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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員工勞動合同十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員工勞動合同十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乙方: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婚否: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在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簽訂以完成 年度委託管理加油站的銷售任務和安全生產指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1、工作地點: ;

2、部門和崗位: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完成公司下達的加油站成品油銷售任務及安全生產任務;職責見加油站管理有關條例規定。

(三)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薪酬待遇相應隨着變動,新崗位的工資薪酬待遇按公司同等崗位規定執行。

三、工作時間

1、工作時間,乙方同意按甲方安排工種崗位執行以下(2)相應的工作制。

(1) 公司的管理崗和後勤操作崗等固定班次(包括輪班)或固定上班時間的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2)公司的油罐車駕駛員、修理工、門衞、營業員等機動作業的崗位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即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崗位職責範圍的關係以及因工作時間不固定,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彈性工時制度。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的工資按甲方與中石化簽訂的委託加油站管理合同的員工薪酬分配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30 日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或順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

(一)合同簽訂3年以上,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5年以上甲方依法辦理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平均工資基數繳納,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如乙方未乾滿合同簽訂年限的.應補繳甲方在簽訂合同期間所承擔的醫療養老所繳納的所有費用.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上崗證件不全或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管理辦法規定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甲方與中石化廣西河池石油分公司的委託加油站管理業務協議被中止或到期終止的;甲方按照第5、6、7、8、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一、調解及仲栽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本人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續簽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三、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含保密費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四、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_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收條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約定交來人民幣_______元。

收款人: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簡明情況

乙方(勞動者)簡明情況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 ,工作地點為 ,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崗位(工種)以及工作地點。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責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乙方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對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為服務行業,工作時間按照工作內容商定,具體要求與細則以《員工守則》約定為準。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為:

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

第九條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崗,在待崗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為: 。

第十條 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一條 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二條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在雙方當事人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屆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

第十四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七、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款項:(選擇打“√”) (一)見插入的活頁 (工資提成核算表) (二) 無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田某於1992年進入某廠任員工,後升任為幹部,任現場整理課主管一職。20xx年6月,公司以其不勝任工作為由,將其調離現場,在不降低其薪資待遇的情況下,調任總務課。

不久,該員工請假7天,請假期滿,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辦理續假手續。公司向其發出“上班通知”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快遞各一份。同時,田某以公司未支付雙休日加班工資及擅自調崗變相解除勞動合同為由,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問題】:該公司的作法是否合法

【案例分析】:

本案看似複雜,但爭議點可以歸納為幾個:一是調崗的合法性;二是公司是否因未足額支付加班工資,田某構成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三是田某請假後一直未上班的事實性質認定。

《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可以對其進行培訓或調動工作崗位”,公司出具了田某任課長主管產品質量期間,該部門的產品質量異常統計單、返修單等質量單據,以及經田某簽名確認的不改變薪資待遇的“人事異動單”。

據此,仲裁委員會認為該員工不勝任工作,公司的調崗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同時,結合該公司的規章制度,認定田某擅自離職不歸,並在公司發出通知後仍不予答覆,已經達到“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程度,公司解除與田某的勞動合同合法。

【律師建議】:

該案涉及調薪調崗、加班費、解除勞動合同等勞動法相關問題。可以看出,公司完善的相關制度及證據保存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起了相當大的作用,歸納為幾點:

1、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調崗,員工不勝任工作之事實需確實存在,並掌握不勝任工作的相應證據,該證據得到員工的確認或有法律上的證明力;

2、工資條的簽收,表明員工對工資條記載的加班工時、績效等的確認;

3、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都需通知勞動者,此為用人單位的義務,也是保存證據的必要措施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在我國,很多企業在勞動合同的簽訂方面存在着不規範的行為,很少有企業和員工簽訂較長期的合同,《勞動合同法》從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務派遣在我國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現在我國的勞務派遣形式多樣,但是仍然存在着種種不規範。《勞動合同法》首次從法律的角度對勞務派遣進行了規制。隨着經濟的多元化發展,非全日制用工成為當前一種靈活僱傭的形式,《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確定義和規範。

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目前我國勞務派遣發展迅速,但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情形較為普遍。考慮到勞務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法》設專節進行了規範。

