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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使用權轉讓合同範文八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使用權轉讓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使用權轉讓合同範文八篇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寧波市殯葬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以下公墓墓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合同。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墓位的基本情況及其使用權轉讓價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墓區(寧波市民政局批准的公墓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如下_____________穴墓位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____元:

1.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號墓位,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價(含進穴費)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號墓位,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質_____________,轉讓價(含進穴費)_____________。

本條所指墓位面積是指全部人工建築物的面積,包括圍欄、水泥(石板)鋪成的地坪面積。

第二條 墓位使用權轉讓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

第三條 墓位養護管理費及其付款方式和期限

墓位養護管理費自墓位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每5年一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按以下第_____項方式支付:

1.自墓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一期墓位養護管理費,以後每5年繳付一期。甲方於當期期滿之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繳納下一期的墓位養護管理費,乙方應當於當期期滿之日前一次性繳清下一期的墓位養護管理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延期

本合同項下的墓位使用期限為2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算。

使用期滿,乙方需要延長使用期限的,應當於使用期限屆滿前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訂立墓位延期使用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墓位延期使用費和墓位養護管理費,繳費標準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五條 受讓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墓位養護管理費,乙方未按時交納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向甲方交付當期養護管理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_個月的,甲方將不再承擔墓位養護管理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位於“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第 號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

二、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的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約定轉讓的停車位使用權定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不含該地下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車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續

1、雙方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該車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續,乙方取

得通行卡視為甲方辦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車位款的,甲方有權暫不辦理。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視為甲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應當自約定交付日起承擔相應的費用。

五、甲、乙雙方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對該購買的地下車位不享有產權,但享有與房屋主體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等相關事宜作出具體規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國家法律政策或相關地方規定處理。

2、乙方購買的地下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地下停車位分佈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4、乙方付清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車位後,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為乙方享有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權利憑證。

5、如該地下停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今後若遇政府因戰爭或其他原因需要徵用防空設施,或關於停車位使用權的政策發生變化,該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按政府要求辦理收回時,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6、若今後出台通過補繳税費等形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並且乙方要求辦理所購的地下車位權屬證書的',由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辦理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產權證所需支付的費用及所所有税費。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權屬證書的協助義務。

7、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9、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10、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1、乙方未徵得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項下全部轉讓價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權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他人。

12、甲方已經委託鄭州新世紀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乙方所購的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認可並接受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對乙方所購地下車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管理方式、管理費用及其支付,具體以物業服務協議為準。

13、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庫);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總額 0.1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甲方未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轉讓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簽約時間: 年

簽約地點

日 乙方(簽字):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

本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合同由以下合同當事人於 年 月

日在 市 (區/縣)簽訂。

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車位(車庫)使用權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位(車庫)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車庫)(以下簡稱“車位(車庫)”)位於___ 小區第_____(幢/座) (地下/地上)____ __層__ __號,結構為__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 __,編號為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車位(車庫)平面圖)。

2、隨該車位(車庫)一併轉讓使用權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__ _ _ 。

第二條 使用年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車庫)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該車位(車庫)與本小區同期開發的房屋相同年限的使用權。

第三條 轉讓價格

雙方約定該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_ _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內,乙方一次性將總價款以 (現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交付方式

甲方應於乙方付清的所有價款後7天內將車位(車庫)交付給乙方使用。車位(車庫)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為標誌,如乙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十天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十天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對該車位(車庫)的各項基本情況均做了充分了解。

2、乙方承諾在使用該車位(車庫)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公道,愛護公共設施、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自行承擔並按時交納因使用該車位(車庫)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用、電費等所有費用。

3、乙方保證不擅自改變該車位(車庫)的用途、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以及附屬設備、設施。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合法取得的國海證《海域使用證書》項下的海域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受讓的海域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且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海域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依法履行甲方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轉讓海域的面積和年限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海域用海類型為,用海面積公頃(畝),批准使用終止日期為年月日。

