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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轉讓合同(精選15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使用權轉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使用權轉讓合同(精選15篇)

使用權轉讓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物業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在 商業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附平面圖)

二、使用權轉讓期限:

自_ 年 月__日至 年_ 月 日止。

三、使用權轉讓費: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商鋪使用權轉讓費價款為(大寫)寫:¥ 元)。

四、使用權轉租及再轉讓:

乙方對上述房屋僅享有使用權、轉租權,乙方及轉租第三方,應履行協議的全部責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擔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轉租的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時間,轉租協議要報甲方備案。

乙方在使用和轉租期間,不允許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非法經營或活動,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權承擔。

乙方在轉租期間,發生任何與承租第三方的.經濟糾紛,由其雙方自行解決,甲方無連帶責任。

五、甲方的責任: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達到交付使用標準。

六.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協議期滿,將完好房屋交還甲方。

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影響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乙方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暖等費用。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情形除外)。

八、協議的續簽:

乙方獲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屆滿前90天內,可提出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擁有房屋使用權的優先承租權,但最終以雙方另行訂立的協議為準。

九、房屋交還:

房屋使用權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繼續購買使用權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則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

十、免責條款:

遇到以下幾種不可抗力情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自然災害;

2)政府或有關機構宣佈的禁令、法令、緊急狀態、管制、戒嚴或其他勞資糾紛而引起的公共設施的停止或中斷;

3)非甲方過錯引起的侵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關機構對與房屋相關的行政區劃、道路名稱、門牌號進行變更等;

5)根據法律政策改變、市政規劃等政府行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2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

專利權人: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申請號: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範圍:_________。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2)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__。

(3)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_。

(3)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_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2)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3)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4)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5)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6)該專利權受物權或典質權的約束;

在本合同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12、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13、專利產品的質量驗收辦法以:_________。

14、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15、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蓋

章) 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使用權轉讓合同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流轉林地概況(詳見附件一)

1、 流轉林地地類:無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轉方式:有償流轉,只流轉林地的使用權,林地的所有權不流轉。

3、 流轉期限:月日止)

4、 流轉林地座落:

5、 流轉林地林權證號:

6、 流轉林地、地塊、四至、面積:東:南 北。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包括種植中草藥等)。

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以轉讓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後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仍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2)本合同是甲方經大家商定後確定、而且後代子孫無爭議,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有權無償使用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讓林地範圍內),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予解決,並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5)尊重並確保乙方自主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協助乙方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業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在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和採伐林木手續時,甲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直至辦理完畢、變更林權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流轉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乙方種植林所有權。

(2)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方合作,將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從事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轉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5)受讓方人亡故,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駕家林用途。

(2)落實農林種植和管護措施。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流轉林內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為時,已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支付林地流轉一切費用。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剩餘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2、流轉期限屆滿,甲方林地轉讓同等價格歸乙方繼續受讓,若乙方不再受讓經營本合同項下的林地,則山上的油茶樹等林木,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後,可無償贈給甲方經營。

3、林地流轉期限內,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政策優惠或政策項目補助金、補助費。

4、林地流轉期內,若國家或有關部門徵用該塊地時,地上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5、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農自己辦手續採伐,不能延誤乙方的整地時間,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採伐時間限定為 。

四、 林地使用轉移

1、 甲方確認其對該林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並未對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置。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需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複印件,經乙方確認後作為附件。

3、甲方確保該宗林地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以正常履行,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該林得符合林業生產用地規劃。

5、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記在乙方名下,並辦妥《林證權》

五、 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約定林地轉讓價格款按40年每畝 元計算,轉讓面積畝,共計 元(大寫:)。乙方支付每筆款項,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作為憑證。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所轉讓林地及林木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

2、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含林權變更事宜)。

3、如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不能進行管理生產,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款項及相關損失(因國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甲方應承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若因道路通行證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後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疪,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7、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置扣賠相應的金額。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關方、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林權共有人(簽章): 監證單位(蓋章):

