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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代理合同範文錦集九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代理合同範文錦集九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辦理商標註冊的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 的註冊業務。

二、指定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每一項具體商標申請,乙方應指定本單位專職代理人員 進行代理,不得轉交、移交其他機構或個人代理。

乙方不得擅自變更代理人。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種原因需要更換的,另行指定代理人前應徵得甲方的同意。

對乙方指定的代理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變更。

三、代理人與甲方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的往來

乙方指派承辦甲方商標註冊申請的代理人需要與甲方的相關專業人員會面的,或乙方代理甲方其他事務的代理人需要與甲方的工作人員會面的,須事先與甲方管理聯繫人)聯繫,由聯繫人具體安排。

代理人與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會面時,所談內容應限於代理人所代理的具體商標註冊申請有關的內容,不得了解與所代理的商標註冊申請事務無關的技術信息和經營管理信息。

代理人與開發人員用傳真、電子郵件往來,有必要的應通過甲方的聯繫人轉發。

甲、乙雙方之間必要的文件(如委託代理協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文件等)應以掛號或快遞的方式郵寄,或者甲方人員自取或乙方工作人員送達。

四、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商標註冊申請,指定具體聯繫人。如甲方聯繫人有所變動,需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商標註冊申請有關的必要技術資料和資信資料,並對所提供的技術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甲方應向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供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信息。

4、甲方應認真審核申請文件,如發現內容不準確、不完整、不適度等問題,應及時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未發現有上述問題,應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確認。

5、對乙方要求甲方明確指示或回覆的有關申請事項,甲方應在雙方協商確定的時間內明確、及時反饋,以確保乙方的代理工作不致因此而受阻礙。

6、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及時支付代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7、甲方地址或聯繫方式若有變更,應立即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認真完成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

2、乙方收到甲方具體申請的書面(包括電子郵件)指示後,應立即啟動相關代理工作,7個工作日內知會甲方需補充的資料。

3、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限要求合理安排申請文件的整理進度,避免申請時機的延誤。當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請指示時,認為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甲方另行確定合理時間。

4、當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請文件時,認為該申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應儘快通知甲方,若甲方堅持申請,甲方應以書面方式確認。

5、乙方應對有關甲方知識產權和經營情況及其商業祕密嚴格加以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六、費用及支付

1、本商標代理業務總費用為元,大寫:

其中, (元/大類)X (大類)= 元;

總計費用為 元,大寫: 。

2、支付方式及相應賬户

甲方需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三日內,並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時一次性辦理財務付款事宜,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一次性支付現金或將款項劃轉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賬户:

(1)公司全稱:

(2)開户銀行:

(3)賬 號:

七、保密責任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全部信息內容及其他信息負有保密責任;甲方對乙方聲明需要保密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對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對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保密義務,甲方同時還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不論本合同是否接觸或終止,本條款持續有效。

八、違約責任

乙方的代理人違反本協議第三條,不經過甲方的聯繫人主動會見甲方的相關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或與他們用傳真、電子郵件進行技術交流的,或瞭解與所代理的申請事務無關的甲方技術信息或經營管理信息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代理人。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5款,不經甲方確認而將文件遞交的,若甲方認為應對文件修改,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對文件進行修改後,重新遞交申請。由此帶來的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因乙方責任,使甲方提出的申請被視為撤回,由乙方退回已收取的該項申請全部代理費用。完全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商標轉讓申請失敗,乙方應向甲方退還該項申請全部代理費用。

除前三款規定之外,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七條,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賠償數額不超過該項申請代理費的兩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後,若在提交申請前由於甲方的原因終止申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項申請代理費用的50%,若在提交申請後由於甲方的原因終止申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項申請全部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涉及本協議或具體申請事務代理的糾紛,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到全部申請得到授權或被駁回為止。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XX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在貨物上船後與乙方再次確認提單資料,出正本提單後交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給收貨人;(適用於走海運貨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説明的除外.