具體位置、座標為:。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海域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餘年期使用權。轉讓年限至年月日為止。

第六條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海域使用權使用期限內現有投資(包括底播海產品、投入的礁石等)同時轉讓給乙方。所有價款已包含在轉讓價款之內。

第三章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七條雙方同意該海域使用權轉讓價款為大寫萬元(小寫元),以人民幣計價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小寫元),前述款項的萬元(小寫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剩餘款項萬元(小寫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數額,付清全部海域使用轉讓價款,所付定金可抵充轉讓價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間超過十天的,逾期一日加收未付轉讓價款總額千分之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的,視為自行解除海域使用權轉讓合同,退回已付轉讓價款,定金不予退回。

第十條甲、乙方雙方應在本海域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海域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更換海域使用權證書。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因海域使用權過户發生的税、費均由方承擔。

第四章海域使用權的'再轉讓

第十二條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定的地塊的海域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規定的海域使用權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再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但不得違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在受讓年限內,未經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海域的使用用途。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十四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的,須於期滿前日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重新辦理海域使用權申請審批有關手續。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保證對上述海域享有完整的合法使用權,能完全支配或處理,並保證在本海域產權權屬清晰,無權屬糾紛、債務、税項、出租、抵押等事宜,如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概由甲方賠償。

第十六條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本合同終止或者無法履行,則已付定金將支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另行將該海域轉讓於其他人;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本合同終止或無法履行,則甲方須雙倍返還定金交給乙方。

第七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生效與其他

第十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經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生效。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同時送給等單位備查。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5

公租房租佃權轉讓協議

原住户(以下簡稱甲方),租得花園5號(8-2)兩室一廳住宅一套,現將原租佃權轉讓給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經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交付公租房租佃權給乙方,會同到房管局辦理公租房交租記錄本,所有經辦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交給乙方物資:1、天燃氣安裝全套(含熱水器)及灶具一個;

2、閉路電視安裝及電視機一個;3、微波爐1個;4、矮組合一套;5、高立櫃(雙開門)二個;6、三抽寫字枱一個;7、平櫃一個;8、牀2張;9、獨凳14張;10、飯桌1張;11、電飯煲1個;12、甩幹機1個。

二、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肆萬元交甲方(包括房屋裝修、天燃氣安裝、閉路電視安裝及以上設備等)。

三、甲方須在20xx年10月底以前搬走交房。

四、甲方搬走後,有關房屋質量、水電氣及設備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財產物資方面的問題,概不負責。

五、空口無憑,立此協議為據,各執一份;雙方須按協議共同遵守,如甲方違約,必須加倍退付給乙方資金共計人民幣捌萬元正。乙方反悔,則甲方不退還已收租佃權轉讓費肆萬元。

六、立此協議證明人(簽字):

立轉讓協議甲方簽名:

立轉讓協議乙方簽名:

20xx年9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6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使用權等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本項目的土地屬於×××××,甲方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為60年。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用途綜合商住。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所選房屋房號為博文公寓____棟____層____號房,該房屋的用途為住宅,屬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層高3米。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與公共房屋分攤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該房屋使用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計價方式。

該房屋使用權按套出讓,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使用權轉讓單價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總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 整(小寫¥________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萬元。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納所有剩餘款項(除已繳的定金)即人民幣_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若乙方逾期仍未付款,視作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甲方無須事先通知乙方,有權對物業另作安排,乙方已交定金不予退還,乙方對此已知悉並無異議。

第六條 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30日,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款項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累計已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項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八條 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前來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並與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協議》。

第九條 甲方關於裝修、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按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修復。

第十條 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在房屋交付使用時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至該房的廚房,在該房交付使用前完成;

2、電接至該房,在該房交付使用前完成。

3、公共電梯在該房交付使用前完成。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

《住宅質量保證書》(附件四)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在房屋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應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公共使用設施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更換;保修期滿,則由乙方及共同使用人負責維修及更換。

