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實用】銷售代理合同4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銷售代理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實用】銷售代理合同4篇
銷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擁有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在________擁有的店面,(店面編號:________),銷售面積共計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產)。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否則視同乙方代理銷售。乙方有權獲得合同中約定的中介費。

4.甲方與買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協議後,因甲方違約導致房地產買賣交易無法完成,甲方應承擔乙方的中介費。

第三條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委託價格

1、該房產委託乙方銷售價格為__________,交易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與甲方無關(包括中介費),由乙方自己行解決。

2、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內。

第五條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

1、乙方的中介費為甲方規定銷售價格超出的部分。

2、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費:

甲方與買方簽訂正式銷售合同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中介費。甲方在簽訂正式銷售合同後應不遲於3天將中介費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費後應開具收據。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按揭合同、

按揭保險單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4)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在委託期內,進行網絡、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派送銷售房產的有關宣傳資料;

(4)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銷售的房產、環境及情況;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房產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 範圍內代理銷售甲方的滿天香白酒系列產品,代理銷售限為年,協議期滿後,乙方需繼續代理銷售的,需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為確保產品質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許可證、酒類銷售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

3.甲方為使乙方零風險開創市場,甲方按代理商級別首批供貨可先不支付貨款,其中,一級代理商首批供貨 萬元,二級代理商首批供貨萬元,三級代理商首批供貨萬元(均按出廠價計算)。

4.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在6個月至一年內銷不出的,乙方可退還甲方或更換其它產品,產生的退貨費用由乙方負責。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貨款50%的信譽保證金,代理商交納的信譽保證金在終止代理時甲方全額退還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貨款,甲方可從乙方的信譽保證金中扣除)。

6.為確保乙方的市場資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銷售網點內進行銷售,不利用乙方的銷售人員銷售甲方的產品。

7.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條件,甲方可向乙方組織非甲方的產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鎮的其它中級酒)。

8.甲方向乙方供貨後,乙方在半年內未產生效益或銷售金額不足3萬元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進行甲、乙雙方終止協議財務結算。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貨後,應立即組織和策劃銷售。市場銷售區域及網點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區域內進行。

2.乙方銷售人員在市場銷售過程中,應遵循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不得任意過份抬高價格或低於代理價銷售。

3.乙方與甲方簽訂代理銷售協議時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關證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乙方按甲方出廠價支付貨款,乙方如遇團購的,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求與乙方簽訂供貨協議,嚴格按協議條款履行職責。

5.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不得有損甲方名譽的言論好行為。

6.乙方年銷售額超過30萬元以上的,甲方給乙方超出部份進行獎勵,獎勵比例為:超出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按5%獎勵;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給於8%獎勵,30萬元以上的給於10%獎勵。

第三條:供貨結算方式

1.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作為乙方代理期間的週轉物資,該貨物待甲、乙雙方終止協議時結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必須先款後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必須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發出。

3.甲方供給乙方的貨物在運輸途中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當場驗收,損壞的產品名稱及數量由運輸方簽字認可,並於當日通知甲方,由甲方與運輸方明確責任後處理。

4.貨款結算按甲、乙雙方協商的結算價進行結算,協議終止後的結算按乙方的實際銷出量結算。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不得違約,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甲方違反第一條第六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並處以20xx元至 5000元的罰金。

3.乙方違反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並處以1000元至 3000元的罰金。

4.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中產生異議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相關法律、法規程序處理。

第五條:本協議有效期限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或負責人: 法人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 月 日

銷售代理合同 篇3

協議號:_____________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經銷甲方產品及對其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範圍

1.1 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作為甲方的代理商,銷售 (品牌)商務通信產品如下;

i) 授權代理產品: (以下簡稱“產品”);

ii) 授權區域包括: (以下簡稱“指定區域”)。

1.2 以上指定區域非乙方專享的,甲方有權發展其他代理商。

1.3 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權下級的代理商。

2.銷售指標及合作期限

2.1 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後的首批定貨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給甲方)。其後在每季度的定貨金額不低於人民幣五萬元正(rmb50,000)。

2.2 本協議自簽字後生效,至200 年 月 日終止,經考核可轉為一級代理商。

3. 合作原則及規定

3.1 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應在指定區域內積極銷售甲方的產品,發展潛在客户和擴大市場佔有率。在銷售代理產品的範圍內,應以甲方的產品為主。

