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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運輸合同集錦六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熱門】運輸合同集錦六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00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甲方應在貨物裝拆箱前兩天,將經過雙方事先確認格式和要點的《裝箱通知書》或《拆箱通知書》,以電子郵件方式發給乙方,並做好貨物裝拆箱準備工作。配倉回單及其他關聯文件可傳真給乙方。

1.02乙方收到甲方的《裝箱通知書》或《拆箱通知書》後,應按照甲方的要求24小時內安排好派車計劃,並安排放箱,取單,提箱、驗箱、排計劃等相關工作。

1.03乙方提箱時,應檢查集裝箱箱體情況,除非得到甲方允許,否則如因提到壞箱、污箱而造成甲方拒絕裝拆箱的,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1.04裝箱時,甲方或其委託人檢查箱體是否符合要求後,開始負責貨物的裝箱、計數及施封,並確認標準《裝箱單》,若甲方委託乙方填寫《裝箱單》數據,甲方應在《裝箱通知書》中,明確裝箱數據。如甲方未明確裝箱數據,則由甲方自行指定裝箱人填寫數據,乙方不再負責數據的準確性。

1.05拆箱時,乙方或其委託人應在檢查箱封是否與原應收箱封一致。簽收確認後,方可拆箱,拆箱完成後,箱內如有壞污等情況,甲方或其他委託人應註明。

1.06拆箱時,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箱體、鉛封完好,開箱門後,甲方對箱內貨物認定有問題,則自行向有關方面交涉,乙方應給予協助。

1.07裝箱時,乙方應及時將箱封號填在《裝箱單》上,並回傳或者郵件甲方,以便甲方核對整個《裝箱單》,辦理其他相關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辦理其他相關手續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8甲方委託乙方的集裝箱運輸,集裝箱內貨物必須是合法的,如由國家機關認定箱內有違法貨物,由此而引發的責任後果費用都由甲方承擔。

1.09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等因素導致集裝箱延遲進港,由乙方承擔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但遇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10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貨物重量,如貨物實際重量超過告知重量5%,造成乙方車輛被路政、交警部門罰款扣車扣分,以及船公司港區拒絕收箱,由此產生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1為履行本協議,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各種資料、信息等均為保密資料,無論本協議是否履行,乙方均應做到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人泄漏。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12在集裝箱運輸作業中,產生雙方約定之外的費用,如是乙方責任,則由乙方承擔費用;如是非乙方責任,則由甲方按照附件《集裝箱運輸額外費用表》承擔相關費用。

1.13運輸作業中使用的集裝箱,除甲方自備箱外,都由乙方出具手續向船公司租借,期間由此發生的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壞污費,非乙方責任的,甲方應實時、無條件的支付給乙方,其後,甲方可按船公司的有關政策自行申請辦理退款減免等其他事宜。乙方應給予最大限度的協助。

2.00費用結算方式

2.01乙方應在當月作業完成後的次月十日前,將月度作業運費帳單遞交甲方核對,甲方核對後,運費以及小額代墊費用應在次月收到發票後的30日內全部結清。代墊大額費用須在當月內付給乙方。

2.0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應支付費用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03代墊費中,港雜費,疏港費,超期費,污箱修箱費,如港區船公司不能指定甲方要求抬頭,而甲方又需要乙方出具甲方抬頭的發票方能結帳,乙方對該類費用可以收取代開票税。

3.00其它事宜

3.01合同所提及的《裝箱通知書》,《拆箱通知書》,《裝箱單》,《集裝箱運輸額外費用表》、《發票樣式及説明》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2《裝箱通知書》,《拆箱通知書》是甲乙雙方確認運輸費用的依據,甲方必須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遞乙方。額外費用產生後,甲乙雙方可由其他方式確認,但發生爭議時候,也由電子郵件確認為準

3.03甲方指定收發電子郵件地址為:

乙方指定收發電子郵件地址為:

3.04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解決。

3.05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3.0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雙方均無異議可自動延長一年,並重新簽訂協議。

甲方(託運人)乙方(承運人)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地址:地址:

公司簽章:公司簽章:

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

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簽字: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簽字:

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身份證號: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身份證號::

簽定合同日期:年月日簽定合同日期: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運輸業務承包給乙方,並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業務概況

1.1 業務範圍: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運輸。

1.2 業務內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攪拌站設備基礎製作,攪拌站設備採購、安裝、調試,設置避雷裝置,攪拌站設備校驗標定,混凝土的拌制並運輸至各施工現場。

第二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開始試運行;

年 月 日達到混凝土的正常供應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業主、建設單位與甲方所籤合同工期調整,則甲乙雙方約定的竣工日期相應調整。

第三條 生產條件

3.1乙方必須保證建設二條完好的生產線使用,以確保達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數量(高峯期日最大供應量 m3)。建站期間乙方使用的水電費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產線必須設備齊全、運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動上料,骨料倉、粉料倉、水、外加劑均使用電子計量)兩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備用發電機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傳所用條幅、標識等懸掛地點。

3.4乙方應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檢驗合格報告。

3.5乙方應具有混凝土罐車不少於 輛。

第四條 合同單價、數量、價值

4.1本合同採用包乾單價:

4.1.1混凝土加工、運輸綜合單價為 元/m3,單價包含的內容:混凝土的拌制及運輸、裝卸費(運距 公里);拌合站臨時設施費[含拌合站生活、貯存、生產設施、砼實驗設施(標養室)、圍牆、地面硬化、排水設施、文明施工設施等];地方事宜協調費;拌合站及攪拌車設備費及安裝、維修、拆除費;砼原材料場內的保管、搬運、標識費;抽水設備費及安裝、使用 、維修、拆除費;水電費;設備及人員調遷費、各種保險費、税費、安全措施費及施工管理費等為完成混凝土加工、運輸所需的全部費用。

4.1.2本合同為綜合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4.2數量:本合同各規格混凝土供應總數量約計 m3.具體結算時以實際供應數量為準。

4.3價值:價值為混凝土供應單價乘以混凝土供應數量。本合同總價值約計 萬元,具體以實際結算為準。

第五條 計劃及供貨

5.1甲方於混凝土使用前4小時填寫《混凝土需用計劃單》送乙方,乙方在計劃供混凝土時間前3小時簽字回執確認按計劃供應混凝土。

5.2如甲方變更需用混凝土時間,需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書面告知乙方,乙方簽字回執甲方。

5.3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及時將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供應或中斷混凝土供應時,所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灌注臨近結束最後兩車前向乙方電話通知剩餘實際需用方量。

第六條 運輸及裝卸

6.1乙方負責辦理混凝土的運輸、裝卸等手續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達施工現場後,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行人員進出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6.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應保障條件: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有足夠保證輸送混凝土必需的電力、照明、水源及臨時清洗車輛等設施。

第七條 檢驗和驗收

7.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混凝土技術規範組織生產,並隨機取樣製作試件和養護。若出機口試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若出機口試件合格,需雙方具體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7.2甲方在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後對混凝土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測試。現場初試按本合同有關要求及國家標準進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滿足要求時,由乙方負責調試,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調試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則乙方就地作廢處理。

7.3乙方製作的混凝土在澆築前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7.4混凝土運輸到達澆築地點後,如果由於甲方現場準備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時澆築,導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關性能指標不能滿足灌注要求或產品失效報廢時,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5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後,乙方單方摻加外加劑、摻和物、生水等,由此發生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和造成的損失、責任等由乙方承擔。

7.6甲方對澆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甲方組織,會同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的原因、責任,並共同提出書面處理意見,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7.7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規範(GB50164-92)加強澆搗養護,否則造成的質量問題及損失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8.1工程計量方式:鑽孔樁基礎的混凝土數量按雙方實際籤認量(以跟隨車輛的單據為依據)進行結算(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方抽檢,發現數量不符時當批次供應量按最低的抽檢數量進行計量)。橋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

