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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買賣合同模板十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品】買賣合同模板十篇

買賣合同 篇1

出賣方: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

(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供方:

供方營業執照註冊號:

供方生產資質許可證號:

供方人防備案證編號: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定點企業管理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供方必須是國家人防辦公室批准的定點生產、安裝企業,並已在山東省人防辦登記備案。需方必須是使用經國家人防辦公室批准和山東省人防辦登記備案的企業生產和銷售的防護設備。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所供防護設備應符合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和規範要求。

、運輸方式,交貨方式,交貨地點:

、供貨時間:供方必須在接到需方通知後7日內,將門框送到施工現場,門扇供貨時間需方應提前10日通知供方。

六、需方按工程進度向供方發出供貨通知,待防護設備送到現場後,由需方對設備的質量、數量進行驗收並提供卸車場地,特殊或大件設備的包裝或支架由供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按《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產品質量檢驗與施工驗收標準》執行,由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檢驗證明文件。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成立後,門框送到現場付設備款的 40%(¥:元),封堵框送到現場付設備款的 95%(¥:元),門框安裝完畢付安裝費的 40%(¥:元),門扇送到現場付設備款的 55% (¥:元),門扇安裝完畢付安裝費的 55% (¥:元),封堵板安裝完畢付封堵板設備、安裝費用的 95% (¥:元),剩餘總價款的5%驗收合格結算審計完成一個月內付清。

、供方在防護設備安裝完成後,向需方提供防護設備使用及維護保養説明書,並在國家規定的質保期內承擔相應責任。

十、違約責任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 3的違約金。

十一、安全責任:供方負責運輸及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需方給予配合無償提供臨時用電、塔吊吊裝、技術標高。 供方負責運輸並提供正規發票。

十四、本合同一式伍份,供方二份、需方叁份,且由供方在合同簽訂後十日內送工程所在地省轄市人防辦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需方):青海正平路橋集團有限公司法人、宛付貴乙方(供方):黃聖關大隊一組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乙方給甲方提供需要的所有砂石骨料(砂:中砂;石子:0.5~4.0cm);

二、甲方在需要時間:甲方在急需時間為預約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預約時間內到貨(甲方指定地點);

三、供貨單價:經雙方協商的認定價,中砂: 元/m3;石子: 元/m3;到貨地點瓦松路S301一標段;

四、付款方式:供需雙方協定工程完工後一次結清;

五、卸貨驗收方式:乙方貨到指定地點後,甲方派指定人員收方。

驗收方式在貨到指定地點後,由甲方人員開據收方清單,作為結算依據;

六、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進行供貨,如不及進供貨,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責任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經雙方已定,如有不妥雙方協商再行補充,本協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日期: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經銷協議如下: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 經銷萊珂服飾。

二、甲方以商品全國統一零售價的4.5折作為乙方結算價,並開具增值税發票。運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代辦運輸手續。本市內運輸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自行看樣定貨,發貨後不作退換貨處理。如有質量問題,貨到三天內通知甲方,併發回給甲方鑑定,過期不再處理。

四、乙方在該地區經銷期間,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做好優質服務、售後服務工作。服裝購銷合同範文

五、甲方授權期限為半年,經甲方對乙方銷售業績考核,再協商制定續簽手續,或轉為連鎖經營點。

六、如有下列情況,甲方不需經乙方同意,可以終止本協議,並且由乙方自負一切責任:

1、有違反本協議之事的行為。

2、不能及時給付貨款。

3、提供暢銷產品,供同業仿造。

4、對外促銷等廣告,未經甲方事先同意而實施。

5、乙方違反以上條例,經口頭勸告無效,再發書面通知限期改正,如還不思改過,經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七、協議期滿,自動終止雙方義務。

八、協議期間,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在簽約地點處所管轄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 乙方名稱: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人代表: 店鋪面積:

籤協人: 店鋪地址:

籤協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日

乙方運輸方式:

運輸送達地點:

郵編: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方)

簽訂時間:

1.交貨日期: 20xx年12月13日前。

2.交貨地點: 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需方指定地點。

3.技術條款: 按國家指定的同行業的技術要求執行,技術抽樣達到同行業標準,達不到標準即退貨

4.驗收標準: 乙方收,如果發現質量問題的當場退貨。合格的即入庫

5.包裝條款: 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其它説明等。

6.付款方式: 貨到驗收合格之後,七個工作日內付款。。(無質量問題)

7.違約責任: 如果產品達不到標準即退貨,甲方承擔所有運費及其他費用,如果要貨請提20天通知對方,甲方必須按乙方的要求供貨,如有違約按20%賠償違約金。

8.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9.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e,a,)a;ge;20.908兆焦千克,dafa;ge;18%,6%,,d

2.5%,標稱最大粒度50。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單車礦髮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

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後,由收貨人接卸、採樣、制樣、化驗並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e,a1

8.817兆焦千克,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已經接收,執行本合同相應計價條款。

4、煤炭分層裝車質量差值e,aa;ge;1 g,按摻雜、使假處理,即按最低質量數據作為該批次煤炭的結算依據。

5、出賣人須在該批供煤到廠之日起____日內向收貨人進行該批電煤質量查詢,____日到期後,出賣人不來查詢的,也視為知道檢驗結果。出賣人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結果 XXX內書面向買受人提出複核,否則視為出賣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若出賣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收貨人查詢,也未提出書面複核檢驗申請,則視為出賣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

複核檢驗由買受人執行;出賣人在提交複核檢驗申請後 XXX內須向買受人查詢複核檢驗結果,____日到期後,出賣人不來查詢的,視為知道複核檢驗結果。如果出賣人對複核檢驗結果仍有異議,則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複核檢驗結果XXX內向買受人書面提出,否則視為接受複核檢驗結果。針對雙方的煤質爭議,出賣人應與買受人共同將留存備份的煤樣提交雙方認可的國家授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化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即化驗結果在國家允許的誤差範圍內由出賣人承擔,否則由買受人承擔)。

五、煤炭單價及執行期限:

1、按熱值計價。對應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為:e,aa;ge;20.908兆焦千克(5000大卡),每0.418 ㎏的到廠含税基準價格為 元噸( 元100大卡.噸)

2、執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計價標準(以下計價價格均為到廠含税價):

1、熱值浮動價格:以相應的基準價格(單位:元100大卡.噸)為基礎隨到廠驗收熱值升降而上下浮動,詳見下表:

1、出賣人當月供應的煤炭,按買受人驗收熱值加權平均結算。當月買受人收到的所有貨物應支付的貨款均在次月末前,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

2、結算數量為收貨人到廠驗收數量,單車礦髮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

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3、二票制結算。

八、違約責任及免責:

1、發生違約的,違約方應按違約所涉煤炭數量,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摻雜、使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同時對出賣人給予書面警告一次;若發生

第二次摻雜、使假現象,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根據出賣人摻雜、使假涉及的煤炭數量和原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煤炭數量向出賣人追究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拒收條件及處理辦法:

(1)出賣人需委託交付的,應當提前向買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運授權委託書和代運企業(公司)的相應資質,並得到買受人的認可,否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約定的礦點、發站或非合同煤種品種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3)買受人最低接收的煤炭e,a標準為20.908㎏(5000大卡),出賣人供應的煤炭e,a20.908㎏(5000大卡)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4)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標稱最大粒度a;50,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____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並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為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________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日;在____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繫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繫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為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繫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日期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張三

乙方(買方):李四

經紀機構: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南京市鼓樓區華僑路35號1207室,建築面積100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鼓改字第12345號,丘號為123456-I-8;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劃撥取得。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小寫)800000元,(大寫)捌拾萬元,其中含定金(小寫)20000元,(大寫)貳萬元,尾款(小寫)無元,(大寫)無元。

第四條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約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規定期限內將房屋轉讓價款解交南京市房地產交易市場設立的資金託管專用賬户:

1、20xx年9月1日前將自有資金人民幣(小寫)240000元,(大寫)貳拾肆萬元解交託管賬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銀行銀行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總額為人民幣(小寫)560000元,(大寫)伍拾陸萬元,用於支付房屋轉讓價款的餘款。乙方同意於20xx年9月15日前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委託銀行將貸款資金全部劃入南京市房地產交易市場託管資金專用賬户。若乙方不能按計劃貸足或者銀行不同意貸款申請的,則轉讓價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銀行貸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內以現金解交託管賬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無元,不存入托管賬户,在房屋交付時,甲、乙雙方自行交割。

×甲、乙雙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價款,並自行承擔房屋轉讓價款安全的全部責任:

(注:不辦理房屋轉讓價款資金託管的交易雙方可選中該項,並商議填寫相關內容)

經紀機構及其人員均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轉讓價款。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無法以現金方式補足貸款資金不足部分的,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並撤銷該房屋買賣的轉移登記申請,同時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金肆仟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十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伍仟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後三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佔總房價款百分之五的賠償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於20xx年9月20日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於20xx年9月30日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房屋產權過户前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約定價值√評估價值×市場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十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後三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賠償金。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8

簽約地點: ****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保證原料來源的安全,特向 訂購****。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價格及規格:甲方向乙方收購生產須要的****規格。甲方按市場時實價向乙方收購。

二. 數量:根據甲方需求收購,直至甲方生產不再需要或乙方無貨為止。

三. 時效: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

四. 資金結算:甲方須於當天結算乙方貨款;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當天結清貨款,甲方須事先與乙方協商。

五. 原料來源保證:乙方提供甲方的****不得以其他場的****替代,一旦查實,甲方可以拒付乙方貨款。

六. 原料安全保證:乙方在養殖過程必須遵循《無公害食品養殖技術規範》要求,並接受甲方和官方的日常監督;運輸過程應確保原料不受污染。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買賣合同 篇9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遵守平等、自原、公平 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內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預算書》或《工程項目一覽表》列出的項目以及以下內容: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和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天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含税)

1.8 對甲方要求購買預防裝修污染的產品,乙方需積極配合。

1.9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應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後、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參與施工的各方進行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1.10 室內環境質量可以選擇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承擔。 1.11 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檢測不合格,甲乙雙方應採取措施,經整改後,另行驗收,整改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屬甲方責任,工期順延;屬乙方責任,工期不順延。 工程竣工後,室內環境質量未經驗收雙方已辦理移交手續,不影響甲方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內環境質量不合格的索賠。

在室內環境質量驗收後,雙方應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2、工程價款及結算

2.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採用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1)固定總價合同,即承包範圍內價格一次包死,結算時除變更工程外不做任何調整。變更工程價款的確定。

(2)固定單價合同,即工程結算時,工程量根據雙方預算書中確認的計量方式按實結算,承包範圍內的項目單價按照雙方確定的預算單價不作任何調整。變更工程價款的確定。

2.2 雙方約定甲方按下表分尾款即工程缺陷保修款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後 天內支付,尾款數額為合同價款的5%。

2.3 工程竣工驗收、室內環境質量驗收後,乙方提交工程結算書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內結清除尾款外的結算款。甲方未按約定組織室內環境質量驗收,甲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天內結清除尾款外的結算款。

2.4 結算尾款後,乙方按工程結算款額開具發票。

3、附則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10

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應包括哪些?是僅限於實物還是包括未來之物和權利?對此,大陸法系許多國家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我國合同法則沒有明確規定。實體物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在各國立法上的規定是一致的。但對於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否包括將來之物,以及是否包括權利的問題,國外立法也存在不同的立法例,國內法學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均存在不同認識。

1.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否包括將來之物

將來物,是相對於現在物而言的,在德國民法中,它被稱為“將來財產”。它是指“現時不存在,將來才能存在的物,有時也指事實上已存在,不過訂約時還不屬於當事人所有的物。”就大陸法系國家而言,立法明確規定買賣標的物的,當以日本和俄羅斯為代表。如日本民法典第506條就規定:“以他人權利為買賣標的時,出賣人負有取得該權利並轉移於買受人的義務。”日本的學者和判例也都認為,以他人權利為標的之買賣有效。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455條則明確規定:“買賣合同可對賣方現有的商品簽訂,也可以對賣方將來製造或將來取得的商品簽訂。”就英美法國家而言,在立法和判例中也大都承認將來物可以成為買賣標的物。如1979年頒佈的英國貨物買賣法中就將“貨物”的定義擴展到正在製造中和賣方在買賣合同訂立後將佔有的物之上。而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05條也將貨物分為現貨和期貨兩種,規定:“不是現實存在並已特定化的貨物稱為期貨。對期貨或期貨中任何權益作出的現售,效力上相當於銷售合同”。不僅如此,

