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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房屋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房屋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房屋合同 篇1

賣房人:_____ 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_____ ___

買房人: _____ 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_____ ___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雙方通過110得知,未登記領取權屬證書 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經過協商特簽訂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願將座落於 的房屋(平米)連帶在的車庫( 平米)賣於乙方,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二條 該房屋帶車庫的房價款共計人民幣整( 元)。

第三條 甲方將房屋和車庫按實際面積交付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該房屋帶車庫的`房價款。甲乙雙方都不得因後來房價的變動向對方提出補償要求。

房屋協議簽訂生效後雙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將10倍房款賠償,自此,乙方擁有房屋所有權,政府的一切房屋補償歸乙方所有。

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需各種證件。(所需任何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房屋合同 篇2

房屋贈與合同怎麼才能撤銷

原告劉老漢與被告劉某均認可,劉某取得該房屋的前提是照顧父母的日常生活。劉老漢與劉某雖然簽訂了《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但該合同並未約定具體付款時間,且20xx年4月劉老漢將房屋過户至劉某名下,劉老漢及其他子女在長達5年的時間內並未提出異議;劉某實際已各支付5萬元給其哥哥弟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約定履行義務。”劉老漢與劉某的約定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簽訂的《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名為買賣合同,實際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合法有效。

那麼,劉老漢能否行使撤銷權呢?

劉老漢主張劉某未按約定履行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請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受贈人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劉老漢對劉某未依約履行照顧父母生活負有舉證責任。但劉老漢未能提供證據,且還認可劉某自20xx年至20xx年12月照顧父母生活的事實;之後原被告雖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但不能因此認定劉某不盡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劉老漢要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贈與合同撤銷的條件

原告張某、李某系夫妻,生育有四個子女。被告張丁系原告的四子,兩原告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其生活起居等。20xx年10月被告張丁夫妻二人向兩原告承諾對兩原告今後的生活、醫療及生養死葬承擔一切責任。兩原告在被告的多次勸説之下,於20xx年5月將自己座落於縣城的房屋贈與被告並進行了公證。20xx年9月15日原告張某生病住院病危,被告張丁在接到通知後去醫院探望原告。後因原告的醫療費問題與原告及其他兄弟姊妹之間多次發生爭執,在原告還未出院的情況下,被告不辭而別。為此,兩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刺激。由於被告未履行自己所作出的.承諾,兩原告認為將房屋贈與被告是重大失誤。為此,原告向公證處,請求依法撤銷所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被告立即返還原告所贈的房屋產權。

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贈與合同公證可否撤銷?

第一種觀點認為,本案的被告在得知原告生病住院後,專門趕回探望原告;應當説被告在原告的幾個子女中是最盡義務的,並非如原告所陳述的被告不照料原告的生活起居。兩原告對被告所作出的贈與行為,是原告經過慎重考慮後作出的,並且該贈與行為經過了公證。在贈與財產交付前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因為訂立的合同經過公證,表明雙方當事人對簽訂和履行合同是認真嚴肅的,對贈與人來説,有充分的時間和條件,來決定是否簽訂和履行該合同,不存在考慮不周,或情緒衝動等原因。從公證的效力來説,合同經過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所以,這種贈與合同公證不得撤銷。這對於嚴肅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力,維護合同的嚴肅性,保證財產權利關係的相對穩定是必要的。第二種觀點認為,兩原告與被告所簽訂的贈與合同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該贈與合同經過了公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進行任意撤銷,贈與人要行使撤銷權,須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為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的撤銷事由,贈與人即可以撤銷贈與合同。由於本案的贈與合同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被告對原告有扶養義務而沒有履行,並且被告沒有忠實地履行贈與合同所附的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92條的規定,原告申請撤銷對被告的贈與合同的事由符合法律規定的贈與合同撤銷的法定事由。因此,原告的申請予以撤銷,是合適的。

我們認為本案中所涉及的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程序,故當事人不得任意撤銷。原告要行使撤銷權需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為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事由,贈與人即享有撤銷權。被告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符合《合同法》第192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屬於行使撤銷權的法定事由。原告要求解除公證贈與合同的請求,符合法律之規定,應當予以支持。

房屋合同 篇3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號___樓_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廳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四)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付款時間付款百分比金額

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___元,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合同簽訂後開工後二到五天___%元

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___%元

竣工驗收當天___%元

增加工程項目簽訂項目變更表___%元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______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的現場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市建築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職業: 工作單位

住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鑑於:

1、甲方單位現準備在 通過集資建設臨街商住樓房,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定,具有參於建房的資格。

2、甲方願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於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繳納的集資款項,並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位繳納,若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於乙方所有。

6 、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户於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為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於集資建臨街商住樓房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單位集資建設的房屋坐落於 ;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定,可通過集資建房取得位於第_________層, 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為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資建設款項,在收取每筆集資建房款時應向乙方出具相應數額的書面收據,並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於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後,應在繳納當日向乙方交付該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2、若甲方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取得的交款憑證自行保存。