5.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6.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於甲方的問題導致貨物不能準時出口到港(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船公司的問題或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除外)。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 如乙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甲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甲方確認

6. 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貳佰元整 ,不高於(rmb) 壹仟元整 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1. 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2.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3.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四、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五.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協議到期停止執行. 但在雙方帳務、事務未清之前,協議條款繼續生效,如帳務、事務結付完畢此協議條款自行作廢,如繼續執行,協議重籤才有效。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補充或修改的內容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工 程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 月 ——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 擬定招標方案;

□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 編制招標文件;

□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 編制標底;

□ 組織開標、評標;

□ 參與開標、評標;

□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 %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使甲方無極燈產品全面推向市場,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以資雙方信守。

一、 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代理產品名稱:無極燈

2、代理區域:北京市區範圍內

3、代理期限: 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二、 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在北京市場銷售合法總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總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管理乙方代理區域的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區域內營銷推廣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提出需求12小時內發出貨品(特殊訂貨除外),並保證產品長期供應。

4、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和文件資料等。

5、甲方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實行三個月內包換,三年質保承諾。

6、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銷售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

7、甲方授於乙方“代理授權書”並享受調價時的庫存差價補償與其它優惠措施。

(二)乙方責任、權利:

1、乙方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依法經營,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授權代理事項,做好銷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經營,違反代理協議書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貫徹,融匯甲方營銷理念,接受甲方的業務培訓,服從甲方的營銷指導及考核。

4、乙方利用自己在北京的各個渠道進行開展業務,在所屬區域內,建立自己的銷售網絡,與甲方同時進行網絡化經營,並經常性,有針對性開展一系列的促銷宣傳活動。

5、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以甲方總代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6、乙方負責在代理區域內本產品的廣告宣傳及費用,設計光盤由甲方提供,依法辦理產品有關宣傳手續,做到合法經營。

三、 總代理商從事的業務範圍:

1、區域內二級代理商的建立。

2、區域內零售市場的建設,以及產品的批發,終端銷售。

3、密切與工程商合作,或與房地產商及需求單位直接合作。

四、 代理條件:

1、乙方必須是註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絡。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證、銷售許可證)。

3、簽約後,乙方在半年內必須完成(50%以上)區域內的市場營銷網絡建設,

4、乙方與區域內代理商,二級經銷商等所簽訂的合作協議由甲方、乙方、經銷方三方共同簽訂,或乙方簽訂後報甲方備案。

5、乙方在區域銷售運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經銷價格體系進行網絡銷售,乙方供給二級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按限定供貨價的規定執行,乙方區域內零售價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年全國統一零售價,最低可以下浮10%,如需超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授權方可執行,否則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同時賠償甲方為此造成的各種損失。但對於房地產工程的批量供貨可由總代理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業務培訓及營銷指導內容:

(1)各個型號產品各項功能的操作及安裝使用。

(2)甲方營銷政策及營銷思路的貫徹。

(3)市場網絡建設、規劃及銷售人員隊伍建設。

(4)通過多渠道開拓終端銷售業務。

五、 代理數量及價格:

1、乙方首先支付2萬元RMB貨物訂金,並可在訂貨金額內進行貨物訂購(三個月內),乙方每季度必須完成6萬元RMB的進貨額,全年必須完成25萬元RMB進貨額。(具體產品價格及品種見附件)

3、乙方承諾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批貨物訂金2萬元RMB,(甲方按4個月完成供貨,每月為5000元RMB)如不按時付貨款,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4、甲方年終考核乙方年進貨總額及市場網絡建設情況,如按時完成年進貨量及市場網絡建設,甲方按乙方年進貨總金額的×%給予返利,如超額完成年進貨量,超額部分按×%給予返利。

5、乙方代理區域內所設的二級代理商,經銷商,工程用户所需產品由乙方負責統一向甲方購進,或書面委託甲方向乙方指定地點辦理託運。

六、 其它事項:

1、乙方如自動放棄代理權或違約被甲方終止代理權,乙方所有產品不得低於甲方全國統一市場價格的5折銷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在該地區銷售的損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產品在使用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甲方應及時調查情況,在質保時間及圍內的產品給於換貨,並承擔所有運輸費用。

七、 付款、運輸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賬上,甲方即可發貨,並告知運費價格。

2、運費由乙方負責。

八、 宣傳、技術支持:

1、宣傳資料按乙方提貨比例配送,並可提供宣傳資料光盤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傳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權書,技術培訓資格證書。

3、甲方免費提供傳噴畫和培訓手冊。

4、乙方完成首批進貨額時,如需派員到甲方進行技術培訓時。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行大工程項目同時,甲方可派員進行技術支持,交通費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負責。

5、提供工程設計方案和技術指導。

九、 違約與仲裁: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按《經濟合同法》處理。

十、附則:

1、在甲方未設立產品總代理地區,為擴大銷售量,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向該地區銷售代理產品。

2、在合同簽訂後,合同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3、簽訂本協議時,乙雙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證書,企業有關資質證明。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純淨水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為原則,就乙方向甲方供應“皖晶”牌桶裝飲用水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飲用水品牌、數量、價格(根據雙方約定的桶裝水價格具體填寫)

1.在合同期內,甲方必須為乙方生產的“皖晶”牌飲用水的校園代理,甲方不得單方改為其它品牌或與其它品牌飲用水簽訂代理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供飲用水規格均為桶裝l/桶,純淨水單價元/桶

二、品質保障

1.乙方為甲方所供飲用水質量,純淨水須符合國家標準gb17324----20xx,礦泉水須符合gb19298---20xx標準,且能提供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qs認證)、產品檢驗報告、衞生許可證;

2.若非由於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所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對其產品質量負全部責任。

三、包裝、運輸及相關服務(根據雙方約定的水桶供應方式具體填寫)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飲用水桶只用於週轉,如有損壞、丟失、污染,甲方按人民幣30元/桶的標準賠償乙方;

2.甲方保證全年365天不間斷對客户的服務,每天送水服務時間:___

3.甲方人員應按照《服務部送水員標準作業程序文件》為客户提供送水服務。

四、價款結算

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和水票後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結算。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執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合同終止條件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1.由於乙方經營不善,不能再提供“皖晶”牌飲用水;

1.2乙方產品質量下降,達不到國家相關標準;

1.3甲方發現如飲用乙方產品出現身體不適,經市級以上(含市級)衞生防疫部門採樣檢驗,確係乙方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的。

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所供全部飲水機及水桶。

2.1甲方拖欠乙方水費達以上時;

2.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代理其它品牌或與其它品牌飲用水共同經營。

3.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七、違約責任(根據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具體填寫)

1.在合同期內,甲方若單方改代理其它品牌飲用水或與其它品牌飲用水共同經營,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在合同期內,廠方必須維護代理商的市場和代理權。在代理商經銷純淨水一定範圍內,不能再設置代理商或者廠方直銷水站,若乙方違約,需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

3.若非由於上述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解除合同原因而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無條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圓整),並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提交導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證明。

九、其他約定(根據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具體填寫)

1.甲方通知送水、購買水票等事宜需由固定人員負責;

2.合同實質性內容如需變動,由甲、乙雙方協商後重新訂立合同,原合同作廢。

十、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合作中產生的糾紛,應以本合同為依據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註明的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質檢報告、營業執照等相關文件)

1.甲方學生證複印件並加蓋印章

2.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並加蓋印章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景德鎮義尚商貿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鎮陶瓷學院(新校區)行政樓107室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指定代表聯繫地址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浮樑縣湘湖鎮湘湖街/景德鎮陶瓷學院湘湖校區行政樓107室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願、共謀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關於代理合作的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的珠寶、陶瓷、翡翠等貨品委託給乙方銷售,並由乙方作為受託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對該珠寶飾品進行銷售。

2.乙方需以人民幣現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納一定保證金。甲方根據乙方所交納保證金的數額來確定委託貨品的多少。

3.甲乙雙方承擔各自郵寄費(運費,保價費等)用(甲方承擔寄給乙方的快遞費,乙方承擔退/換貨快遞費)。

4.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地址需長期有效,如有更換需及時通知對方。

5.每批貨乙方需保證一件貨物的銷售量。

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將保證存入甲方指定銀行或支付寶賬户 户名:魏義雄!卡號:

建行:6227003970030164804,雲南省芒市闊時路支行;

工行:6222021503002686477,江西省景德鎮市新長支行;

