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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技術轉讓合同通用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國際技術轉讓合同通用,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通用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通用1

受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轉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第一章 合同內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製造____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條 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製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條 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六條 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諮詢。

第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條 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

第二章 定義

第九條 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第十條 藍圖,指乙方製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製造圖樣、材料規範及零件目錄等的複製件。

第十一條 技術資料,是指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於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和其他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文件等。

第十二條 標準,指為製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採用制定的標準。來源:考試資料網

第十三條 入門費,指由於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條、三條、四條、六條、七條規定的內容以技術資料轉讓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四條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乙方所給予甲方連續的技術諮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連續使用乙方的商標和專有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第64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時日。

第三章 價格

第十六條 按本合同第一章 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 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這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第十八條 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甲方每銷售一台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基價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購的零件不計入提成費。

甲方:

乙方:

日期: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通用2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____。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省______市,名叫___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 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 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 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__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責。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 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北京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 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 傳:__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 傳:__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__

受讓方代表:

出讓方代表:

(簽字)

(簽字)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通用3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 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技術祕密(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用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___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____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 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 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説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它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中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它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税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或按_________國與_________國的税收協定)納税。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水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受方(簽章):_________

供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