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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承包合同範文錦集6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承包合同範文錦集6篇

承包合同 篇1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簽約時間和地點

1.1 本合同當事人

1.1.1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1.1.2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浙江省東陽市橫店影視產業實驗區商務樓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1.2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第三條 標的房屋

3.1 標的房屋為位於 市 路 號 的由發包人持有的“ ”項目地上第 層整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發包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甲方同時將房產附屬通道、樓梯、設施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場地、位置等提供給乙方及其顧客使用。

3.2標的房屋總租賃建築面積及其各部分租賃建築面積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並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的平面圖範圍內的實測建築面積(不含該平面圖範圍以外的任何面積)為準。

第五條 承包人有權使用的公共條件

5.1 共用條件及構成

5.1.1 共用道路:標的房屋四周發包人、產權人或物業管理單位負有管理職責的通道由發包人負責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車輛、人員及顧客有無障礙通行權。

5.1.2 地下停車場:位於標的房屋所在建設項目 層,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發包人承諾地下停車場向承包人所屬車輛免費提供 個室內停車位,對顧客停車費給予免費提供(詳見物業管理合同)室內停車場由發包人負責管理。

第八條 租賃用途和承包人經營使用權

8.1 承包人承包標的房屋設立影視中心(以下簡稱商業項目)

8.2 發包人發包標的房屋,可作為影城放映中心,且該項目的消防申批手續應經消防部門批准立項。

8.3租賃期內,承包人對標的房屋有以自營、聯營、合資、合作等各種合法商業經營形式使用的權利。承包人以影視為核心,可以經營咖啡店(含快餐服務)茶座、酒吧、網吧、電子遊戲以及其他與電影相關的商業配套項目。但原則上不得經營 F~ F有衝突的經營品牌,經營項目明細以補充協議的方式明確。

8.4 發包人承諾不向第三方提供別處發包人所有的房屋用於與承包人業務相競爭的品牌經營。

8.5 因承包人以聯營、合資、合作等形式使用標的房屋導致的第三人對標的房屋和輔助場地、公共條件及承包人使用範圍內廣告位的使用,視為承包人使用,該第三人不與發包人、產權人、物業管理企業直接發生合同法律關係;因上述第三人過錯,給發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損害,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第九條 租賃期限和計租日

9.1 發包人於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限為二十年, 年 月 日為起租日。

9.2 起租日以後每月或每年之相應日期為計租對應日。計租日至該日週年對應日為第一個計租年度,以後計租年度依此類推。除有特別説明外,本合同所稱“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計租年度。

第十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0.1 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約定,該房屋在租賃期限內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 ),第五年後

10.2 承包人應於 內向發包人支付該 的租金, .

10.3 除不可抗力應外。承包人無正當理由違反本條約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應於發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內繳清應付之租金,同時按當年應繳租金總額的100%賠償發包人的經濟損失。

10.4 承包人根據本合同約定向發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費和其他本合同約定的費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據出票日為準,在承包人付款前,發包人應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發票或當地税務部門認可的收據(定金和代收費用可開一般收據)如甲方未及時開具正式發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順延。

第十一條 交房時間和交房條件

11.1 在本合同簽訂以後,在發包人與承包人書面確認標的房屋設計更改方案後10天內發包人需完成具備承包人進場裝修條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標準(見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 發包人在具備房屋交付條件後,應書面通知承包人辦理交接手續,承包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後5天內派人現場辦理交接。

11.3 非因可以歸責於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發包人違反本條約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萬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發包人應按初始年租金總額的100%賠償承包人的經濟損失。

11.4 標的房屋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後,非因可以歸責於發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沒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與發包人辦理標的房屋交接手續,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逾期20天不辦理移交手續,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承包人應按初始年租金總額的100%賠償發包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期內新增資產所有權歸屬

13.1 合同期內,承包人以建設、裝修、安裝、購置、更換等各種形式投資形成的裝修、設備、設施、不動產及其他附屬物、附着物等各種形式的資產之所有權屬承包人;由發包人以建設、裝修、安裝、購置、更換等各種形式投資形成的裝修、設備、設施、不動產及其他附屬物、附着物等各種形式的資產形成的資產所有權屬於發包人。

13.2 如因承包人的違約行為而導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資產中,不可移動的裝修設備所有權歸發包人所有,其餘可移動的資產歸承包人。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包括標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維護、修理和設備、設施更換)

14.1 發包人或其委託人的物業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業管理費。發包人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與標的房屋使用相關的下列物業管理事項,並根據有關規定繳納維修基金等款項:

14.1.1 合同期內屬發包人應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維護、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1.2 發包人對其所投資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統安裝工程及設備、設施的維護、修理。

14.1.3 合同期內標的房屋場內、場外由發包人投資的所有設備、設施的正常更換,並承擔相應費用。

14.1.4 發包人負責標的房屋所屬建設項目內的公共廣場的綠化、保安、清潔衞生和環境的建設、維護、管理及公共能源費、管理費等所有公共費用。

14.2 發包人對其上述管理責任範圍內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統設施設備的維護、修理,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並持續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4.2.1 出現一般常見故障維修在接到承包方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完成修復工作;如不能在24小時內派人修復,乙方可代為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

14.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時間內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

14.2.3 標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較嚴重損壞(注:本處“比較嚴重損壞”,指導致承包人停業或部分停業,或對承包人的商業經營利益造成明顯的不利影響),發包人應在該事實發生後30日負責修復。承包人的合理損失應當在當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減免。

14.3 發包方對其負有更換責任的設備、設施,應當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後30日內更換完畢。

14.3.1 需進行法定檢驗(如電扶梯年檢)的設備,經維修仍達不到合格標準,不能領取合格證或許可證。

14.3.2 無需進行法定檢驗的設備,出現運行故障,經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檢測建議報廢。

14.3.3 使用説明書標明有使用期限的設備,使用期限屆滿。

14.3.4 存在無法修復的質量問題。

14.4 合同期內,由於發包人未及時維護、修理房屋和維護、修理、更換其管理責任範圍內的公共系統和設備、設施,給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害,由發包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在發包人書面認可的情況下承包人同時有權自行維護、修理和更換同檔次的設備、設施,所需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備費、工程費、管理費等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通知發包人對存在的房屋和設施質量問題需要修復,發包人超過48小時不進行處理,或情況緊急不及時處理就會嚴重影響承包人經營的,承包人有權在未發包人書面認可情況下,自行維護、修理和更換同檔次的設備、設施,所需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備費、工程費、管理費等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因此需承擔的損害賠償金、違約金和費用,經雙方書面認可或法定程序認可後可直接衝抵承包人應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甲方還應當免收維修期間的租金。

14.5 標的房屋場內除發包人投資的設備、設施的物業管理由承包人負責,具體為:

14.5.1 標的房屋場內保安、保潔。

14.5.2 標的房屋場內所有機電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運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顧客使用不當造成的設備、設施、結構損壞,由承包人承擔維修費用或更換費用,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間內自行投資的設備、設施、裝修及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修理、更新。

14.6 發包人根據本條約定應承擔的物業管理責任,發包人、產權人或業主委員會(注:發包人、產權人蔘加業主委員會)可以委託物業管理企業管理,承包人不和物業管理企業發生物業管理法律關係,發包人和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干預承包人根據本條約定行使相應的物業管理權利和義務。

14.7 關於物業管理的責任劃分及費用分攤,在雙方辦理交房手續時根據工程的實際狀況和本條約定的原則,在與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上述物管原則簽定《物業管理合同》時明確。

第十六條 投保責任劃分

16.1 所有權不屬承包人的房屋和設備、設施,其保險責任歸發包人。

16.2 所有權屬承包人的設備、商品和商業經營責任,其保險責任歸承包人。

第十八條 承包人保證事項

18.1 保證其行為本合同簽約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續,具備簽訂本合同和持續履行本合同的主題資格。

18.2 保證每年度,應向發包人協助提供相關證照和文件,以便發包人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續期,以維持租賃證照的有效性。

18.3 保證具備裝修工程設備工程、改造工程開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續,自行選定具有合法資質等級的施工隊伍,安全施工,不得損害發包人標的房屋主體結構,並應在竣工後取得公安、消防、文化、衞生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文件,且應向發包人報送全套裝修竣工驗收文件和圖紙。發包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消防驗收等手續。

18.4 裝修竣工驗收後,承包人需進行任何設施、附着物、構築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證在施工前六日內書面徵得發包人同意。

18.5 保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標的房屋,並不得違法使用標的房屋,不能擅改變標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證按使用規範正常、合理使用標的房屋和設備,不得損壞標的房屋和各類設備及設施。

18.7 保證在改造及裝修過程中和租賃期限內,不得破壞標的房屋的基本結構或有危及基本結構安全的行為,任何與結構有關的改變必須書面報送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標的房屋部分或整體使用權對與經營本合同約定業務無關的第三人轉租(乙方投資或者參與經營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證經營主體的前提下,承包人經營範圍內的多種經營發包可以自主決定。

