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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售合同範文彙總8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出售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出售合同範文彙總8篇

房屋出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與雙鴨山市棚户區改造管理辦公室簽訂房屋拆遷產權調換協議書,甲方被安置在南市區8號地塊24號樓2單元1層01側 69.76平方米房屋。此協議與被安置在同一樓房的02側房屋70.16平方米房屋在同一安置協議中。現甲方將01側69.76平方米房屋出售給乙方,售價17.5萬元,大寫壹拾柒萬伍仟元整。

二、 此合同簽訂後,甲方將此房屋安置協議交給乙方,並向雙鴨山市棚户區改造管理辦公室交齊全部的樓房款及變更後的樓房安置面積差額款,甲方並將交納上樓款的票據交給乙方,乙方向甲方交納買樓款壹拾柒萬伍仟元整。則乙方享有01側的房屋所有權。並享有合同簽字後的房屋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於逾期交樓產生的加倍臨時安置補助費。涉及該樓房交付前及辦理房照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過户費用乙方承擔)

三、 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無任何瑕疵,保證該房屋的完全擁有。

四、 作為出售人的合同附隨義務。甲方應當負責辦理房屋安置後的產權辦理。應當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書。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在7日內協助乙方到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五、 此合同雙方簽字時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違反,應當向另一方承擔違約金5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守約方還有權繼續主張損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出售合同 篇2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

地 址:

聯繫電話: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姓 名: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

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地址:甲方房屋位於

層 户,房屋結構為 ,房產證登記面積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

第二條 價格: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税費由乙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 萬元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元整),餘款 萬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元整) 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房屋合同由社區各位領導鑑證,交納税費20xx元整,由乙方負責交納。

第五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户手續之日起______日內,將户口遷出,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名或蓋章):

乙 方(簽名或蓋章):

鑑證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出售合同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出售位於北京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售價萬元。

第二條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個月零天,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户口本、房產所有權證書或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依法享有處置權的其他證明。

2、甲方不是產權人的,應出具產權人的書面委託書。

3、甲方對所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4、甲方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月內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

6、委託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甲方的要求尋找承購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併為承購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購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3、乙方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收費票據。

第五條 佣金及其他費用

1、佣金標準按照甲方與承購人實際成交房款總額的%計算。

2、甲方與承購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時,即向乙方支付佣金。

3、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或者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上述售價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故意隱瞞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應退還已收取的佣金,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獨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間自行出售或通過其他中介機構(含個人)出售此房屋。否則,應向乙方上述售價的5%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需要補充協議、確認書、委託書等附件的,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仔細閲讀合同條款,並詳細填寫,當您的權益受到侵害或對我們的服務有不滿之處時,請您在第一時間撥打監督投訴電話:64475928,我們將及時為您協調解決。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代 理 人:經 紀 人:

聯繫方式:地址: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簽定時間:年月日

房屋出售合同 篇4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協 議 書: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售合同 篇5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項需要法律服務,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房屋交易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

1、律師陪購服務:

(1)陪同看房、審閲售樓資料;

(2)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文件;

(3)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規劃、建設、銷售許可文件及房屋開發商的開發資質;

(4)對擬購房產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5)審查房產的實際狀況與宣傳廣告是否相符,謹防廣告及宣傳的誘惑和誤導;

(6)審查、修改、補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協助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8)協助甲方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認購書;

(9)協助甲方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10)協助甲方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11)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文件,協助房屋交付驗收;

(12)協助甲方辦理房屋入住手續;

(13)協助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户手續;

(14)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贈與公證等;

(15)協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

(16)為購房合同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17)提供簽約後的法律諮詢服務。

2、律師代理服務

(1)代理出售房屋,並代為辦理產權交易過户手續;

(2)代理出租房屋,並代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請房屋面積測量鑑定;

(4)代理申請房屋質量安全鑑定;

(5)代辦購房登記、產權登記手續;

(6)代辦個人住房、商業用房貸款手續;

(7)代辦購房款資金監管;

(8)代辦房屋驗收交接手續;

(9)代辦個人所得税抵扣手續;

(10)代理起草、審查、修改裝飾裝修合同;

(11)起草、審核裝飾裝修項目清單及購買相關材料清單;

(12)代辦水、電、煤、有線、寬帶、電話過户或開通、落户等手續;

(13)代理申請證據保全公證、遺囑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

(14)代理對房屋權屬、土地權屬進行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15)指定律師代理各類買賣、裝潢、物業管理及租賃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6)其他房產事務及法律事務代理。

3、律師諮詢、調查服務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項政策法規;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專業房地產法律諮詢;

(3)對擬購物業進行綜合分析;

(4)對房產商資信進行調查、查看證件是否齊全;

(5)對擬購物業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6)為房屋裝潢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7)提供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

(8)為房屋租賃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9)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餘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於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户:帳户名:_________, 帳户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房屋出售合同 篇6

出賣人:XX(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XX(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於XX的樓房,面積為XX平方米;13。6户型的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含萬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萬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簽訂合同當日後30天內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五、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税、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等一切售房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給付甲方房價款時,乙方須承擔購房屋款10%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字):XX