3.2 乙方在進行銷售工作時,不應低價競爭,不可越區銷售,不可蓄意詆譭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聲。如有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户終止採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提供產品銷售資料和市場信息,籌劃產品的宣傳廣告、產品演示和市場推廣等。

4.2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商務和工程技術培訓和支持,並與代理商一起組建全國性的銷售和售後服務網絡。甲方作為華北,西北區總代,在所管區域內不對最終用户銷售。

4.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和其下級代理商的明細/銷售網點等,以供甲方審查備案,同時甲方向乙方銷售情況和庫存。

4.4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4.5 甲乙雙方將按約定的銷售指標,在每季度考核進度和表現。如不能達標時,甲方可提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取銷個別或全部指定區域的代理權直至終止本協議。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應在指定區域內須按照甲方擬訂的價格規定銷售產品,不可以跨區竄貨和/或低價傾銷,如有跨區銷售,須與所管區域總代協商聯繫進貨。

5.2 乙方不可在指定區域外與其他代理商競爭客户。對於 (品牌)內部客户和其關聯企業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協議的產品與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換機競爭業務。

5.3 乙方可要求甲方給予市場銷售和技術服務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參於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的產品宣傳和召開演示會。

5.4 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應從甲方直接採購所有產品和相關配套設備/軟件,以保證產品的技術質量和正常使用。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從第三方進行採購。

5.5 乙方應配合甲方建立全國市場信息網,及時提供準確的市場和競爭對手的信息給甲方,在商務活動中積極配合甲方推廣和銷售飛利浦通信產品及服務。

6.銷售行為規定

6.1 產品價格

6.1.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價格規定,詳細價格請參見附件一。

6.1.2 (品牌)將在每年初複議價格規定,甲方將按照 (品牌)的最新價格規定以書面通知乙方。對於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於調整。

6.2 定貨流程

6.2.1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採購單的形式發給甲方。每個採購單必須列明數量、產品類型和交貨時間。採購單可能還會附有關於採購、運輸的其他條款以及其他事先書面約定的條件。

6.3 付款條件

6.3.1 乙方應在採購單確認後的三(3)天內把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帳户,並將匯款單傳真給甲方,餘下百分之七十(70%)的餘款應在發貨前一次付請,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安排發貨。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條件支付定金和餘款,甲方有權把約定的發貨期順延。

6.4 交貨期

6.4.1 甲方應在收到合同定金後的三十(30)天內安排發貨,如對交貨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在運輸途中如發生貨物丟失和損壞的情況,將由甲方負責。

6.5 保質和售後服務

6.5.1 甲方對售出產品提供十五個月(15)的保質期,從貨物發出當天始算。在保質期內,如產品在正常工作下發生故障,甲方將免費對產品提供維修服務,乙方須負責送修一程的運輸費用。如由於人為或者是操作不當或自然損耗/災害而產生的故障,乙方須負責全部的維修費用,並支付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運輸費用。

6.5.2 如由於產品的設計和/或製造缺陷和/或軟件瑕疵而發生的產品故障,甲方將負責免費維修,乙方須負責送修一程的運輸費用。

6.5.3 在保質外,甲方將收取不高於產品代理價格百分之二十(20%)的維修費用和相關的運輸費用等,維修後的硬件將享有六(6)個月的保質期。

6.5.4 乙方須把需要維修的板子集中並按保質期分類,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將在收到板子後檢查損壞情況,在三十天(30)天內完成維修並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收到通知後的七(7)天內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在維修費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權不於退還有關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尚不能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對送修的板子作出處理,以補償甲方的維修費用和相關支出等。

6.5.5 對於不能修復的板子,甲方將通知乙方徵求處理意見,如乙方未能在通知發出後的三十天(30)內作出回覆,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不能修復的板子,乙方無權追究。

