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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合同錦集6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運輸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運輸合同錦集6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訂立以下運輸合同

一、 乙方負責自備合格車輛將甲方開採的石塊,從巖口開採點安全運至甲方加工料口。

二、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後如繼續由乙方承運,雙方另行訂立書面合同。

三、 計量與運費:乙方承運的貨物重量以甲方磅房過磅數據為準,每噸運費為 元。

四、 結算:合同期每月26號結算運費一次。根據結算餘額,甲方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運費的60%,餘款在合同期滿一次性付清。

五、 其他約定

1、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作業區內的安全生產規定,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2、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生產計劃及時運輸,保證甲方的生產原料供應。

3、

4、 乙方必須做好交接班安排,保證車輛24小時正常裝卸石塊。 甲方只根據本合同與乙方結算運費,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車輛購置、維修、油料、車輛和人員保險、人員生活等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5、 乙方應當對自己從事運輸的車輛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另行調整其他車輛和人員履行本合同。對於乙方僱用的其他人員發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可從40%餘額中扣除。

6、 乙方承諾對於運輸合同期間可能發生的事故賠償,已購置相應的保險,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六、從 年 月 日起每噸運費在原來運費的基礎上加壹角。

七、乙方必須不折不扣確保甲方xxx機組的塊石正常運輸,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及指揮,確保工程正常完工,如中途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八、乙方如運輸不足必須增加車輛,確保正常運輸。

九、乙方不得以任何條件哄抬運價、罷工影響甲方正常生產,如因此影響甲方正常生產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每班甲方5000元誤工費。(車輛機械故障除外)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立合同雙方:

託運單位: 税務識別號: 承運單位: 税務識別號: 為確保託運單位生產經營需要,現委託承運單位運輸下列貨物,經雙方議妥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1. 收、發貨單位:

收貨人: 税務識別號: 發貨人: 税務識別號:

4. 發貨地點:電話:

5. 收貨地點:電話:

6. 結算方式:可以按月結算,但必須結算當月實際運輸貨物的數量,是運輸量核對無誤時,方可開具運輸發票結算本期運輸費。

7. 其他特約事項:

8. 本合同一式二份,託運單位、承運單位各執一份。

託運單位(蓋章):承運單位(蓋章): 經辦人: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篇四:貨物運輸合同(承運人使用)

貨物運輸合同

甲方(託運方):

地址:電話:

乙方(承運方)

地址:電話: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鐵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電子產品,每台貨物價值 元(大寫元),如貨物毀損、滅失,按約定價值賠償;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2、 貨物的起運地點:甲方倉庫所在地

3、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向乙發出運輸作業信息。

2、 乙方回覆確認派車。

3、 雙方驗貨簽收,乙方應在運單上加蓋收貨章。

4、 發往目的地交貨。

5、 收貨客户確認貨物並簽收。

6、 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 甲方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2、 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 甲方保證及時結算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口,乙方書面回覆甲方貨物已送達,及時將客户的簽收原始條據移交甲方。如乙方需委託第三方承運,乙方承諾對第三方的承運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 乙方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執,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3、 乙方必須及時發運貨物,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定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

4、 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指定地點交接於收貨人止,這一過程中,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由此而造成的貨物損失,乙方按甲方保價賠償,未保價貨物,甲乙雙方協商賠償。

5、 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確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對貨物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 費用結算價格暫定為:貨物發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10元/台(以上價格均不開具發票)

2、 每台貨物運費10元含2500元保費,甲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超出2500的部分按千分之三收取保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需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

2、 乙方必須保證發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的貨物在發貨的第三天送達,(正常為第二天到達),如超過約定時間,則乙方每天按此單貨物價值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例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面臨丟失,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貨值(每台2500元)進行賠償

3、 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變更與終止

1、 合同如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 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申託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 日附:甲、乙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運輸合同 篇3

合同號編: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及其

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進口在乙方港區內進行裝卸、倉儲等作業事項,甲乙雙方均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

1.1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貨物有關信息:

1.

1.1每月____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計劃;

1.

1.2提前七個工作日報告貨物、船舶明細資料及具體抵港時間。

1.2甲方委託乙方作業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合法性。對於法定或約定的危險貨物、特種貨物、限制性流通貨物,甲方應在作業前兩天內提供法定或約定的完整證明文件,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1.3貨物進港前的運輸工具、裝載方式符合法律法規與乙方操作習慣,運輸工具與所載貨物應當相適應,裝卸作業應滿足乙方正常作業要求,不存在導致乙方違規作業、非常規作業、作業難度係數加大、損壞作業設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業。

1.4甲方對乙方作業有特殊要求的,應在預報中明確説明作業所需的特殊工屬具、特殊作業方式等要求,並應乙方要求派員現場指導乙方人員作業,必要時甲方還應提供特殊的作業工屬具。

1.5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清乙方所有費用。

二、乙方責任

2.1受甲方委託在乙方港區範圍內對甲方進行卸海輪、水平運輸、堆存、裝駁船(汽車)作業。

2.2乙方憑甲方在乙方存有樣式的提貨單和其他有效單證(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貨。如甲方變更出貨憑證式樣的,甲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並確認送達乙方,否則乙方在收到甲方變更提貨憑證通知前已經按合同約定出運貨物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進行作業。

2.

