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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甲方):

職工(甲方):

使用説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閲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在本單位工作年限 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 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名稱:

勞動者姓名:

使 用 説 明

一、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閲讀合同書。合同內容應協商一致後填寫,合同中的空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本合同中的選擇項目,只能選擇一項填入確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本人簽名(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在“其它事項的約定”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請用黑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在地址:

所有制性質: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身份證)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衞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盛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2.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尊敬的有關領導:

我是本廠 x x 車間xx崗位的員工 xxx 。我與工廠簽訂的一年的用工合同

將於本月x 日到期,我很熱愛自己的這份工作,自我感覺亦能勝任自己的崗位職

責,我請求續簽勞務合同,請領導審查批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年x月x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固定期限形式: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開縣百嘉港口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由甲方根據公司崗位設臵需要安排具體工作崗位,並根據崗位設臵變化可臨時調整崗位。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如甲方節、假日期間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乙方不得拒絕,其加班工資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甲方每月20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公司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崗位工資及工齡工資。

第七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駕駛員管理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保證所駕駛車輛隨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嚴禁酒後駕車、出故障車、開英雄車等影響駕駛安全的行為,如因乙方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甲方相關管理規定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車輛運行派遣制度,做到先報告,後出車。

第十二條乙方應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車輛維修和保養,做到先報告,後維修。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變更維修地點和對車輛進行維修。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即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

(一)、乙方因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因本合同中第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第十七條甲方在業務範圍內,安排乙方具體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並盡心盡責地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表現,有權作出獎懲決定。

第十八條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其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十九條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應當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另行訂立約定服務期及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等內容的協議。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開縣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委託代理人(簽字)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供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導遊員使用)

甲 方

乙 方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遊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乙方完成 年度 旅遊線路的導遊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導遊任務的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為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為

第三條 在執行導遊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遊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遊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遊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遊任務的勞動報酬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為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 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註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可作為旅行社與導遊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旅行社與勞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旅行社導遊勞動合同範本(2)全文現在開始!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供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導遊員使用)

甲 方

乙 方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遊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乙方完成 年度 旅遊線路的導遊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導遊任務的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為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為

第三條 在執行導遊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遊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遊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遊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遊任務的勞動報酬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為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 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註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可作為旅行社與導遊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旅行社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_年。

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_______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在__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__工種。

乙方必須完成的生產(工作)質量、數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週工作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小時。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3.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_個月的停工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相當於本人標準工資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__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撫卹費_______元。

5.乙方因工負傷,甲方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乙方原標準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排,甲方按下列方法發給乙方因工緻殘撫卹: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發給乙方每月__________元撫卹費,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按乙方原標準工資的70%按月發給撫卹費,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一次性發給乙方撫卹費__________元。

6.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__________元。

7.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繳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生產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為乙方轉入養老保險專户。

8.乙方糧户關係不轉入甲方所在地。

9.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於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12個月的標準工資。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續訂

1.下列情況,甲方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條款;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而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無故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損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按乙方原標準工資的70%按月發給撫卹費,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一次性發給乙方撫卹費__________元。

6.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展喪葬補助費_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__________元。

7.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生產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為乙方轉入養老保險專户。

8.乙方糧户關係不轉入甲方所在地。

9.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於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12個月的標準工資。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的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__________元。

2.甲方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以及__________情況,可以在不變更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3.乙方在其户口所在地應徵入伍以及__________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甲方因調整生產任務而富餘生產人員,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以及__________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_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因開除、辭退、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向法院起訴)調解,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選擇:

1.按企業處理勞動爭議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 姓名

經濟性質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的代理人) 家庭住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鑑證人

(蓋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並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 元。以後,按企業工資制度工資。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在探親似、病假、婚喪假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抑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並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HE的;

5.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條(三)項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應當將期限頗延至下列情形規定的到期時間: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或甲乙雙方約定的

一定的工作達到完成標準,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邊約責任: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 篇9

一、適用“雙倍工資”的範圍

我們説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範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範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二、 如何定義勞動合同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裏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後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議,竟業禁止協議,畢業生的三方協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三、“雙倍工資”支持多長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持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持多餘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麼多餘11個月未籤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後直接到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雙倍工資是沒有期限的限制的,只是支付的方式不同而已。

四、“雙倍工資”該怎麼計算

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説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五、“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説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説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六、未續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得到“雙倍工資”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合同期滿不續簽合同勞動者可獲補償

好多勞動者諮詢,勞動合同到期了,單位通知不續簽了,雙方解除勞動關係,由於是合同到期使合同終止,所以單位沒有過錯,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那麼勞動者到底能不能得到補償呢?答案是肯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