第一,規定設立勞務派遣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50萬元,資金應當一次到位。同時明確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且必須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工作期間支付最低工資等,加大勞務派遣單位的責任,促使勞務派遣市場的合理化和規範化。

第二,針對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責任不清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幾項措施:

一是規定用工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進行崗位培訓,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二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違約責任等。

三是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是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一些權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權利、工資正常調整的權利、對勞務派遣協議的知情權、工資不被剋扣的權利、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等。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的條款。這説明勞務派遣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在合同中寫明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那麼就意味着勞務派遣單位應該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之前就與企業簽訂了協議。但是卻沒有指出現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勞動者後,再與企業簽訂用工合同的勞務派遣單位的行為是不是屬於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在無工作期間需支付不得低於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説勞務派遣單位很可能與企業簽訂的是一年的用工協議,但它卻需要與勞動者簽訂為期兩年的合同,當勞務派遣單位與企業的協議到期後,剩下一年的時間就需要勞務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薪酬。可見國家出台勞動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減少失業率,使得儘可能多的勞動者有最低工資。然而這有可能傷及勞務派遣單位的利益,所以其實施難度非常大。也許等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以後,勞務派遣單位就不復存在了。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訂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就意味着,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兩次兩年期限的合同後,就需要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那麼在勞動者的勞動生涯中,如果勞務派遣機構沒有派遣任務,他就需要支付勞動者的薪酬。由於勞務派遣規模較大,鉅額的薪酬它必然不會

承擔。也許將來勞務派遣單位會徹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業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機構,將來的勞務派遣將以外包機構等其他形式出現。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企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很多企業使用非正式員工的最大原因就是節約勞動力成本。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將促使企業僱傭正式員工以節約成本。這樣非正式員工利益不僅得不到保護,反而會導致失業率上升。又或者,這一個規定最終成為一紙空文,得不到有效實施。

有關短期契約工的規定

現在的研究一般將非正式員工分為三類,合同在一年以內、勞務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對於合同在一年以內的短期契約員工,《勞動合同法》並未有明確的規定。

在僱用短期契約形式的非正式員工方面最突出的一個問題時也經常採用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以往企業在管理中,為了實現勞動關係的短期效益,減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上一般採取一年一簽的方式。但《勞動合同法》於20xx年1月1日生效執行後,企業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簽的方式。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施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可以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所以,企業在延用一年一簽勞動合同的管理方式,勢必在平衡角度上將企業置於被動。因此,改變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探索中長期用工思路是企業當前的戰略要求。

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近年來,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發展較快。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傳統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適應了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要,成為促進就業的重要途徑。為了規範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非全日制就業健康發展,勞動保障部於20xx年發佈了《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勞動合同法》在總結這一政策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上對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別規範。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義

所謂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68條的規定,定義為: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方式主要是指鐘點工以及一些兼職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簽訂書面合同情況

對於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將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等嚴厲的懲罰。對於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也是與其短期性、即時結清性以及相對簡單性的特點相符合的。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主要是工資支付關係,權利義務較為簡單,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幾天的時間,因此,允許雙方訂立口頭協議,

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後,無須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從勞動者維權的角度講,如果條件許可,應儘量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在多家單位同時工作的情況

對於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其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未依法終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這屬於工作關係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則與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權利,這個規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點相符合的。當然,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上述權利也並非毫無限制的,其必須保證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時數計算工資,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計算工資。不論是小時工資還是計件工資,具體數額雙方協商確定,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第72條的規定,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按小時計算工資,可以類推出相應的小時工資加以比較。工資結算可以每天即時結清,也可以約定每週一結,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這一規定的提出解決了現實生活中有關在校大學生、離退休人員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約束的問題。根據勞動部1995年制訂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一直以來認為大學生兼職不受勞動法調整,對於其報酬可以雙方約定,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約束。離退休人員在實踐中,也一直是按勞務關係處理。在新法實施後,上述情形用工,也應受到本法的約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的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於履行期限相對較短,因此,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試用期,即使雙方做了試用期的約定,也是無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適合自己的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勞動報酬往往低於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同一崗位的工資,以致於很多單位把試用人員當成廉價勞動力,甚至利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相對容易的特點,頻繁地更換試用人員,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也增加了勞動者的經濟負擔。非全日制用工本來就屬於靈活用工形式,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強,而且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收入也往往低於全日制職工,所以更應該嚴格控制試用期來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保護。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約定了試用期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係的終止情況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靈活性,這也是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相對簡單的權利義務相對應的。非全日制用工雙