3.1作業過程中,乙方對甲方貨物實行單獨作業、單獨堆存。

2.

3.2乙方將裝卸、堆存的甲方貨物全部交付給甲方提貨車、船後,即完全履行貨物交付義務。

2.4貨物在儲存期間,如屬貨物自身屬性問題、內在品質問題、包裝不符國家規定標準、超過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託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費用條款

3.1港口裝卸作業費用以包乾方式計收,包乾費內容為卸海輪、港內水平運輸、天堆存、裝駁船(汽車)。

3.

1.1散進散出裝卸包乾費.元噸(含税)。

3.2堆存費:自卸貨之日起,堆存天,超過堆存期後,每天按.元噸計收堆存費。

3.3過磅費:如甲方需要過磅,每過磅一次收取

1.03元噸過磅費。

3.4遇上列未列明的費用發生時,如困難作業費、增加作業內容等由雙方根據實際作業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執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參照交通運輸部《港口收費規則》執行。

四、計費數量依據:

4.1貨物裝卸包乾費外貿貨物以海輪提單數為結算依據,內貿貨物以海輪運單數為結算依據。

4.2過磅費以實際過磅數為結算依據。

4.3堆存費以貨物實際出運數為結算依據。

商檢水尺數、海輪提單數、過磅數只作為計費依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貨物數量交接的依據。

五、費用結算及支付:

5.1乙方在海輪作業完畢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合規的裝卸費發票;收到乙方的發票後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付清港口包乾費用。

5.2若因甲方原因暫時緩開發票,甲方應按海輪提單數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乾費用,待開具發票後結清費用;堆存費用每月____日結算;貨物全部離開港區前付清港口所有費用。

5.3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港口費用時,乙方有權留臵與甲方未付款額相當貨值的甲方貨物。

5.4甲方應通過XX以電匯或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甲方採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費用時,應承擔該種方式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六、合同變更與補充條款

6.1雙方在履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市場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6.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未約定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解,若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港口貨物作業規則》(________年發佈,________年施行)的規定執行,或者遵循港口作業慣例實施。

6.3甲、乙雙方須確保在裝卸、堆存等過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環保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並承擔安全、健康、環保責任。甲方在港口範圍內從事相關事宜,應滿足乙方安健環管理要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七、違約責任條款

港口費用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則按日交付遲付款額萬分之八的滯納金。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變更、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九、糾紛解決條款

9.1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9.2除正在發生爭議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雙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十、本合同約定的甲、乙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主體均包括各方的隸屬於的各分子公司、職員、代理人、受託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X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X)(蓋X)

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運輸合同樣本。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着,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税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合同範本《運輸合同樣本》。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推薦閲讀:運輸合同 公路運輸合同樣本

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託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氯化銨。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乙方裝貨(5)發往目的地交貨(6)甲方驗收簽單(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財務(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甲方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甲方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運輸指令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保險

乙方應當購買整車險等運輸保險,保險費用已經包含在運輸費用內,不再另計。

第八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7、3、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 2月 22日至20xx年 2月21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該合同傳真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九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甲方所轄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品種、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及合同期限。

貨物品種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煙煤,運輸路程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到靈武市華電附近煤場

貨物運輸期限為日,乙方須於年月日到年月

日將甲方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第二條運輸價格,運輸方式,結算方式及損耗。

運輸價格為()元每噸(不含税),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卸完貨,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並簽字的過磅單的實收噸位現金結算。給予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為公斤,超出正常損耗的每噸()元賠付甲方。

第三條裝卸貨應注意事項。

乙方指定運輸車輛在裝卸貨時必須聽從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生打罵煤場管理人員的現象,甲方取消乙方的運輸資格,裝完貨由甲方安排人員為運輸車輛貼封條,乙方運輸車輛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得給貨物澆水,如有管理人員發現,取消該車的運輸資格。到達卸貨地點,由甲方安排人員,過磅,驗收,出具過磅單並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封條有損毀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查清原因,方可卸車,不為乙方承擔任何停車費用。

2.在驗收時,如發現有換煤的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並處以煤炭總價5倍的罰款,甲方不承擔任何停車費用。並取消乙方的的運輸資格。

3.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裝卸場地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運費,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結不到運費時,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由甲方每天為乙方承擔運輸總價5%的滯納金。由甲方引起的運輸車輛不能正常裝車,卸車,給乙方運輸車輛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以上條款,友好合作。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標籤:錦集 合同 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