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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服務合同範文七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服務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服務合同範文七篇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出售方):張三

乙方(買受方):李四

丙方(居間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在丙方居間服務下,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涉及房屋地址為:坐落在豐台區風荷曲苑18號樓3單元205號。

第1條信息確認

1、甲方已對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購房資格情況進行了必要的審核確認,接受乙方作為房屋的買受方。

2、乙方對房屋進行了實地查驗,對房屋本身現狀及權屬情況均已瞭解並認可,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明】、【土地使用權證明】、【產權人身份信息】、【產權人的委託授權書】、【其他】以上所有涉及資料進行了審核。

第2條居間服務確認

本合同的內容均為甲乙丙三方自願真實的意思表示。甲方確認丙方已按其委託銷售併發布房屋銷售信息;乙方確認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並帶其查看了房屋;甲乙雙方確認丙方已提供訂立買賣合同的信息和機會,並確認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訂立了房屋地址為的房屋《買賣合同》。

第三條居間服務費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元整(¥_×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5000元)。

2、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對交易造成實質影響的未披露情形,甲乙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甲乙雙方均認可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丙方居間服務已完成。甲乙雙方應於簽訂《買賣合同》當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

第四條權利義務

1、丙方有權接受甲方售房委託;丙方有權接受乙方委託購買房屋,並帶看房屋;丙方應為甲乙雙方提供訂立買賣合同的信息和機會;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訂立買賣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間服務過程中如實向委託人陳述其所獲知的關於交易房屋的相關信息,不得有故意隱瞞和誤導。但基於丙方為民事主體,對於交易房屋及交易對象的資質情況,丙方只能進行形式審查,僅根據從業經驗進行判斷與預測,不作為丙方約束性義務。有關交易房屋的實際情況,以房屋登記主管機關作出的書面文件為準,甲乙雙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進行相關查驗;有關交易對象的資質及資信能力,有賴於甲乙雙方自行判斷,丙方不對交易任何一方的資信及資質承擔任何責任。

3、甲乙雙方有如實向丙方及交易辦理機關提供房屋交易資料的義務,丙方有審查雙方提供資料的義務,但丙方該審查義務只限於形式審查,提供資料方應對資料的真實及有效性負責。

4、甲乙雙方共同授權丙方辦理房源核驗、購房資質核驗、網籤及註銷手續、資金監管、資金存管、物業交驗等手續;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對授權事項提出中止或終止,需向丙方出具書面告知書,如因此導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權事項,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乙雙方認可網籤合同價格以《買賣合同》銷售價為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需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並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私自或另行通過其他居間方簽署《買賣合同》,甲乙雙方除應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居間服務費之外,還應當向丙方承擔居間服務費20%的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或一方延遲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該延遲方除應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標準向丙方支付遲延違約金;延遲超過5個工作日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該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後續協助事項,並不承擔因此導致的任何責任,上述責任及交易中已經發生的費用由延遲向丙方支付費用的一方承擔。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買賣合同》的約定,導致丙方不能繼續協助其辦理買賣交易後續事項的,丙方不承擔責任,且丙方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用和交易中已經發生的費用。如已交付的,丙方無須退還,如支付居間服務費方為守約方,支付方可向違約方追償該筆費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權利通過包括但不限於法律途徑催促支付義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第六條爭議解決

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蓋章對丙方不生效,但並不影響本合同中關於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約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協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或變更本協議。

3、三方同意,任何口頭承諾、未經本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的任何書面承諾及合同條款的變更等行為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甲方(簽章):張三乙方(簽章):李四

代理人(簽章):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丙方經紀人:

經紀人註冊號:

丙方經紀人:

經紀人註冊號:

(此2處分別加蓋2個門店備案經紀人名章或者填寫2個人的經紀人備案)。

年月日

服務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聯繫地址:

電話:

甲方賬户信息: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乙方(承租人):

聯繫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就房屋租賃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號店鋪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一、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其中免租期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作為乙方裝修時間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甲 方(蓋章):乙 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地 址:地 址: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委託日期: 受託日期: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xxxx