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無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狀態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的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有別於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確定非全日制用工,較其他國家的定義,本法界定標準較嚴。非全日制用工是與全日制用工相對的概念,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不長,但呈現出較快增長的趨勢,勞動合同法針對其特點設專節做了相應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用工,終止用工應該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口頭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終止用工都不用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靈活性,從而促進就業,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為寬鬆的規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終止用工”既包括因勞動合同期屆滿而導致的終止,也包括勞動合同期沒有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國家立法機構本着減少失業率,規範就業市場的目的,出台了《勞動合同法》,這是對我國立法制度的一個補充。但是國家立法機構還需要對其進行更好的補充解釋,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嚴密嚴格的實施細則來保證它的實施,執法機構應該進行嚴格的監管,同時這更離不開企業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開始實施,我們希望能夠看到這部法律很好的實施,真正的解決了非正式員工僱用中的許多不合理的現象,規範非正規就業,更好的保護非正式員工的權益。

員工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為甲方職工。

二、本合同為_________期限合同,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月。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單位從事______工作,並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甲方應合理確定勞動定額。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集體合同條款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有義務遵守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甲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即______工作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月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___。實行計件工資時,甲方應根據國家或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______保險;______保險;______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

七、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執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和各種經營規範,服從組織安排,搞好本職工作,保證完成任務。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死亡、患職業病等,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享受有關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和在終止、解除合同後______個月內必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為甲方競爭對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開涉及甲方利益的商業祕密之前均須徵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資招用、培訓、深造的,應按甲方規定簽訂《培訓協議》,並遵守《培訓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年限及有關約定賠償。

十一、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所有屬於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資料均應交還甲方,如有物品遺失、損壞應當賠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間,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説明的住址發送有關文件應視為送達。

十三、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間,若需變更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對所需修改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的內容。

十五、甲乙雙方還約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為本合同變更、終止、解除、賠償等方面的規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如甲方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七、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雙方約定賠償。

十八、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______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8

在規範勞務派遣用工時,滬上國有企業將發揮引領示範作用。記者昨天獲悉,市國資委已出台《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國資委系統國有企業勞務派遣用工的指導意見》。由此,國企管理崗位和關鍵技術崗位要以使用勞動合同制員工為主,逐步減少非“三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比例。優秀高技能勞務派遣員工還將有計劃地轉為勞動合同制員工,並享受正常的晉職晉級。 在一些用工不規範的企業中,勞務派遣工的使用並沒有遵循《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這“三性”要求。為此,國資委系統國有企業將在這方面進行嘗試。

指導意見就指出,企業要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合理確定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範圍。不僅如此,還明確要求管理崗位和關鍵技術崗位應以使用勞動合同制員工為主,逐步減少非“三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比例,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國企還要制定吸納勞務派遣員工轉為勞動合同制員工的制度。其中,符合企業用人要求的'優秀高技能勞務派遣員工,要有計劃地轉為勞動合同制員工,並予以正常的晉職、晉級,增強他們對用工單位的歸屬感。在這方面,市國資委要求企業集團將有關制度與計劃報主管部門備案。

統一規範薪酬分配製度

同工不同酬現象,是上海展開勞務派遣用工調研中發現的另一個重要問題。為此,市國資委表示,企業要建立統一規範的內部薪酬分配製度,將勞務派遣員工與勞動合同制員工納入同一薪酬管理與業績考核體系,破除工資分配中的“二元”結構。同時,要按照企業的特點,綜合考慮崗位、資歷、學歷、技能和績效等因素,建立企業員工正常工資調整機制,並納入集體協商的範圍。

企業還要重視改善勞務派遣員工的福利待遇,有條件的要將其納入集體協商內容。在勞動保護方面,要以人為本,一視同仁,為企業員工提供同等的、充分的保障。此外,企業將按照國家和本市統一的社會保障政策,按時足額支付勞務費用,督促勞務派遣公司依法繳納勞務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做到應保盡保。

