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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買賣合同彙總八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買賣合同彙總八篇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鋼琴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1.鋼琴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價款

鋼琴名稱

商標

或品牌

規格

型號

生產廠家

顏色

數量(架)

單價(元)

金額(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鋼琴名稱、產地及主要部件產地

鋼琴

名稱

鋼琴

產地

擊弦機

產地

共鳴系統

產地

纏弦

產地

琴鋼絲

產地

琴槌

產地

琴槌氈呢

產地

第二條 質量標準(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現行的國家標準執行。

2.按雙方約定的標準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三條 驗收

1.驗收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甲方在乙方交貨時當場驗收。

(2)其它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對鋼琴名稱、產地、商標或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顏色、數量予以當場驗收。

3.對質量有異議的,雙方委託以下機構進行鑑定(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上海市樂器行業協會。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乙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自提。

第五條 搬運費用

搬運費用______元,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乙方交貨後,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甲方付款後,乙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甲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乙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七條 售後服務

1.自開具銷售憑證之日起,保修期限為_______年。

2.免費調音次數______次,時間: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交貨的,應當每日按照合同價款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鋼琴產地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負責調換,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交付的鋼琴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4.鋼琴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負責補齊,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或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甲方)(章):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房產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市_____區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户的房產(店面)給乙方。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使用面積 為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證此房產一切情況介紹屬實,承諾和保證此房產無任何權屬或經濟糾紛,權屬無任何瑕疵,同户籍、相關親屬及房產共有、所有權人同意出售,其書面同意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書面同意文件)。同時物業交接前需付清甲方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有線、通訊費及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成交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房價。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付房款: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不含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甲方將房屋過户至乙方名下後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元之日起_______日將房屋過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首付款當日,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配套設施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交易成交價格,包括房產的配套價格,此房產附帶的配套及所有權轉移後不得拆除(或附帶)的設備有:(甲方保證下屬設備的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遺失或損壞,按照該 1

設備市場價賠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物業、寬帶費等各項費用由甲方繳清。

上述費用如甲方未繳納,則乙方可從購房款尾款中扣除。

第七條 權利義務

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水、電、通訊、排水等設施完好、暢通可正常使用。

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權利瑕疵及關於房屋税費、銀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項。

因本合同房屋已實際租賃給第三人使用,租期至20xx年2月止,甲方應保證與租賃户無其他糾紛,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租金由乙方收取,租期滿後乙方可自由出租房屋。

甲方承諾在雙方簽訂本合同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日前空出房屋並遷出在此房產名下的全部户口。

甲方應負責辦理房產過户手續,乙方應協助。

甲方交付房屋之前,應結清水電、煤氣、物業、有限電視、通訊等一切費用,並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物業、______________過户手續。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支付購房款,並在甲方交付房屋及等辦理完畢房屋過户手續後支付尾款。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

2、在下列條件發生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 天期限後仍無法履行其主要義務時;或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協

買賣合同 篇3

購貨單位: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XXXXXXXXX

第三條 驗收方法XXXXXXXXXXXXXX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XXXXXXXXXXX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XXXXXX

2.交貨地點:XXXXXX

3.交貨日期:XXXXXX

4.運輸費:XXXXXXX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XXX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XXX%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XX%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XX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XX%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XX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XXX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XX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XX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XX%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XX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二手工程機械買賣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二手工程機械買賣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二手工程機械買賣合同)一式XXX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XX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合同,以便雙方互相履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標準廠房出售給乙方,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與温州市龍灣標準廠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租期為十年,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塊位於温州市龍灣區標準廠房(藍田片)綜合四區,土地佔地總面積為9.775畝(摺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攤面積為1.275畝(摺合850平方米)。

第二條 出賣的總價款:

甲方將該地塊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擁有的附着物作價¥ 萬元賣給乙方。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 萬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簽訂十天內,乙方支付¥ 萬元 。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錢金額作為定金。甲方保證通過驗收。

如無法通過驗收或驗收日子拖延的,支付違約金(違約的約定是怎麼樣的?還有如果甲方拖延過長,該怎麼處理???)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債務明晰

2、乙方應配合甲方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第五條 該標準廠房交付後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 如遇國家建設需要被政府徵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的情況,怎麼約定違約責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規定期限內,標準廠房未能按期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怎麼約定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不按本合同條文執行的,一切後果責任由違反方負擔。並且,一方有權要求違反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地人民法院受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後,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永存為照。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需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以誠為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產品使用項目:

第二條、產品:

第三條、供貨日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四條、質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並提供檢測報告給甲方存檔,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

第五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負責卸車。

2、交貨地點:

3、結算方式: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為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百分之一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第八條 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供方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甲 方: (蓋章) 經 辦 人: 電 話: 開户銀行: 賬 號:

年月日

乙方: (蓋章)負 責 人: 電 話: 開户銀行: 賬 號: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轉讓方:

受讓方: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轉讓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位於 ,房屋結構為 全框架 ,建築面積 437.99 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 308.42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129.57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商 業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本合同簽訂之時,本房屋為期房,預計現房交付時間為 20xx 年 05 月 28 日,具體交房時間以房地產開發商交付時間為準。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的暫測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3 %,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3 %時,甲乙雙方按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進行調整。

第三條 價 格。

按總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出售單價為人民幣 壹萬壹仟元整(¥11,000.00元)/㎡ ,總金額為人民幣 肆佰捌拾壹萬柒仟捌佰玖拾元整(¥4,817,890.00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1. 受讓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 日內向轉讓方支付 50% 的售房款,計人民幣 貳佰肆拾萬零捌仟玖佰肆拾伍元整(¥2,408,945.00元);

2. 受讓方於現房交付之日起 3 日內向轉讓方支付剩餘的 50% 的售房款,計人民幣 貳佰肆拾萬零捌仟玖佰肆拾伍元整(¥2,408,945.00元)。

第五條 受讓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受讓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轉讓方對受讓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罰金。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天按總金額的 5% 計收罰金。逾期超過 20 天后,即視為受讓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轉讓方有權追究受讓方的違約責任。受讓方前期交納的購房款人民幣 貳佰肆拾萬零捌仟玖佰肆拾伍元整(¥2,408,945.00元)作為違約金不退。

第六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受讓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轉讓方應協助受讓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轉讓方的過失造成受讓方不能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受讓方有權提出退房。

第七條 轉讓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其他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由轉讓方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轉讓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契税及相關税費由受讓方向國家交納。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昆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經甲、乙雙方簽字(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貳 頁,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轉讓方(簽章):

受讓方(簽章):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案情簡介】 原告李彥軍訴稱:原告生產、經營民用建築類樓板。20xx年5月份,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後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約定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約定的付款進度為: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20xx年5月28日,經原告要求,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裏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該欠條中“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裏3.3米”部分系原告之妻書寫,但其中“14300元整。武喜軍”部分系被告武喜軍親自書寫並捺指印。但之後,雖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無奈,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原告提供的證據有: 被告武喜軍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其主要內容為:“欠條 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裏3.3米,14 300元整。武喜軍”,用以證明被告拖欠原告貨款14300元的事實。被告未到庭答辯,亦未提供證據。 訴訟中,依原告申請,證人吳XX出庭作證(證人吳XX系隨車貨運人員),用以證明其曾隨原告一起為被告武喜軍運送樓板及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的事實。另外,依原告申請,本院依法調取了被告武喜軍的户籍證明。庭審質證中,被告武喜軍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對原告提供的證據進行質證,視為其放棄質證的權利。本院向原告及證人出示被告武喜軍的

户籍證明,原告李彥民及證人吳XX均指認户籍證明中頭像系樓板收貨人武喜軍頭像,亦即本案被告武喜軍。對於原告提供的欠條及證人吳XX的證言,本院綜合分析認為,欠條中關於樓板數量、規格、貨款總額等信息可以與原告的陳述互相印證,而欠條中送貨人及收貨人及欠條出具人又與證人吳XX的證言互相印證,故本院對於原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吳XX的證言予以採信。

【法院認定】經庭審質證,依據有效證據,結合當事人陳述,本院確認下列案件事實: 原告李彥民生產、經營民用建築類預製板。20xx年5月份,因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後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另約定: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後經結算,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裏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之後,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現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

【法律分析】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等違約責任。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本案中,原告李彥民與被告武喜軍之間

系口頭形式的買賣合同關係,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武喜軍在原告李彥民履行完交貨義務後,未及時支付貨款,經原告多次催要,仍長期拖欠,構成違約,應承擔給付原告貨款的民事責任。原告要求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買賣合同 篇8

買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賣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名稱:

車牌號碼:

廠牌型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碼:

第二條:此車為事故車。

第三條:事故車交易方式及交易金額

交易方式:_______________。

交易金額:______元。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

2、甲方付清全部車款後,乙方將事故車及一副車牌、登記證書、原始發票、車鑰匙、購置税證、交強險單等7項交給甲方。

3、甲方修復好事故車後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三天內配合甲方到車輛管理所辦理過户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

4、簽訂合同之日起之前所發生的違章、欠税、交通事故、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簽訂合同之日起之後一切都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利用事故車從事各項違法活動。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辦理本車過户手續,乙方必須以該車修復後在二手車市場上的銷售價格重新收回。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辦理本車過户手續,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六條: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