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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屋合同模板彙總8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房屋合同模板彙總8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幫甲方擬建一座房屋,面積約為平方米,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石頭、鋼材、管道等建築材料。還要負責路通、水通、電通,水電費由方負責,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2—3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2、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安全施工。由於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二、施工及質量要求

1、基礎石要求高不低於90釐米,寬80釐米,圈樑高30釐米。房屋底層高3.6米,第二層高3.4米,板面厚需澆鑄13釐米,牆面地平做到垂直平滑,地平面無積水。

2、底層地面磨和走廊過道磨石子。其餘用地板磚。屋面用水泥清光。牆面要求粉仿瓷頂角有線條。

3、底層樓梯間設有衞生間,衞生間空間高度不得低於2米。二至三樓樓梯間有衞生間,二樓有個標間設有衞生間,共設衞生間個。每格房間要求至少有兩個插座開關,要求全部澆鑄完後才安裝電路電燈。

4、乙方應當本着保質保量的原則,按甲方需要和要求施工,加強質量管理。重要施工過程:如澆鑄地腳、圈樑前須經甲方查看後方能施工。

5、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不按甲方要求施工,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6、房屋建成後一年內,若出現屋頂、牆體炸等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並且甲方扣除乙方全部質量保證金。

7、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扣5%作為質量保證金,房屋建成滿一年後,若不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才付給乙方,否則甲方不再付給乙方。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結算方式:以建房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樓梯及出緣按建築面積的%計算。

2、付款時間:第一次付款在施工開始初預付一萬元,第二次付款在房屋澆鑄完第一層時付一萬,第三次全部峻工並經甲方檢驗後15天內給付。

四、違約責任

1、由於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重作,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2、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五、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六、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協商完善。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房屋改造及裝修,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具體如下:

一、工程地點:

二、形式結構:獨棟式式7室2廳1廚3衞1車庫

三、工程項目:

1、 一層:大廳東半部南牆面拆除及向外擴建至走廊立柱處;車庫屋頂拆除,車庫加高至與

一層同高,車庫屋頂現澆,車庫開鑿修砌一個窗口。

2、 二層:東南房間南部牆面拆除;東面兩房間中間開鑿修砌一個門洞;北衞生間砌牆;原

陽台與大廳之間的門砌牆;西南房間東面牆面在原創處開鑿修砌一個門洞。 3、 房屋屋頂拆除並翻新重建。

4、 貼一層大廳、衞生間、西北房間、西南房間、車庫(除東北房間外)的地面地磚及牆面

牆磚;貼圍牆和車庫外牆牆磚。

5、 封6個窗,包括一層:大廳東窗,東北房間東窗、北小窗,西南房間西窗;二層:東南

房間東窗,東北房間東窗,西北房間西窗.

6、 建築垃圾的清理及運輸。

四、承包方式:

除地磚和牆磚由甲方提供外,其餘材料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施工。

五、質量標準:

1、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滿足質量要求;

2、 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

3、 地磚牆磚的裝貼要平整;

4、 不得隨意浪費裝修材料;

5、 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

6、 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現損壞或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維修;

7、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2個月內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維修。

8、 須得到雙方認可。

六、施工期限:由於是分階段施工,施工期限視具體情況定。

七、工程造價:

八、付款方式:為確保工程質量,暫扣1000元押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6個月無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現的質量,押金將全額返還乙方。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支付乙方所有費用的80%,6個月後無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現的質量,甲方支付剩餘20%費用。 其它問題:裝修項目的具體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實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興隆大街50號臨街三間平房改建工程包工給乙方施工,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兩層為磚混結構,一層向前補建及地基處理,二層新建,屋頂為鋼筋混凝土現澆面。