探索吸納派遣工參加職代會

記者瞭解到,國企將積極探索吸納勞務派遣員工參加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具體辦法。企業未吸納勞務派遣員工為職工代表的,職工代表大會應當有勞務派遣員工列席參加。

企業還將積極吸納勞務派遣員工參加本單位工會組織,參與***管理,維護合法權益。對於那些已加入勞務派遣公司工會的勞務派遣員工,企業工會應積極協助勞務派遣公司工會做好會籍管理、工會活動和權益維護工作。

市國資委還對企業提出了監督勞務派遣公司的要求。具體來説,企業要通過市場競標,選擇資質過硬、信譽良好、實力較強、管理規範的勞務派遣公司。此後,國企還要建立定期考核評審制度,對不認真履行協議、管理不規範的勞務派遣公司,就要依法終止派遣協議,及時予以清退。陸晴

員工勞動合同 篇9

甲方名稱:

地 址:

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以完成雙方約定的工作任務為標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 工作,工作地點為湖南省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工作調整。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崗位要求提供工作所需的勞動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章指揮、強行冒險作業的指令。

第五條 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給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2、月工資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 元/月,其中包含月考核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這包括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和全部社會保險費。

3、乙方有計件工資(獎金)的。計件單價約定為以乙方所在車間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職務升降、崗位變動、績效考核結果和公司盈利狀況等情況按公司薪酬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及工作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參購社會保險。

2、甲方視工作崗位情況是否為乙方購買商業保險。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 乙方被甲方辭退或自行辭職;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乙方死亡;

(5)甲方或工作單位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6)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甲方因部門人員調整需要進行裁員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安排、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的;

(6)乙方服務態度惡劣、辱罵刁難用户、敗壞企業信譽、影響社會秩序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提前3天提寫書面辭職申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依據本條第3款之第(1)、(2)、(3)、(4)項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6、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7、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8、乙方被依法開除、除名、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9、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得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解除。

第八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2、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一方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離開工作崗位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並接受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的處理。

5、乙方因竊取或泄漏甲方商業技術機密或違反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第九條 乙方聲明

1、乙方鄭重承諾已與原工作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係,同意提供原工作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關係狀況和已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2、乙方同意提供身體狀況證明等甲方所需的各種有效證明材料,同時證明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之前職業疾病。職業疾病為:

今後如因此職業疾病所產生的一切疾病與後遺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再次承諾,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本合同期限內唯一合法的勞動合同,乙方在此期限內與其他單位無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存在。

4、乙方假冒、借用他人身份參加工傷、意外、醫療等保險,造成工傷、意外、醫療等保險關係無效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5、因乙方的承諾和證明不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甲方不需補償可解除合同。

第十條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二條 公司各項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績效考核辦法》、《員工手冊》等)、保密協議、服務期協議和培訓協議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承諾主動閲讀甲方以上相關工作制度,並嚴格遵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10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衞生,食品安全衞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試用期員工的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書供餐飲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四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性質為勞務合同。

第一條工作內容

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企業應用事業部從事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工作。

1.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規定的標準完成工作。

第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

第三條勞動時間

3.1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即在保證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3.2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完成甲方規定的勞動內容,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3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義開展任何與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無關的業務、活動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己負責,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紀律

4.1乙方在聘用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4.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調職、降薪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兼職勞動報酬

5.1甲方將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税前勞動報酬,乙方應繳納的所得税在每次發放報酬前由甲方代扣。

5.2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勞保福利待遇,並且不負責承擔乙方的任何醫療保險費用。

第六條保密義務

協議期內,乙方須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業信息;協議期內以及協議終止後,乙方必須為甲方之一切商業信息保守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給予或轉讓。

如果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乙方自願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以下情形發生時,本合同可以終止:

7.1合同期限屆滿;

7.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不能達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將給予警告;如果在一次警告後仍然不能達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的,甲方提前30日告知乙方,本合同即可提前終止。

7.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

7.4對於非因7.1、7.2和7.3的原因,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且違約方在非違約方書面通知後15日內仍未予改正的,非違約方可以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影響已經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八條其他

8.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8.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