乙方:xxxx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幼兒園維修服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承包紅日幼兒園內所有水、電維修服務項目(不包括空調、複印機等設備),具體事項是:所有維修服務材料由紅日幼兒園提供,乙方提供維修服務。

二:合作期限

維修服務合作期限從20 年10月1日至20 年9月30日,共1年

三:維修收費標準和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每月底收費450元(開發票要加收8%費用)

2、結算方式:每月底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維修服務費用。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工作場地和維修用材料;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的維修項目交由乙方處理;

3、負責維修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財產保管,維修時需有甲方人員現場跟進;

4、甲方應按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維修服務費用,逾期7天無故不支付的,則按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優質服務,工作時間內接報後,應急維修必須在15分鐘內趕到現場,一般維修20分鐘內必須趕到現場;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維修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維修方式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維修服務的費用需照常支付。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提供所需的材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未能按要求上門服務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則按合同規定,給予乙方5%滯納金;

4、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終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定,如任何一方違約需賠償對方。

六: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縣氣象局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保證建築物防雷工程部分符合技術規範,杜絕因防雷設施不合格而返工的現象,根據《重慶市雷電災害防禦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________項目進行防雷工程部分施工圖設計審核和現場施工監審。

二、施工圖設計審核需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施工圖應有防雷設計平面圖及相應説明),並填寫申請表。甲方在乙方資料完備的情況下,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提出審查意見,符合要求的發給審核證書。

三、現場施工監審應分別在安裝接地體和焊接引下線、安裝接閃器時由乙方電話聯繫乙方到施工工地進行實地指導和分段測試,並填入相應報告表。此表是防雷工程驗收的重要依據。預計施工監審時間為:________ 。

四、根據重慶市物價局文件(渝價[XX]402號)規定,乙方應繳納:

1.圖紙設計審核費________元。(工程預算的________‰)

2.施工監審費________元。(每次________元)

兩項費用總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 拾________元)。

五、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時進行辦理;乙方有義務提供準確的資料,及時聯繫甲方,對甲方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重慶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廣西XX生物質能源研發中心

乙方:廣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加強生態能源開發建設和可持續發展戰略需要,為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經濟林開發建設,做好科研機構與企業的合作,在合作中充分發揮科研機構科學技術優勢和企業資金及經營管理的優勢,並在優勢互補中實現互利共贏,廣西XX生物質能源研發中心(以下簡稱"甲方")與廣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共同協商,決定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係,達成如下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技術推廣服務合同。

一.合作項目及內容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小桐樹等可再生生物能源開發建設項目(下稱"項目")的造林規劃設計、育苗、造林技術指導及產品開發利用等技術服務,為乙方提供項目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甲方不參與乙方的經營,乙方的經營收益與風險與甲方無關。

(二)甲乙雙方共同組建"廣西XX生物質能源研發中心與廣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發示範基地和教學實驗基地"(在基地掛牌),共同開展生物質能源研發、試驗、推廣等工作,同時乙方為廣西XX林學院本科學生和研究生提供實習和科學實驗方面的便利。

二.合作期限

(一)合作期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於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期滿甲乙雙方如繼續合作,雙方應於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協議書。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提出項目相關技術開發和服務的課題、項目和內容;

2、因履行本協議需要有權獲取乙方已經知悉的項目相關技術情報和資料;

3、有取得相關報酬的權利;

(二)甲方義務

1、甲方作為乙方的技術科研單位,為乙方的小桐樹能源林建設項目提供技術依託,應當盡職盡責履行本協議義務,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合理使用科研經費,及時交付科研成果,並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和幫助乙方掌握科研成果。

2、甲方負責承擔小桐樹區域性種植試驗、良種選育、優樹選擇以及小桐樹生態經濟效益觀測與評價等。

3、與乙方共同組建"廣西XX生物質能源研發中心與廣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發示範基地和教學實驗基地"。