2、建築面積約為140多平方米。

3、一層補建混凝土地座和混凝土地面及內外牆體粉刷水光。

4、室內鋼筋混凝土現澆樓梯一座。

5、臨街牆面全部貼瓷,原一層前窗門及有關牆體需拆除活路。

6、格式及地平界限和南鄰家相同。

7、一層所有地面及院內地面全部升高壓光處理。

8、一、二層衞生間內貼磁處理,並配合上下水路安裝施工活路。

9、其它活路以簡圖説明為準。

二、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

2、一切施工設備、機具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形式

1、全部工程總包價為35000.00元(叁萬伍仟元整),室內現澆樓梯另計。

2、合同簽訂後,施工人員設備進入工地,開始施工。甲方付給乙方3000元工程預付款,主體完工付給乙方10000元工程款,剩餘部分待竣工驗收合格後全部結清。

3、室內樓梯待完工驗收合格後即時結清。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草圖;

2、提供水電到現場,確保順利施工;

3、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材料到場;

4、確保乙方施工人員、材料、機械順利出入;

5、有權對乙方不符合安全質量標準等情況進行監督、整改。 乙方責任:

1、嚴格施工進度,杜絕材料浪費,確保施工用料。

2、嚴格按建築標準規範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3、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施工期間一旦發生任何機械、人身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處置。

4、施工人員施工時,隨時清理各處落地沙灰及物品材料堆放。

5、嚴格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否則後果自負。

6、竣工後如出現任何質量問題,造成一切後果,損失自行承擔處理。

五、工期

1、開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總日曆工期:1個月,共計30日曆天。(特殊情況除外)

六、其它事宜

1、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施工期間,如需補充,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就無償轉移房屋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除了帶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即在財產轉移之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於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行房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户手續為準,也就是説在房屋尚未登記過户時,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

 二、在房屋登記過户以後,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已經過户以後,贈與人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1、附義務的贈與,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如果有以下三種行為中的一種:(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就可以撤銷贈與,而不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

3、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撤銷權約束的都是受贈人的行為,也就是説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對受贈人之外的任何人沒有約束力。贈與人想要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來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應當提交其經濟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相關證明,且必須得達到嚴重影響的程度,一般性影響不在此列。

 三、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

贈與是轉移所有權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實踐性法律行為,因此,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密切聯繫,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就是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是民法通則第72條所規定的例外情況之一。根據1983年國務院頒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6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第7條:“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根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支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户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未辦理過户手續的,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户手續。”

顯然,房屋贈與,一般情況下,只有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方為有效,也就是説,房產贈與的所有權轉移時間應以房管機關辦理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受贈人領取了房產證之時為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該時間即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未辦理過户手續,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房屋交付時間也算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即房產贈與行為生效時間。理由是:一方面有利於加強人民羣眾的法制觀念,以促使人民羣眾在進行房產贈與行為時,不僅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視並及時地辦理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

同時,也更有利於房管機關對私房的管理,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法制不健全,不少羣眾對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只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不進行房產登記,如不考慮歷史狀況,一律以辦理房產登記時間為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那麼,實踐中,許多房產贈與行為也就成為無效的行為,也會發生在房屋交付後至房產轉移登記之前這段時間的所有權仍屬房產贈與人,房產受贈人在此期間對該房屋所為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行為為無效行為,這將不利於房產權的相對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當然,對實際生活中,那種為分散財產,或出於逃避或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或純屬封建的子襲父業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了房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的,不應認定贈與成立,更不能認定辦理房產權過户登記手續時間就是房產行為生效時間。如我市張某於1999年辦廠期間為逃避債務,將己有的一套房屋無償贈與給其弟,並單方寫了贈與書後申辦了公證,但未辦理過户手續,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張某與其弟為其他事發生衝突,張某要收回贈與的房屋,其弟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此贈與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5

“嚴格來説,這個通知只是針對預售商品住宅交接程序的一種規定,而非針對房屋查驗細節的規定,房屋查驗應該怎樣操作,還是應該遵照雙方合同來進行。”

