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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勞動合同14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北京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勞動合同14篇

北京勞動合同 篇1

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勞動者姓名:聯繫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執行任務的數量和質量而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元或按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複製,請直接

北京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其中頭xx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xx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xx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xx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xx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xx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xx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

2、乙方的工資標準:xxxx元/月(或xx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xx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xx%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xxxx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xxxx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廣州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xx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3月23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6月23日止。試用期內,如乙方未達到甲方的聘用條件則甲方有權予以辭退,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取得原僱主徹底終止僱用的證明,否則工廠有權重新考慮有關聘用的乙方開始上班的日期。工廠沒有責任為乙方原來的工作支付任何賠償。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從事

網絡維護與辦公文員崗位,並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表現或專長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或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調整並盡其最大努力勤奮地履行其職責。

3.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應不斷學習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2.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合理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假日期間加班工作,但不得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不含吃飯和休息時間。

4.

乙方有權享有我國法定節假日、年假等假期,具體參見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在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將勞動報酬發放給乙方。

2.試用期內乙方每月税前工資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結束時如已滿足工廠對其崗位的要求,則試用期後乙方每月税前工資為人民幣

元。

3.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所得薪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個人承擔部分及對乙方報酬所徵收的任何其他收費或税金。甲方將從乙方薪資中扣除其個人承擔的各項費用後代為繳交給有關部門。

4.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的手續和相關資料,依法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並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社會保險及福利費的繳納情況。

5.如果發生本合同第2條第2款的情況,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税前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有關勞動人事的勞動法規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

2.

乙方必須遵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工廠規章制度。

3.

如果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程序、未達到工作崗位要求或對工廠(或他人)造成傷害,則甲方可對乙方進行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時,甲方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本合同有關條款解除本合同。

4.

乙方必須簽署並遵守甲方的“行為準則“。

第六條

培訓、相應要求和服務期

1.

內部培訓

或無相應工作經歷的員工,其在工廠的服務期限至少兩年。如果此類員工在合同期未滿時要解除勞動合同,則須向工廠支付賠償費,一年為人民幣壹仟元。

北京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

期: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

或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 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

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

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

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

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北京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 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 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

北京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快________工程施工進度,補充甲方勞動力不足,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管理段內________提供勞務一事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概況:

1、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務方式:

在甲方組織,乙方按照施工要求提供能夠保證施工安全、質量、進度的具有專業技能的`勞務人員以及必需的機具設備,整編為甲方所轄的序列組織形式,遵守和服從甲方的管理規程及施工規範,實施本合同約定工程項目的施工,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任務支付進度款。

合同試用期15天,如在試用期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技術要求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試用期滿後,經考核,乙方能達到甲方的要求,機械設備、生產能力能等均滿足甲方要求。由甲方通知乙方終止試用期,按正式合同執行,反之將清退乙方出場,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負。

三、範圍:

工程數量以實際施工為準,但均不超出設計數量。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工作的進度或質量情況調整協議範圍內的項目和數量,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四、勞務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勞動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

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

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明確學校、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權利、義務關係,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協調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合同制職工,是指不納入學校事業編制及企業編制管理與學校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具有獨立人事户頭的學校二級單位,包括院系(所、中心)、黨政職能部門、後勤單位、直屬附屬機構等。

第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是北京大學職工的組成部分,其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則是:按需設崗、公開招聘、依法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條 校人事部為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機構,負責審核用人單位的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合同管理、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相關政策諮詢與培訓。

第六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統一納入用人單位人事管理,由人事幹部負責日常事務。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七條 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崗位設置年度計劃報校人事部審核,並依據校人事部核定的崗位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

第八條 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的用人單位必須具有足夠經費,確保合同期內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等費用。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九條 用人單位成立聘任小組,負責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事宜。用人單位的`下屬機構、掛靠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招聘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第十條 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手續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負責人作為北京大學的委託代理人,具體負責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須參照北京大學制定的勞動合同範本,結合本單位實際,補充或細化有關條款。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報校人事部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續簽勞動合同,必須在本次勞動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准。用人單位需要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須在本次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准。未經審批而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學校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用人單位承擔,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依法為勞動合同制職工支付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納部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由勞動合同制職工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學校人事部不定期發佈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的指導意見,作為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標準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經費預算制定科學合理的工資標準及管理辦法。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實行實名發放制,校人事部每月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發放單,由校財務部通過銀行代發系統按月統一發放。

對於未在校人事部備案的勞動合同制職工不得發放工資。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由學校統一發放工作證件。圖書借閲、食堂就餐可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黨團組織關係、工會組織關係按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報條件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學校協助申報。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原則上實行社會化評審,按照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相關規定辦理。若所申報系列不在社會化評審範圍內,在北京大學連續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經用人單位同意及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委託,可申請參加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代評。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考勤考核具體辦法,並報校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做好考勤記錄工作。考勤記錄應按實際上班時間進行記錄,能反映正常上班時間的小時數,如安排加班的,能反映當天加班的小時數。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試用期滿和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據本單位考核辦法對勞動合同制職工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記錄在工作檔案。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學校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海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海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爭議發生的原因及處理結果報校人事部。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人事檔案原則上應存放於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由本人辦理個人存檔手續。符合集體存檔條件的,可將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人才服務機構的北京大學集體户。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工作檔案,工作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日常考勤、年度考核材料、獎懲記錄材料、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作檔案在其離開用人單位後還應保存2-3年,工作檔案需要歸入本人檔案的,應即時歸入本人檔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及人事幹部應當實時關注國家、北京市及學校的勞動用工政策,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勞動政策培訓。

學校鼓勵用人單位聘請專業機構為本單位制定科學合理、嚴格規範的勞動用工制度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的,或因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將予通報批評,並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 隸屬北京大學的獨立法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同時接受校人事部的監督;如需通過學校辦理相關事務,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按時向學校繳納勞動合同制職工管理費。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經20xx年7月9日第749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

執行,《北京大學流動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北人發20xx[10]號)、《北京大學聘用各類非正式編制人員暫行管理辦法》(校發20xx[66]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人事部負責解釋。

北京勞動合同 篇9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終止。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年 月 日附:

北京勞動合同 篇10

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閲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北京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僱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僱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縣(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台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企業與職工利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辭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應同身份證一致,不得有誤。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加附紙。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

第三條本合同於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____日。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 篇13

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説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附: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