(注:自然人簽字的同時,加按手印)

使用權轉讓合同4

甲方(轉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擁有位於陝西省西安市周至縣環路與太白路什字東南角佔地面積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權面積: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為:

5、土地規劃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現狀: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

10、地號: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西安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向開發資質;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務債權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審批證書(複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計人民幣 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 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 %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5)在乙方獲批開工後 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 賬號為: ;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賬號: 。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 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個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户手續。

第九條 税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 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 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時間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利益。

5、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乙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終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時間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安裝通常理解對

本合同作出合同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5

協議各方: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方為規範小區管理,維護小區良好生活秩序,擬將自己擁有使用權的車位有償轉讓給盛達銘築小區業主固定使用,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自願訂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如下,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協議正文

1.甲方將位於郟縣盛達銘築小區的 號車位,約 8 ㎡(以實測面積為準)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車位在小區內的所屬位置(以車位所在的位置實際情況為準)。

2.轉讓給乙方的車位使用年限與盛達銘築小區佔有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一致。即自 20_ 年 10月 16日起至 20xx年 10 月 15 日止,使用期滿若國家法律規定允許自動續期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

3.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 元(大寫: 元)。乙方應當在本協議訂立時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該轉讓價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車位期間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等)。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並且乙方付清轉讓費後 10 日內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時為乙方辦理使用車位停車證明並向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相關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規定將轉讓價款付清的,延期超過二十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將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上述車位僅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6. 乙方所受讓的車位目前按有關規定,暫時不能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若本協議訂立後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允許辦理相應權屬證明的,甲方及時與乙方配合辦理。

7.本協議經雙方簽章,並在乙方付清轉讓價款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6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負責人: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轉讓給已方的土地位於xx至xxxx,總面積xx平方米/畝。(以下稱該土地)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徵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三、乙方將此土地用於興建住宅。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四、雙方協商確定此土地的轉讓價格為xx元人民幣/平方米(畝),共xx元人民幣,大寫xx人民幣,此外,乙方再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五、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xx日內,乙方將土地補償款xx元人民幣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六、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審批手續,辦證所需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擔。

七、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後,如該土地被國家徵用,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組織成員不得分配補償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除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轉讓價款xx%的違約金。

九、本協議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雙方確認在國土局簽訂合同或協議只供參考,具體生效xx內容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xx月xx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轉讓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受讓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的經濟效益,特別是開發利用荒廢閒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員羣眾充分討論同意後,經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和有償原則基礎上,一致協商將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經營權超長期轉讓出租,特訂立本合同。

一:該兩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積為共計:_________ 畝(大寫:_________ 畝)。

二:該土地租期五十年。從20_________年月 20_________年月

三、土地租金價格及支付方式

1社 畝五十年按元/年計算總額為元(元整)。採取現金支付,合同簽字日即時結算。甲方收到款項後出收據並加蓋村民組公章和村民組長簽字蓋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

l、雙方協商一致向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報村民委員會一份,並報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員簽名名單(甲、乙方及村民委員會應持有該名單)。

甲方:_________蓋章,社長簽字:_________社蓋章,社長簽字:

乙方:_________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8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郵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轉讓匯邦國際物業事宜。雙方茲同意轉讓條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 哈爾濱市四季上東二期0232號車庫(以下簡稱該車庫)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已到現場實地勘察,對該車庫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已明確。

2.使用年限:該車庫使用年限與該小區佔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致。

3.該車庫使用權的.轉讓費為人民幣 289.000 元整(大寫:貳百捌拾玖元整 )。

乙方須按下述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簽訂本協議日起三日內。

使用權轉讓合同9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自願平等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帶租約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土地證號為新府國用(20xx)第號、地號,土地用途為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其四至見宗地圖,並給雙方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隨之轉讓(地上附着物遵循原租賃合同的內容屬承租方所有)其剩餘租期(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租金已在該次轉讓的土地價款定價前扣除,乙方在合同期滿內不再向承租方及甲方收取租金。

