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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運輸合同合集1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路運輸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路運輸合同合集15篇

公路運輸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 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貨物名稱及品種

2、乙方承運甲方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等,具體明細內容以每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記載和發貨清單為準,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線路、時間

運輸服務;運輸時間:以每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記載為準。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規定,按照甲方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否則,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輸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採納並執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運輸效率和運輸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 嚴重影響甲方產品供應及安全,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合格的駕駛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後,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乙方在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並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及時向甲方回傳收貨確認單。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對所託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等,如有上述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信息服務,應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並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信息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 2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以單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記載為準。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

第七條 貨物安全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貨物安全保證金______________萬元。

2、對於乙方應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貨物安全保證金中扣收;若貨物安全保證金不足扣收,則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

3、合同期滿後,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後事宜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餘的貨物安全保證金。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運輸費用:按甲方一車一比對的市場運價,乙方優先安排車輛。

2、結算方式:一車一結算,乙方向甲方回傳收貨確認單後五天內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

2、乙方違約責任

a.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

b.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運費的 5%作為違約金。

c.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d. 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於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或每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均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2

託運方(甲方)簽訂時間:

承運方(乙方):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路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按照平等、公平、自願、誠信原則,制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貨物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到達地點、到達時間、收貨人、運費。

1、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運輸量,合理調配車輛,不可以變動、倒換承運貨物。如違反本協議造成損失應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所購煤炭的裝車地點進行裝運,並按質、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乙方確保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煤炭熱值不低於大卡公斤,每減少大卡公斤,扣除乙方運費元噸,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由乙方承擔。

3、乙方為甲方託運貨物時應瞭解甲方貨物特性,並以合理方式裝卸、運輸,如在裝卸、運輸過程中,造成甲方貨物毀損、滅失或貨物質量發生變更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乙方在貨物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因其他任何原因給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每收到貨物兩萬噸後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90%的運費,餘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後全部結清。

6、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運費,乙方有權催告甲方支付並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其他貨物的託運,但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扣留託運貨物,如乙方違反此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則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輸至到達地點,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8、乙方將貨物運至到達地點後,如因故未完成交貨,則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妥善保管該貨物,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保管費用。如因乙方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條其他約定: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3

乙方(承運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 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貨物名稱及品種

載為準。託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線路、時間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規定,按照甲方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按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輸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採納並執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運輸效率和運輸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 嚴重影響甲方產品供應及安全,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駕駛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後,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甲方相關設備產品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並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及時向甲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託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信息服務,應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並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信息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9、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 2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時起算。當甲方有特殊要求時,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並在運輸合同上註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關於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 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併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

2.2 乙方按時將貨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

3、乙方違約責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

3.2 若運輸指令下達後,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且給予合理解釋的視為拒運),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度車輛發運,

實際運價與合同 3.3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運費的 10%作為違約金;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3.5 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於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鹽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均是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甲、乙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授權委託書作為合同附件一併附後。

甲方:乙方: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4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貨物,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託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彙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於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後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繫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並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衞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並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並辦理完髮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後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後,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並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後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並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後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後退回其餘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於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並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彙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繫的情況發生並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託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週後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訴、發生客户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户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户投訴率 = 客户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於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於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説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公路運輸合同5

訂立合同雙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旅客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乘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2.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應的服務並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運人過錯發生身體損害或物品損失時,有權要求承運人給予賠償。

義務:1.支付運輸費用;

2.遵守國家法令和運輸規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誌進、出站;

3.愛護鐵路設備、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

二、承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按照公告的標準收取客票價款和行李、包裹的運費等有關的費用;

2.按照有關規定查驗旅客客票和檢查限運物品及危險品;

3.對於託運的旅客行李,在規定期限內無法交付的,有權依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義務:1.按照約定向旅客提供運送工具,並保證旅客於客票載明的時間、班次、座別搭乘列車和按時到達目的地;

2.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運送途中,承運人有義務為旅客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生活服務;

3.將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

4.將旅客託運的行李,包裹安全送達目的地並交付給收貨人。

第五條 車票

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運輸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旅客應當根據自己施行的需要買票。

車票分為兩種:

1.客票:包括軟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別加快、普通加快)、卧鋪票(高級軟卧、軟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調整票。

車票票面主要應當載明:

1. 發站和到站站名;2.座別、卧別;3.路徑;4.票價;5.車次;6.乘車日期;7.有效期。

第六條 兒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兒童乘車時,應隨同成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空調票(簡稱兒童票)。兒童票的座別應與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遠於成人車票的到站。超過1.4米的兒童應買全價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一名。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

甲方:乙方:

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公路貨物的運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利益,經協商簽訂合同。簽訂時間:

一、託運方(貨物)

貨物名稱包裝件數總重量

起動地點 運達地點

收貨單位 電 話

發 貨 方 電 話

起運時間 到貨時間

二、承運方(汽車)

