幫助乙方向客户推銷乙方的前款所稱業務範圍的業務。

本合同生效後,在前款所稱業務範圍內甲方系乙方代理商。

第二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積極宣傳推廣本合同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3.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可由甲方和客户簽訂合同再與乙方簽訂服務合同或乙方直接與客户簽訂合同,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售前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

3.3在代理期內,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5.2條中與乙方簽訂的代理價格從乙方處購買《動態主機》各版本服務帳號。

3.4在代理期內,甲方有權對其代理的《動態主機》各版本服務帳號進行自由定價並向用户進行銷售。

3.5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他損害乙方利益得行為。

3.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_________”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

3.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類似本合同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商業機密的信息或資料,否則甲方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8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9本合同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1)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2)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

(3)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體相同或相近似;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0甲方可參加乙方定期在該地區舉辦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代理合同簽訂後,將獲得由乙方頒發的“_________動態主機授權代理商”證書,允許其在公司對外宣傳資料和名片、廣告中使用電子版標準圖標和字樣,並且在乙方網站中代理商名單中獲得推薦,順序以獲得資格時間排列,名稱可以鏈接到代理商網站主頁或為其製作單頁宣傳主頁,在乙方自身廣告宣傳或市場營銷活動中將羅列優秀代理商名單和網址、電話。但甲方不得作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為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實質性聯繫的行為。

3.1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後,不得泄露乙方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服務產品及技術內容的商業機密,甲方也不得將所瞭解的乙方的商業祕密在本合同範圍之外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授權甲方為其服務產品動態主機服務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定製代理商編碼,將其加入乙方代理欄目中。

4.2為了促進甲方的代理活動,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包括其服務產品市場銷售情況、產品內容和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和資料。

4.3乙方應保證提供的服務產品以及相關資料、信息應是真實合法的,並且不構成侵犯

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4.4乙方關於其服務產品的價格、付款方式、服務內容等情況的任何的變化及市場動態指導應及時通知甲方。

4.5乙方幫助甲方的工作人員瞭解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定期安排有關技術培訓。

4.6甲方成為乙方正式代理商後,如果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合同,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要求甲方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本合同的終止。

4.7乙方不對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負責。

4.8對甲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定價,屆時按比例調整代理佣金,並於新規定執行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屆時按照乙方新的定價履行本合同。

4.10乙方的再授權乙方授權甲方作為乙方服務產品的代理商,並不排除乙方自行或再授權第三方在代理地區或以外進行本代理產品的推廣和銷售。

4.1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一切書面資料包括乙方網上的有關內容,其知識產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合法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軟件,否則應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關於《動態主機》服務的銷售售價即客户端銷售價格以及代理商佣金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5.2自本合同簽訂日期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代理乙方《動態主機》服務賬號所需的預付款。

5.3甲方可以一次向乙方支付多於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預付款。

5.3乙方按照乙方《動態主機》各版本服務帳號零售價格的_________折給予甲方作為《動態主機》相應版本服務帳號的代理價格。

5.4甲方每銷售一個《動態主機》服務帳號,乙方則相應在甲方預付款中扣除相應版本《動態主機》服務帳號的代理單價;如果甲方預付款不足以支付甲方銷售的《動態主機》服務帳號,則乙方有權不開通甲方銷售的《動態主機》服務帳號,直至甲方補足預付款。

5.5甲方的預付款被扣除為零的時候,甲方須再次向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預付款。

第六條排除其他報酬

甲方根據本合同進行銷售代理工作,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收取代理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七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7.1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商號和網站的名義,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商號和網站名義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通信聯絡、經營過程當中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付相應的責任。

7.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及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即將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其他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他損害。在合同期間甲方應該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7.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合同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7.4因上述7.1、7.2和7.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8.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8.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合同,但應該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合同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8.3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對方或者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合同。因為一方為本合同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合同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本合同。

8.4在8.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8.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當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8.6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

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8.7本合同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因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遲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10.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0.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或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在用書面形式。

11.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1.4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1.5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1.6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被代理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乙方(代理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代理甲方_________產品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1、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地區。

2、代理區域擴大或縮小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增減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_________

三、代理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的*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續約:

(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2)已經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銷售額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為_________,乙方保證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六、代理商品價格

1、配送價格:甲方向乙方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税、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乙方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如果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

2、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徵收的關税等應另開發票。

3、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應向乙方説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甲方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甲方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乙方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乙方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甲方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八、商情報告