將來物為買賣標的的觀點已為有關的國際公約所接受。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條第1款規定:“供應尚待制造或生產的貨物的合同應視為銷售合同。”

在我國,買賣合同標的物是否包括將來之物呢?依合同法第130條的規定,買賣合同實質是買賣雙方進行所有權交換的合同;第132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有權處分。據此,從理論上,法律並不承認正在製造中和合同訂立後將有的物能夠成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但是,在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實踐中,存在着大量以將來之物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農副產品預購合同,都是以合同訂立時並不存在、需要過一段時間才會生產出來的農副產品為標的物的;許多工業製品定購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訂立後再組織進行生產加工的;許多技術開發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訂立後才進行研製開發的。對於這些合同,不論是原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還是合同法,都是予以確認和保護的。因此,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我國實際上是承認未來之物可以成為買賣合同標的物的。

基於上述分析,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出賣人在訂立時並不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合同,不能以標的物不合法為由否認合同的法律效力,而要依法予以確認並保護。如關於“期貨”買賣的合同,只要不違背其他有關法律的特別規定,就要予以確認、保護。否則,就違反了市場經濟運行規律,制約着市場經濟的發展。

2.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否包括權利

對於買賣合同標的物是否應當包括權利,歷來有不同的理解。一種觀點認為,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指具有特定物或種類物特徵,並允許進入民事流轉的有體物;其他類型的財產流轉(如有價證券、智力創作成果、請求權和使用權的轉讓等),則歸入其他合同類型研究。另一種觀點認為,買賣的標的包括物和權利兩種,物指有體物,物附着所有權,物的買賣即是所有權買賣;權利指所有權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利,包括其他物權、債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不含人身權和繼承權。上述兩種觀點均有其各自的道理,世界各國立法對此也有不同的規定,大體上有兩種觀點。英美法系國家大都認為,買賣合同是關於有體物移轉財產所有權的活動,權利不能成為一般買賣合同的標的,而需接受其他法律的調整。大陸法系國家,大都承認權利作為買賣合同標的物。如德國民法典第433條規定:“因契約買賣,物的出賣人負有向買受人交付其物,並使其取得該物所有權的義務。權利的出賣人負有使買受人取得權利的義務。”法國民法典第1598條在對有體物買賣標的物的範圍作了明確界定後,在第1607條也對無形財產的買賣作了明確的規定。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1編第54條規定:“本節(指批發買賣合同一節)規定的原則適用於財產權利買賣。但如果該權利的內容和性質有其他不同的除外。”日本民法典則完全拋棄了將有體物買賣與其他財產權利分別定義的繁瑣做法,將買賣標的統一於“財產權”這一概念裏。

我國合同法基本上沿用了英美法上的規定,其所規定的買賣合同制度基本上只調整以有體物為標的的買賣合同活動,而不調整以權

利為標的的買賣合同活動。而有關權利的轉讓、買賣分別由特別法予以調整和規範,如專利法調整有關專利轉讓合同、證券法調整股票和債券的買賣活動、商標法調整商標的轉讓活動、技術轉讓合同則在合同法中列出專章作出專門的規定。這就形成了將實物買賣與權利買賣區分開來的,實物買賣由合同法調整,權利買賣則由其他特別法來調整的立法格局。對於沒有特別法或其他法律沒有規定的,則參照適用買賣合同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合同法第174條對此也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根據上述分析,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以權利為標的的轉讓、買賣合同,應當首先適用有關專門法律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在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沒有具體規定和處理原則時,才參照適用合同法中買賣合同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