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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代理合同錦集五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代理合同錦集五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XXX

乙方:XXX(網站運營商)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XX使用和推廣應用,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3甲方須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下同)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變動。

2.4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5甲方在註冊各類域名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域名註冊協議的各項規定,在租用虛擬主機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6甲方通過其在乙方申請的會員編號管理其代客户註冊的域名,同時甲方認同,客户有權利自主選擇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將其域名的管理權轉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會員編號下,只要域名註冊人按乙方的操作規則提供完備的申請轉移會員編號所需的證明文件及履行相關手續,乙方即會提供此項服務,甲方不應因此種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動向乙方提出任何異議。

2.7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並妥善管理自己的會員編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會員編號和密碼泄露或由於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發生其他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8甲方應按乙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代理的域名及虛擬主機續費,乙方將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續費事宜,但這並不意味着乙方負有通知的義務。甲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造成域名被刪除、虛擬主機被關閉或數據庫被刪除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2.9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10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在線實時註冊系統註冊服務,並盡力使該註冊系統有效運行。

3.2乙方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並將在網站上及時公佈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信息。更新後的各種信息自公佈於乙方網站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之時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應對甲方的會員編號和密碼及其他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乙方為甲方及其發展的用户提供培訓,主要地點在XXX。

3.7乙方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其業務信息和帳款信息。

3.8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9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3.10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域名支付的域名註冊費。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3虛擬主機: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空間租用費。由於甲方或甲方客户違反規定使用虛擬主機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4其他收費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收費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該收費服務無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5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5.免責條件

5.1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XX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XXX次,每次不超過XXX小時。

6.付款結算方式

6.1甲方成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資金限額是XXX元人民幣,此筆費用屬預付款性質,甲方之後發生的業務費用可以逐筆從其中扣除。

6.2乙方在實際收到甲方款項後的根據實際金額將發票寄出給甲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僅供域名及空間相關服務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還。

6.3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户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説明。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合同附件

8.1代理價格表

8.2甲乙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9.附則

9.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9.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9.3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9.4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9.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XXX

乙方(蓋章):XXX

授權代表(簽字):XXX

代表(簽字):XXX

聯繫電話:XXX

聯繫電話:XXX

電子郵件:XXX

電子郵件:XXX

聯繫電話:XXX

聯繫地址:XXX

郵編:XXX

郵編: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XXX

簽訂地點:XXX

代理合同 篇2

【裁判要旨】

合同法關於間接代理和行紀合同,都是以委託為基礎,其共同點是,接受委託的一方,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如何區分接受委託一方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是代理關係還是行紀合同關係,要根據委託內容和合同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加以分析認定。符合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條規定的,形成行紀合同關係;符合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第四百零三條規定的,形成代理合同關係。

【案情】

市湖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平安福公司歸還車輛並賠償損失。20xx年2月19日,原告趙宏武以89600元購買了二手朗逸轎車(該車初始登記日期為20xx年5月日),並於同年2月28日辦理了車輛過户登記,車牌號為豫M 82607。趙宏武將自己的豫

MR2607號朗逸轎車放在被告三門峽市平安福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福公司),由該公司對外出租。雙方口頭約定:車輛租出去,趙宏武得85%的租賃費,平安福公司提取巧%的管理費;車輛沒有租出去,沒有費用。20xx年11月17日,平安福公司按照公司規定,審查了王超用於租車的有關手續,與王超簽訂了租賃合同,將趙宏武的豫MR2607號朗逸轎車出租給王超,約定租期7天。租賃期限屆滿後,王超未及時歸還所租車輛。平安福公司既找不到王超,也找不到王超所租車輛。

20xx年3月4日,平安福公司向三門峽市公安局報案。經公安機關調查,王超從平安福公司租賃豫M 82607號轎車後,向張文輝借款,並將租賃的轎車留置在張文輝處後去向不明。公安機關對此事沒做進一步處理。原被告雙方為此發生糾紛,趙宏武向河南省三門峽

