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精品】買賣合同範文彙總8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買賣合同範文彙總8篇

買賣合同 篇1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解釋如下: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及其必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營業地處於不同國家境內的買賣雙方當事人之間,買賣貨物、支付貨款的協議。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和劃分方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以劃分為若干類型。如就從當事人所在國的角度劃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將其分為進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對我國當事人來説,進口合同就是為購進外國商品而簽訂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為把我國的商品銷往國外而訂立的合同。此外,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可依其他標準加以劃分,如依交貨地點的不同劃分為內陸交貨合同、啟運地交貨合同、目的地交貨合同,又如依合同當事人運用的國際貿易術語的不同,分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雖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根據不同標準分為若干種,但無論分類如何,它們總有許多共同性,這也就決定種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都應具備一些基本條款(也可稱為必要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1.合同各方 即介紹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標的物條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貨物,是當事人雙方買賣的對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稱、牌號、品質、規格、數量、包裝等等。這一部分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在具體合同中往往要分為許多詳細的內容,對於我國當事人,在簽訂進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詳細説明貨物的這一部分條款,從而避免在收貨這一問題上處於不利地位。

3.價格條款 這是對外簽訂國際貨物合同的又一核心問題,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的貨幣和標明交貨地點的價格術語。

4.交貨條款 通常規定合同標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於×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點(如目的港、裝運港等)和方式(以陸運、海運、或其他方式)。

5.支付條款 主要説明支付工具、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6.商檢條款 規定檢驗權、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機構、證書以及檢驗的方法、標準等,有時還需規定複驗權和複驗的期限、機構等。

7.不可抗力與免責 規定不可抗力及免責的範圍及法律後果。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主要説明履行合同出現爭議時有關索賠的提出,以及爭議應如何解決,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決,而當時就要明確仲裁地點、機構、適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問題。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因涉及中外雙方當事人,因此多以中、英兩種文字簽訂,而且多規定近兩種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有關條款的解釋與説明

1.價格條件

價格條件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而在國際貨物買賣實務中,確定價格條件時多用國際貿易術語,這有利於簡化交易程序,節省交易時間和費用,減少合同糾紛。因此,在進行國際貨物買賣時,當事人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國際貿易術語。

根據《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有13種貿易術語,按賣方義務由小到大分為四組。e組為發貨,f組為運費未付,c組為運費已付,d組為貨到。而在我國的國際貨物買賣實踐中,最常用的有兩種:fob與cif,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兩種術語。

(1)f.o.b合同條件

f.o.b.即free on board.又稱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或離岸價格條件。根據fob,賣方要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後,履行其交貨義務。而買方則必須從貨物裝船越過自己船舷時起承擔一切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這一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而且這一術語只能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2)c.i.f.合同條件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稱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條件或到岸價格條件。根據這一術語,賣方必須支付成本費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以及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嘜頭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而且賣方要訂立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在這裏,買方要注意,根據該術語只能要求賣方取得最低的保險險別。另外,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且該術語只能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上述可以看出,國際貿易術語不僅含有價格條件,而且涉及裝運條款及風險轉移等內容,所以在訂立國際貨物負責合同中使用這些術語時一定要弄清其具體含義,以避免因此而遭受損失。

2.支付條款

在支付條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複雜的問題就是支付方式的確定。在國際貨物買賣的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支付方式有:①匯款(remittace),它包括票匯(d/d)、信匯(m/t)及電匯(t/t)三類。②託收(collec-

tion)分為光票託收和跟單託收兩類,而跟單託收又分為付款交單(d/d)和承兑交單(d/a)兩種。一般來説,承兑交單的風險比付款交單的風險要大,因此,當事人一定要注意這一問題。③信用證(l/c)。這一方式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運用較多,而且因其引入銀行信用,所以對賣方來説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證也有許多類,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開立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另外,當事人雙方為統一認識,還可以在這一條款中設定依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規則》(第400號出版物)進行解釋。

3.合同適用的法律

關於合同適用的法律的問題,是所有涉外經濟合同都要涉及的問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涉外經濟合同,原則上允許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而當事人來作選擇時,應適用與合同有密切聯繫的國家的法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作為一種涉外經濟合同,也不例外地運用該原則。而根據這一原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在選擇適用法律時則一定要注意選擇自己較熟悉,並且對自己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於在國際貨物買賣領域有《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而且我國也已加入了該公約,所以我國當事人在與其他締約國的當事人簽訂貨物買賣合同時,也可以協議適用該公約。