6.5.6 乙方需為用户提供良好的銷售和技術服務,培訓足夠的合格工程人員提供現場的產品安裝和維修服務,並貯備足量的備品備件以滿足客户的維修和更換需要。

6.6 反竄貨、反低價管理

6.6.1 乙方將甲方的產品發往指定區域以外的地區和接受外地定單的行為稱之為竄貨。

6.6.2 甲乙雙方應詳細記錄產品的序列號及收貨單位/代理商,以便跟蹤產品的流向和監督竄貨行為。

6.6.3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並審查銷售定單和發貨記錄,如發現任何竄貨行為,甲方可以處罰乙方以補償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 竄貨賠償金將以竄貨價款的100%作為罰金,以代理價計算,其中罰金的50%將直接支付給被竄貨方,作為對被竄貨方的補償。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貨源衝擊時,有權根據甲方的規定從竄貨方獲得同等的賠償。

6.6.5 乙方在舉證他人竄貨行為時,應提供產品購物發票、序列號和其他有效證明,並以客觀誠實的態度進行舉證。

6.6.6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價格體系在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防範和制止任何低價傾銷行為。

6.6.7 如遇嚴重的竄貨行為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7.商標使用

未經飛利浦的書面批准,乙方無權使用飛利浦的商標和/或文字標誌。

8. 保密責任

8.1 出於本協議的目的,乙方僅擁有為實施合作而參閲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的權利。

8.2 乙方承諾不會將該等保密資料用於非本協議之目的,不會使用、披露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並且不會向其乙方員工泄露任何屬於甲方的保密資料,除非該等員工有必要為工作的緣故而掌握該等保密資料。

8.3 乙方將對由於前述原因而掌握及瞭解甲方的保密資料的員工簽署與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協議書,並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資料,以免使之為非雙方確定的合作內容下允許瞭解及掌握保密資料的員工所使用或為公眾掌握及瞭解。

8.4 本協議下甲方將保密資料交由乙方,並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專利或版權的權利,或意味着乙方對該等保密資料擁有任何其它權利。

8.5 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雙方代理關係結束之日起三(3)年內持續有效。

8.6 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十(10)天內歸還除了為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文件、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乙方並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户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户提供持續性的服務,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8.7 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無條件保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9. 生效及協議的解除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文字協議。

9.2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停止該行為。如違約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改正,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對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9.3 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如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

9.4 乙方破產或已收到破產令,或進行整頓;

9.5 乙方的股東方或控制方發生變更或乙方的業務被轉讓給其他方。

9.6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任何一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十(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説明理由,同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未採取相應措施而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失部分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在事件發生後九十(90)天內事件仍未消除的,雙方可書面協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政府行動、戰爭等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發事件。

10. 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有爭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通知地址

本協議首部所註明的地址,電話,傳真如有變更,任何一方應及時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所導致的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12. 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響合同剩餘部分條款的效力。

13.協議的標題

本協議的標題僅起標識作用,不應影響本協議或任何部分的解釋。

14. 協議複本和附件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下述附件乃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價格規定

附件二、 乙方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企業名片的複印件(加蓋公章)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銷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和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更好的發揮**系列產品的名牌效應,進一步提高**系列產品的市場佔有率和銷量,實現**國內貿易的崛起,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本着誠信經營、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共識,並簽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雙方的基本條件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衞生許可證。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衞生許可證。

3、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須具備一般納税人資格。

4、乙方應對甲方的品牌有足夠的瞭解和認知認可度,且乙方的經營性質應該和甲方的產品屬性、銷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達乙方倉庫,並由乙方驗收和向甲方付款後,其商品所有權歸屬乙方所有,但其商標使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商品所屬同類的其他品牌商品,否則甲方有權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經營權。

7、乙方必須對所屬區域內的現有客户具備融洽的客情關係和良好的社會關係。

8、乙方必須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系統,能及時提供各項真實有效的數據報表給甲方。

  二、合同約定乙方的銷售區域和銷售渠道

1、甲方允許乙方代理經營的銷售區域和客户名稱: 。(見附表1)

2、乙方不得將甲方商品出現在上述區域或者客户之外的範圍銷售,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按照其售價貨值金額的30%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並責令其限期收回貨物。

3、甲方儘量保證乙方的所屬客户以及其區域範圍內不出現其他代理商或者客户所經營的**品牌商品銷售,一旦出現,甲方將積極給予協調解決,同時乙方應該給予諒解。

4、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所屬區域內的未來潛在客户(新開業客户),原則上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但是,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申請報告並得到甲方的許可後,方可進場銷售。否則,甲方有撤消或者轉交乙方對此新客户的經營權。