設計圖紙量為結算依據進行計量。出現跑模、漲模時按雙方現場確認的數量據實計量。根據配合比計算砂石料的實際數量。

8.2履約保證金:合同簽訂後7日內,乙方繳納合同總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時間繳納的,乙方同意甲方從第一次結算款中扣除合同總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交(合格)後30日內,據合同履行情況無息返還。

8.3工程進度結算及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結合工程形象進度按月計量付款,每月按實際結算額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實際結算額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結算及付款: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辦理末次清算手續,工程款付至結算款的95%,剩餘5%作為質量保證金。付款時乙方提供發票。

8.5質量保證金支付:保修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或修復完所有質量缺陷後,經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憑據後,由甲方返還(無息)。

8.6結算程序:乙方報送甲方並經甲方按審核程序審核(甲方審核程序: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預算工程師、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工地代表親筆簽字的計量單,作為施工期間和最終結算、付款依據。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款、信函等文件資料,都不能作為結算、付款依據。甲方其他人員的任何簽字、籤認都不具有該事項最終確認的效力,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類文件,對甲方不產生效力。

第九條 材料及設備

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劑、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應,乙方負責保管及數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損耗數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約定消耗係數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劑1%) 為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應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額定數量部分,甲方在結算中按市場價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並加收 8% 的管理費。

9.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滿足工程需要的攪拌站及砼運輸設備,保證在出現設備故障、臨時停電、設備檢修等情況時不中斷砼供應。主要設備有:兩套 攪拌機及相應的四鬥配料機,配齊相關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備狀態良好的砼攪拌運輸車不少於十台。

第十條 安全質量及職業健康

10.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及甲方提出的具體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混凝土質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對其工作內容全面負責,必須達到甲方技術交底要求、國家及工程所屬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滿足甲方同建設單位及業主簽訂的各項目標。

10.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實驗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單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應測定砂、石含水率,並根據測試結果將理論配合比調整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製做砼抗壓試件,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及其它各項指標達到設計及行業規範要求。因砼質量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

10.4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應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環境及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履行合同期間出現環境污染問題及職業健康問題,由發生方負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10.4在施工現場內,供方車輛要聽從甲方指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 甲乙方駐工地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

11.1甲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繫電話 . 11.2乙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繫電話 . 11.3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託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甲方視為乙方的全權代表。

11.4乙方駐工地負責人需要更換時,乙方應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後,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11.5乙方所有與本工程有關的對外經濟活動,需經甲乙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託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方能生效,否則甲方一律不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2.1甲方負責該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指導。包括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由專人負責對預拌混凝土品種、質量、數量進行檢查與驗收。

12.2甲方制定總體進度計劃,明確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文明施工目標,指導乙方實現管理目標,保證施工時間準確,確保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工地卸料及時。

12.3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技術交底資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資料。

12.4審查乙方報送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時組織砼所需各項材料,並運送到乙方攪拌站。

12.6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工程計量和結算手續,及時撥付工程款。

12.7按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3.1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質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術規程》JGJ/T10現行國家標準進行生產。

13.2 按時保質保量的供應混凝土,並保證混凝土質量的勻質性、連續性。

13.3 保證混凝土坍落度及有關指標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貨檢驗過程中,發現有關指標超出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損失由乙方承擔。

13.4在合同簽訂後,按要求的時間、機械設備數量、人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及時組織進場。

13.5負責制定砼攪拌站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試驗檢測工作,加強設備管理及維護工作,保障砼及時供給。

13.7負責辦理交通所需各項手續,混凝土的運輸車輛須有養路費,以確保混凝土的及時、不間斷供應。

13.8嚴格按國家、鐵道部、業主、甲方關於施工安全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安全的全部責任和經濟責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企業形象。必須執行甲方制定的進度、質量計劃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指揮,按甲方要求做好職工安全、職業等相關培訓。接受甲方及業主進行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評比和獎懲。

13.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主動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安全管理機構、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的檢查和監督,並予以積極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及企業宣傳工作,臨時設施按照甲方

要求統一規劃,作業人員、機械設備統一標識。費用由乙方承擔。

13.12負責竣工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等工作,乙方服從甲方組織的竣工驗收工作安排,並積極配合處理有關事宜。

