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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彙總8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服務合同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彙總8篇

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雙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4、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雙方亦可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內容或補充協議的基本原則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相牴觸。

5、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本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並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義務。

委託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 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託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為準,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築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屋頂、外牆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牆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 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於基本等級規範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 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2、用於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核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於本合同的服務標準,並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後應予以説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於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為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後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採取應急措施的。

第十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區人民醫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合同宗旨及原則

為加強和保證**區人民醫院安全防範、保潔質量及維護水電路的正常使用,經雙方友好 ,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醫院安保、保潔、洗滌、水電路日常維護工作委託乙方管理,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第二條 服務範圍

1、保潔(人員隨科室投入使用而逐步增加,費用和前面的相同)

a、門診大樓(9層):大廳、急診科、輸液室、辦公室、報告廳、通道、電梯;

b、醫技綜合樓(5層):檢驗科、放射科、功能科;

c、外科大樓:內兒科、婦產科、外一科、外二科、及icu、手術室;

d、醫院的外圍環境:車場、走廊;公廁衞生;

e、洗滌房:牀單、被套、醫務人員、手術室服裝的洗滌。

(注:各幢樓房外牆清潔等高空作業不在服務範圍內,若需清潔,費用另計)。

2、安保服務:整個醫院的安全防範及兼管氧氣房的正常使用。

3、水電服務:水電路的日常維護及電梯的日常管理(不含材料更換費)。第三條 人員配置

1、和諧衞士:5人,其中2人兼管電梯和氧氣房;

2、水電技工:1人;

3、保潔(洗滌)人員:10人;

(注:人員隨工作量增加而增加,具體事項雙方共同協商)

第四條 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安、保潔、水電服務費;

2、負責支付保潔人員工作服裝及水、電、保潔消耗品的費用;

3、無償為乙方提供保安住房及保潔用水、用電;

4、對乙方服務應隨時監察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要求乙方改進和完善,達到質量標準;

5、教育有關人員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維護甲方良好環境,愛護院內公共設施;

6、為乙方提供辦公(或倉庫)用房1間,在各科室、各服務點,提供必要的工具存放處;

7、負責協調和明確保安、保潔的工作職責;合理調整手術室、急診科、icu、洗滌房保潔員的上下班時間;

8、積極採納乙方的合理化建議,協助乙方妥善處理有關投訴,為乙方提出合理化管理服務建議和意見;

9、負責處理非乙方因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0、有主管人員協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潔、水電等醫院後勤服務工作;

11、對乙方配置服務人員不滿意的可提出更換意見;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水、電、保潔消耗品的訂購,其採購流程(雙方協商約定)按規定運作;

3、對工作時間及人員安排可進行適當的調整,並保證承包項目的服務質量,接受甲方的監察、指導;

4、保證按時發放人員工資;

5、管理人員每天到現場管理,業務上隨時與甲方各科室主管領導交流和溝通;

6、認真完成承包範圍內規定的工作項目,確保質量及安全防範;

7、乙方人員要統一着裝,衣帽整潔,在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相關規定,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工作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主管保潔負責人的監察指導,並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保潔標準進行各項工作;

9、乙方派出一名主管及一名消耗品管理人員,全面負責日常保潔工作、質量檢查、緊急情況的處理;

10、乙方教育工作人員愛護甲方建築物及室內各種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在工作期間拾到任何物品第一時間尋找失主或及時交甲方管理人員,通過失物招領歸還失主;

11、乙方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做好各項防護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2、在工作過程中要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工作,在工作中發現的工傷,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合理向甲方申請配備保潔所需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材料、藥劑和日用品等;

1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要對甲方財產物資進行妥善保管、使用,對故意損壞、遺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服務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承包金額為:**元人民幣(大寫:**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方式,於次月5日(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提前)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服務費**元整,在合同最後一個月結清所有合同餘款(**元)。

第六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年,自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9月9日。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經乙方催討後仍未支付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按違約責任要求賠償;

2、乙方嚴重失職造成甲方因保潔、保安、水電工問題影響正常工作的,經期限整改達不到標準,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發生嚴重違約後,在收到對方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仍不能採取補救措施,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

1、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內向乙方付費,經乙方催討後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期一週,按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進行優質的服務,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和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剩餘合同款3‰違約金。

