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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合同彙總五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委託經營合同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委託經營合同彙總五篇

委託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甲方職工食堂的服務,甲方將上述食堂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職工食堂交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在國家法定工作日和甲方提出的特殊時段提供餐飲服務。

二、權利與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對食堂進行運營管理,並進行監督、指導。

2.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配齊食堂所需的操作間及倉庫用房、進餐場所及桌椅、廚房設備、食品加工機械、廚具、餐具、用具、水電設備及其輔助設備、消防器械。因食堂運作需要增加以上新設備,甲方負責購買,產權歸甲方所有。

3.甲方應做好就餐人員的教育工作,注意合理用餐、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4.在協議期間,如遇停電、停水等情況,甲方協助提供臨時供電、供水,確保食堂正常用電、用水,以免影響食堂的正常供餐。

5.甲方應維持進餐人數基本穩定,在正常情況下,如臨時放假或有臨時客餐,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免造成浪費或供餐不足。

㈡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預算支出,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確保成本支出的合理性,並定期將食堂財務帳目報員工服務中心審核。

2.在協議期間,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派出專業的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為甲方提供膳食服務,保證食品安全、衞生。

3.乙方根據甲方用餐規定和餐標編制食譜,並按食譜烹調食品。

4.乙方正確使用甲方所提供食堂的各項設備設施,並有保管和維護的義務。乙方負責食堂設備、炊具、用具的正常損耗維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固定資產類設備如需要更換,由乙方提出報告,甲方負責購臵。

5.乙方保證派遣到甲方食堂的工作人員執有效《健康證》上崗,在《健康證》有效期屆滿前,及時組織複檢補辦。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嚴格遵守相關部門規定及其它各項食堂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控機制,至少每月進行食品安全的第三方檢測,搞好食堂內的環境衞生、飲食衞生及管理工作,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7.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供餐,在技術上精益求精,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與出品質量。

8.乙方負責承擔職工食堂範圍內(包括職工就餐區、操作間及食堂外原材料驗收、加工場所)的清潔衞生工作,確保責任區域內的衞生、整潔。

9.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及業務指導。

10.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共同維護甲方工作秩序。

11.乙方須保證食堂工作人員管理符合國家關於勞務用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法規要求,確保員工合法權益。

三、合同價款:

甲方按照元/人·月的標準支付給乙方(包含食材成本和運營成本,食材成本不低於500元/人·月)。職工食堂就餐人數經甲方人事部門審定為上述職工食堂全年經營費用共計人民幣叁仟陸佰肆拾萬零叁佰貳拾元整(¥ 萬元),計算公式為 元× 人×個月。甲方每季度末將食堂經營管理費的四分之一(即¥支付給乙方。人員在年內發生變動的,將通過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四、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五、協議解除

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1.甲方定期對食堂的服務質量進行民意測評,整體滿意率低於80%,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不能按照協議內容履行相關義務且情節嚴重,或達不到甲方整改要求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履行相關責任與義務的,導致食堂無法正常運營的;

2.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或按協議相關條款向乙方所提供的條件達不到要求,導致食堂無法正常運營的。

㈢其它解除協議的情形: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的。

㈣協議的解除須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㈠本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託經營權。 ㈡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㈢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如需續期須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

簽署頁

甲方: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乙方:深圳市深供供電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委託經營合同 篇2

甲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 話 : 傳 真 :

乙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 傳 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託給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該商鋪處於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取;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為購買該商鋪向 支付的房價款)× 計人民幣 元(含税)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為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為 至 ,以後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 税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為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後,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於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佈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乙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託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為。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補充約定內容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附圖:;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標的 標的物:位於________ ,面積|: 平米

第二條 1、委託權限

2.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託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 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 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 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一條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經營除食鹽和純鹼、燒鹼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用事務。 第二條 受託方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受託方必須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 第三條 委託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受委託方不得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進貨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銷售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應對象:見附件

4、貨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書面報告。 第六條 委託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委託方應滿足受託方在品種和數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受託方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供應對象記錄轉交給委託方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續約或解除的條件:

委託期滿後由受託方提出書面要約,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約手續。

受託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委託方可隨時解除合同或不予續約,並書面通知受託方:

l、違反國家鹽業法規、規定和價格政策;

2、不按合同規定的進貨渠道和銷售範圍經營;

3、年經營量不足l00 噸。

受託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託方應予接受。

所有要約、續約和解約書面文件,附《合同書》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受託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委託方可隨時終止其委託經營業務。

2、委託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別事項:

如國家法規政策調整,或本市鹽業市場經營佈局及管理需要,委託方可提前30 天通知受託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委託經營書一式三份,委、受雙方及市鹽務管理局各執一份。

委託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營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

商業用房: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髮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注:根據委託經營的具體情況寫)

第二條 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_________的_________廣場(以下簡稱_________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____層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

2.標的用途 _________廣場為商業用房,經營範圍以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第三條 委託權限

1.甲方就其擁有的_________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

2.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_________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

3.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第四條 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户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户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第五條 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六條 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維護_________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第七條 經營收入的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_________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應當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_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 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七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託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具體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以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分立、解散、破產等事項的應書面通知對方,並告知對方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繼承人。如對方不同意,則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