13.13乙方單位主要技術、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在其他項目兼職,並服從甲方的業務指導。

13.14乙方處理好與業主、設計、監理、接管使用單位關係,協助甲方處理地方事宜。自行處理及維護與地方的關係,加強與各橋涵勞務承包人之間的協調配合,保證滿足施工現場混凝土的供應。

13.15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和建設單位合同中及當地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認真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施工中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防止火災,減少污染、降低噪音,並承擔由於施工作業造成的環境破壞、損害公眾利益和財產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及經濟責任。

13.16及時提報工程計量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竣工結算。

13.17乙方不得將本工程項目或部分項目分包或轉包給他人,在本合同終止前乙方不得將本項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於業主、建設單位對甲方撥付資金不及時導致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款項時,甲方按業主、建設單位遲延支付的時間及比例順延支付乙方,此種情況下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包括不承擔支付利息及其他違約責任)。乙方應當自行籌集足量資金用於工程週轉,並不得以此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應及時支付參與本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報酬。乙方在季度結算時,必須提供職工工資發放的原始憑證,並作為結算的附件存檔。如乙方不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務人員報酬,造成工期、延誤及不良社會影響時,甲方視作乙方違約並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本工程乙方應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關安全、質量規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如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或事件,按業主及上級對甲方的罰款及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雙倍賠償。

14.2甲方對違反操作規程、安全規定等規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員按規定給與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清理出場,乙方代表必須無條件服從並及時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它約定:

17.1甲方為履行與業主所籤合同目標,有權力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和計劃,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7.2乙方資料需要上報業主、監理的,必須先上報甲方,由甲方審核批准並加蓋公章統一上報,否則無效。

17.3乙方在甲方統一指導組織下開展公共關係工作,負責相應費用,時時處處維護甲方的聲譽。

17.4乙方管理人員納入甲方管理範圍,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不得影響甲方的總體計劃。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任何債務糾紛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困此造成甲方對外承擔責任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追索。乙方人員出現任何違法亂紀或刑事案件後果均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車號:

為了加快公路建設進度,確保安全生產,甲、乙雙方建立瀝青混凝土運輸勞務關係,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運輸提供相關條件並及時解答乙方的各種諮詢。

二、乙方每天應按規定時間到我處過磅室報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未經甲方同意許可,不得無故缺席或參加其它運輸,否則,視為放棄參加運輸,本協議自動解除。

三、乙方每天報到後需對車輛進行檢查,必須保證車輛的車況完好。如車輛故障需停駛檢修,應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調整。

四、運輸車輛每次使用前後必須清掃乾淨,車廂板上塗一薄層油水(1:3)混合液,以防止混合料粘結車廂,但不得有餘液積聚在車廂底部。

五、從拌合機向運料車上裝料時,應多次挪動車輛位置,平衡裝料,減少混合料離析、灑落。

六、運料車至現場後,應聽從現場人員指揮,將車輛有序停放。在將混合料卸入攤鋪機時,應將料車平穩地倒在攤鋪機料斗中間,距攤鋪機約10c左右時停下、卸料,嚴禁料車撞擊攤鋪機。

七、乙方應對車輛及時檢修保養。若在運輸途中發生故障維修時間超過2小時造成攤鋪材料報廢,乙方應負責賠償全部損失(瀝青混凝土材料400元噸)。

八、乙方應加強對瀝青混凝土運輸途中的保護,自備蓬布等覆蓋設備用於對材料的保温、防雨,遇有惡劣天氣情況及時覆蓋。

九、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所承運的瀝青混凝土缺失、泄露或處置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按照400元噸價格賠償甲方。

十、乙方在運輸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嚴守操作規程,杜絕安全事故發生。若乙方車輛出現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民事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甲方根據工作和車輛運輸情況,可隨時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時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了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的權利和義務責任,確保工程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民運輸施工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

l、工程名稱:碎石運輸。

2、工程地點: .