4、負責會同乙方進行項目總結和驗收(或鑑定),合同範本《技術推廣服務合同》。

(三)乙方權利

1、確定及認可乙方項目相關技術開發和服務的課題、項目和內容等技術服務的方向和範圍;

2、委派人員參與乙方項目相關技術的開發;

3、免費取得乙方掌握的項目相關技術情報和資料並無償使用合作期間乙方取得的項目相關研究開發的技術成果;

4、對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驗收並進行項目總結和驗收(或鑑定)。

(四)乙方義務

1、負責運營發展可再生能源林的推廣與實施種植,並投入土地、人力資源及經營管理等相應費用。

2、負責各試驗樹種的造林和每年的林地撫育、管理。

3、共同組建"廣西XX生物質能源研發中心與廣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發示範基地和教學實驗基地",為廣西XX林學院本科學生和研究生提供實習和科學實驗方面的便利。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一)甲乙雙方對在合作期間所獲取對方的所有技術情報、資料、數據均有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引用、發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二)以上保密義務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後,以上保密條款均繼續有效,雙方應繼續承擔以上保密義務。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一)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已方的風險,包括已方的經營風險、員工的工傷風險等;

(二)合作開發的科研項目風險雙方共擔。

六 知識產權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一)甲方在合作期間或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科研經費完成的技術成果、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雙方共有,雙方共同享有專利申請權;

(二)甲乙雙方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雙方共有的知識產權的,所取得的收益甲方佔 %,乙方佔 %;

七.報酬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應向甲方提供科研經費 元,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撥款至甲方賬户;

(二)甲方因履行本協議所需必要的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等)由乙方承擔,費用標準按乙方經理待遇標準執行。

八.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

(二)因乙方發展戰略方向和經營項目出現重大轉變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甲方工作無法取得實質進展,為乙方所提供的服務無效,合作已無實質意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四)因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應當終止本協議。

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因協議解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甲方並應退還乙方全部已撥付科研經費;

(二)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的保密條款,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三)任何一方從事有損害另一方利益的活動的,守約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違約方並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甲方不盡職盡責,造成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當退還未使用的科研經費;

(五)甲方挪用或濫用科研經費,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並應當全額賠償;

(六)乙方逾期撥付科研經費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十.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出現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二)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一)項目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小桐樹試驗實施方案、科研課題的建立、科研經費及差旅費的管理與支出、辦公場所及合作科研成果與相關知識產權的共享等重大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制定實施細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甲乙雙方聯合申報國家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或省市的科技項目和推廣項目,共同推進企業的科技進步,實現互利雙贏的目的,具體方案另定;

(三)甲乙雙方通過建立定期聯繫制度,實現信息及時溝通和資源共享;

(四)甲乙雙方各自員工的工資待遇各自負責;

(五)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委託)代表人: 法定(委託)代表人:

開户名稱:廣西XX生物質能源研發中心

開户銀行: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6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就委託居間人居間促成位於的轉讓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擬購買位於 宗土地,現特委託乙方作為居間人促成該宗土地權屬的成功交易。

第二條 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

土地面積: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該宗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的相關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向

第三方交納信譽保證金。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該宗土地使用權屬的成功交易。

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3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為確保成功促成該宗土地成功交易後,居間人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取得居間報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應向

第三方重慶學苑律師所交納人民幣 元作為信譽保證金,並委託該所 律師作為該信譽保證金的託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甲方交納的信譽保證金的,超過部分在____日內由重慶XX無息返回給甲方,剩餘部分繼續由重慶XX代為保管,並按約定支付時間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六條

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1、居間報酬

雙方經協商確定,該項居間服務的報酬按照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金額

﹪的標準收取。

甲方、甲方股東或甲方關聯公司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即視為乙方已經按約完成居間服務。之後,無論土地轉讓協議各方是否再變更、終止合同,甲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

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50%的居間報酬。

第七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訂土地轉讓協議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2、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服務合同 篇7

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勞動報酬為 元。

第九條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補貼等,具體操作由規章制度確定。

第十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一條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並簽訂書面協議。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享有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員工等權利。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並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八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露甲方客户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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