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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轉讓合同10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轉讓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土地轉讓合同10篇

土地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興園公司(法人代表:劉宏潭)

乙方:英鬆予制構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來喜)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縣***鄉半坡村東11.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於**至***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13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興園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籤協議的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着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附興園公司和**鄉半坡村村委會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2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4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麪積

4.1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1)(2)(3)(4)(5)(6)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本合同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説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4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5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6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並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7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的邊緣地帶鋪設熱網管線,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築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並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後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衞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佈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4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築物、附着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5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9.6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9.7 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9.8 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讓。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准文件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後,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後,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11.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曆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3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4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於償付當日及其之後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5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6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後餘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7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築物或其它附着物。《5》《6》

11.8 違約事實發生後,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2.2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合同生效後,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複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兑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兑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6.7 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於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轉讓合同 篇3

轉讓人:xx (簡稱甲方)

受讓人:xx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縣城xx局對面橋北市場旁,西靠105國道,門面(二層,計165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願意以陸拾捌萬元整(¥:680000.00元)的房屋土地購買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應證件齊全、保證無他人有爭執。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隨房產轉讓,房產土地使用,建築面積以產權證件登記的為準。乙方付清房款後,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户登記手續後,乙方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户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的固定生活設施一併轉讓給乙方,乙方適當折舊給付費用,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日後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調好相鄰雙方關係,避免糾紛發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後,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後,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土地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三人) (簡稱甲方)

受讓方:(二人)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敦煌市轉渠口鎮鹽茶村二組的承包地(面積: 四址界限: )的承包經營權轉讓與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後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後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人民幣。包括甲方承包經營該地塊時對該地塊的改良投入資金。

四、轉讓金的給付方式及給付時間: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給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於乙方。

六、用途:乙方轉讓土地後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發包方及村民小組處備案登記,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八、特別約定:本合同生效後,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徵用、徵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發包方及村民小組登記備案後生效。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壹份,村民小組壹分。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方住址: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

發包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6

( )××字第××號

茲證明出讓方(或轉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於××××年×月×日,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及《××××》(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注: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住址;

2.如合同並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寫。

土地轉讓合同 篇7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搞活經濟,加快本地區的企業發展,增加咱村

第三產業收入,經雙方充分討論協商,就村委會向村民-----------租賃土地辦企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位置:該宗土地地址在 面積 畝

二、租賃期限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元月____日止。

三、租賃金額和付款辦法:

一租賃金額:

①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畝每年4千元。

②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畝每年4.5千元。

③從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畝每年5千元。 二土地位置差額:租金每年每畝4千元以下按差額計算

①距離國道前30米土地,每畝租價每年4千元。

②距離國道30米後,每畝租價每年3.5千元。土地租賃協議書

③其餘額由總租賃面積平均分配。(每畝500元差額)

三付款辦法:採用先付款後用土地的辦法。

⑴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天內交付乙方第________年50%的土地租賃金;在該塊整平後兩天內再付清________年租賃金。

⑵第________年起以逐年支付清的方式。甲方必須在當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年的土地租賃金。若逾期未交,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迎角款額20%的滯納金。

⑶最後________年租賃金應扣協議簽訂後預付租賃金50%款項。

四、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此款抵扣税費或挪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必須交付乙方當年土地租金50%的違約金。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⒈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土地。土地賠償今年歸乙方所有。

⒉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甲方須在五個月內處理器械設備,逾期均歸乙方所有。此財產均折價按甲方使用的土地面積平均分配

⒊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做好地面上的建築物、花果遷移工作。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甲方在租用的土地範圍內進行設計、施工擁有主決權,承租期間擁有企業經營一切管理權,乙方不得干涉。

②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時,甲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賠青標準一次性付給乙方的青苗賠償費。地面上建築物器械設備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③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

甲方有權在五個月內處理一切器械設備,否則,視為放棄,均歸乙方所有。

④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四十五天內做好該地塊的整平工作。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約,必須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並加罰人民幣壹萬元。