承運人 承運車輛車牌號 聯繫電話

承運人駕駛證號

發動機號 車輛車架號 承運車輛車型

承運人住址 檔案號

承運車輛登記地址 承運貨物運價

總運價 已付運費 餘款

三、權力、義務、責任

1、託運方在貨物運達後及時驗收卸貨,(接貨人憑身份證或有效證件接貨,付清剩餘運費),否則應付承運方壓車費。

2、託運方錯報貨物名稱、重量或因手續不全及包裝缺陷,致使貨物在運輸中罰款,被扣或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收,承運方應通知託運方處理,託運方應賠償承運方經濟損失。

3、承運方按時或提前到達目的地,貨物的自然損壞與承運方無關。託運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承運方的費用,否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解決。

4、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對貨物造成責任性污染、雨淋、損壞、車禍、火災等,應付全部責任,並按貨物當地收購價格賠償,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災等造成的損失,須有災害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出據證明,方可免除承運方的責任。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以車輛抵押作陪。

5、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無論發生任何人為或自然事故,使貨物無法到達目的地,應及時和託運方取得聯繫協商解決,承運方無權私自處理貨物,否則追究當事人的一切經濟責任。

6、本合同經承、託雙方代表同意具有合同效力,合同未談及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造成違約糾紛,可在有關部門和法院裁決,所有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其餘責任界限於《汽車貨物運輸規則》規定。中介單位應及時向法院提供有效的法律證明材料。

7、承、託雙方履行合同條款,本部提供信息供你參閲,協議不詳不盡之處,甲乙雙方協議補充。中介單位只起法律證明作用,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託運方、承運方、中介各執一份。

託運方(代表): 承運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路運輸合同7

託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

名稱:________,

規格:________,

數量:________,

重:________公斤,

價值: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年____月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________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____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__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________(蓋章)承運人: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公路運輸合同8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任):

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有一批物資委託乙方從福建南平轄區內運輸至安徽省合肥市甲方指定設備倉庫內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遵守及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規則條款。

一、 甲方貨物為一台”QTZ63塔式起重機”,裝車要求:超寬及超高、超長。對於上述要求所涉及的道路行政罰款及運輸安全風險,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的補助。

二、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在裝車後,乙方貨運車輛隨車人員均需簽署裝車清單,若物件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損壞,乙方均按購置價賠償甲方損失。

三、 雙方約定16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 14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甲方要求乙方配備2部16米和2部14米車,上述費用已包含乙方所有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保險及罰款和利潤的費用。乙方貨物到達甲方合肥所在駐地後,經清點完畢後,一次性支付清運費。

四、 乙方車輛必須準時到達裝貨現場,並協助甲方裝車,乙方自行綁紮固定牢靠。若發生延遲,造成的甲方吊車及裝車人員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

五、 乙方車輛不得在裝車及卸車現場和運輸過程中故意刁難,不服從裝車順序及車載貨物的數量安排。如發生上述事宜,乙方應負責協調、溝通。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貨物達到後付清運費費用,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9

原告:XXX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XX,該公司董事長

被告:XX市XX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區XX路459號。

法定代表人:時XX,該公司經理。

被告:燕XX,男,19XX年11月13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縣XX鎮。

訴訟請求:

一、判令二被告賠償原告貨物損失88866.70元。

二、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返還運輸費用5000元。

三、由二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20xx年9月12日,原、被告雙方簽訂運輸協議,約定原告委託被告將456台空調運送至紹興XX空調銷售有限公司XX市XX開發區保税倉庫。運輸車輛是皖XXX號/皖XXX掛車。原告支付被告運費5000元。運輸途中,被告車輛行駛至大廣高速由南往北方向XXKM處(XX市境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損失88866.70元。上述損失被告未能向原告賠償,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9日

  

公路運輸合同10

託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着,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税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職 位: 職 位: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規,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有償原則,在良好的信譽、互利互且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以下條款:

一、乙方承運甲方託運的貨物(見“出貨單”或“託運單”),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指定的收貨倉庫。

二、乙方須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準確、完整無損、安全地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交給收貨人,並辦理好貨物的交接手續。

三、一般情況下甲方需在託運前一天通知乙方,若遇甲方緊急出貨或需加急到達,乙方仍應保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指定收貨人。

四、貨物的交接

1、在起運地辦理貨物交接時,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貨物的交接工作。

2、甲方使用的出貨單是貨物管理責任交接的必要依據文件。

3、在起運地裝貨時,雙方應共同清點貨物件數,在確認出貨單所記載的物件準確無誤後,乙方應在甲方的出貨單的承運欄上簽名,承運司機之簽名視為乙方之簽章,由此產生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甲方的出貨單上簽字後,貨物管理責任即由甲方轉給乙方,從即時起至貨物到達目的地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與裝卸到指定的收貨倉庫止,乙方對此期間所造成任何貨物損失都負有完全的賠償責任。