買賣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 工程機械礦山設備整機生產項目 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總量 約90 噸左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鋼材數量與質量

第二條 合同價格

鋼材價格合同價為準,需發票加130元/噸。

第三條 鋼材質量及驗收方式

甲方所供鋼材執行國家質量標準。乙方使用鋼材必須先檢測後使用,乙方未檢測就使用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乙方對質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後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對該質量異議,以永川區質量監督檢測站的數據為最終結果。超出七個工作日的,視為乙方對甲方所供的鋼材質量無異議。甲方鋼材經檢測為不合格,則該不合格的鋼材,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包換、包退,換貨過程中所產生往返運輸、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檢測費)提供每種型材的合格證、質保書或檢測報告。

第四條 墊資金額、墊資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為乙方墊資金額鋼材數量 約90 噸。

2、甲方為乙方墊資期限為180天(6個月)從貨到乙方場地之次日起計補,墊資貨物從提貨之日計算資金利息3% 利息不計複利。

第五條 提貨地點及計量方式

1、提貨地點:甲方貨場。乙方將每批次建築鋼材供貨計劃提前7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為乙方備足貨源,滿足乙方建設需要。

2、計量方式:過磅計量。以乙方指定提貨人 吳兆倫 簽字的送貨單為準,該送貨單作為雙方結算的憑證。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乙方書面通知的供貨計劃時間三天內完成每批次供貨。

2、甲方延期供貨或甲方未按期足額供貨的,均視為延期供貨,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按乙方所欠甲方鋼材款的數量向甲方支付3元/噸/天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在按合同約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貨款時,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墊資發貨。

2、甲方交貨時應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及相關使用説明等。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發生任何異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證明人:

出售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成都市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自願、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房屋基本情況及交易條件

1、 甲乙雙方出售及購買位於 的物業一套(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户型為 ,該物業為住宅,備案合同號為 。

2、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3、 該物業的出讓須包含該物業的相關土地使用權。

4、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曾實地瞭解了該物業,對該物業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物業。

5、 甲方應在該物業交付乙方時,保證該物業應無任何擔保、抵押。

6、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個月之內將房產過户手續辦理完畢。

第二:成交價格,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

基於雙方利益考慮,約定A、B兩種交付方式,在A方式無法執行的情況下才實施B方式。

A:若該物業能直接更名,則該物業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甲方負責更名及承擔更名過程中的所有費用。

B:若該物業不能直接更名,只可採用過户的方式,則該物業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 。甲方負責辦理該物業的過户手續,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並承擔過户中的所有税費。

第三:付款約定

基於該物業交付方式不同,甲乙雙方同意以下方式付款:

1、 無論使用A、B哪種交付方式,乙方在簽訂協議時支付定金 ,定金交予證明人代為保管。

2、 若按A方式成交,在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含定金)後,甲方交付乙方鑰匙及帶領乙方辦理交房及裝修手續,辦理交房時所產生的裝修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確定房產過户給乙方時,乙方再付甲方 。剩餘在房產過户完畢後一次性付清。

3、 若按B方式成交,在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含定金)後,甲方交付乙方鑰匙及帶領乙方辦理交房及裝修手續,辦理交房時所產生的裝修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房產過户手續完成後,乙方一次性付清

4、 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時,甲方將其所擁有處於的房產的房產證交乙方暫為保存,並在房產過户完畢時退還甲方。

5、 定金交付後,首付款交付前,若甲方違約,則雙倍退還定金;若乙方違約,定金由甲方沒收。

6、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甲、乙方和介紹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7、 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證明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買賣合同 篇4

賣方(甲方):住址: 身份證號:

買方(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門市,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具有完全的產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各種購臵房產手續、票據 真實齊全。如交接後發生該門市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甲方所售門市權證號及座落位臵、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門市地址位於,為 結構;

2、甲方所售門市面積 平方米;