八、本協議在生效期內,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文明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轉讓協議書

土地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縣鎮村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 )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9

出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因乙方建房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經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農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乙雙方通過自願協商,經村委同意,通過貨幣買賣形式有償轉讓,乙方為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青苗補償費________,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三、付款方式:

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土地轉讓款__________元,本土地轉讓屬一次性買賣處理。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就所轉讓的該宗土地土地使用權及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其他權利、權益及收益等均歸乙方所享有;日後如有徵用等的,土地徵用賠償款、青苗補償等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全部權益均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五、該土地轉讓後雙方均確認無爭議事情發生,並保證不發生任何事端。

六、其他約定:

因乙方受讓該宗土地系用於房屋建設,如乙方受讓該宗土地後並向相關部門就宅基地審批提出申請後,有關部門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面積不予批准的,雙方均同意本合同不生效,乙方向甲方退回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甲方則向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土地轉讓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互利共贏、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有的房屋土地一事,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守和履行。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址在 土地使用權,分別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 ㎡,土地性質均為工業用地,土地出讓金已繳清。

甲方在該五宗土地上建設房屋幢,合計建築面積為 ㎡,其

中㎡已取得頒發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其中 ㎡未取得產權證。

甲方對上述土地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土地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瑕疵,因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所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均已支付完畢,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

第二條 土地房屋的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土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佰萬元整),該售價為土地房屋的整體打包售價,雙方對於該成交價並未明確土地和房屋的分別定價。該售價包含辦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權證過户所需的一切税費(單指根據法律規定需由甲方承擔的部分)。雙方以土地房屋的現狀交易,乙方已熟知土地房屋的現狀。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定金轉首付款;

(2)在甲方與乙方擬辦理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經向市、區國土資源局及房管局確認收件完整,乙方應在過户手續辦理完畢即甲方將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理至乙方名下,乙方取得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 天向甲方再支付轉讓款尾款 萬元。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帳號為:;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普通的收款收據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土地房屋的交付

1、土地房屋以現狀交付乙方,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開具受理轉讓通知單之次日交付。

2、乙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之後,可以裝修裝璜但不得入住。甲方目前使用的房屋商定在 之前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該宗轉讓土地及房屋權屬清楚,界址明確,甲方有權對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進行處分,保證該宗地及房屋轉讓不存在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

2、甲方保證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4、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甲方此前已將出售的土地房屋向銀行設臵貸款抵押,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且收到首付款之日起天內進行解押。

6、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7、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將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所有權過户至乙方或乙方所指定的企業名下,但乙方應當履行相應的配合工作。

8、甲方應負責處理好與相鄰土地的邊界糾紛,若因邊界權屬不清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9、甲方應按照約定時間交付土地房屋及相關產權證件。

10、土地房屋交付日之前的水電費(其中不包括乙方進場裝修裝璜所產生的水電費)、與土地房屋有關的税費由甲方承擔,並負責交清。交付日之後所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除法定應由甲方交納的交易税費包含在售價中外),由乙方負擔。

11、除土地房屋過户外,雙方應在合理期間內,辦理其他需要過户的手續,如水電户等。具體做法由雙方另定。

第六條 税費的負擔

因本案交易(過户)所需的税、費,由甲方承擔;辦理新證的税、費由乙方自理。雙方按照約定各自交納税、費。

第七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均不能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天,視為構成根本性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自行解除合同,啟用定金罰則,並追究違約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主張權利或其他甲方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過户登記至乙方名下的,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應支付乙方相當本合同價款 % 的違約金。

第九條 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訂後,若辦理土地房屋過户登記時,需按照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另行填寫表格、簽訂其他轉讓合同範本的,如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於售價、交易税費承擔者等。

第十條 保證責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

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擔保方(兩人):

年 月 日

標籤:轉讓 合同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