四、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仟萬元整(¥______元)。

五、乙方向甲方在合同簽訂時支付__拾萬元,合同簽訂後五天內支付__萬元,剩餘部分在本合同簽訂日後40天內支付完畢。

六、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過户手續由甲方全權辦理,過户產生的一切税費和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需在收妥全部地價款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過户手續並向乙方移交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在辦證繳款期間須通知乙方到相關部門交納税費和辦證費用,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繳交,則按乙方推遲交納的天數順延交證天數。

七、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清購地價款的:逾期十天內,每天處以壹萬元的罰金;逾期十天還未能按期付清款項的屬違約,解除合同,並由甲方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叁佰萬元定金。甲方在未能按上述時間辦好新證給乙方,逾期十天內,每天處以壹萬元的罰金,甲方在逾期十天還未能辦好新證給乙方的'屬違約,則需退還已收款項並支付叁佰萬元違約金給乙方。

八、甲方向乙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內。

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項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十、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使用權轉讓合同10

本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由以下協議當事人於_____年___月___日在重慶市雲陽縣簽訂。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綠森.星河灣》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開發的《xxxxxxxxxxxx》商品房地下車庫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為小轎車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按甲方交付給乙方車位使用時確定。(地下車位具體位置按甲方劃區域業主抽籤的方式確定)

1.2地下室內牆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綠森.星河灣”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即20xx年06月起至20xx年10月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僅為使用權轉讓費,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和契税等費用)。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簽訂 7 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0.2% 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後在20xx年6月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 0.2%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為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範圍限定於本小區範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當國家發生戰爭時,乙方無條件讓出所使用的車位,並不得向甲方主張權利。

9.2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每月向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按時繳納車位物業管理費等,並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雲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使用權轉讓合同11

甲方:

受讓人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

轉讓人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房屋轉讓合同》,約定如下:

一、乙方將其使用的位於房屋總層數所在層數2,建築面積:46.31平方米,的公有使用權房屋轉讓給甲方居住或使用。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小寫)元整。

三、借款合同辦理完之後,才可以辦理《房屋轉讓合同》,本合同規定乙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時,甲方可以通過處置擔保房屋以收回乙方所欠借款及利息(利息按法律上限規定)。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20__年04月10日以前乙方不能還清向甲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時,乙方同意甲方處置該房屋,乙方全力配合甲方辦理上述房屋再轉讓手續,包括交易、更名、過户、代收房款等相關事宜,並在借款之日起就此進行轉讓公證,房屋所有相關手續由甲方保管。乙方承擔轉讓公證的.有關費用。轉讓書由甲方保管,如乙方反悔,在甲方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後,轉讓書交還給乙方。如乙方反悔,甲方擁有該房產的永久使用權。

五、甲方於20__年10月11日,擔保房屋轉讓款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小寫)30000元整支付給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據。

六、如果乙方在上述約定辦理過户手續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償還借款或轉讓該房屋,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足額的違約金,作為對甲方的補償。違約金金額按如下確定:從違約之日起,每經過一日,乙方按照借款的5‰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將借款及違約金全部支付給甲方為止。

七、甲方在20__年04月10日之前如果乙方按時交付利息,甲方不辦理上述房屋的過户手續,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如乙方在約定辦理過户手續的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轉讓該房屋,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按日足額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

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選擇採取提前收回借款或選擇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按雙方訂立的《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單方處置擔保房屋方式解決。

(1)如果因乙方不能償還借款及利息時。

(2)乙方遇重大疾病、死亡、失蹤。

(3)其他足以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履行還款付息義務的。

九、如有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受讓人)

(蓋章)

乙方(轉讓人及共有人)

(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12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所有權: ((以下簡稱丙方)