三、 門市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門市面積為 ㎡,總金額為(人民幣) 拾 萬 仟佰元整(小寫): 元(含附屬設施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辦理兩證的費用由 方負擔。 協議生效後就該門市房的所有權利義務即轉移至乙方,乙方自行辦理房屋產權、過户等手續,甲方負責提供辦理房產過户所需的證件並協助乙方辦理,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負。

四、 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簽定買賣合同後付 元。

2:乙方辦理完房產交易權證手續後一次性支付剩餘款 元

 五、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住址(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徵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1、雙務有償合同。

2、諾成合同。

3、不要式合同。

二、賣方的義務

(一)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的所有權於買受人

現實交付:出賣人將標的物置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即標的物直接佔有的移轉。

簡易交付: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實際佔有標的物,標的物的交付由於合同生效而完成的轉移。

第一百四十條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佔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佔有改定:由雙方當事人簽訂協議,使得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間接佔有,以代替標的物直接佔有的交付方式。

指示交付:讓與返還請求權以代替現實交付。

第一百三十三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物的瑕疵擔保義務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

(三)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

(四)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

三、買方的義務

(一)支付價款

(二)受領標的物

(三)及時檢驗出賣人交付標的物

(四)暫時保管及應急處置拒絕受領的標的物

四、買賣合同的風險負擔問題

買賣合同風險負擔:是指買賣合同標的物由於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毀損、滅失所造成的損失由誰來負擔。

第一百四十二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總結:基本原則:交付主義

注意:利益承受與風險負擔遵循同一規則!

第一百六十三條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後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第一百四十三條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第一百四十六條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於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八條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

總結:買受人合法拒收不負擔風險,非法拒收則負擔風險。因此,違約者承擔風險。

第十一條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總結:不動產與動產的風險負擔一致!

五、分期付款買賣

第一百六十七條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所有權保留:買受人雖先佔有、使用標的物,但在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特別條件(通常是價款的一部或者全部清償)成就之前,出賣人仍然保留標的物的所有權,待條件成就後,再將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

六、試用買賣

第一百七十條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的試用期間。對試用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由出賣人確定。

第一百七十一條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買賣合同 篇6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座落及面積:本房屋座落在

為:和府國用(築面積 )第 ,土地證編號號,現甲方將建成房屋的二樓出售給乙方,出售房屋建平方米,準確面積以房產證為準。元整(¥ 元)。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元(¥: 元)。

二、房屋概況及計價、付款方式:本房屋已由甲方全面裝修好可入住使用,交易總價為人民幣 用(即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全部繳清房屋總價款

三、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保證出售的房屋為合法房產,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再訂立《買賣合同》。

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的24個月內辦理好房產證,辦理房產證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簽訂24個月後仍沒有辦理好房產證,甲方需對乙方做出賠償。

四、乙方責任與權利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即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影響乙方享用該房屋的所有權。

2、乙方如有必要對房屋重新裝修時,不得影響該房屋本體結構安全。

五、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和平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合同連同附件《土地使用證》複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日期: 日期:

買賣合同 篇7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貨物,於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____件,甲方應於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期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元,於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頁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乙方致受有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等情況。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________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轉讓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__ _ 乙方(受讓方):__身份證號:________ 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狀況:甲方的房屋位於房,三房二廳一廚一衞二陽台,建築面積約平方米,屬住宅用途。

二、 轉讓價格:本房屋轉讓價格為 元人民幣,乙方簽定本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元給甲方,以銀行轉帳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購房款後,本合同生效。

三、 交付期限:甲方收齊乙方轉讓款後,即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 甲方責任:甲方保證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 乙方責任:乙方對該房屋的產權情況、結構情況、目前的使用狀況在轉讓前已有清楚的認識,並對上述情況承擔該房屋轉讓後的責任。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公共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六、 本房屋轉讓前發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由甲方負責,轉讓後發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 其他約定:1、本房屋不能辦理房產證,如因國家政策法規改變而可以補辦房產證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2、本房屋的主體建築物使用期約

為60年,因發生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或自然損耗而造成不能繼續使用的,乙方不能向甲方或建設單位追索任何責任或賠償。3、本房屋如因政府的城建規劃需要徵收徵用的,屬於該房屋的拆遷補償歸房屋持有人(乙方)所有。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行本協議如有爭

議的,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指模) 乙方: (指模)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單位意見:茲證明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上述房屋轉讓協議。

建設單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