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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合同範文彙總7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務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服務合同範文彙總7篇

法律服務合同 篇1

委 託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電 話:

傳 真:

受 託 方:

地 址:

負 責 人:

職 務:

電 話:

傳 真:

甲方因經營、管理及其他業務 的需要,就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事宜與乙方進行了溝通、交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簽訂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法律顧問關係

甲方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聘請並承諾以乙方團隊的力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

二、 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1、 日常法律顧問服務

(1) 法律諮詢服務:即對甲方提出的與日常經營管理行為有關的法律事務諮詢進行口頭、書面解答或當面溝通、交流。

(2) 法律文件審查、擬訂等服務:即對甲方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合同、協議、章程、聲明、索賠理賠書、意向書、委託書、備忘錄、紀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審查、修改、擬訂等法律服務,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口頭或書面的審查意見、法律分析意見、律師函等。

(3) 法律培訓服務:即根據甲方要求,以法律講座、案例分析等形式為甲方人員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4) 其他日常法律服務:即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務。對於日常法律顧問服務,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

2、 重大業務的專項法律服務

對甲方發生的併購重組、項目投資、合資合作、企業搬遷、羣體性人員的分流安臵、公司清算與破產、發行股票或債券或等重大業務活動提供項目綜合法律服務,包括參與盡職調查、出具法律分析意見、擬訂處理方案、參加談判、審查擬定相應法律文書等。

對該類單項事務工作量大、耗用時間較多的重大業務,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向乙方單獨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用,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 代理訴訟或仲裁等案件法律服務

根據甲方特別委託,乙方可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參與甲方的各類訴訟、勞動爭議仲裁、行政複議、聽證以及訴訟外談判、調解等服務。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案件法律服務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案件標的額、案件複雜程度等情況另行協商案件代理費的支付等問題。

三、 法律顧問工作的對接

1、 在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期限內,甲方指定 作為與乙方顧問律師進行日常聯繫的人員,具體負責甲方內部的組織、安排、協調,配合乙方顧問律師的工作,向乙方傳遞甲方的要求、文件、資料及相關信息,並負責接收乙方提供的相關法律意見、法律文件等。

2、 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主要律師。

3、對於甲方有關人員與乙方顧問律師聯繫安排的事務,如乙方顧問律師發現該事務對甲方利益的影響較大而甲方有關人員存在未向甲方相關負責人彙報等情形的,乙方有義務給予提醒,必要時顧問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如甲方有關人員聯繫安排的事務有可能是針對甲方並損害甲方利益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該有關人員的法律服務要求。

4、 因甲方的具體法律事務可能涉及多個法律專業領域,為保證服務質量,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的其他專業律師參與法律顧問工作。

5、 甲乙雙方均提倡以書面方式傳遞相關工作指示、要求、提供相關文件、意見等。

四、 法律顧問費

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的約定,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務每年支付乙方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人民幣肆萬元(¥ )。

2、 在一個法律顧問工作年度內,乙方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原則不多於 小時。乙方有效工作時間超過前述約定的,甲方應按 元/小時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或由雙方在協商簽訂下一年度法律顧問合同時予以考慮。

3、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費。

4、甲方通過銀行匯款、網銀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的,可將相關款項支付至乙方的下列賬户:

開 户 行:

賬 號:

收 款 人:

5、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3款約定服務的,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約定律師代理費用等相關事宜。

五、 其他有關費用及支付

1、乙方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行政、鑑定、評估、公證等相關部門收取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過程中發生查詢費、複印費、翻譯費、調查費等實際開支,以及甲方同意支出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實報實銷。

六、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業務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組織機構設臵、人員調整變化等情況,便於乙方更好地提供服務。

2、對於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詳實的背景情況和基礎資料,並給乙方留有合理的處理時間。

3、乙方應恪盡職責,為甲方提供專業的法律顧問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

5、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一般事務應當在24小時內完成,其他事務應在雙方商定或乙方確認的時間內完成。

七、 特別約定

1、 非經乙方同意並在本合同或另行書面授權委託書中明確約定,乙方及乙方顧問律師均無權也無義務為甲方代收法律顧問事務涉及的相關款項。

2、 乙方顧問律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等相關情況對法律顧問事務作出的法律分析、處理方案或法律建議、結果預測等,僅作為甲方作出獨立判斷、決策的參考,不構成乙方或乙方顧問律師對甲方法律顧問事務處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乙方顧問律師就法律顧問事務處理結果對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均無效,對乙方均無約束力。