【審判】

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趙宏武將自己的豫M2607號朗逸轎車放置在平安福公司對外出租,雙方有口頭約定。王超從平安福公司租賃車輛後,向張文輝借款,將租賃的轎車留置在張文輝處,事實清楚。趙宏武主張其與平安福公司是租賃關係,未能提供證據,平安福公司也不予認可,不予認定。根據事實,趙宏武與平安福公司之間為委託代理關係,平安福公司受趙宏武委託,代趙宏武將汽車出租。該車出租後,平安福公司既非車輛承租人,又非車輛佔育人,趙宏武要求平安福公司返還車輛,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湖濱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作出(20xx)湖民一初字第124號民事判決:駁回趙宏武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300元,由原告趙宏武負擔。 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趙宏武向三門峽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趙宏武申訴稱:原審法院以平安福公司既不是車輛承租人又不是車輛佔有人為由,駁回原告趙宏武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

趙宏武根據雙方的合同關係,將自己所有的車輛交給平安福公司,平安福公司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未能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造成車輛丟失,也未積極彌補車輛丟失造成的損失,應承擔違約責任。被申訴人平安福公司辯稱:趙宏武與平安福公司之間是汽車加盟關係,趙宏武加盟平安福公司的租賃生意,是在充分評估風險之後決定的。平安福公司找人找車,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己經盡了各項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在整個事件過程中沒育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三門峽市人民檢察院向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抗訴意見認為:(20xx)湖民一初字第124號民事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導致判決不公。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將趙宏武的轎車出租給王超並直接收取租金的行為,並不具備委託代理的特點(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本案屬汽車租賃合同糾紛。原判決認為雙方系委託代理關係,適用法律錯誤。平安福公司將趙宏武的轎車出租給第三人,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的損失,承租人平安福公司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認為: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王超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所得收益的15%歸平安福公司所有,應視為委託人趙宏武支付的報酬。因此,趙宏武與平安福公司之間構成行紀合同關係。平安福公司提出雙方是私車加盟關係的理由不能成立。依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導致委託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紀人與委託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平安福公司將車租出後,第三人王超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車輛無法追回,平安福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門峽市中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判決:一、撤銷湖濱區人民法院(20xx)湖民一初字第124號判決;二、三門峽市平安福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歸還趙宏武的豫MR2607號朗逸轎車如不能歸還,賠償趙宏武購車價款89600元;三、駁回趙宏武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300元,由被告三門峽市平安福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負擔。

【評析】

關於行紀合同,在我國20世紀80年代所頒佈實施的三個合同法中並沒有規定,因而行紀合同也只能作為一種無名合同存在。法律規定的欠缺,使行紀業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缺乏必要的法律指引和規範,行紀業在我國的發展受到了一定侷限。同時這類糾紛訴訟到人民法院,也無法可依。為改變這種局面,合同法在分則部分設專章對行紀合同加以規定,使行紀人和委託人都有法可循,有章可依。本案訴爭雙方當事人之間,雖然僅有口頭合同沒有書面合同,但對案件事實的陳述是一致的,案件事實清楚;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核心焦點是雙方合同關係的性質。原告趙宏武訴求為租賃關係,被告平安福公司答辯為加盟合作關係。租賃合同為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但本案明顯不屬於租賃合同。被告平安福公司答辯為加盟關係,合同法上沒有該類合同,從現實經濟

生活看,加盟的類型千差萬別,難於將各種加盟關係歸為一類合同。從該案事實看,一審法院和再審法院關於趙宏武將自己的汽車交給平安福公司出租,屬於委託關係,對雙方基礎合同關係認定是一致的,定性也是準確的。與委託合同比較接近的共有三類合同,即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平安福公司並沒有向趙宏武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雙方之間的合同關係明顯不屬於居間合同法律關係。趙宏武將自己的汽車放在平安福公司,實際就是趙宏武將自己汽車出租的經營活動,委託給平安福公司;平安福公司出租趙宏武的汽車,並沒有以趙宏武的名義,也沒有代理趙宏武對外出租,而是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出租趙宏武的汽車。從兩審法院的判決看,本案的難點是,上述無爭議的事實符合委託代理合同的法律特徵,還是符合行紀合同的法律特徵。