3、車型、車輛要求:暫定 輛車,車型為 前四後八和前兩後八自卸車,但車輛規格需與該車行駛證一致。

4、工程期限:自 至 .

5、運輸距離及價格:運距 公里以內,按噸位計算,每噸 元,按實際裝載重量計算。車輛台數:視工地實際情況或甲方需要確定。

二、車輛要求

車輛數量要求 台,甲方付給乙方調車費每台__ _元,此款第一次結帳一次性扣完。

三、甲方責任

1、如乙方車輛沒有違規、違章,正常運輸,如被交通運管、交警等行政執法部門罰款及社會人員干擾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因超載而產生的罰款也由甲方承擔。車輛因查扣、被攔堵超過12小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每車500元。乙方必須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如手續不齊全,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費用。

2、甲方要保證12小時有人有車上下貨及開票等工作人員,保證乙方車輛在早上6點至晚上10點正常運行,反之屬甲方違約,按每天每車10000元賠付的比例付給乙方。但如遇大檢查等突發情況除外。

3、甲方負責安排車隊的住宿及停車場地,住宿費用由車隊自己承擔。

4、甲方必須保證新老路價格不變。

5、甲方應保證給乙方及時辦理結算運費,如因運費結算不及時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保證上料卸料場地及路途通行順暢。

四、乙方責任

1、車隊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和調度,乙方必須保證工期正常完工。

2、如因司機違章、違規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如車輛人員造成的交通事故等由乙方承擔法律經濟等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關於超載不在違章之內。

3、乙方車輛如有特殊原因退場需提前10天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退場。

4、乙方車輛進場後不準外出拉貨物,如發現外出拉貨物,車輛不在甲方指定地點裝卸,罰款1000元。

5、乙方必須拉運甲方提供的場地所約束的條件及車輛拉所明確 的路線組織運輸,確保施工進度和數量。

6、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不得因價格問題造成甲方損失, 後果由乙方自負。

7、乙方應按照甲方週期計劃完成甲方給予的任務。

8、本協議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及政府全市大檢查等,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1、以下條款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遵守並執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如有違約,按合同違約條款中的條例處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必須有違約方全部承擔。

2、糾紛解決:甲乙雙方以誠相待,同心同德,共同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的協議要以書面形式。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條款不符,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生效,望共同遵守。運輸工程結束後或合同到期,雙方無糾紛,運費付清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5、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虛假計量,如有發生,則以虛假部分的十倍違約金賠償給對方。

六、結算方式

1、每月3號之前交票,到15號結帳。

2、甲方保證按時結算運輸費用,未按時結算,因此產生停運的損失費由甲方負責,車輛必須辦手續齊全的合法車輛。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20’,rmb/40’。

6、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當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户,如該客户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集裝箱運輸合同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

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當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開户行:開户行:

帳號:帳號: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此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

2. 甲方按照規定的標準對貨物包裝。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收貨人、收貨地點、電話、收貨單位名稱。

4. 甲方委託運輸油漆屬危險品,乙方應採用國家規定的運輸車輛進行運輸。

5.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收貨單位及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況變化,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和收貨單位或取消託運時,乙方應給予配合,避免貨物損失。

7. 甲方對在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各種貨物數量缺少,貨物質量人為變質、變形,有權向乙 方提出索賠。

8. 乙方應積極參加各種保險,如果運輸途中發生事故導致的貨物短少滅失,無論乙方是否 全責或主要責任,乙方均應向甲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並在30天內進行賠償,若乙方向他人追償損失需由甲方進行協助時,甲方有義務提供書面證據進行協助。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2.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按時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點和收貨人查不到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所運貨物。對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有權按照國家規定收取保管費。

4. 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時,應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通知。

5. 乙方負責運輸的貨物,保證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變形。

6.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之前,如發現貨物包裝不符合要求,有權拒絕運輸或向甲方提出進行重新更換包裝或加固。

7. 乙方在甲方交貨時,應清點運輸貨物數量、包裝情況,避免出現問題造成糾紛。

  三、 雙方約定,甲方在收到貨物並複核後,按實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協調解決。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託運方): 乙 方(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