5、甲方將原有客户交付給乙方,乙方通過對帳和審查無誤並同意接收後,所轉交客户將來出現的任何差錯或者經營合作問題,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單獨另有約定除外)。

 三、品牌保證金

1、“**”商標作為中國馳名商標,“**”品牌作為中國名牌商品,****更是中國**行業老大,連續十年中國**市場佔有率第一,其固有品牌價值和未來的潛在價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集團作為中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其未來發展的潛力和品牌價值是商界和企業界所矚目的。

2、乙方銷售甲方產品,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品牌的形象,並向甲方支付元的品牌保證金,以確保乙方在銷售甲方的產品過程中不對甲方的品牌名譽和網絡基礎建設等方面造成損害。

3、品牌保證金應在自合同簽定之日起兩日內,向甲方支付,甲方給予開具加蓋甲方公章的保證金收據,合同期滿5日內,如乙方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未做出有損甲方品牌聲譽或者市場基礎建設的行為,甲方全額返還給乙方。

4、在合同期內,乙方若違反合同,或者給甲方的市場經營造成損失,甲方有權據情扣罰乙方的保證金,乙方必須在5天時間內向甲方交納補齊所扣罰的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商品規格和價格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價格是含税到岸價格。(見價格表)

2、乙方供給商超等各類客户的價格完全遵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執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任何價格(允許乙方的銷售價格高於甲方規定價格10%以內)。(見附表1)

3、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特定規格的或者貼牌商品。

4、如果乙方對於甲方的某些商品不願意代理,甲方可轉交給其他代理商代理。

5、因乙方不執行或者低於甲方規定的各級外銷價格,造成貨物向其他地區的竄貨的,乙方需完全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6、乙方有責任規範和管理好所屬區域的下級客户的價格體系,一旦造成竄貨行為或者不良的低價影響或者遭到其他地區客户的投訴,乙方應承擔完全責任。

7、乙方因低價供貨造成下屬終端客户的零售價低於市場正常零售價格,而遭到同一區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終端客户投訴或者索賠的,乙方應承擔完全責任和損失索賠。甲方有權對其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8、乙方因節假日或者其他慶祝活動或者為圖商品增銷量或者為宣傳商品或者為處理積壓庫存等目的需要在特定時間範圍內,特定地點,或者限定銷量的前提下,需要進行特殊價格銷售的,必須最少提前四天向甲方報批申請,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9、因甲方原材料價格或者生產等原因,需要對出廠價格統一上調或者下調的,乙方應該給予配合支持,甲方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接到通知30日內,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調整對外銷售價格,並執行完畢。

  五、商品的質量和索賠

1、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屬於符合國標的合格商品,並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質量檢測報告書的複印件。

2、乙方進購甲方的商品後在保質期內,任何因甲方自身質量原因造成的相關損失和關聯到的賠償由甲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3、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運輸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質量損害及造成的相關損失和關聯到的賠償事宜等,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4、乙方經營期間,通過甲方同意後,在一些乙方經營區域所在地各級職能部門所做的關於產品質量方面的檢測,或者當地政府職能部門自行抽查,其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的供貨、退貨服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定單,將貨物送達乙方倉庫,乙方保證在收到定單小時內將貨物送達乙方的固定倉庫,倉庫地點:。

2、乙方定單的每次最低定貨金額: 元,否則甲方不予安排送貨。

3、乙方要求自行提貨的,甲方給予乙方成本價格的運費補貼。

4、乙方自提貨物或者收到甲方來貨,必須當面清點數量和檢查貨品質量,無誤,即給予簽署甲方的發貨單據,乙方提貨離開甲方倉庫或者甲方送貨人員離開乙方倉庫,甲方即不對貨物的非生產質量問題和數量缺少負責。

5、乙方在收到貨物15天時間內發現批次質量問題的,可通知甲方退換貨。

6、甲方保證乙方正常銷售經營狀態下的貨物供應,因甲方原因如公路或者鐵路運輸等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貨物暫缺,乙方應該給予諒解,甲方也應全力保障好乙方的貨物供應,並經常向乙方通報貨物庫存情況,並對暢銷量大商品實行“15天預警”控制,將貨物缺口造成的銷量損失,降到最低極限。