鑑證方: (以下簡稱丁方〕

乙方根據企業興辦發展的需要,甲、丙、丁方為支持乙方企業發展,將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使用權、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的集體土地林業用地永久轉讓給乙方,經共同協商,現就有關轉讓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地點及面積:詳見附表。

1、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為 畝,實測為 畝;

2、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為 畝,實測為 畝;

以上合計畝,界址以土地林權證界址為準,(按國家測繪標準實地測量面積為準)。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小,則甲方退差價給乙方;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大,則乙方補差價給甲方。合同簽訂以後,林地面積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轉讓時間:長期。

三、轉讓價格:

該宗地面積 畝,每畝 元,轉讓金額合計為 元。鑑於該土地已轉讓出去,資金已分配給農户無法收回,考慮到原受讓方已付出資金5萬元,經協商,現受讓方公司同意另外付5萬元用於處置此矛盾,相應為保障現受讓方利益,轉讓時間為長期。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支付轉讓金額的10%,界址挖清無異議時再支付30%,待甲方將林權證流轉給乙方之日再將餘款付清。甲、丙、丁方應將所有轉讓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冊,包含山地面積、金額、林權證編號、户主住址及聯繫電話等,付款時所有轉讓山主必須簽字或蓋章(按印),並將所轉讓山主身份證複印件與付款花名冊一同交給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應符合下列條件:

①擁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確定之使用權,並未對該土地使用權作任何處分,包 括未將該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權屬清晰,沒有任何土地糾紛。

②非為已確定為生態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尋求任何理由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並有義務阻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林地燒荒、放牧、採礦、挖土等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行為.

3、甲、丙、丁方應配合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及林業站,積極協調對林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做好護林防火、防盜伐、防盜竊、山林糾紛和林區治安等工一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丙、丁方協助乙方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甲、丙、丁方將轉讓林地範圍內外的必經道路提供給乙方長期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開或拓寬運輸道路時,所開的路或所拓寬的運輸道路在甲、丙、丁方轄區範圍內的,甲、丙、丁方應負責做好疏導工作,保證該路開通或拓寬。在開路或擴路過程中,涉及到甲方轄區內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為乙方長期無償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協助辦妥轉讓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及邊界確認工作。

7、在合同經甲、乙、丙、丁各方統一簽字後,由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變更登記手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

8、甲方和丙、丁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當地農民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關係,解決乙方與當地農民的矛盾和其他糾紛,爭取上級優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業做大做強。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協助乙方獲得各項税費減免優惠。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受讓山地後,享有充分自主權,有權對土地進行各種項目的開發利用,包括養殖、種植、科研、實驗、現代農業休閒、旅遊設施等一切開發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損失由損失造成方加倍賠償。甲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30天內自行處理轉讓土地內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視為甲方放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益均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許乙方在受讓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包含工作辦公房、職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閒型建築物等。

2、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轉讓土地方及當地農民就業,但就業人員必須服從企業安排,遵守企業規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經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租賃或部分轉、租賃,或與第三方合作經營等。

4、乙方可根據企業發展規劃對土地進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閒山莊、築壩、挖池塘、坡地種植物或莊稼等各種活動.

5、在甲方對本林地的使用權、所有權到期後,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全部歸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許,甲、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歸乙方享有,並辦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6、合同簽訂滿60天后,轉讓地內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設施設備、水池、建築物及其他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七、相關事宜

1、甲方所受讓範圍內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與甲、丙方一次性轉讓成功並支付了該外地插花山的轉讓金給甲方,如發生爭議、矛盾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補償解決該插花山,如甲方處理不當,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甲、丙、丁方允許並保障乙方能自由、無償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國家政策性變動需建基礎設施而徵購乙方已受讓範圍內的土地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林地上固定設施的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等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與徵地單位解決轉讓金及補償等問題。

(3)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做好被徵用的受讓土地內苗木、設施設備、建築物、土地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