20xx年1月1日,《關於規範預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驗的通知》將在北京市正式施行。按照這個《通知》,預售商品住宅在辦理交接手續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組織預購人對所購預售商品住宅進行查驗,不得以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等作為預購人查驗預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條件。日前,法律界和工程監理界的一些專業人士對於這一《通知》如何實施,談了自己的看法。

先驗後收填補法律空白

“近年來,北京市發生了一系列的‘收房門’事件,究其原因,還是房屋交接的程序缺乏足夠的法律規定,《通知》的施行,將使‘收房門’事件的發生得到較好的控制。”北京市建誠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告訴記者,隨着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房地產交易活動日漸頻繁,而相對於市場的發展而言,法律法規的制定還略顯滯後。

現行的法規體系中,僅《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市政府第135號令)第五十條對預售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要求做了基本規定,但是對於預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具體説就是查驗房屋和辦理手續的先後順序和相互關係,以及費用繳納等方面沒有特別詳細的規定。此外,現行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示範文本)對交接手續中相關税費的繳納方式也有約定,《合同》第十五條約定了三種方式,即:開發商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税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買受人同意委託開發商代交專項維修資金、契税、物業服務費用和供暖費等税費,並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將上述税費交給開發商,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契税、物業服務費用和供暖費等税費,並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税費的憑據。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開發商通常都要求消費者選擇第一種方式。先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再進行房屋查驗,已經成為行業的通行作法,這種程序極易導致業主與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住宅交付時發生糾紛。

其實,在辦理交接程序前查驗房屋既是合同的約定,也是開發商應該提供的服務,開發商不應以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等作為預購人查驗預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條件。《通知》的施行,可以説填補了法律體系中的一項空白,將進一步規範本市預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保障預售商品住宅順利交付,較好地預防此類糾紛的發生。

授權查驗應明確授權範圍

《通知》規定,預售商品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後,辦理交接手續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組織預購人對所購預售商品住宅進行查驗。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查驗7日前,書面通知預購人辦理查驗手續的時間、地點及預購人應當攜帶的證件、文件。預購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場查驗的,可出具書面授權文件,授權他人或者其他組織辦理。

律師告訴記者,按照相關法律,這裏所説的房屋竣工驗收,是指工程項目按設計要求全部完成,並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後,需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方可視為達到交付條件。當然,竣工驗收備案表僅僅為商品房應達到的交付條件之一。按照現行《合同》相關條款,商品房達到相關交付條件後,開發商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房屋查驗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前進行。當預購人無法親自到場時,可書面授權他人或其他組織辦理,但是授權範圍必須明確,預購人須對被授權人的查驗結果予以認可。

對於預購人在7日內未能親自或者授權他人查驗房屋的問題,律師認為,這不能簡單地認為預購人對相關結果予以默認,而是應該在雙方合同中進行約定,按照合同辦理。

查驗內容看合同

對於房屋查驗應該查哪些內容,律師認為,應該依據合同約定來進行查驗。按照現行《合同》條款,主要包括採暖系統,保温材料,外牆,內牆,頂棚,室內地面,門窗的外窗結構尺寸、開啟方式、門窗型材,廚房的地面、牆面、頂棚、廚具,衞生間的地面、牆面、頂棚,陽台,電梯等內容。

對於查驗所發現的問題,應按照合同約定解決。按照現行《合同》,主要包括兩種方式,一是由出賣人在約定期限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二是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範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約定期限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當然,雙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其他的解決方式。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

消費者不應因為查驗發現問題而濫用拒收權。按照現行《合同》條款,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合同》約定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此外,當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或者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買受人方有權退房。

業主原因導致延期的不適用此規定律師提示説,按照此《通知》,先查驗後交接的相關規定應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合同》約定,應於20xx年1月1日前辦理交接手續而未辦理的,若因業主原因造成的,不應適用此《通知》相關規定;若因開發商原因造成的,則應適用此《通知》相關規定。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應該參照此《通知》執行。