1、乙方有權接受客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並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2、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個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還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九、推銷、宣傳與廣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客户,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

2、乙方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代理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3、甲方通過制定總體廣告計劃及其他規定,實施產品的廣告計劃和發佈廣告;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區域內發佈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4、乙方應當執行甲方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佈廣告。

5、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代理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十、購貨與銷售

1、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貨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貨款後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發貨,乙方承擔鐵路貨運或汽運費,航空貨運費等,發貨方式由乙方確定。

(3)甲方將在發貨後將貨運單據傳真或寄至乙方。貨運時間以貨運單據上標明的時間為準。

2、乙方須在收到貨物後_________日內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甲方予以換貨或退貨。

十一、監督、培訓及售後服務

1、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2、乙方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承擔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_____次的業務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6、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客户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十二、知識產權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標誌)、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等,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標誌)、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僅限於銷售代理經營的目的;

(2)甲方許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3)《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或《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3、乙方應經常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乙方應據實向甲方報告。乙方應盡努力並按照甲方的指示,幫助甲方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甲方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4、乙方不應與甲方或幫助他人與甲方競爭,乙方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甲方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乙方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5、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_年內,乙方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_年內,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6、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甲方。

十三、合同轉讓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十四、合同變更

1、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2、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在代理區域內實行變更,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文本應當適用於全部的代理銷售商。

十五、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為要求代理商終止營業;

(9)_________。

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知識產權。

3、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複製品。

4、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其他方式:_________。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1)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代理商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2)在簽訂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提供代理相關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3)在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相關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張相關權利的;

(4)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5)無故停止向乙方供應代理產品;

(6)公開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業祕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書面通知其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8)_________。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1)擅自代理銷售其他產品或服務;

(2)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甲方經營體系的商譽;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的;

(5)故意向甲方報告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6)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7)連續_________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受到甲方_________次以上處罰,屢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仍不改正的;

(9)_________。

十七、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二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3772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進口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金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商品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

第二條商品細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商品的細節詳見具體的每一單進口代理合同。

第三條購貨合同

購貨合同全部條款經甲方確認後,再由乙方向國外供貨方(即乙方與外商購貨合同的賣方)確認。

第四條手續費

乙方按甲方要求對外簽訂合同,向甲方收取實際交貨金額的_____%作為手續費,並開具服務性發票。

第五條信用證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產品,甲方需要乙方以其信譽,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以支付供貨商的貨款。

第六條不動產抵押

1。為保證乙方的債權實現,甲方提供位於_____的房產(產權人:)作抵押,作為甲方向乙方履行本總代理合同及其附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的擔保。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事項,直至乙方獲得他項權證。

3。甲方未依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4。乙方對約定的主債權、利息及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甲方保證

甲方應保證所委託進口業務及手續符合國家法律和有關進口管理規定,所委託進口的貨物應與進口批文所規定的完全相符。

第八條補充和變更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和購貨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購貨合同項下所裝貨物的細節作出變更應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按甲方的委託對外作出變更。變更不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3。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最終責任

甲方對自己或購貨合同國外供貨商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行為承擔經濟和法律上的最終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及律師費均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通知_____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税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合同期滿,若雙方未提出異議,本合同自動順延。若雙方有異議,則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抵押登記部門備案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説明具體內容,無委託的在□中打×)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無委託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__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______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

  八、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時間為準。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______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6

代理合同中往往會涉及到三方利益,而一般只有被代理人授權給代理人,那麼代理人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對外簽訂相應的合同。那麼此時,在代理合同當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有哪些法律責任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介紹吧。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託書授權不明的,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將自己取得的代理權轉託他人。轉託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為負法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託他人代理的,不受這個限制。

在代理合同中,如果代理人沒有的的到被代理人的授權而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的話,此時被代理人是可以不用負責任的。同時,要是代理人超過了代理權限進行代理的,被代理人不追認的話,對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在代理的過程中遇到什麼糾紛的話,可以委託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處理。

延伸閲讀

保管合同的違約責任是什麼?

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有哪些責任

違約責任有哪些特徵

無權代理合同是什麼?

哪些屬於無權代理合同?

所謂無權代理的合同就是無代理權的人代理他人從事民事行為,而與相對人簽訂的合同。因無權代理而簽訂的合同有以下三種情形:

(1)根本沒有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簽訂合同的人根本沒有經過被代理人的授權,就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簽訂的合同。

(2)超越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有代理關係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權,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3)代理關係中止後簽訂的合同,這是指行為人與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關係,但是由於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務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託關係等原因,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係已不復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無權代理合同為什麼屬於效力待定合同?