一、行紀合同和委託合同的法律特徵辨析

在委託代理合同中,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存在直接代理、間接代理。直接代理就是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處理委託人的事務。這與行紀合同具有明顯的區別,不再予以分析。

間接代理就是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即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第四百零三條規定的情形。這與行紀合同相比,其共同點一是,都有三方當事人;二是都存在兩種法律關係,受託人(行紀人)與委託人之間的委託關係,行紀人(受託人)與第三人之間訂立的合同關係;三是都有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表現形式。

這類糾紛訴訟到人民法院,也是審判實踐中的難點。但行紀合同和委託代理合同中的間接代理,還是有明顯的不同之處,主要有以卜幾個方面:

1、行紀人與第三人之間訂立的合同,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間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有時可以直接對被代理人產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託人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行紀合同關係中,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除非有特別約定,由行紀人對委託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間接代理中,類似情形,經由受託人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委託人有介漢權,可基於介入權的行使,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對性原則。

3、行紀合同關係中,委託人不履行義務致使第三人受到損害的,除非有特別約定,由行紀人對第三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間接代理中,類似情況,經由受託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有權選擇委託人來承擔損害的賠償責任,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對性原則。

二、本案的法律適用分析

一審和再審法院關於趙宏武將自己的汽車交給平安福公司屬於委託的

認定意見是一致的,不同點是委託的法律後果是行紀合同關係還是委託代

理合同關係。一審認定為委託合同關係,再審認定為行紀合同關係。要準確定性當事人之間基於汽車租賃委託的屬性,必須把握合同內容等基本事實,結合相關法律條款的含義,正確適用相應的法律條款。

(一)趙宏武與平安福公司之間關於汽車租賃委託的約定,符合行紀合同的法律特徵。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條規定:“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什麼是行紀業務合同法沒有規定,一般是指以自己的名義為他人進行商業上的交易業務,如財產買賣、有價證券買賣、代為保險、代為出版、代為租賃、代儒入場券、代登廣告等。

平安福公司在出租自有汽車的同時,還接收社會上的汽車對外出租。趙宏武將汽車放在平安福公司,平安福公司接收汽車,二者之間就是一種委託關係。平安福公司出租他人的汽車時,以自己的名義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陳述是加盟關係,並沒有代 理的意思表示,實際上就是一種行紀行為。平安福公司收取15%的租金,實為委託人用租金的形式向行紀人支付的報酬。雙方雖為口頭約定,但對約定內容陳述一致,事實清楚。平安福公司與趙宏武之間關於汽車租賃完成這一複合法律關係,符合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條的規定,雙方形成行紀合同關係。

(二)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不構成間接代理關係。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除了合同法》四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外,第四百零二條、第四百零三條也有明確的規定。第四百零二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適用該條規定,就要查明接受委託一方,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時,第三人是否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存在代理關係。從本案事實看,平安福公司接收趙宏武的汽車,陳述為加盟關係;在出租汽車時是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即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沒有代理趙宏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代理趙宏武的情形。

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條第一款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受託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託人不履行義務的,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委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第三人與受託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知道該委託人就不會訂立合同的除外。”此即委託人的介入權,介入權是形成權。介入權的行使,是由受託人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和委託人的主動介漢構成的,委託人不主動介入或者受託人不披露,均形不成介漢權。適用第四百零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前提是,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存在代理關係。前邊己

述,趙宏武和平安福公司之間不存在代理關係,即使在承租人王超不能歸還租賃車輛的情況下,平安福公司向委託人趙宏武披露第三人王超,趙宏武也不能行使介入權,介入到平安福公司和王超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成為租賃合同的委託人。

綜上所述,趙宏武和平安福公司之間,只能按照二者之間的委託合同處理;平安福公司和王超之間,只能按照二者的租賃合同關係處理。

(三)責任承擔的法律適用。

1.本案應當適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三人不履行業務致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紀人與委託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由於租車人王超不歸還車輛,導致行紀人平安福公司也不能向趙宏武歸還車輛,趙宏武因此受到損害,根據該條規定,平安福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再審改判是恰當的。