18.8 如標的房屋發包人、產權人以本合同標的房地產設定轉讓、抵押或以之抵償債務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權和使用權,承包人保證繼續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違反上述承諾,由承包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給發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因此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時應按當年應付租金的10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18.10 承包人保證對其商業經營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且不限於產品質量責任、服務中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租金和繳付各類能源費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證事項不能在60天內完成或改變,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視承包人違約。

第二十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20.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 發生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約權的一方有權在該事由發生後6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解約權。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特別約定外,自通知依法送達之日起30日內,如雙方沒有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書面協議或受通知方沒有提起請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違約導致守約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根據本合同相關約定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守約方自動或書面承諾放棄解約權,除守約方當時另有書面聲明或通知外,不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賠償責任。

20.3 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或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事實,包括地震、颱風、火災、戰爭、社會劇烈動亂、嚴重流行性傳染疾病等災害。

20.4 本合同生效後,非依本合同上述約定或法定事由,雙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為藉口或無故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按初始年租金標準的100%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如發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應款項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經發生投資,則還應承擔如下責任:如發包人單方強制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承包人已經付定金,同時應返還承包人已付(墊付)任何款項,並按承包人投資原值(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費、工程費、設備費、籌備開辦費、廣告費、政府規費、税及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費用)賠償承包人投資損失。如承包人單方面強制解除合同,應賠償發包人因承包人對標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發包人實際發生的改造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費、工程費、設備費、政府規費、税)賠償完畢後,本合同解除。一方單方強制終止合同,另一方有權拒絕接受上述賠償並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約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20.6出現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保證金。如出現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甲方應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賠償給乙方。

20.7租賃場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約定時間、用途和標準交付,延遲超過30日的;或租賃場地發生產權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達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負責的影城消防工程(由於承包人方案或裝修影響除外)未能按時完成,或未能按時通過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延遲乙方開業超過30日的。

20.9甲方對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租賃場地做改變,未及時通知乙方;租賃場地承重結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由於承包人裝修工程超過設計荷載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甲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能解決的。

20.10甲方未能按時提供乙方營業通道、其他配套設施服務、物業管理等服務的,延遲乙方影城開業超過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共設施和設備使用服務出現中斷,甲方未按約履行租賃場所維修,甲方在60日內不能給予修正並賠償的。

20.12其它因甲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並且在60日內不能結束該種違約狀態。

20.13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擔保,在擔保解除以前,作為被擔保人的一方不得適用本合同任何條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租賃期滿,合同解除或暫時停業善後處理

21.1 合同租賃屆滿180天前,承包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是否續約。租賃期滿承包人不再續租或合同解除後,承包人負有在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90日內將其擁有所有權的資產和商品撤出的權利和義務,發包人、產權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轉讓該部分資產,同等條件下,發包人有優先購買權。除本合同系因發包人違約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將其擁有所有權的裝修無償轉讓給發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毀壞,發包人、產權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權屬發包人的設備,除正常報廢、損耗和折舊外,承包人應如數歸還發包人。

21.2 合同期滿,承包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第二十二條 保密條款

第二十三條 關於違約責任的共同適用條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除承擔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責任外,還應賠償守約方為追究違約方責任或追索債權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和聘請其他中介機構的費用、差旅費等所有因此發生的費用。因發包人違約而經有效司法文書確認的應向承包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根據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有關費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應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條 生效條款

24.1 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法人印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 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盡一切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

1.標的房屋平面圖;

2.《標的房屋交付標準》;

3.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及設備的約定。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

下列形式的文件,作為本合同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北門村彭家村小組

乙方:彭文新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村前有一口小水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業。具體承包事項如下:

一、承包期。自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止,承包期暫定五年。

二、承包金。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壹佰元,承包金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承包甲方水塘後,由乙方自主經營。甲方村民在乾旱期間保持水塘水深1米以上。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後雙方共同遵守,若有變更,需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單方無權毀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2月15日

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陸川縣珊羅鎮六燕村14隊

承包方: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隨着市場經濟發展,開發嶺地資源在搞種植業發展農村人民生活增加經濟收入,經甲乙雙方反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甲方將六燕村14隊所有集體的山嶺約500畝左右。

二、承包時間:從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起至二0二四年三月一日止。

三、承包方式:1、甲方嶺上原有樹木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得砍伐,原有樹木歸甲方所有,私人原種樹木及房屋保持原狀。