農行:6228481561450477419,江西省景德鎮市湘湖鎮南安分理處; 支付寶帳號:13578217764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有權依據本協議約定以甲方的名義管理、運用和處理保證金,亦可以對該保證金進行經營管理,並且保證資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報價表,以及品牌相關推廣、銷售指導。

3.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乙方需在一週內退回全部委託貨品,逾期不受理。經甲方確認乙方退回貨品完好無損後,不影響二次銷售後,全額一週內退回乙方保證金。

4.對甲方公司管理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以及貨品代理價格、公司運營模式等商業機密乙方負有依法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證甲方翡翠等珠寶首飾不損壞、不丟失、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證金為擔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關珠寶首飾銷售,所借貨物以所繳納的保證金為限,所借貨物總額價值不超過所繳納的保證金總額。在雙方約定的60天一個週期,甲方以其代理價拿

貨給乙方,在此週期結束日,乙方已售貨物需向甲方支付相應貨款,未售貨物需原樣退還給甲方。

6.若乙方在雙方約定週期內損壞、丟失、偷換甲方貨品,根據雙方協商賠償一定金額給甲方。如未按約定時間賠償給甲方金額,甲方有權以乙方保證金折抵相應貨款。

7.為保證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準私自摻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類似商品以甲方名義進行銷售,更不準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如有發現,取消代理資格,賠償甲方相關經濟損失,並追究法律責任。

8.為了不擾亂市場,不損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銷售貨物的價格浮動不能超過建議零售價的50%,不得狂亂甩貨。

9.每次郵寄過程中雙方都要保價並且當快遞派送員拆包,如有和對方描述不符的貨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丟失,明確責任後追究相關經濟責任。

(二)補充

1。雙方簽訂合同後,在一年內不得要求退回出資,除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甲方決定終止代理商資格;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法律行為,導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運營。依法進行清算。

2.雙方保密責任。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就代理合作及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該信息。各方當事人均應當持續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解除、終止而終止。

第三條 其它

(一)解決爭端方式。

1.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當地法院判決明確責任後,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即以所繳納保證金的30%;並採取一定的補救措施。

(二)税費的承擔、

1.本協議項下的委託資產承擔相應的税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雙方銷售所產生的税費以及其它費用由各自承擔。

(三)補充説明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效力等同於主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2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此協議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電話:

乙方: 承辦律師:

地址:電話:

公平與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為了使可能變成現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遂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王朝進律師為甲方辦理專利侵權法律事務,22家侵權廠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權限

1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為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檢索費由乙方承擔。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權而敗訴則甲方分擔一半費用。

2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應選擇一家侵權比較明顯的、索賠款數額較大的先行起訴,一求得雙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賠償淨數額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甲方應出具發票以便甲方抵扣税款。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在風險式收費項下,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為;

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十、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着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一、雙方特殊約定事項(本條事項與其他條款有矛盾時,依本條約定為準。)

十二、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三、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四、未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十五、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分,雙方各一份,承辦律師一份。

甲方:乙方:

簽定地址

簽定日期

代理合同 篇8

合同編號:116823

甲方(委託方):乙方(受託方):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工作,甲方與乙方約定,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招商事務。為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委託代理合同。

一、合作內容和範圍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招商租(售)代理,該項目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售)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合作期限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銷售租賃價格甲方確定租賃均價為__________元平方米,銷售均價為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有權根據出租、出售情況,靈活掌握、決定浮動價格,同時還可決定房源的調整。但低於均價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四、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代理佣金為所售項目成交額的______%;如果是租賃,乙方代理佣金按所租項目成交額第一個月的租金總額的______%提取。佣金由甲方以銀行轉賬形式或支票形式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户。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代收客户所交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經甲方確認簽訂合同並收齊房款,甲方應不遲於______天將房款代理佣金匯入乙方指定賬户;屬分期付款的,經甲方確認後,每月一次將房款的佣金部分匯入乙方指定賬户。

3、因客户對認購合同違約,所收的認購合同定金,應全部返還客户,以避免影響雙方的品牌形象。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資質證、有關本項目的所有招商資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其它費用的估算等),並承諾政策的正確性,如遇到政策調整,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