八、 有效期及延續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新合同或在甲方確認並支付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後延續一年。

九、 簽字及份數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2

甲 方: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xx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彙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後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税務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並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後,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乾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xx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並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xx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法律服務合同 篇3

委託人: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務。

  第四條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萬元;餘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會批准後______日內支付。

  第七條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後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精神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在中國境內增資發行內資股,特委託乙方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本次增資發行內資股的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及核查驗證有關法律文件,以確認甲方上述行為的合法性。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昭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就增資發行內資股(以下簡稱增發)工作所涉法律事項,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託乙方辦理。乙方受甲方的委託,組成工作小組,並指派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和經驗的註冊律師完成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律師的工作範圍

1.協助甲方完成本次增發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務;

2.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公司本次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驗證與發行及上市相關的法律文件;

5.草擬、審閲招股説明書的相關章節並查驗招股説明書;

6.草擬、審閲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7.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8.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9.協助甲方處理與股票發行、上市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2.根據增發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增發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並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2.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力維護甲方的權益;

5.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增發資金進入甲方賬户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3.如果增發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後適當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致使委託事項無法完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依約收取的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全部予以退還,並賠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5

(以下簡稱甲方)因 一事,委託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範圍及權限:

六、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 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鑑定費、翻譯費、資料費、複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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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特聘請乙方律師胡文林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現經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與互助原則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二條: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代理,即代為接收法律文書,代為出具律師函,代為和解,參加調解,代為提出、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上訴等。

條三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敍述受託事項具體情況,及時提供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代理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以及處理代理事項的各項工作;

3. 甲方應當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及時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對乙方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具體、合理;

4.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2.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委託事項承辦行政機關的要求,及時、全面報送各種符合行政機關要求的材料,準時參加各項代理活動;

4. 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繫,及時轉達和解決承辦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各項要求,及時通報代理事項進展情況;

5.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資料的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7. 乙方律師應當為甲方代理事項單獨建立文書檔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時應當及時歸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應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沒有合同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

第六條、雙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 萬元人民幣,如果在服務過程中發生了乙方指派律師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所必需的差旅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應根據自己的財務制度規定予以實報實銷。

第七條 合同變更本合同如果需要補充、變更或者終止,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第八條 合同解除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代理律師;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

3. 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託事項或者指示、要求違反法律、違反律師執業規範;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案件事實等情形;

3. 甲方逾期十日,經催繳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具有代理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經有權機關確認,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無故終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師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用。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辦理完成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法律服務合同 篇6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務達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員

1、 乙方派出人員 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若甲方對乙方派出的人員不滿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員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則

1、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2、 以指導為主,不將自己的意見強加於甲方。

3、 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4、 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

  三、 乙方的服務內容

1、 對甲方生產、經營和管理上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策劃和設計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參與甲方的商業談判和其他談判,提供法律意見。

3、 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4、 協助甲方制定內部管理制度,規範甲方的內部組織和管理行為。

5、 協助甲方管理經濟合同和其他合同,監督合同的履行。

6、 對甲方的職員進行法律培訓,增強法律意識,防範法律風險。

7、 解答甲方的各種法律諮詢。

8、 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信息。

9、 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簽發律師函。

10、 為甲方提供資信調查。

11、 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事務。

  四、乙方代辦法律業務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2、 擔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務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員組成服務小組,甲方派人組成法律實施小組,雙方建立有效的溝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2、 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3、 與甲方電話聯繫,瞭解甲方存在的法律問題並予以解決。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瞭解甲方的整體業務發展方向及規劃,為甲方的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緊急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甲方可隨時與乙方聯繫,乙方將及時給予答覆或提供解決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六、費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 元(大寫 人民幣 )。

2、 上述費用於本合同簽訂時付清。

3、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不再另外收取費用。

4、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應按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優惠收費。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若甲方願意在本合同期滿後繼續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於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重新簽訂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法律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傳真: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範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商、調解;

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與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3、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甲方應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用元,於協議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託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應優惠收費。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公共交通費;

2、上海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 者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或者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每小時元人民幣標準結合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