乙方(簽字):XX

20xx年8月26日

房屋出售合同 篇7

出賣人(甲方): 受買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是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 住房 户型(建築面積 平米) 室 廳 衞以單價 元,總價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即人民幣小寫 元整的價格出售給乙方。

二、甲方所售房屋包含房屋整體及地下室等一切附屬設施。

三、房屋交付及付款方式

由於該房屋為拆遷保障性住房,合同簽訂時交房日期無法確定,現約定:

1、合同簽訂三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購房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即小寫 元整。

2、房屋由連隊交付甲方後三十日內交付乙方(含房屋及一切附屬設施),同時協助乙方完成房產證,土地證等房屋及其一切附屬設施相關手續辦理工作,直至一切手續辦理完畢。

四、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的購房款的0.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五、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點規定將房屋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的購房款的0.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並向乙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六、在甲方向乙方交房時,如房屋面積發生變更由補充合同另行約定

七、甲方保證在交房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房屋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履行時發生爭執,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址: 住址: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簽章)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附件

1、甲、乙雙方及見證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2、房屋户型平面圖一份。

房屋出售合同 篇8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項需要法律服務,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房屋交易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

1、律師陪購服務:

(1)陪同看房、審閲售樓資料;

(2)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文件;

(3)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規劃、建設、銷售許可文件及房屋開發商的開發資質;

(4)對擬購房產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5)審查房產的實際狀況與宣傳廣告是否相符,謹防廣告及宣傳的誘惑和誤導;

(6)審查、修改、補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協助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8)協助甲方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認購書;

(9)協助甲方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10)協助甲方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11)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文件,協助房屋交付驗收;

(12)協助甲方辦理房屋入住手續;

(13)協助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户手續;

(14)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贈與公證等;

(15)協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

(16)為購房合同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17)提供簽約後的法律諮詢服務。

2、律師代理服務

(1)代理出售房屋,並代為辦理產權交易過户手續;

(2)代理出租房屋,並代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請房屋面積測量鑑定;

(4)代理申請房屋質量安全鑑定;

(5)代辦購房登記、產權登記手續;

(6)代辦個人住房、商業用房貸款手續;

(7)代辦購房款資金監管;

(8)代辦房屋驗收交接手續;

(9)代辦個人所得税抵扣手續;

(10)代理起草、審查、修改裝飾裝修合同;

(11)起草、審核裝飾裝修項目清單及購買相關材料清單;

(12)代辦水、電、煤、有線、寬帶、電話過户或開通、落户等手續;

(13)代理申請證據保全公證、遺囑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

(14)代理對房屋權屬、土地權屬進行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15)指定律師代理各類買賣、裝潢、物業管理及租賃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6)其他房產事務及法律事務代理。

3、律師諮詢、調查服務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項政策法規;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專業房地產法律諮詢;

(3)對擬購物業進行綜合分析;

(4)對房產商資信進行調查、查看證件是否齊全;

(5)對擬購物業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6)為房屋裝潢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7)提供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

(8)為房屋租賃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9)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餘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於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户:帳户名:_________, 帳户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查詢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以上費用採取一次包乾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不附加任何條件地支持、配合、協助乙方律師為完成委託事項而開展的各項工作,並按乙方律師提出的時間、地點、方式接受服務;

2、甲方如需乙方律師陪同處理房屋交易事宜,應提前_________天與乙方律師預約工作時間,特殊情況除外;

3、甲方如需乙方律師參與房屋交易談判,應提前_________日將草簽的合同文本或複印件交給律師審查、修改;

4、甲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複印件,供乙方存檔備案;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師審查房屋交付驗收法律文件的,應向乙方律師提供相關的複印件;

6、甲方有權對由於乙方律師在委託工作中沒有履行盡職調查義務、遺失重要文件等過錯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向乙方提出投訴或賠償,賠償額在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的_________倍以內;

7、甲方應當明確對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

8、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辦律師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師職責,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優質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及承辦律師應遵循誠實守信原則,客觀地告知甲方委託事項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3、應對證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法律證明文件進行審慎地查驗和調查核實,並對可能存在的房屋交易風險和法律風險向甲方進行必要的提示,確保甲方的權益受法律保護;

4、應及時告知委託工作進展情況,答覆甲方的法律問題;

5、應保守在委託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祕密,保護甲方的隱私權利,不得以任何公開的形式對外傳播;

6、應在甲方交付律師服務費用後,及時出具由乙方統一簽發的收費憑證,律師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費用;

7、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和委託事項的實現需要,選擇完成或實現委託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8、乙方律師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覆、諮詢意見和情況介紹可以信件、電子郵件、傳真、或口頭、電話等任何一種形式進行,甲方應簽收乙方送達的文件資料;

9、乙方依法獨立履行職責,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任何與法律法規及律師職業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見或觀點;

10、乙方不承擔由於房屋交易相對人不守誠信、違法經營或合同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