7、乙方計劃做促銷活動時,必須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計劃,以便甲方能夠及時備貨。

8、旺季或者重大節假日來臨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庫存備貨,加強溝通,對市場需求作好預測,提前做出合理的備貨計劃準備。

9、由於滯銷原因,導致乙方個別單品貨物庫存積壓,在保質期到達前三個月時間內、且商品質量完好,甲方允許給予折價退換貨物。

10、由於包裝破損原因造成乙方貨物無法正常銷售,如果產品內在質量完好,甲方給予乙方退換貨。(鼠損蟲咬商品,甲方一律不給予退換貨)

11、**系列產品,需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和運輸,由於破損原因,甲方不給予退換貨。

12、**產品如果由於滯銷原因造成積壓,必須要求在保質期到達前五個月,且商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內在質量完好無損,甲方可允許折價後退換貨,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七、乙方的經營服務職責

1、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所有客户的對、結帳和供、退貨服務工作。

2、乙方應最少固定部送貨車和名固定業務人員做好甲方產品的市場維護服務工作。

3、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業務人員和理貨人員,加強對甲方產品排面的理順,乙方保證甲方產品的排面在同類商品中位置最佳,單品排面最多,乙方保障每個客户的貨架上單品不缺、貨物不缺。

4、乙方應保證在接到客户定單24小時內,將貨物送達。

5、乙方不得以人員或者車輛緊張原因為藉口,延誤送貨。

6、乙方不得以客户定單數量少等原因為藉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貨。

7、對於商超等客户要求的退換貨,乙方應該及時給予服務到位。

8、乙方保證所屬區域範圍內的KA賣場的進場率達到90%。

9、乙方保證所屬區域範圍內各類終端網點的進場覆蓋率達到70%以上。

  八、關於結算方式

1、甲方對乙方實行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甲方在確認乙方的貨款到帳後,方可給乙方發貨。

2、對於前期甲方在商場等客户的未盡應收帳款,其債權轉由乙方接收,乙方須在合同簽定三天內以現款方式付給甲方,或者同甲方簽定前期貨款付款計劃表(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或者由甲方自行向原客户收取。

3、乙方對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現金、支票、電匯、銀行匯票方式。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税率的增值税發票。

5、現金結算,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確的貨款結算專人身份證明,甲方其他任何業務人員無權前往乙方處結算貨款,並且必須持有合法的、完善的相關結算票據,否則甲方不予以承認。

6、乙方每月日必須配合甲方對上月雙方發生的銷售、付款及費用進行詳細對帳。

7、如果乙方拖欠甲方貨款,甲方有權利對其停止發貨。

  九、促銷活動

1、甲方根據市場需要,在一些大型賣場採取特價、***贈送、免費品嚐、海報等常規促銷活動,應提前將計劃方案通知乙方。

2、對於甲方在全國或者全省或者全市統一的大型促銷或者展示活動,乙方應該提前做好人力和物力上的準備,並全力配合好甲方的活動。

3、對於甲方安排的促銷計劃,乙方應該全力配合執行,協同甲方談判壓縮各類費用,安排場地、提供物力支持和人員支持等。

4、甲方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和乙方的申請,給予乙方所屬賣場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或者兼職促銷人員。是否配備促銷員或者配備數量由甲方決定。

5、乙方的任何新商品進店或者新開業商超進店,有可能產生甲方應該承擔的費用項目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的任何宣傳促銷活動計劃,有可能產生甲方應該承擔的費用項目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和認可。

十、促銷品和廣告宣傳

1、甲方的新產品如**系列,甲方按照進貨比例,免費配發不乾膠張貼畫、雙面宣傳單頁、筆記本、餐巾紙、手提袋、促銷台等宣傳品。

2、今後甲方將繼續設計製作增加促銷品的種類,如促銷員統一着服裝、雨傘、展示架等等各類促銷宣傳品。

3、甲方將根據乙方市場的實際運作情況,確定是否給予乙方市場一定的廣告宣傳支持。

4、甲方對乙方所屬區域的廣告投入,由甲方人員直接操作投入,乙方不接觸投入費用,但乙方應該全力配合甲方的信息收集、價格費用談判、人力支援及提供合理的廣告投入建設性建議。

