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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委託代理合同四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委託代理合同四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商標註冊委託代理服務協議。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代理服務甲方____________商標在第____________類的申請註冊,共____________個。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負責完成商標註冊代理的全部工作,並須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次商標代理服務採取分類服務形式,具體項目為

1.商標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商標查詢選擇如下方式:

商標按□中文□英文?□中英文項目包乾查詢,包乾查詢費____________元。

商標查詢費按實際查詢次數計,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標申請註冊費用___________元,加急註冊費___________元,包乾註冊費___________元。 以上項目共計費用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簽訂協議後,乙方即時收取甲方商標代理服務費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須保證提供之註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繫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協商後可做補充。

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2、案由:

3、審理機關:

4、審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一般代理。

或者

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 日內支付,甲方並同意在本委託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 %或 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為律師代理費。

乙方户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北京銀行東單支行

賬號:01090945000120105012138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翻譯、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採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 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審核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或者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本合同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申請人:

地 址:

本合同受託(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地址:

甲方擬就 委託乙方代理中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承辦專利申請至專利局作出對申請最終結果期間內的有關代理事務。

經雙方協商,確定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授權乙方辦理專利申請程序中的有關事務。

二、乙方作為甲方專利代理人,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代理業務。

三、甲方項目的發明人應向代理人介紹有關情況及內容,並按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技術資料、圖紙、背景文件等,積極配合代理人開展工作,給予乙方工作便利。甲方發明人應對所提供的資料、圖紙、背景文件的真實性負責,並對其承擔法律責任。

四、合同生效後,乙方對收到的甲方的技術資料等文件中未公開的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後的一個月內向中國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文件,並向甲方提供所承辦的文件副本一套。

五、甲方專利申請項目發明人為:

甲方指定: 為聯繫人負責溝通代理人與甲方的聯繫。

其聯繫地址:

電話:

六、甲方如發生地址變更或更換聯繫人,應及時將變更後的地址及有關情況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變更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於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誤或不詳,或因變更後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由於乙方填寫錯誤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通訊處及時送達有關文件,送達可用信函郵寄,送達時間推定為貳周。

八、甲方應當及時按國家專利局的要求繳納有關費用。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九、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專利費用明細表如下:

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 元,總計人民幣 元整。

十、乙方不擔保所代理案件的最終結果,所代理事務的最終結果由甲方承擔。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自行更換代理人,並應在代理人更換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著錄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所代理的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乙方全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費。由於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如所造成的後果使代理工作無法繼續或無必要繼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取的代理費。由於乙方的代理人泄露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上級主管部門直至司法機關提出申訴,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三、由於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如所造成的後果使代理工作無法繼續或無必要繼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由於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專利申請權時本合同即告終止。上述兩款中的任一事件發生後甲方所付的專利代理費等均不再返還。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所訂立的補充條款視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除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情況外,自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委託事務完成之日終止。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成、合同終止後,本條即為代理關係終止、解除委託關係的條款。

十六、專利代理委託書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以專利代理委託書為工作憑證。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等同效力,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甲方委託乙方炒股,買賣中國境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B股(含權證和基金)。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以甲方的名義在證券公司同時開設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户(並都申請權證交易功能)。

二、甲方出資 人民幣(¥ 萬)用於炒股,並在銀行辦理銀證三方託管業務。

三、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東帳號及操作密碼。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碼,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東帳號及密碼等。

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完成。

四、乙方具體負責操作買賣股票,進行炒股。

五、甲方正式授權乙方炒股的期限從公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乙方預計炒股的收益在每年在25%以上,但也有可能虧損,乙方預計虧損每年在9%以下。乙方應認真負責、審慎操作。炒股虧損在25%或以上,應停止操作,通知甲方,協商後方可繼續操作,甲方也有權通知乙方停止操作並有權更改操作密碼等。

七、合作期期內的利潤分成(股票不必全部變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個交易日開始計算每 月結算一次):

1、總資產(即計算週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週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餘歸甲方;

2、總資產(即計算週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週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餘歸甲方;

3、總資產(即計算週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週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餘歸甲方;

4、總資產(即計算週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週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餘歸甲方;

八、合作期滿時的虧損處理(股票不必全部變現):

虧損金額在 元以內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餘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 元之間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餘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以上且乙方有過錯的,則對超過___萬元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但對乙方按約定停止操作或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後的虧損,乙方無需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九、對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時的利潤進行分成外,違約方還應當按甲方出資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甲方中途要轉走部分資金的,應與乙方協商徵得同意,否則應按轉走資金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乙方應注意對甲方的資金等進行保密,如有證據證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應按甲方出資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十、在合作期間,甲方有監督乙方炒股的權利,但為了明確責任,甲方不得進行股票買賣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須隨時注意股票買賣是否自己所為,如發現有他人操作等異常情況,應馬上向甲方反映彙報,否則推斷為是乙方行為。如有必要時所有炒股的交割單可由甲方負責去證券營業部打印並提供。

十一、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開户的證券營業部所在地法院起訴。勝訴方的合理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