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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買賣合同彙總8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買賣合同彙總8篇

買賣合同 篇1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籤立本合同。

第一條:質量標準與數量

1、甲方應提供引種證明和動物衞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

2、種龜標準:健康無病,無殘次,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3、種龜存活率: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培養標準下,____月內死亡率不得高於。

第二條:數量與貨款

種龜品種:____月齡:

數量:

單價:

對總金額(大寫:)(小寫:)

第三條:結算方式

乙方預付定金

元(大寫)餘款提貨時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交貨方式:乙方自提,運費亦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五條:驗收

驗收在交貨前進行,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

第六條:技術服務

1、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提供技術培訓、並負責引種後的技術指導;

2、應甲乙雙方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購買養龜專用飼料,乙方不得私自購買餵食其他飼料等;

3、應乙方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購買養龜用具、藥品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供需方誰違約,誰承擔違約責任,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協商內容如下:

一、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協商,一致通過以下協議,共同遵守,此協議受法律保護,不得違反。

1、乙方為甲方提供蔬菜類產品約 種左右,供貨價格乙方承諾在成本價格上加價 元/公斤— 元/公斤,必須保證為市場最低供貨價格。

2、乙方必須保證供貨產品的質量,對形狀嚴重不規則、黴爛、不新鮮等可能會影響銷售的產品甲方有權拒收,或進行相應折扣收貨數量及價格。

3、甲方保證每次訂貨量不低於 公斤(非單品採購量);若低於 公斤,每發生一次甲方需支付乙方 元運輸補償。乙方承諾每次訂貨量配送到貨率不低於 %。

4、甲方需在進貨前一日的下午16:00前向乙方提供進貨明細。

5、乙方保證貨物在訂單收取日的次日上午的8:00——8:30之間配送到甲方門店。有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按時送貨的必須提前通知,通知時間為當日訂單收取日下午17:00前。未提前通知按訂單進貨金額的15%-30%進行對乙方的處罰(第一次按15%,第二次按20%,第三次及以後按30%)。

6、甲方有權派專門的市調人員對送貨當日的批發市場進行市調,每發現一次同等質量蔬菜乙方供價高於當地批發市場甲方有權按調查的當日批發價下浮10%給乙方結算並扣除由於進貨低於100公斤而產生的費用。

二、結算方式:

甲方需每30天與乙方結算一次貨款(若銷貨額較好,乙方資金週轉困難時,可申請提前支付部分貨款),支付方式為轉賬或支票。乙方需在中國建設銀行開户。

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

乙方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運費負擔:

運費由乙方承擔,單次訂貨量低於 公斤甲方給予乙方 元運輸補償。

四、合同糾紛的解決:

首先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合同起止時間: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若乙方為個人,則簽字摁手印)後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執 二 份,乙方執 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解釋權歸甲方。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3

1: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該作出不利於格式條款提供方的解釋,商品買賣合同法。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採用非格式條款。(合同法第41條)

2: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際利益(只有損害國家利益才無效)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了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第52條)

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10條。

3: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合同法第66條)

4:合同法定解除: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範本《商品買賣合同法》。(合同法94條)

5:違約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為標準適當減少。(合同法第114條)

6:定金: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百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合同法第115條)

7:因合同關係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方追償。(合同法第115條)

8:解決合同爭議的途徑:當事人採取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除外。不能仲裁的事項有: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依法應該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合同法第128條)

9: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合同法第186條)

10:贈與的法定撤銷: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屬

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合同法192條)

11: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護(合同法第211條)

買賣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縣(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____縣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或專業户、或其他經濟組織)

為了促進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的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對肉、蛋、禽商品的需要,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衞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户、個體經營户一般採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採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理結算。

3.獎售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

2.買受人如需提前收購,商得出賣人同意變更合同的,買受人應給出賣人提前收購貨款總值的%的補償,買受人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出賣人按合同規定交貨,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逾期交貨或交貨少於合同規定的,如買受人仍然需要的,出賣人應如數補交,並應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由買賣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買受人不需要的,出賣人應按逾期或應交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1%~