2、乙方承包期間,乙方所種的樹木,每次所得收成與甲方分成七、三開(甲方所得收成的金額30%,乙方所得收成金額70%)。

砍伐木材甲方委派代表現場監督和結算。

四、甲方負責:

1、本承包嶺地所有權屬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在承包期間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的,甲方必須出面解決。

2、甲方及甲方羣眾不得以任何藉口干預破壞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誰破壞誰負責。

五、乙方責任:

合同期滿時,乙方種在甲方場地的樹木,未砍伐成材的幼樹、及嶺地應無償歸還甲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不願給乙方繼續承包的,甲方必須賠償慚方歷年的投資款70%。

2、如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不願繼續承包的,乙方所種的樹木歸甲方所有。

七、合同期間,如國家需要徵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樹木補償70歸乙方所有,甲方得補償款30%。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後,需要補充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發包方將北門工地土石方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

一、工程名稱:北門工地( )

二、工程地點:桐梓縣北大門

三、工程承包內容:施工現場甲方需要挖運的土石方;施工圖紙範圍內基礎及地下室土石方開挖工程,包括:所有土石方全部挖、運及場地平整等。另外,機械不能完成作業的死角,由乙方採用自行處理,其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範圍及標高控制由甲方負責,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安排)。

四、工程承包單價:

1、基礎及地下室圖紙範圍內土石方(緊方)為:32元/m3。( )

以上合同單價包括:土石方挖運機械費、挖運土石方鋪設道路所產生的費用(材料費、機械費)、施工現場場地平整費、棄土場場地費及場地平整費、管理費、利潤等費用,不包括税金,結算價款以甲、乙雙方現場實際收方為準。

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已考慮了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以及可能出現

車隊和村民阻撓施工等一切影響工程的因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和市場變化(如:油價漲跌)等可能影響施工的因素。土石方挖運上需要的相關手續及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包括:市政、環衞、城管、運管等相關部門上報、審查手續,土石方棄點、挖方、裝車、運輸等費用及各種機械進出場費用、機械使用費用、施工場地內道路鋪設(材料費、機械費)、運輸道路的清潔、運輸車輛遮蓋及清洗費用、乙方施工人員的保險)。

除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調整單價,所有協調費用均在合同承包單價之內。

五、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開始施工及施工過程中,甲方不預付工程款。整個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經甲方現場驗收合格並辦理結算手續後,10日內支付工程價款60%,餘款待甲方收到建設單位第1次工程進度款後10日內付足。

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從甲方書面通知至工程完工,總工期 天。 合同簽訂時乙方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車隊和村民阻撓施工等一切可能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因施工現場停水、停電無法進行土車輛輪胎清洗,工期順延;遇下雨(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及政府部門運土道路交通管制無法進行土方挖運,工期順延;因工程量增加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總工期順延。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以安全為重,施工步驟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安排,杜絕野蠻施工。機械施工過程中要安排專職人員負責安全,密切關注周圍情況,確保施工安全。在土方開挖及土方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或責任造成本土石方工程終止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已完成工程量(甲、乙雙方現場確認)按照合同約定價格的50%進行結算,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現場聚眾鬧事。

九、合同簽訂: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後開始有效。工程完工,甲、乙雙方結清所有工程款後合同自動失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 承包方:

(甲方) (乙方)

為保證雙方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工事項協調一致,訂立本合同,建築工地木工承包合同。

一、施工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模板人工費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承包包工按平米包乾,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以開發

商面積為準。(不含模板方料、支撐,其它材料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自備工具、材料(電鋸、電刨子、小電箱、白線、墨汁、水平尺、安全帽、雨衣,機械維修費用自理)。

3。承包內容:

乙方所承擔承包工程內的所有木工包工(木製作安裝及水暖洞口吊模)和宿舍搭建的木工活,室外附屬工程,待工程完成時,負責把釘子起完,木材放整齊。自焊楔餘子,負責裝卸模板、方料返庫。

4。管理內容:

①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②無論任何班組如有工人偷、盜工地材料,罰款及後果由承包人承擔,每次罰款貳仟元且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③承包隊所承包工程實行全過程管理,即從進入工地開始施工到竣工驗收合格後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三、合同工期:自