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是一種效力待定的合同。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儘管缺乏代理權,存在着主體的瑕疵,但是這種缺陷是可以通過本人的追認加以補正的。

中國《合同法》第48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中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將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納入效力待定是基於以下原因:

(1)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並非都對被代理人不利,有些因無權代理而簽訂的合同對被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

(2)從本質上講,無權代理行為也具有某些代理人的特徵,如無權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也願意與被代理人簽訂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後授權,也就意味着事後對合同的承認。

(3)經過事後的追認,可有利於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和保護合同相對人的利益。

無權代理的認定及其法律後果

無權代理在實踐是怎麼認定的呢?無權代理的後果又是什麼呢?我們通過案例來看看前面兩個問題。

[案情]

1998年8月,被告陳某的女兒替被告立據向原告彭某借款5000元,約定月利息為30%,此後經原告多次追要,被告於1999年初分別歸還原告600元和400元,20xx年5月歸還1000元,20xx年2月歸還300元。彭某追要餘款無着,遂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處。

[審判]

江蘇省阜寧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女兒代理被告立據向原告借款應屬無權代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原告依借據向被告追要借款本息時,被告沒有表示否認,且已實際償還了部分本息,應視為被告已追認其女兒的行為,故而被告應承擔該行為的法律後果,即應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

[評析]

本案涉及無權代理的法律後果問題。無權代理的行為,其效力是不確定的。因為無權代理行為對被告代理的本人並非一定不利,因此這種行為並不為法律所禁止,並非一定無效。對無權代理的法律後果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分析:

1、被代理人的追認權。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這一規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認無權代理行為。

被代理人的追認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至於被代理人追認應採取何種方式,法律並未單獨規定,因而應當理解為可以採取各種形式,即可明示,也可默示。例如,被代理人接受相對第三人的義務履行或向相對第三人履行義務,都視為追認。但追認須是對無權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承認,被代理人追認的效力在於使無權代理變為有權代理使其效力從不確定狀態變為確定狀態,該無權代理行為自行為成立時就對被代理人發生約束力。

就本案而言,對於陳某的女兒代理借款的無權代理行為,陳某並未向彭某表示反對,相反,陳某以自己還款的行為追認了其女兒的無權代理行為。陳某就應承擔其追認的後果。

2、第三人有催告撤回權。無權代理行為在來被代理人追認前,第三人可以請求被代理人作出是否追認的明確表示,也可以撤回自己與無權代理人所為的意思表示,即第三人享有催告權或撤回權。第三人行使該權利的目的是使無權代理行為的不確定狀態早日確定下來。催告權行使的對象為被代理人且必須在被代理人追認之前作出,而撤回行使對象為無權代理或被代理人。若第三人明知代理無權代理還與代理人為民事行為時,不享有撤回權。本案中,彭某不知陳某女兒是否有代理權,在陳某追認前,可以撤回實施借款的意思表示,向行為人主張權利。但在陳某追認後,彭某則不能以陳某女兒的所為為無權代理為由行使撤回權。

3、無權代理的行為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無權代理的行為未經本人追認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筆者認為,因為無權代理行為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使第三人既無法實現現實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從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出發,行為人向第三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應該既是一種負履行的責任,又是一種負賠償的責任。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陳某女兒代為立據的無權代理行為,經陳某事後追認,已變為有效的代理行為,對陳某應該發生法律效力,因此陳某應該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

什麼是表見代理,表見代理成立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案情]:被告姜某將其所有的一輛貨車掛靠於被告某實業公司經營。20xx年1月4日,姜某因酒後駕車與原告王某發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重傷。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姜某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姜某因該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xx年4月5日,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姜某及其車輛掛靠單位某實業公司共同賠償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訴訟期間,王某委託某法律工作者作為其特別授權代理人。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就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的賠償事宜達成協議,由兩被告共賠償原告135000元。後兩被告均按約履行了付款義務。原告的舅舅穆某代原告從被告實業公司收取了賠償款,同時以自己的名義向實業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諾書承諾,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賠償協議已達成,以後與該公司無關。

20xx年7月24日,原告再次向本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對其傷殘程度進行鑑定。經鑑定,原告因交通事故構成一處七級傷殘,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原告因此要求兩被告賠償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針對原告的起訴,被告實業公司辯稱其不應再承擔賠償責任,並向法庭提交了穆某出具的承諾書,認為穆某作為原告的舅舅,一直參與前期賠償事宜的處理,在雙方對前期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後,穆某又代原告收取了賠償款,穆某的行為已構成表見代理。

