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動合同(精選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最新勞動合同1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使用説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xxx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2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勞動合同管理,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
利和義務,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以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相關行政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分級管理體制負責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好本轄區內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工作。
第六條 各級工會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情況進行監督,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當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勞動用工備案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向其收取抵押性錢款、物品或者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以及要求提供擔保。
第十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可以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查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第十一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代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能簽字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簽。
實行租賃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用人單位,依據租賃合同或者承包合同,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出租人、發包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被委託人時,可以代表出租人、發包人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合同生效時間。沒有約定生效時間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聘用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應當與其簽訂書面聘用協議。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除應當具備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條款外,還可以訂立以下條款:
(一)試用期;
(二)培訓;
(三)保密事項;
(四)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申請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最新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銷售業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泉州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3天假期、每天7.5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3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核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本合同訂立與 年 月 日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範本變更勞動合同
最新勞動合同5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最新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延長時間的情形,則不受前述限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的,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九條甲方將採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十四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薪酬制度確定,甲方每月預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五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六條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①
②
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為:①
②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後,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後,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內;
4、乙方若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簽名)
最新勞動合同7
使用説明
一、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閲讀合同書。合同內容應協商一致後填寫,合同中的空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本合同中的選擇項目,只能選擇一項填入確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本人簽名(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在“其它事項的約定”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請用黑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浙江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工資形式為()。
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1、銀行代發2、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衞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乙方簽名(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______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8
一、違約金的適用範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有兩種情況: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除前述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在合同中約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違約金。
二、經濟補償金的適用範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而解除勞動合同的: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而裁減人員的: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破產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範圍
1、違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值得一提的是,本賠償金只適用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不適用於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經濟補償金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3、擅自扣發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因違法行為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2)勞動行政機關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最新勞動合同9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 :
員工姓名(乙方):
員工身份證號碼 :
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同意變更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部分內容,本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1、第 條 項變更為:
2、第 條 項變更為:
本變更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簽名:
身份證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學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專業年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學生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實習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於________終止。
實習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實習內容
第二條 甲方應該在乙方實習期間,為乙方指派一到兩名實習指導老師,負責指導乙方進行實習。
甲方指派________為乙方指導老師,指導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虛心學習,發揚艱苦奮鬥、吃苦耐勞的精神,展現浙大學子風貌。
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在________崗位進行實習。
三、實習期間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進行實習,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時。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在實習期間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蓋章):
乙 方(簽字):
聯繫人:
乙方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後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 甲方錄用乙方的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於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並接受。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基本保險;
B、外來人員綜合保險;
C、乙方已在其他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無須為乙方另行購買社會保險,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社會保險費用;
D、乙方為已享受社會保險人員,甲方無須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最新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冊 地 址:
聯 系 人: 電話:
乙 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居民身份證 號碼:
户 籍 所 在 地:
現 居 住 地: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黑龍江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 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確定為(填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的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果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 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填“是”( )。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選定的項目後填“是”)。
(二)乙方應服從公司因生產或工作需要而臨時延長一定工作時間的決定。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並努力完成甲方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等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並按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而不能按照規定正常休息、休假的,公司可作串休或補休的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為: 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
(三)甲方因生產或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乙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的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為乙方檢查身體。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和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五)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有關的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遠程,服從管理,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如果乙方違反公司保密的要求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依照有關法規要求其立即停止泄密行為並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並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繳部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規定給予病假、支付病假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辦理。
(四)甲方按相關規定準許乙方的休假,應按相關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屬於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2、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違反規定等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其他需由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參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應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一)甲方應當在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併為乙方辦理檔案及相關手續的轉移。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包括具體事務、物品、工具及其他應交接的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手續後支付給乙方。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應依照相關法律承擔責任。
(四)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及賠償金額等。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及競業要求,如因違反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或名譽上的傷害,乙方應負經濟直至法律責任。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和縣級以上行政管理機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採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
第三條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和基金會,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户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最新勞動合同14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共3頁。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最新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備註:
1、本合同代簽或塗改無效;
2、本合同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要清楚。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日起至月月年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月試用期自年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每週週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於xx年x月x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鑑證機構蓋章:鑑證人簽名:
鑑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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