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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轉讓合同4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轉讓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華】轉讓合同4篇

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轉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場地轉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租賃場地及用途

(一)甲方同意將原承租崇左市公安局的位於 南寧市大沙田金象大道原地區看守所場地及場地內四套平房(以下簡稱"場地",甲方現在該場地經營廢舊回收。)轉租給乙方使用,場地面積約600 平米,甲方應當保證其享有場地的合法出租權,保證乙方享有該場地的合法使用權;

(二)乙方承租場地用於 經營餐飲 ,場地用途乙方可自行調整;

(三)乙方承租期間可將場地轉租給他人使用。

二 、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與甲方或崇左市公安局續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轉讓費及税費

(一)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按月交。首期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交清,以後每期租金乙方在上期租金到期前五日內向甲方交清;

(二)乙方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轉讓費 元;

(三)有關場地使用的水電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經營的相關税費與甲方無關。

四、場地交付、收回及使用

(一)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交付時雙方應對場地內的設施設備、物品進行清點,列好清單後雙方簽字確認;

(二)乙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在場地上建設和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應當保證乙方能夠正常的使用場地,乙方不得將場地用於非法活動,甲方不得干預乙方按約合法的使用場地,本合同期間乙方經營活動受到干擾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

(四)因合同到期或雙方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應當在合同到期或解除、終止合同當日將場地完好的退還給甲方,甲方收回場地時雙方應對場地內的設施設備、物品進行清點,列好清單後雙方簽字確認,場地交付後乙方在場地內添置的設施設備、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退還場地時有權進行處置。

五、合同的解除及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收回場地,押金及已交租金不退,給甲方造成經濟失的,乙方並應全額賠償:

1、利用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2、私自將場地進行買賣、抵押、贈與;

3、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退還乙方押金及已交租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並應全額賠償:

1、不具備合法的出租資格;

2、不能保證乙方正常的使用場地;

3、嚴重干預乙方按約合法使用場地;

4、逾期交付場地超過半個月。

(三)因自然災害、政府拆遷、法律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已交租金,拆遷等補償歸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能按時交納租金,除應交清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未交租金每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如甲方逾期交付場地,按乙方已交轉讓費及租金每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否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七、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如甲乙雙方爭議不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向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一)其他約定:

1、乙方如需要臨時租用場地旁菜地作為停車場使用及製作户外廣告、招牌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協助;

2、甲方與崇左市公安局於20xx年8月25日簽訂的《地皮出租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約定事項按該合同書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以補充協議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bsp;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全部勘查區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4.3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於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銷售方):

甲方家人(授權):

乙方(購房方):

協議內容:

甲方作為地址位於 安臵房的所有權授權代表人,甲方在此合同書上簽字即全權代表其家庭成員行使此房屋的所有權轉讓和處臵事宜,也代表其家庭成員全部認可並授權給甲方來代表自己轉讓出售此房屋,並一致同意將此房屋的居住、處臵、支配及產權證等所有權按時轉移給乙方所有。

現甲方自願將此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後就相關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售價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房屋售價已含進户的煤氣、水、電、光纖、電話等入户費用和配套設施費用。

二、乙方於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房款 萬元(大寫為 萬元),已付清所有款項。若有餘款 萬元(大寫為 萬元)在乙方取得房屋產權證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若無餘款則此條作廢)

三、甲方必須保證此房合法無爭議,無第三者主張權利,在交易時屬甲方人員 所有,且甲方有權買賣此房。甲方應確保該房屋無任何經濟糾葛,該房屋未抵押、不是擔保物,如存在上述狀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並確保該房正常使用,無承租人,如有承租人,應保證其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並不得影響交付房產給乙方。

四、甲方應在協議簽訂後,即時將房屋交付乙方,由乙方行使房屋處臵權、支配等所有權利。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後,乙方所購得甲方的房屋已屬乙方私人財產,如以後該房屋的市場價格發生任何變化(包括在沒有領到房屋產權證時),甲方不與乙方發生任何經濟糾紛,否則甲方應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甲、乙雙方成交後,此房的一切權利全部轉到乙方名下,屬乙方所有。該房屋拆遷後的安臵補償待遇由乙方享受,安臵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協助乙方取得房屋產權證,在房屋產權所有證沒有辦理下來時不影響乙方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行使,也不影響此房屋拆遷賠償由乙方作為唯一拆遷賠償利益享受人的權利。

六、因該房屋漲價,如甲方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房屋買賣無效或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且是法院明文判定此合同無效或任何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享有關於此房的居住、處臵、所有權的,甲方自願承擔全部過錯責任,並賠償該房屋的裝修費、評估費及因該房屋引起糾紛而支出的誤工費、律師費、公證費,並且甲方補償乙方該房屋評估後的市場價差額部分,並且還要以該房屋交易總價款的三倍金額作為損失賠償給乙方。若甲方未及時支付,或乙方無法取得此房屋的產權所有權證時,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強制執行或申訴以甲方名下財產折算現金支付賠償給乙方,起訴、仲裁、公證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自甲方取得房屋產權證後,應在三個月內協助乙方辦理乙方名下的房屋產權證,若甲方無故拖延,應承擔按爭議或拖延時房屋所值的市場評估總價格等同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如因國家政策原因不能直接辦理乙方名下的房屋產權證,甲方應將該房屋產權證交乙方保管,若該房屋未能取得房產證,該房屋的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房屋,否則甲方將承擔過錯責任,過錯責任同(六)。若甲方或甲方家人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阻礙、抵制或起訴這份合同無效、房屋買賣無效或拒絕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轉移甲方也應按此類爭議時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總金額的三倍金額賠償給乙方。

八、甲乙雙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協議後,甲方不得再將該房屋賣給他人,並不得將產權過户給他人或將房屋抵押,否則將承擔過錯責任,過錯責任同(六)。

九、甲、乙雙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協議後,乙方不得無故主張該房屋買賣無效,否則將不退還乙方購房價款。

十、該房屋從轉讓之日起,因此房以後所發生的過户手續費用、税費、辦房產證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承擔經濟責任,今後的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十一、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應將與該房屋有關的所有票據、證件、資料全部交予乙方作為憑證保存。甲方應對涉及房屋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若甲方交付的資料系虛假、偽造、不真實、不完整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按此類爭議時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總金額的三倍總和賠償給乙方,同時以此金額以三倍銀行貸款利息核算利息一起支付給乙方,利息從本合同簽定日起計算至甲方付清全部本息為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成都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簽約各方均有約束力。

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必須付對方合同違約金 萬元(大寫: 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家人(同意授權簽字):

證明人(簽字):

轉讓合同 篇4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市****路****大廈A座12A郵編:******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區域內成為“******”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

“******”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8、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四、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五、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六、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七、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八、競爭限制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九、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户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衞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十、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一、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標籤:精華 轉讓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