2、甲方負責委託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3、甲方出具正式委託乙方為本項目(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4、所需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六、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招商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我國的有關招商政策。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與代理招商無關的經濟社會活動。

3、乙方在招商活動中應保守甲方的招商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户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商户做出任何承諾。

七、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項目可租售面積全部賣完的情況下,本招商服務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2、在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合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擅自轉委託而終止。

4、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違約行為而導致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認為本合同無繼續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選擇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成交總額佣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守約方依據本款規定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權利。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着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委託的招商服務工作,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遲____日甲方按_______元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務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無法近期進展的,乙方有權順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責任。

2、如甲方無故延遲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則乙方有權停止提供服務,乙方有權按_______元日的標準計算並收取違約金,同時追索甲方所欠費用。

3、乙方不得將經甲方簽字確認的機密文件透露給第三方,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需要公開聲明道歉並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4、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現第三方指控與招商服務合作相關的侵權事件,應由乙方負責消除影響並賠償全部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訴。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地址:大同市城區新建西路1號

乙方:

地址:

為推動山西通信業的發展,多渠道方便廣大客户購買和使用山西電信的通信產品以及辦理電信各項業務,乙方自願申請代理代辦甲方電信業務。甲方按照規定的申辦條件和管理規定,經審核確認乙方具備代理代辦甲方業務的條件,委託乙方代理甲方電信業務。為保證營業的正常運營,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一、 乙方代理電信業務範圍:

(一)代辦電信公司客户的入網、繳費、各種卡類的銷售業務等業務。

(二)受理用户有關業務諮詢、投訴業務。

(三)手機終端產品的零售業務。

(四)手機終端產品的售後服務及維修業務。

(五)甲方允許代辦的其他新業務。

以上第1-2項、5項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業務規定和業務流程辦理,第3、4項乙方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具備手機終端銷售及售後維修的相關資質,並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審核乙方代辦資格,對乙方開業的準備情況驗收後,同意在申辦的場所內使用帶有電信VI標識的門頭及其他營業標識。如果接入營業終端,甲方進行營業網點與計費聯網的一次性投資,並給予乙方第一年內網絡月使用費全部減免的政策,第二年以後的網絡月使用費的減免政策根據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負責在代理業務上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管理,及時通知乙方執行業務規定和促銷計劃,如遇業務資費和業務流程調整,甲方應及時以業務通知單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按照規定和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向乙方分配號碼及卡體並在營業系統內負責對乙方進行配號,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市場情況對乙方號碼庫進行合理的控制和調配。

(四)甲方按照規定監督乙方嚴格執行號源分配原則,禁止乙方跨區放號,銷售跨區號源。

(五)甲方按照規定和乙方提出的申請向乙方提供各類數據卡。

(六)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客户入網登記表、業務變更登記表、業務宣傳資料等營業用品,乙方根據營業用品的庫存情況提前申請,併到甲方指定地點領取。

(七)甲方負責對乙方代辦的業務進行稽核,包括對客户資料、帳務、發票、業務量進行稽核。

(八)甲方按月對乙方銷售情況、服務質量進行打分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須提供發票,作為代理費憑證。甲方結帳週期為每月1日至月末最後一天,代理費支付原則上不晚於次月月末。

(九)對乙方代辦業務中發生的疑難問題,甲方積極予以處理。

(十)甲方授權乙方在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各項業務時使用甲方的營帳系統,並委派或指定專人對營業終端進行操作。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協議、違反業務規定、服務質量等問題進行處罰。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必須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代理本協議約定業務的相關資質,必須維護山西電信的企業形象,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依法經營,按章納税。

(二)乙方負責提供經營場地,乙方服從甲方在經營業務上的管理,執行甲方確定的業務資費標準和業務規定,乙方的營業人員服從甲方委派的業務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乙方營業人員如需要調整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業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獲准後方可調整,乙方的營業人員必須經過甲方的培訓獲得上崗資格後方可上崗。