第九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區人民醫院物業服務人員配置及財務預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方:XXX 地址:XXX 電話:XXX 乙方:XXX 地址:XXX 電話: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合同,並共同遵守。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向乙方提供綠色植物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責護理服務,每月服務費為XXX元。

2、護理期限為________年,護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護理服務費交付方式為每____月一交,每次交付時間為XXX。

4、乙方需按時支付甲方護理費。逾期支付護理費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向乙方收取護理費總額0.3%的滯納金。

5、甲方負責派遣專業人員根據每種植物的特徵定期進行澆水、施肥、培育、修剪枝杈及病蟲害防治,並根據乙方的意見調整綠植的室內擺放位置。

6、乙方負責提供水源及有關養護綠植的便利條件。

7、植物在乙方處遇外力,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傷,甲方不承擔更換責任。

8、乙方不得惡意損傷,破壞植物原貌。如是甲方不予更換。

9、如因養護條件不當而造成花木枯死或長勢不好,由甲方及時更換,保證乙方的觀賞效果。

10、乙方可要求更換不同種類的植物,更換的條件是同種類同大小,或不同種類同價格的植物。 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增加一些高檔花木,可與我們協商,按臨時租擺計算,租期按周計算,價格協商。 1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需臨時停業或放假時間超過三天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如由於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植物死亡,甲方不予更換。 1

2、雙方應嚴格履行協議內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和解除協議。有特殊原因,必須提前 15 天告知對方。擅自更改解除協議方須以總服務金 20% 賠付對方。 1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1

4、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5、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XXX

乙方(蓋章):XXX 代表(簽字):XXX

代表(簽字):XXX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署地點:XXX 簽署地點

物業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115933

甲方:XXXXXX_ 乙方:XXXXXX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服熱線電話:華北XX:XXX;華____區:XXX;華____區:XXX 客户賬號:X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為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XX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XXX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XXX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XXX《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XXX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為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XXX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為XXX‰。 如甲方要為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為甲方不為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215;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為XXX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選“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寄件人付費

□收件人付費

□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可多選): □單票現金結算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户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為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為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每月____日

□每月____日

□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核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現金□支票□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為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核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

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為甲方提供XX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________年內為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XXX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註:XXXXXXXXXXXXXXXXXX_ 甲方:XXX(公章)

乙方:XXX(公章) 地址:XXX________

地址:XXX________ 電話:XXX________

電話:XXX__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號:_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號:_______ 負責人:_______(簽字)

負責人:_______(簽字

物業服務合同 篇6

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公司(乙方):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市船營區(街道)號

佔地面積:3000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衞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户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為了搞好 工廠的物業管理,促進企業的良好發展, 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工廠(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共識,並簽訂如下物業管理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基本約定

1、甲方在合同期內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物業管理服務,主要包括水電維修與管理、治安保衞、環衞清掃、車輛管理、綠化管理等內容。

2、乙方(工廠)佔地共平方米;倉儲 平方米;綠化 平方米;停車場 平方米。

3、乙方委託甲方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收費標準為每月 元/平方米,合計 元/月(人民幣大寫: )。 不滿25天,按半個月計算;超過15天,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廠區內的水電管理與維修服務,要保證乙方正常的生產用水用電(若有可預見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甲方必須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因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甲方應儘快協調、維修)。

2、甲方為乙方提供全天的安保服務,對進出廠區的車輛、貨物和人員監控、檢查、登記與放行。如有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乙方聯繫人員。

3、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巡邏服務(24小時)。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廠區內公共空間(主要包括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化帶、衞生間以及辦公區域的過道、地面、牆面等)的環衞保潔服務。

5、甲方負責於每天上午6:30之前完成廠區內的垃圾清運工作。

6、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綠化的養護與管理服務。

7、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車輛的引導、指揮及停車場的日常管理服務。

8、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完成其他臨時性活動及工作任務。

三、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設專人負責同甲方進行日常聯繫。

2、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地管理工具或條件(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3、乙方如實向甲方提供相關車人員等信息。

4、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逾期未支付的,按國家相關規定支付違約金。

四、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甲乙雙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允許變更或終止合同。

①經雙方協商後同意。

②因不可抗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

③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最終目的難以實現時。

④符合合同法規定的相關情形時。

3、合同糾紛解決的方式

若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時,當事人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事項

1、甲方聯繫人: 乙方聯繫人:

2、本合同所籤之規定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衝突時,依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合同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 表 人 : 代 表 人 :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