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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店鋪轉讓合同三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店鋪轉讓合同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店鋪轉讓合同三篇

店鋪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原租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乙方正式接手日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月租金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租金為每月交付一次。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有規定的條款,並且每月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店內裝飾品、庫存(樣品)、牀上用品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商場所有。

四、乙方在20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為了乙方不停業繼續經營,在沒有公開與______公司正式簽訂合同之前,甲方法人應無償出面協調店面與______公司的一切事務,此協議有效。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合同生效起乙方承擔原甲方全部責任

七、保證金歸乙方所有,保證金______元整。除非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證件過户手續後,乙方再把______元保證金返還甲方(甲方應把保證金______元收條暫有乙方保管,如沒有保證金收條扣押______元現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店鋪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街_____ (路)_____ 號的店鋪原為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甲方與房東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5月1日交至房東。

三、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商品全部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 元,(大寫: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在三日內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商品欠款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未盡事宜經協議可進行補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店鋪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永嘉縣甌北鎮陽光大道公園管理房一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200平方米。

二、租期為三年,XX年3月10日至XX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為35萬元人民幣(大寫:叁拾伍萬元)。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該合同所約定應由甲方交納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裝修、裝飾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甲方所有,任何東西不得破壞。如房屋需要裝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動,如進行改動造成所有損失全面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在租賃期內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店鋪轉讓給他人。發現轉讓給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損失有乙方承擔。

六、由於該店鋪產權屬於甌北鎮人民政府這以特殊產權原因,乙方租賃後對外不得講該店由甲方轉讓使用,要講乙方與甲方共同經營,避免造成不必要麻煩與解釋。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甲方退還實際租賃天數租金,其它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必須如實向甲方講明經營項目,如超經營項目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或造成不良後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經營,甲方立即收回經營權,造成損失全部有乙方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