(三)乙方負責營業場所的安全、防火、保衞;負責營業場所的房租、水電、人員工資、營業材料、辦公用品等費用,乙方經營自負盈虧。

(四)乙方必須確保移動終端產品進貨渠道正當,並具有進網許可證,負責所銷售的移動通信終端產品的售後服務,若乙方所售手機產生售後服務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由此產生不良後果,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必須按甲方分配的號段辦理客户入網手續,按照甲方的業務流程辦理各類業務,認真稽核客户身份,準確、及時錄入客户資料。

(六)乙方向甲方申領各類業務入網登記表、入網協議、發票、宣傳單頁等必須提前向甲方業務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在甲方備好後,由乙方簽收領取。

(七)乙方在每日結束營業後,將代辦甲方業務所得款項按甲方要求,做好日帳後存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必須做到日帳日結。

(八)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對業務量進行認真、真實的統計,不得虛報業務量。

(九)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調整業務規定的流程、資費標準,實施營銷計劃時,乙方應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及時、準確執行、若乙方執行確有困難必須在接到通知24小時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寫明具體原因與甲方商討。

(十)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客户資料、業務發展數量等甲方的企業機密,不得私自對外泄露,否則視為嚴重違約。

(十一)乙方不得采取不正當的經營手段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十二)乙方代辦的相關資料,應定期交至甲方業務部門,如遇甲方結帳期或業務需要,急需彙總資料,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保證未交接客户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凡因乙方私自泄露客户資料所引起的後果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應妥善保管各類卡體和號碼,各類卡在售出之前不得產生任何話費。若由於乙方原因而產生話費糾紛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四)乙方要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號源分配原則,禁止跨區放號或銷售跨區號源;必須將卡號碼提供給用户公開自由選擇,不得收取選號費。

(十五)凡由乙方代辦的用户入網業務,一旦出現惡意欠費且屬於客户資料與證件不符或資料遺漏等情況,甲方有權進行停機處理,並由乙方交納客户欠費金額,由此引起的客户申告或糾紛,由乙方負責。

(十六)乙方遵守甲方的資費標準,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費用。辦理業務時,規範開具甲方提供的發票,同時加蓋業務章,不得使用甲方的發票、業務章辦理非甲方委託辦理的業務,否則一切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七)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營業系統的安全運行,妥善管理營業工號和密碼,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危害營業系統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十八)乙方須向甲方交納 元押金,作為甲方品牌維護及風險控制之保證, 若甲方認為乙方所交押金無法保證風險控制,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追加交納押金;代理合同終止並進行業務清算後,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退還押金的90%;其餘10%的押金在一年後退還,如在一年內發現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損失的,從剩餘部分金額進行扣除,剩餘金額不足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四、業務代辦酬金標準:

業務代辦酬金按協議簽訂之時甲方現行的酬金標準執行,同時甲方有權根據上級的通知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代辦業務酬金及考評標準,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五、協議終止條件:

(一)協議到期後,雙方之一提出不再續簽。

(二)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乙如認為應提前終止,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1.如遇甲方進行政策性調整,該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2.協議履行期內由於乙方原因停止營業,並經甲方同意的。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4.乙方如有嚴重違規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六、違約責任: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視乙方為嚴重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給用户造成損失的,乙方還須向用户進行相應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一)乙方在其經營場所內銷售偽劣產品故意坑害消費者,經政府相關部門查實,危害甲方信譽的。

(二)乙方拒不辦理甲方委託的各項業務或服務質量低下,經甲方警告置之不理,並在一個星期內無明顯改善的。

(三)乙方故意虛報假帳、私自將甲方提供的發票或各類卡挪做他用。

(四)乙方私自轉讓代理權。

(五)乙方擅自向其他企業或個人泄露甲方機密,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因乙方責任並處理不當造成甲方的客户發生嚴重投訴,造成惡劣後果的。

(七)乙方擅自停止營業超過一天的。

(八)乙方代理行為超越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權限的。

(九)乙方在代理中如有套機、套卡或誘導用户棄卡、欠費等有損於甲方利益的。

(十)乙方擅自將甲方的企業標誌、商標應用於其他與本協議無關的事項中。

七、若乙方在協議未到期前擅自停止業務合作,則甲方將扣除乙方所交全部押金。

八、爭議解決:

(一)所有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二)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協議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