原告對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為不予認可,認為是穆某的個人行為,對原告無約束力。

[審判]: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受傷後並未以任何形式授權穆某作為其代理人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事宜,且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原告已委託他人作為其特別授權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對此,被告實業公司也是明知的。穆某是以自己的名義而非以原告的名義向被告實業公司出具承諾書,現原告對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為不予認可,故穆某的行為不構成表見代理,被告實業公司僅以穆某是原告的舅舅來推定其具有代理權與法律規定不符,則被告實業公司辯稱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決被告姜某賠償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殘疾賠償金等;被告實業有限公司對姜某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宣判後,被告實業公司雖提出上訴,但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納上訴費,該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評析]:本案的爭議焦點是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

所謂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善意相對人客觀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被代理人對該法律行為的後果直接承擔責任的代理。

表見代理的成立需具備以下條件:

1、行為人沒有獲得本人的授權,而以本人的名義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

表見代理本質上是無權代理,因此代理人應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仍進行代理行為。

2、相對人依據一定事實,相信或認為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相對人所依據的事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為人以本人各義進行民事活動而不作否認表示;二是相對人有正當的客觀理由,如行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關文書材料等。

3、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無過失。如果相對人對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審查不嚴,存在過失,則不構成表見代理。

4、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為不追認。

表見代理是在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為不認可的情況下產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為發生後,對該無權代理行為進行追認,那麼自然構成有權代理。

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

表見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備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應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等。

表見代理,屬於廣義的無權代理範疇,因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的關係具有外表授權的特徵,致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從而使之發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對於如何界定“有理由”的範圍和尺度,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題,判斷是否構成表見代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

1、是否具有客觀的權利外觀,並能夠使相對人根據客觀事實在主觀上形成該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認識。

所謂權利外觀即具有授權行為的外表或假象,使相對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已經獲得授權。司法實踐中,表見代理的表現形式主要表現為有授權表象的表見代理、有未越權表象的表見代理、有代理權延續表象的表見代理。具體包括:行為人持有某種能證明其具有代理權的文件,如本人的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被代理人以某種意思表示,聲明授予行為人代理權,而事實上並未授權;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代理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對代理權進行特別限制而未告知相對人;無權代理人與本人存在某種特殊身份關係,如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代理人權限終止後,被代理人未盡通知、公告義務,等等。基於這種種客觀的事實,使任何一個正常交易的相對人據此在主觀上形成該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認識。如果沒有上述各種客觀的表象,僅憑藉主觀判斷得出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的結論,即是誤信,不能產生表見代理的法律效果。

2、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關聯性。

無權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着特殊關係,客觀上存在着使第三人確信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某種事由,如夫妻關係、僱傭關係等。這種關聯性除存在特殊身份關係外,通常是以本人的行為而產生授權假象,因此在本人與無權代理人沒有任何牽連的情形下,不應適用表見代理。

3、相對人是否是善意、無過失。即相對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無權代理人實際上沒有代理權,且這種不知並非因疏忽或缺乏應有的謹慎而造成。即相對人已盡了充分的注意,仍無法否認行為人的代理權。相對人並無過失,這種過失既包括相對人未盡到審查和進一步核實義務,也包括不應當產生合理的信賴而主觀上形成一種錯誤的認識和判斷。一般而言,代理之相對人應對代理人有無代理權加以慎重地審查。如相對人因輕信代理人有代理權而為之,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對行為人的代理資格或代理權進行審查而相信行為人的代理權,不能成立表見代理。

本案中,原告與穆某存在某種特殊身份關係,但原告受傷後並未以任何形式授權穆某作為其代理人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事宜,且穆某是以自己的名義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故穆某的行為不符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其行為後果不應由原告承擔。

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及措施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合同的簽訂運用在企業經營活動中越來越多。那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有哪些?以及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措施又是如何採取的?將為您解答這些問題。

一、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強企業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從組織機構、管理規章層面進行規範。對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法》培訓,特別要對經營活動中經常簽訂購銷合同的人員和經營管理層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合同意識,掌握合同法律制度,並自覺地運用到企業的經濟活動中,使企業從被動地應付和處理合同糾紛轉到主動地預防合同糾紛,而增強企業的應變﹑發展和競爭能力,避免經濟損失。