2.一審判決沒有分析三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適用法律不當。一審判決適用法律不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隻有在法無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才可以適用一般的法律原則。“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在合同法關於委託合同、行紀合同章節的有關條款中,都有非常明確具體的規定。無論認定本案是行紀合同法關係,還是委託代理合同法關係,都應當適用合同法的相關法律規

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共有三款,第一款“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款“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三款“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三款規定,是民事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一審判決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是不當的。

3.適用法律與認定的事實沒有關聯性。本案事實,沒有和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三 款法律規範相符合的情形,一審判決適用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缺乏事實根

(作者單位:河南省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招聘的暑假實習學生(不參與此協議書的簽定,僅作協議內容之用,以下簡稱丙方)

為滿足甲方聯繫的企業的用工需求,同時也為丙方提供實習和勤工儉學機會,經乙方申請,由甲方組織丙方於寒假期間赴甲方聯繫的用人企業實習。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組織丙方暑假實習的相關事宜,經友好溝通與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費用支付:

(一)乙方向丙方收取工作預約金按50元/人,丙方工作期滿一個月後,甲方如數退還給丙方(具體時間為開學後一週左右),如若中途退出工作或者未曾參加工作將不會返還。乙方每週定期向甲方提供招聘的數據和工作預定金,具體詳細資料。

(二)甲方支付乙方代理經費標準:招聘人數50人以下以每人50元做佣金,超過50人的,以每超過二十人為基數,增加每人十元的佣金。

(三)超過100人的,按80元每人提供佣金,超過150人以上的的按100元提供佣金。超過此基數的,在此基數上實行多的人10元每人獎勵。

(四)甲方提供佣金以丙方在公司工作一個月為期限,在一個月內脱離公司的,甲方將不視為此人在乙方所提供的名額內。

(五)甲方將在20xx年八月30號將甲方所得實際佣金交付乙方,不得拖欠。如有特殊情況,應雙方提前通知協商,甲方不得以其他緣由拖欠甲方佣金。

(六)乙方在招聘丙方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僅提供宣傳材料和措施。乙方不得私自向丙方收取額外傭金,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將由支付乙方的佣金里扣除乙方所私自收取金額的50%~~80%,並扣除乙方額外的獎金。甲方承諾也不額外收取丙方其他費用。

(七)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乙方代表與甲方簽定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章) : 代理人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託方):上海啟示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範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於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户;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餘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週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説明甲方在上一結帳週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户信息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複製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説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祕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祕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並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説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諮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採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在我國推廣電影產業化的進程中,如何調動社會資源、激勵更多的企業、公司參與到電影市場的開發和經營活動,對於促進城鄉電影市場的培養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在有關領導部門批准支持下組建跨省區_________電影院線,開展電影的發行和放映業務。為更有效的拓展市場,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組成全面合作伙伴並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模式及範圍:

雙方一致認為,甲乙雙方為合作對_________地區進行市場開發及經營,甲方同意乙方作為甲方的全權獨家代理獨立以甲方授權代理商的名義在_________地區開展甲方已獲有關機構批准的經營範圍內的相關業務以及業務執行中的相關管理事務;該合作是唯一及排他性的,具體業務範圍如下:

1、合作區域內的城鄉及社區電影放映業務;

2、合作區域內電影廣告及相關招商業務;