律師同時表示,這一《通知》歸根結底,還是對操作程序的規定,具體如何查驗,還是應該遵照合同來進行。目前,北京市建委正在會同北京市工商局,對《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示範文本)進行修訂,修訂後的《合同》條款,將在房屋交接程序上做出更明確的約定。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 方擬合資向 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房產”),現甲乙丙方就合資購買上述房產事宜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產情況

由 開發,位於 ,合同約定面積 平方米,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價為人民幣 元。

二、出資比例

甲乙雙方按購房總價聯合出資購買該房產,出資比例各佔二分之一。

三、為合理應對當前國家房地產金融政策,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或乙方

為代表與房產出賣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期物業合同等合同、協議

四、出資比例

雙方聯合出資購買房產,出資比例各為50%.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所有權益,並承擔因購買該房產及今後與該房產有關的所有購房款、税費等一切支出。

五、房款、税費支付

甲乙雙方均應及時履行與房產轉讓方簽訂的購房協議,以及因受讓房產產生的一切税費等支付,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為了受讓房產能夠及時有序地進行,甲乙雙方推選甲方為事務執行人,代表甲乙雙方履行受讓房產過程中的一切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支付購房款、税費及其他活動費用支出,辦理交房手續,辦理產權證書過户手續等。

2、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房產轉讓方要求,需乙方親自辦理的,乙方應予執行。

3、購房款、税費等付款到期前,乙方應將其應承擔的部分款項交由甲方對外支付。否則,付款到期後,為確保受讓房產順利進行,甲方可自己出資墊付或對外借款墊付,因此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向乙方追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

六、房地產權屬證書的保管

受讓後的房地產權屬證書暫時由甲方保管。若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按房產共有人人數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保管各自的證書。

七、受讓後房產的管理和使用

受讓後房產的管理和使用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但房產需要對外出售、出租、出借、典當等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條件下均有優先權。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的,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產生的律師費等。

九、文書送達

本協議確定的聯繫地址為各類通知、文書送達的地址,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和登記機構,否則造成相關通知文書無法送達的,將視同已經送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該房產有關事宜雙方未約定如何處理的,依照我國《物權法》、《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房屋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區路弄號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出租實測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房屋類型為、結構為.該房屋的宗地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情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如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共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該房屋租金一年內不變。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每月5日之前付至甲方指定賬户:

賬户名:

銀行賬號:

銀行及開户行: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個月的租金,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在一週內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通訊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2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租金的雙倍(日租金為月租金x12/365)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與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雙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租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30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7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備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租賃期間,乙方若未按本合同4.2條款及時、足額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應付未付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止。

10-7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7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海市/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受理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1-7本合同以中英文寫成,若中英文內容有不一致,以中文為準。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簽約地點: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如下:

一、工程項目:

1、三個房間(兩卧室、一客廳,以下簡稱三個房間)打地角線,包暖氣及管線(客廳要對稱),房頂四周打石膏線,包三個房間的門、窗;客廳、卧室鋪強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間原有塗料,客廳、卧室打膩子,刷立邦漆兩次。

2、通陽台的門窗處打一吧枱,上方根據甲方要求(圖紙)做一置物架;陽台東側打一多用途櫃(底下放鞋、上面書櫃)西側打一吊櫃,包陽台、鋪磁磚、吊pvc板。

3、衞生間、洗臉間、廚房鋪磁磚到頂,屋頂吊pvc板;廚房地面鋪磁磚,打一灶台。

4、房間電源線路根據甲方要求適當調整,客廳門後一多用途櫃(底下放鞋,上面掛衣服)

5、未盡細節的之處,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須保證裝修期間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負責施工。

三、質量標準:

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

四、施工期限:

二0XX年X月XX日至二0XX年X月X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將處罰金五十元。

五、工程造價: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裝修人工費伍仟陸佰圓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三天內一次將裝修人工費付清。

七、其它問題:

裝修項目的具體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實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