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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合同範文錦集十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土地合同範文錦集十篇

農村土地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湟中縣李家山鎮金躍村民委員會

乙方:金躍村村民馬玉財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安得成執章

農村土地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

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農村土地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蒲城縣罕井鎮

村面積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所建設、種植的地上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間,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及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土地有獨立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5、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並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本合同轉包後,甲乙雙方仍應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和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但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並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築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進行處理。在合同期滿後90日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如因甲方違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土地承包費。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期內以何種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費為人民幣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築物、樹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十、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附:1、土地平面圖。

農村土地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XX縣李家山鎮金躍村民委員會

乙方:金躍村村民馬玉財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農村土地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4.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農村土地合同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農村土地轉讓合同書。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地塊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名稱為 ,數量 公斤,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合同範本《農村土地轉讓合同書》。

3、乙方依約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簽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轉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單位一份、土地所有權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7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土地互換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願意將_______的_____畝面積與乙方在_______的_____畝面積進行互換。

二、 土地互換以後,雙方不進行經濟補償

三、 互換的年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以國家自留地年限政策為基準)。

四、 互換以後,如果國家徵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換以後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徵用的安置補償,原與村裏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徵用土地的一方重新與村簽訂承包合同。

五、 互換以後,一方如果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由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方到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換以後的土地使用權(國家規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六、 土地互換協議簽定後報村委會備案。

七、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委會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8

甲方:縣鎮村民委會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9

發包方: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並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准。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範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範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於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後,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訂約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

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

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