年 年

月 月

日開工 日竣工

四、質量標準:合格且符合甲方驗收才能進行下步施工,平時工程完工後,模板、方料堆放好,且釘子起掉,不能防礙車子進出和施

工程序,否則扣除乙方工程款,合同範本《建築工地木工承包合同》。現澆砼時,由於制模、漲模的問題出現漏掉混泥土 ,由乙方立即組織清理並加以利用,否則甲方請人處理,乙方出費用。

1。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必須滿足規範規定。 2。對工程質量超出允許偏差,甲方對乙方嚴格處罰。 3。造成嚴重後果的,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發現跑模、脹模、爆模要鑿混泥土由乙方負責處理,否則甲方派人乙方出費用。

五、安全標準:安全無事故施工

1。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班長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三不傷害”,杜絕一切事故發生。因違反操作規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責任外,並按有關規定罰款,造成經濟損失及嚴重後果,乙方自負。乙方在工程上發生一切安全質量事故,所發生事故費用全部乙方承擔。

2。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有關各項條例。 六、材料管理: 1。執行材料消耗定額。

2。限額領料,乙方必須指派專人領料,不得隨意鋸方料,模板,否則照伍倍材料價格賠償。

3。超出限額消耗材料,用料不合理,材料丟失浪費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按原價伍倍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齲

4。模板全部新材料進常 七、現場管理:

1。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加倍從乙方承包費中扣取,乙方人員上班必須戴安全帽,否則每人每次罰款50元。

2。甲方負責乙方所有的材料運到現場,乙方負責卸車併入庫,堆放整齊,文明施工。

3。工程進度需要加班,無條件加班,加班費用由乙方負責。押金RMB5000。00元,按收據為準,基礎完工返回乙方。

八、付款方式:

九、違約責任:

1。對中途不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已發生的人工費甲方概不負責。

2。竣工驗收後,如乙方達不到驗收標準,扣罰承包費用的20%。 3。對不按工地要求和違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種窩工損失,由造成者(乙方)負責。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間接損失均按實際計算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者,每延誤一天扣罰承包費2%。 5。若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窩工、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6。必須不必影響其他工種施工時間和總工程進度,否則乙方出其他工種誤工費用,在乙方人工費中扣除。

十、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嚴禁方料模板等建築材料隨意亂拋,亂扔,必須通過升降機上下運輸,保工地上整潔,否則發生安全事故和費用,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商定後予以補充。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終止條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項指標,甲方付清承包費用後合同自然終止。

2。甲方中途辭退乙方或乙方中途不幹,本合同隨之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_________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兩方共同簽訂教院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_________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_________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遊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校長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惠10%收取(實際收費標準與上述規定的差價由學院簽單),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 甲方監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六條 乙方年承包費為50萬元人民幣,五年總承包費為250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費50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 承包數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於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為準。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簽訂後,甲方給予乙方裝璜時間八十天,期間免交承包費,其餘費用全部自理。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費,兩方可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兩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賓館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兩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二、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三、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_________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當學院需宏觀調整房屋使用用途時有權提前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具體事宜甲乙兩方協商處理。

七、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如乙方經營需要,對賓館進行改造更新,及賓館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對零星購買,以不影響乙方經營、提高運營效率、減少審批程序的原則,可由甲方事後確認。院審計室每年度對賓館的裝修改造和固定資產投入進行一次審計。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按實際造成損失的2倍給予處罰)。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義務

一、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負責賓館的裝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以乙方所報甲方審批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為準,且乙方在五年內投入裝修改造及購置設備費不得低於 110萬元人民幣),以審計結果為準,五年投入的改造資金少於110萬元人民幣需以現金方式補齊,如乙方超額完成上繳數,超額部分可以衝抵。負責甲方移交資產的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經營需要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三、嚴格按照省市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工作,兑現對職工培訓費用的承諾,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衞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四、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價執行)等費用。

五、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衞生安全和財物安全等工作規範,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由於經營需要,在校園內進行經營宣傳和廣告設置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單方面或遇學校重大決策須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經兩方協商一致並形成文字材料,結清有關費用和理賠事項後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理賠責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兩方協商解決。對無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嚴重的違約行為的須交納違約金50萬元。

第十六條 考慮到乙方初次投入裝修改造費用較高,第一年緩交上繳費用,其50萬元上繳費用在以後兩年補齊,即第二年上繳70萬元,第三年上繳80萬元,後兩年每年上繳50萬元。按以上標準,如果乙方當年完不成上交學院承包金額的80%或連續兩年不能按時完成應上繳的承包費用,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對於甲乙兩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兩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合肥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兩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本合同兩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兩方各執5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