甲方在履行維修義務時,乙方應配合維修,若乙方不給予配合維修而導致甲方無法履行維修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乙方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 在使用期間內,乙方可將房屋的剩餘使用期轉讓給第三方,但須在轉讓的同時向甲方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房屋使用期屆滿後,乙方若需繼續使用,則由乙方與當時的土地使用權人另行簽訂合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送達通知至乙方的地址確定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通知送達上述地址後,不管乙方是否簽收均視為已送達給乙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方貳份,乙方_____份,見證單位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署地:湛江市麻章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7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權(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二、乙方已明確知悉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僅享有上述房屋的使用權,且自願以上述價格購買該房屋的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年限終止之日的使用權。所以乙方不得以甲方無該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向甲方過分主張。

三、該房屋的使用權自乙方支付完上述全部款項後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

四、乙方享有該房屋的`使用權期間,如過户條件成熟,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乙方支付甲方保證定金__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協議,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協議,定金不退。

六、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七、甲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因該房屋系甲方公司福利房,乙方行駛居住權時須不得侵害該房屋所屬公司的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協議的解除,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簽訂時間:年 月 簽訂地點:日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營業執照號: 法人代表:聯繫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物業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在 商業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附平面圖)

二、使用權轉讓期限:

自_ 年 月__日至 年_ 月 日止。

三、使用權轉讓費: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商鋪使用權轉讓費價款為(大寫)寫:¥ 元)。

四、使用權轉租及再轉讓:

乙方對上述房屋僅享有使用權、轉租權,乙方及轉租第三方,應履行協議的全部責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擔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轉租的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時間,轉租協議要報甲方備案。

乙方在使用和轉租期間,不允許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非法經營或活動,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權承擔。

乙方在轉租期間,發生任何與承租第三方的經濟糾紛,由其雙方自行解決,甲方無連帶責任。

五、甲方的責任:

六.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協議期滿,將完好房屋交還甲方。

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影響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乙方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暖等費用。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情形除外)。

八、協議的續簽:

乙方獲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屆滿前90天內,可提出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擁有房屋使用權的優先承租權,但最終以雙方另行訂立的協議為準。

九、房屋交還:

房屋使用權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繼續購買使用權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則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

十、免責條款:

遇到以下幾種不可抗力情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 自然災害;

2) 政府或有關機構宣佈的禁令、法令、緊急狀態、管制、戒嚴或其他勞資糾紛而引 起的公共設施的停止或中斷;

3) 非甲方過錯引起的侵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關機構對與房屋相關的行政區劃、道路名稱、門牌號進行 變更等;

5) 根據法律政策改變、市政規劃等政府行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 情形。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理人:

(簽章)

電 話:乙 方: 代理人: (簽章) 電 話:

日期: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轉讓匯邦國際物業事宜。雙方茲同意轉讓條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 號的車位

(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位置詳見車位附圖,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已到現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已明確。

2.使用年限: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佔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致。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協議項下使用年限為上述土地使用年限的剩於期限。

3.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乙方須按下述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簽訂本協議日起三日內。

4.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於 年 月 日內負責將該車位交予乙方使用。並配合乙方到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備案及取得相關物業管理部門的使用權證明手續。

5. 甲方不能按上條規定交付車位予乙方使用時,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該車位售價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期超過三十天,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同時甲方無息退還所交款項;如乙方逾期付款,則甲方有權拒交車庫,同時乙方須按日支付車庫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6.該車位是以簽約時之現狀售予乙方,有關該車位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使用權糾紛、債務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甲方保證沒有並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按本次轉讓價雙倍賠償給乙方。

7.甲乙雙方均清楚該車位在只有車位使用權狀態下籤署本協議,若因前述產權原因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8.該車位移交後,由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車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並承擔相應車位管理費。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可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業主使用,併到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11.本協議附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協議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人民法院解決。

14、本協議帶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持有情況為,轉讓人 份,受讓人 份, 份。

備註(備註條款內容與前述條款內容不一致的,以備註條款為準):

轉讓方: 受讓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