2、嚴把合同簽訂關

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對合同條款要認真推敲,防止發生歧義和誤解,對資金數額巨大﹑產權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產經營合同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辦理抵押登記和鑑證手續,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完備性。

3、要強化履約意識

合同一經承諾,即具有法律效力。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要及時瞭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況,通過建立合同檔案和合同報表制度,及時總結合同管理中的經驗教訓,提高防騙反詐能力。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適時運用撤銷權﹑變更權和不安抗辯權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自我保護

對違約行為要及時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合同欺詐行為要及時採取措施,儘量減少和避免損失,並請求有關部門予以打擊。

二、合同風險防範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審核、簽定、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均可以建立相應的制度規範、採取相應合同風險防範措施,防止在企業合同方面出現風險。措施包括:

1、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一般來講,合同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權。起草一方的主動性在於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斟酌選用對己方有利的措詞,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2、認真審查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

為防範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情況等。首先要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瞭解其經營範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不能僅憑其名片、介紹信、工作證、公章、授權書、營業執照複印件等證件,就相信對方,有的企業因沒有參加年檢而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進一些不法分子設置的陷阱。

同時也要審查簽約人的資格,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瞭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範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對於標的額大的交易,還應到工商、税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能力。

3、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要一致

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對合同性質要了解,不要由於對合同性質瞭解不細,出現張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本,為合同以後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4、注意價款支付及其方式

為了確保價款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必須把好合同簽訂中價款支付及其方式的關,從源頭上降低經營風險。首先,最好採用先款後貨方式。這樣,經營風險已經轉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風險很小甚至不存在。但這種方式需方一般不會同意;其次,採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這種情況,可以減少供方的風險。

5、用詞要嚴謹

簽訂合同不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覆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稜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複,或者前後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對方鑽了空子。例如,某合同條款“合同生效後不得超過45天,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超過兩個月如未能如期繳納,則合同自動失效。”這裏“兩個月”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開始算起?還是合同生效45天以後算起,寫得不明確。

6、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沒有明確的數額,這樣,也不利於以後發生爭議迅速確定違約和賠償的金額。所以,一定要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7、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合同法上稱為定金罰則。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功能。

8、合同條款必須對等

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對於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應謹慎與之簽訂合同。因為一旦出現糾紛,本方將會處於極為不利的境地。同樣,也不要簽訂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另一方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9、約定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要明確具體

在合同中一般約定,若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仲裁)方式解決。若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不能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而應寫具體的名稱,如南京市仲裁委員會。如果沒有寫具體名稱,發生糾紛後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若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儘量選擇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若對方不同意,可改為雙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轄,儘量不要選擇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管轄法院時還應注意協議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如:對於訴訟標的達不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般財產案件,約定由某中級人民法管轄是無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普通法院管轄是無效的。

10、充分重視法律專業人員的利用

訂立合同是一件技術要求高、風險也很大的經營行為,無論對於合同的效力,還是履約能力或陷阱條款,公司法人及經營者都因可能缺乏經驗而難以準確進行把握。只有充分藉助法律專業人員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預防合同糾紛。如讓法律專業人員參與合同的簽訂,或委託公證、鑑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鑑證,當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請律師進行諮詢解決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求助。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相關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對您好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問題,如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過程中應該注意的細節?以及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內容?如果您想要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為您做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濫用代理權的行為有哪些

代理權出現在代理關係當中,被代理人委託代理人處理相應的事情,但一般代理人都是有代理權限的。如果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權的過程中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麼就屬於濫用代理權的行為。究竟我國濫用代理權的行為有哪些呢?法律方面又是如何規定的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濫用代理權的行為有哪些

⑴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簽訂合同。在此情形下,代理人同時為代理關係中的代理人和合同的相對人,交易雙方的交易行為實際上只有代理人一人全部實施,這既違背代理制度的宗旨,也極易發生代理人損被代理人而利己的行為,應予禁止。

⑵雙方代理行為也屬於代理權濫用的行為。雙方代理也稱同時代理。這種行為在有關代理人從事代理事務必須履行的義務中已經提及,雙方代理會導致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難以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要禁止這種行為。

⑶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此種行為違背了代理的誠信原則,屬與違反代理制度宗旨的濫用代理權行為。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即代理人要和相對人一起賠償被代理人的損失。

代理權的要件:

代理權的濫用是指代理人行使的過程中,違背代理權宗旨和代理的基本準則,有損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構成代理權的濫用應具備以下四個要件:

⑴代理人有代理權。

⑵代理人實施了行使代理權的行為。

⑶代理人的行為違背代理權的設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為準則。

⑷代理人的行為有損於被代理人的利益。

不具備上述要件則不屬於代理權的濫用。如無權代理與越權代理都不屬於代理權的濫用。

我國對濫用代理權的行為主要規定了三種,這三種行為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要是代理人濫用代理權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那麼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那麼被代理人會承擔怎樣的責任呢?如果您想進一步瞭解濫用代理權的相關知識,請諮詢的在線律師。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甲乙雙方就XXXXXXXXX的銷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指定區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為XXXXXXXXX在XXXXXXXXX的代理。

第二條 指定代理範圍

乙方的指定代理範圍為XXXXXXXXX以及XXXXXXXXX。

第三條 代理期限

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止。

第四條 乙方的銷售目標

乙方在指定代理區域的年銷售金額為XXXXXXXXX元以上(視區域範圍大小而定)。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1.獲得直接從甲方進貨的權利。

2.可獲得本協議規定的獎勵和待遇。

3.可獲得甲方的銷售支持和技術幫助。

a.可獲得甲方的指定區域授權代理認定書;

b.可獲得甲方新產品樣品,具體數量(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c.乙方可獲得甲方技術支持和幫助,甲方應派人員對乙方僱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幫助乙方掌握XXXXXXXXX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關的技術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員的工資和往返的交通費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後的XXXXXXXXX天內向甲方訂購產品(視區域範圍大小而定),並按照本協議第七條貨款結算的規定,按時支付貨款,逾期將視為自動解除和約。

2.完成甲乙雙方達成的在指定代理區域的銷售目標,而乙方未達到年度業績 ,則總代理授權書無效。

3.嚴格遵守全國統一指導零售價及第十一條規定的市場管理條例,確保代理區域的市場穩定和價格穩定。

第七條 授權形式,結算方式

1.授權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經授權為區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XXXXXXXXX元人民幣(視區域範圍大小而定)後成為總代理,並可在甲方網站有代理詳細聯繫地址。在此期間,甲方可尋找其他經銷商,但在同等業績情況下,甲方優先選擇乙方為總代理。

b.乙方取得總代理後,甲方在該區域所發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簽發給乙方的代理授權書,只提供申請檢驗許可,乙方不得轉移其他用處,如有違反,甲方將付諸於法律。

2.結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貨時,乙方必須開出銀行匯票,到甲方帳號後,甲方負責發貨給乙方。乙方收到貨簽字為準後,甲方才能到銀行提取貨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遲或拒付貨款。

第八條 市場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堅持在指定代理區域銷售,嚴格遵守全國統一指導零售價。防止惡性價格競爭,確保乙方的合理利潤,維護XXXXXXXXX的信譽。

2.管理條例

a.堅持指定代理區域的銷售,禁止跨區銷售。

b.遵守全國統一直指導零售價,禁止抵價銷售。

c.乙方有責任管理指定各分銷商遵守本市場管理條例,乙方或乙方分銷商違反市場管理條例時,甲方將根據本條款第三條規定進行處理。

3.市場管理獎罰措施

a.獎勵:(1)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市場管理條例的區域代理商可獲得獎勵(具體獎勵協商而定);(2)配合甲方進行市場管理,協助甲方尋找跨區域產品的區域代理可獲得獎勵(協商而定)。

b.處罰:乙方發生違反上述第二條市場管理條例時,甲方將對乙方進行以下處罰:(1)取消區域代理;(2)根據情況停止供貨。

第九條 發貨

1.乙方在確定進貨明細目錄後,提前XXXXXXXXX天將進貨計劃以書面形式傳真給甲方。如甲方沒在此期限間得到乙方的進貨計劃,將不保證這次發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貨時,須雙方另行協商。

2.由XXXXXXXXX發貨到乙方要求運往所在地的運費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 退貨

1.甲方保證產品質量。若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退貨、換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2.從甲方轉倉庫或乙方所指倉庫及乙方所在地發出的貨物,因途中運輸引起損壞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產品滯銷,可退貨,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協議事項

1.甲乙雙方共同開拓中國國內市場,如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或遇不可抗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對本協議有異議或發生本協議所定條款以外事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5.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提交合同簽定地法院解決。

甲方(蓋章):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

代表(簽字):XXXXXXXXX

代表(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標籤:彙總 代理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