5、今後甲方可能對乙方市場進行廣告投入的方式主要是電視廣告、公交車體廣告、報紙廣告和城市廣告牌等方面。

十一、銷售費用和甲方對****的市場投入

1、甲、乙雙方的商超客户轉户,如果需要產生費用的,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全力協調客情將該費用壓縮到最低。

2、甲方的常規產品銷售,甲方不提供任何促銷品宣傳品,基本不做廣告宣傳投入。

3、乙方在和客户對帳、結算過程中出現的誤差或者賣場耗損或者貨物丟失、商品價差、罰款等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所有運營費用,甲方不予以承擔,任何商場扣點和年節慶費、開業費、贊助費等等商超雜費,甲方不予承擔,應由乙方完全承擔。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呆死帳或者以物抵貨款等,甲方一概不予以承擔。

6、甲方承擔新商品的單品進店(條碼)費用(若費用較大,雙方協商分擔)。

7、甲方承擔賣場促銷人員管理費(若費用較大,雙方協商分擔)。

8、促銷員的銷售提成由乙方承擔。

9、甲方承擔促銷員基本工資及試吃品和物料費用(若費用較大,雙方協商分擔)。

10、甲方承擔賣場的堆頭、端架、海報費用(若費用較大,雙方協商分擔)。

11、促銷期間的折價讓利或者免費贈品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要求乙方在促銷期間的銷售毛利率(扣除商超各類結帳扣點後)不得超過5%。

12、乙方應充分發揮大型代理商的規模優勢和客情優勢協助甲方進行關係溝通和談判,將需要甲方承擔應支付的各項費用壓縮到最低。

13、甲方明確承諾給予乙方在每個商超的最低年促銷次數(客户年促銷計劃表)。

14、乙方向甲方申請的促銷、宣傳費用投入,必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費用發票,並附帶詳細的費用清單表,並及時將銷售數據和效果評估報告上報甲方。

1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費用,必須實事求是,否則,甲方有權利拒付費用,並對乙方做出同等金額的罰款。

十二、銷售任務和獎勵

1、本合同簽定三個月後,甲、乙雙方協商制定乙方的年銷售任務,乙方必須保障年銷售任務基數完成,否則甲方有權利中止和乙方的代理合同(年銷售任務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在經營過程中隨着乙方客户的增加和減少或者其他等不可預計因素的出現,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調整任務基數額。

3、甲、乙雙方的銷售任務超額獎勵,可以單獨簽定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主動協助乙方協調好同商超賣場的各級客情關係。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各類優秀的促銷方案。

3、甲方對乙方的經營行為有監督指導權。

4、甲方負責對促銷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同時具有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培訓的義務。

5、甲方有權利隨時核查乙方的經營帳目和費用(限甲方產品)。

6、甲方有權利給乙方制定特殊時期或者情況的指導銷售價格,乙方應遵照執行。

7、乙方應該對甲方的價格、銷量、政策、計劃方案等商業祕密,給予嚴格保密,否則一旦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或者影響,乙方應承擔完全責任,並賠償甲方相關損失(包括無形資產損失)。

8、乙方應該定期向甲方提供甲方產品的銷售數據報表、客户檔案資料。

9、乙方應該及時將市場綜合信息反饋提供給甲方。

10、乙方有義務維護好甲方的市場網絡和品牌基礎建設。

11、乙方應該服從甲方對市場方面的統一號召及相關指導政策和規定。

12、乙方不得對甲方的各項核查工作予以刁難或者不配合。

  十四、違約責任的承擔和處罰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事項,在本合同明確規定的處罰事項,按照本合同規定執行,本合同未明確的違約處罰事項,雙方可商定,但處罰金額最低限度標準為

元。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明確違反本合同規定,且性質嚴重的,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對甲方的市場或者品牌造成損害或者損失的,或者消極、敷衍銷售,造成市場份額嚴重下滑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賠償,同時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背離甲方原則規定,不服從甲方對市場的統一運作規劃管理的,甲方有權利終止該合同,收回乙方的產品代理權。

標籤:代理 合同 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