3、合作區域內其他相關業務。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a、甲方提供有關數字電影項目的詳細資料説明文件和完整接收、放映設備系統的國家檢驗標準、性能指標、質量保證期限及操作規程等(見附件),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b、雙方確定,項目推廣第一年為磨合年,自第二年起,一切走入正常運作。正常運作後甲方承諾每月20日前提供下月度放映電影計劃(數量、名稱、劇情介紹等)並提供影片衞星接收信號(或已錄製好的電腦硬盤)和相關解碼;

c、甲方按產品使用手冊提供有關數字電影接收、放映設備系統的維修保養服務及技術培訓;

d、甲方有權瞭解、監督並要求乙方依照甲方制訂的加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加盟院線的操作,同時也必須依照甲方制訂的有關操作規程進行,甲方操作規程一旦有變,乙方作為代理方應及時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改變;

e、甲方有權掌握乙方的工作進程,所簽署的業務項目,取得合同正本,並按合同總金額向乙方收取管理費(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見第三條);

f、甲方負責數字電影項目及影片內容的宣傳工作。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承諾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註冊的法人機構,並擁有轄區範圍內業務開展的能力和經驗;

b、乙方承諾其自身或可能有的代理機構、代理人所從事的經營業務在甲方同意合作的範圍內開展,超出合作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業務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c、乙方承諾所開展的經營業務是嚴格按照甲方的總體運營加盟連鎖框架下進行,並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做出具體的全市發展執行計劃(見附件),乙方保證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月度業務進展報告;

d、乙方受甲方委託向各放映加盟點收取加盟費及其它費用,有權在授權經營的業務中以甲方名義催收電影門票、電影廣告、放映點加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直接匯入甲方帳户,乙方按雙方約定的時間與甲方結清賬目。

e、乙方承諾提交所有已建立的放映點資料報甲方備案,並按統一模式對所有放映點進行管理。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一週內向甲方購置至少兩套,每套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數字電影標配設備(標準設備配備型號參照附件,如客户需要,設備配置有所變更,雙方商洽解決),並以此向轄區推廣,如乙方需要,設備配置有所變更,雙方可商洽解決;

f、乙方承諾作為數字電影項目的開拓執行者願意為項目前期工作(如品牌塑造、經營與運行模式、市場營銷策略等方面)提供協助,並以此得到與甲方合作的優惠條件。

g、_________地區的數字電影放映設備系統均由乙方負責購買。

三、分配比例及支付方式

1、教育院線:乙方在代理區域的學校裏放映影片,並在每張票款中提取_________元交付給甲方。乙方保證代理區域內觀影人次不低於該代理區域內學生總數量的10%。第一年乙方仍保證每張票款中提取_________元歸甲方,每部影片的累計支付金額不低於_________元。每月結算一次(即每次收入到帳後一個月內須將應付甲方的費用結清)。

2、鄉鎮放映點市場:加盟影院的費用收取額度見各加盟店的加盟合同。甲方向加盟影院收取的加盟費甲方得1/3,乙方與區級代理各得1/3。

3、電影貼片廣告業務及相關廣告招商雙方另行協商。

4、乙方獨立開發並執行的其他電影放映項目另議。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放映影片和放映設備造成乙方對第三方違約,則乙方對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同時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還應向乙方賠付實際損失;

2、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逾期利息按0.1%/日計算,逾期超過30天,除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逾期費用總額的10%。

3、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7個工作日內不能制訂出科學有效的推廣和執行計劃,或無設備購買能力的,甲方視其為無項目運營能力,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4、如乙方未能按雙方商定的發展規劃如期開拓市場的,甲方有權至少提前一週以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本合同。

五、合同解除條款

1、如甲、乙雙方同意,可解除本協議,並簽署解除合同;但已發生的各項債權債務仍需雙方配合執行。

2、如雙方未同意,則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無權單方面解除本和約,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六、合同效力

此合同將取代甲、乙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任何有關合同,若須更改合同章節,須由雙方書面確認。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雙方沒有重大分歧,第二年再續簽此合同。

七、保密條款

在受委託期間,甲乙雙方有義務就其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瞭解與接觸的對方之商業機密保守祕密。

雙方有義務就其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瞭解與接觸的對方之商業、技術祕密保守祕密,包括但不限於雙方之經營策略/經營方式/商業安排和計劃/技術和無形資產祕密。

八、法津適用和爭議的解決

涉及本合同任何問題之爭議,如雙方在30個工作日內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雙方均接受該機構所作之終局仲裁裁決。

九、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附件與合同內容不一致,則以本合同為準。

2、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即刻生效。

3、本合同簽署地為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