20%的幅度)償付違約金。

2.出賣人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買受人可考慮同意接收,並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有權拒收。3.出賣人交售的產品規格、衞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買受人可以拒收。出賣人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買受人仍然需要出賣人交貨的,出賣人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後,不負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七天之內作出答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份,交鄉政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

買賣合同 篇5

一般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合同條款:

一、合同當事人基本信息

雙方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手機、郵箱聯繫方式等。

二、合同標的

一般商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品種、等級、花色等都要約定得細緻、準確、清楚。

三、數量

對於有形財產,數量是對單位個數、體積、面積、長度、容積、重量等的計量;對於無形財產,數量是個數、件數、字數以及使用範圍等多種量度方法;對於勞務,數量為勞動量;對於工作成果,數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數量。

四、質量

質量指標準、技術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藝等;驗收標準:國家、地方性標準或行業標準。

五、價款

價格應當在合同中規定清楚或者明確規定計算價款或者報酬的方法;還需明確付款方式和期限。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當事人履行自己的義務如交付標的物、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勞務、完成工作的時間界限。(可以附加違約條款)

七、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使對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證合同履行的主要條款。(如約定定金、違約金、賠償金額以及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對合同條款發生爭議時的解釋以及法律適用等。解決爭議的途徑主要有:一是雙方通過協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進行調解,三是通過仲裁解決,四是通過訴訟解決。當事人可以明確選擇訴訟或仲裁解決爭議方式,採取訴訟方式的,還可以約定管轄地法院。

買賣合同 篇6

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並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後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願意出售,買受方願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並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於 年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准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牴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後,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後支付總價 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並安裝調試後,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 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後第 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 年月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 年月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説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 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 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

買方:

買賣合同 篇7

事由原山林權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將林權經營山林賣給 (以下簡稱乙方),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甲方將林權證上的現有山林以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方。(除杉樹)

二、在砍伐時的手續及造林等歸方負責,方不承擔因此帶來的損失和麻煩。

三、方在方指定範圍內遇到山林界址糾紛由方出面承擔全部責任,超出指定範圍內的由方自行承擔。

四、在砍伐期間方儘可能提供住宿等給方工人,但生活及日用品由方工人自行承擔。

五、方預付 萬元定金開工,餘下 萬元山林費在方施工一半以後需一次性結給方。

六、工人在山上工作時如有工傷等,方概不負責,一切由方承擔。

七、山上下來運材需經過他人的山、田等運路由方出面調停。

八、自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完成砍伐,逾期方可自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應,經同雙方認可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0月24日

買賣合同 篇8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條目。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填補的條目可另行談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合同簽定後,不得私行變換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贊成後,可予變換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換通知單”寄給對方,並準備好變換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出產的商品,在放置出產後,雙方都需嚴酷執行合同。如需變換,由此而發生的損失等,乙方承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承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錢,由雙方當事人商經商議定,或以國家定價抉擇。 在簽定合同時,確定價錢後,可以暫定價錢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第四條 運輸體系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抉擇。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尺度,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劃定的質量尺度,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需平穩,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非凡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添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平衡、實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劃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目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承運所發貨運,力爭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換運輸路線、工具、達到站時,應實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打點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日期,不以違約處理。

第九條 商品從甲方承運到乙方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物件丟失、貧窶、殘損等責任事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抵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供給有關資料。乙方在領受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實時向承運部門索取劃定的記實和證實並當即具體搜檢,實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業,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領受,同時當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回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具體記實,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一個月內(珍貴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配合研究,明晰責任,損失

第十一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金錢的結算,購銷雙方應商定結算的具體劃定,商定適宜的結算體系。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出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蒙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出抵償金以抵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度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當地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恰當削減或者增添。

1.甲、乙雙方所簽定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出違約合同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裝卸變換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過時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損失的出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雙方商定的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過時提貨部門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過時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由此支出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過時付款的,應按照雙方協商時付款的約定,向甲方償付過時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抵償金,保管、調養費用和各類經濟損失等,應在明晰責任後,10天內自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過時付款處理,但任何雙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發貨色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三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纏時,應實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統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簽章後,依法生效,有效期為 年,期滿雙方如無續簽意向的,合同自動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

備註: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收款賬號:

收款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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