3、若甲方單位將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扣劃作為應繳納的集資建房款項時,則在甲方出具單位扣劃證明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扣劃款項相同數額的資金(該部分資金視同乙方向甲方單位繳納的集資款項)。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後,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於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即行將該房屋轉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於實際產權人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單位允許以乙方名義直接取得該甲方名下的集資房屋的產權,則甲方有義務,及時和乙方共同提交單位所需辦理房屋產權予乙方名下的各種文件和資料。

2、如果甲方單位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後,將以其名義取得的房屋產權協助乙方轉讓過户至乙方名下(該轉讓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於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

第五條、甲方報酬

因甲方出讓其單位集資建房名額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 45 日內給付甲方相應報酬伍萬元整(50000)元。

第六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轉讓本次購房資格的報酬 萬元整( )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資款外的任何費用,因辦理房屋產權而發生的各種法定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甲方擅自終止協議,除應退還乙方全部向甲方單位已繳納的集資款和報酬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與甲方單位所建設房屋(協議約定的房屋)應繳集資款和收取乙方報酬款項數額相同的違約金。

2、協議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協議,除有權取回其已交購房款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報酬。

第八條 聲明及保證

鑑於本協議履行中,若由於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於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路弄號室;房型規格;居住面積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沐浴空調冰箱彩電洗衣機微波爐吊扇音響VCD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説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承租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包括室內設施、設備就地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國有土地範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經國家授權經營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無權屬證明或者權屬有爭議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產權的;

(三)屬於違法建築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實施拆遷的;

(九)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十)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條 南寧市房產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價、税務、財政、環保、衞生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參與房屋租賃管理有關的工作。

市轄縣(郊)負責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七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 租賃合同

第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賃金額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式;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出租人擬將出租房屋出售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放棄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轉移後,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原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其出租房屋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抵押期間租賃期滿,出租人需繼續出租的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

第十三條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簽訂租賃合同的,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內可以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但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公告時沒有設定租賃關係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條 經市規劃部門批准建設的臨時建築符合條件出租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被批准的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當事人一方發生分立、合併、解散、被撤銷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承租。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者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期滿,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繼續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允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章 租賃登記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簽訂或變更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產管理局申請登記備案。

國有直管公房的租賃和單位自管住房出租給本單位職工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

(一)租賃雙方登記備案申請書;

(二)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2、尚未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正在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據等證明文書;

4、經市房產管理局鑑證的購房合同或買賣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及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出具的購房證明、購房發票等;

5、經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鑑證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證明;

6、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產權屬證明。

(三)房屋租賃合同;

(四)當事人身份證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資格證明;委託人的委託證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應當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出租的證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應當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第二十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登記;

(二)現場勘察;

(三)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四)發放《房屋租賃證》。

市房產管理局應當自受理租賃登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本規定的,發給《房屋租賃證》;不符合本規定的,不予登記並答覆申請人。

第二十一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户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禁止偽造、塗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二條 《房屋租賃證》實行年審制度,由市房產管理局負責實施。

第四章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房屋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三)依法繳納税費;

(四)按規定與公安部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承擔治安責任;

(五)按規定與計劃生育部門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協助計劃生育部門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六)不得對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進行干擾和妨礙;

(七)按照合同約定的責任,檢查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

(八)改建、擴建或者裝修房屋,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出租人未按照約定及時修繕房屋,經承租人書面通知仍不修繕房屋的',或者房屋緊急險情影響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違反前款第(七)項規定,給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房屋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確需改變房屋用途或者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應當徵得出租人的同意,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三)遵守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有關規定;

(四)遵守計劃生育有關法規;

(五)遵守環境保護有關法規,並承擔造成污染治理的責任。

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給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屬設備的;

(三)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者擅自調換使用的;

(四)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五)無正當理由閒置公有住房累計六個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與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約定維修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擾、妨礙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租賃房屋期滿,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或未與出租人達成續租協議而逾期不搬出的,屬非法侵佔,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轉租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可以與轉租人協商約定轉租收益的歸屬或者分配比例,轉租人應當就轉租行為依法繳納税費。

第三十條 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第三十一條 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並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給予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租賃行為無效。除責令暫停房屋租賃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外,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偽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註銷其證書,並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五條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並將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三十七條 涉外房屋租賃,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具體運用問題由南寧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願意將開縣雙合店社區26組團 22號2樓出租給乙方,租金 000元年(大寫:壹萬壹仟元整)。

二、房屋租金一年一交,一次性付清。

三、租賃期 年,從xx年4月 日至xx年4月 日。若需續租,提前 個月打招呼,並繳納下年租金。

四、租賃期間的'水電氣等一切費用,乙方必須按時繳清。室內有:冰箱 台、電視機 台、抽油煙機 台、熱水器 台、掛機空調 台、牀2張(全新)、牀墊2張(全新)、餐桌 張、沙發 個。

五、在租賃期間不得損壞室內一切設施,否則要照價賠償。甲方收取3000元(大寫:叁仟元整)押金,租期滿時,房屋及傢俱家電無損的情況下,甲方如數退還押金給乙方。

六、租賃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完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租期滿,乙方應將房屋打掃乾淨後交給甲方。如不打掃,在乙方押金中扣除清潔費。

七、若不再租賃房屋,乙方應於一個月前通知甲方。租賃期間,不能轉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