(4)在乙方未與徵地單位協商好徵用的受讓土地內的經濟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設施、設備、建築物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與徵用土地的單位簽訂徵地協議,否則視為違約、無效。

(5)如果被國家徵用林地面積較大而嚴重影響乙方規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轄範圍再轉讓林地給乙方。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共同簽章(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址: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國用字第號),總面積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中的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 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原土地出讓年限為年,建設年限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並向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四條 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餘年限。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總金額(大寫)元(幣種:)。

第六條 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願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市國土局和税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税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後,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市國土局和市規劃部門的批准。

第九條 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內向市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税費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報經市國土資源局審核批准後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市國土資源局執份。

13.2 本合同簽訂時間:

13.3 本合同簽訂地點: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14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買賣國有土地使用權情況

甲方將位於____市茂____區小區 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詳見《國有土地使用證》茂南國用( )第 號複印件。

第二條 買賣該地使用權整體價格

該土地使用權整體價格為人民幣伍XX(5

4)萬元。

第XX條 税金及費用負擔

辦理該土地使用權登記過户所需繳納的各項税金和各項費用一律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四條 登記過户、付款及土地使用證交付辦法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XX天內乙方交付定金貳拾(20)萬元給甲方,甲方必須儘快向有關部門申請該土地登記過户並在肆個月內辦妥登記過户手續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於甲方交付該《國有土地使用證》給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該地產價款並將餘下的應付地產價款叁拾肆(3

4)萬元足額交付給甲方,每當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項時均如數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沒有任何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已經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而引起無法按期辦妥登記過户發證的按本合同

第六條第1款的規定論處,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如數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決定不賣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辦妥登記過户手續或仍未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約之日起____日內必須雙倍返還定金(即肆拾萬元)給乙方。

2、乙方中途決定不買或逾期15天未付清應付地產價款給甲方的,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 重複合同的效力限制

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户時,有關交易辦證部門要求甲、乙雙方按其統一印製的合同文本重複簽訂該地產買賣合同的,該重複合同只能作為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户專用,不能對其他方面發生任何法律效力。重複合同之條款與本合同有牴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從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附件

《國有土地使用證》茂南國用( )第 號複印件。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15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經家庭全體成員大小兄弟(該宅基地共有權人)一致同意向乙方轉讓宅基地使用權,為避免子孫後代產生爭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將甲方已取得使用權並經所有共有權人一致同意的位於海南省東方市小嶺村黃草坡附近八所火車站南面的一塊宅基地永久轉讓給乙方使用,面積畝,每畝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元)。

二、該宗地四至範圍: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南邊長 米,北邊長米,東邊寬 米,西邊寬 米。

三、甲方保證該宗地東邊預留2米寬的路給乙方通行,並負責南邊通往大坡田公路。

四、甲、乙雙方實測該宅基地面積簽字後,乙方用現金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該宗地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元),現金付清當日起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屬永遠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佔用該宗地。

五、甲方負責出面辦理該宅基地有關轉讓手續,協助乙方辦理該宅基地有關權證手續。

六、甲方保證該宅基地轉讓的合法性,否則由此造成乙方向甲方付清土地價款後該宅基地不能合法轉讓給乙方的,由甲方按處置當時同等面積宅基地的`轉讓市場價款的兩倍賠償給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付清土地價款後,若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不能完成轉讓交付該宅基地,由甲方按處置當時同等面積宅基地的轉讓市場價款的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該宅基地提出任何異議。乙方向甲方付清土地價款後,如果轉讓出的該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糾紛,甲方必須負責出面解決;解決不成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處置當時同等面積宅基地的轉讓市場價款的兩倍賠償給乙方。

九、轉讓後該宗地周邊若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否則,如因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十、轉讓後該宗地若被國家徵用,所有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十一、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印後生效,並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必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見證人(簽章、手印):

二〇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