5、如果甲方提供託運貨物的包裝不完好或不符合運輸要求的,乙方應不予裝載與出貨,否則應視為乙方認可甲方所託運貨物的包裝狀況完好無損。

6、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後,乙方應與收貨人共同在場辦理點件交接手續,收貨人確定無誤後,應在乙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出貨單或託運單)簽字,如發現有貨損,雙方當事人應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甲方的“到貨異常報告書”上批註説明貨物損失情況,並由承運司機簽字確認。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收貨人簽字的運費結算憑證,則視為貨物丟失,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貨物的全部貨款、該批貨物的運費以及甲方需要向收貨人承擔的違約金。

7、甲方在客户處每月會有客訴機器或不良品,需要從客户處帶回甲方廠內及修整,乙方應積極配合帶回,費用按零擔方式計算,在甲方通知乙方時間最晚3天內要派車去客户處裝退貨,如有延遲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運輸損失

運輸損失認定:根據收貨人及乙方承運司機共同簽字確認的書面損失記錄;雙方無法認定或意見不一致的,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定損,費用由乙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如因自然災害線路斷阻或其它客觀原因而不能按時到達,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六、運輸車輛及運輸時間

1、為防止貨物損壞,乙方所用車輛必須是安全防水等合格貨車,車箱長度需符合雙方協定要求,若乙方提供車輛不能符合雙方協定的要求使實際裝載貨物未能達到應有的裝載量,則少裝部分應扣除相應運費。

2、從起始地到目的地,乙方應在雙方協定的承運時間內到達目的地,超出時間為違約。

七、運輸費用

1、運輸費由雙方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起運地至目的地運價,並簽定“運輸協商議價目表”為合同附件,乙方不得任意調高運價,若遇特殊情況,乙方需調整運價,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説明調整運價原因,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共識後,始可調高運價,市場運輸價格降低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相應調低運價,若乙方故意隱瞞且被甲方核實時,甲方有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合同期內最低運價結算運費。

2、貨物到達由收貨人點收完畢後,若貨物無損失,收貨人應在司機隨車攜帶的產品送貨單上簽收,若貨物到貨有損失,收貨人應填定“到貨品質異常報告書”説明物品損失情況,並由承運司機簽字確認,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賠償金額,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賠償,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運費。

3、乙方在裝貨後在次月10日前提供可抵扣之運費發票,同時甲方財務在15日前收到發票及請款單的,以月結三個月付款,乙方若因發票等資料不全延誤,則甲方可延後一個月付款。

4、乙方根據合同應付的違約金,必須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之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延遲或拒絕支付運費。

5、在每次承運前,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有關裝貨數量信息,乙方收到裝貨信息後合理安排車輛至甲方裝貨,最晚2天內需要安排車輛來甲方裝貨,如有延遲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八、違約與賠償

1、乙方逾期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收貨人,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該次運費的20%違約金。

2、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收貨倉,由乙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收貨倉,由此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按本條第1項處理。

3、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目的地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時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破損、雨淋、污染、缺少、滅失等各種損失情況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4、如因逾期、錯運、毀損等情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價款、運費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逾期或不能交貨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5、若是甲方同意乙方拼車時,乙方應保證甲方託運貨物的安全,若造成甲方貨物受損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是缺少、滅失等損失情況之賠償按照櫻花衞廚廣州分公司市場正常銷售單價進行全額賠償,若是因破損、雨淋、污染等損壞導致收貨人不收貨的按照廣州分公司市場銷售單價的5折進行賠償。

6、甲方將每月對乙方進行綜合評價,連續兩月評分在80分以下,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7、乙方應依誠實信用與甲方從事商務往來,不得有與甲方相關人員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經查實如有發生,乙方以全部餘款作為違約金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有私下宴請甲方相關人員之情事,經查實如有發生,乙方以當月運款的5%作為違約金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甲方相關人員如有謀私利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乙方應據實向甲方有關『主管』反映。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所承攬事項交第三方處理。

11、無論乙方為何種形式的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均需按法律法規規定招用員工,因乙方違法招用員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因乙方所僱司機(含裝卸人員)原因造成甲方、第三人或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附件中報價單,價格為包含保險的價格,出現任何貨物損壞由乙方承擔,合同生效後需購買全年保險。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

十、本合同若有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據實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12

甲方:

乙方:

經過雙方考核,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合作,乙方為甲方的物流承運商。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條款:

一 、 甲方發運的氣體危險類為2類,乙方公司本身以及其配備的所有車輛人員均必須有符合甲方要求的所有相關資質證照

二 、 甲方委託乙方發運氣體鋼瓶集裝格。除非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必須提供車廂12.5米長,30噸以上荷載質量的拖掛式貨車{車況良好}進行裝運。

三 、 乙方應將車輛及相關人員駐於甲方工廠內,以確保能夠隨時接收並執行甲方的發車指令。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貨物配送。如到貨延遲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損失的,則該趟運費折扣為80%,且乙方須承擔所有相關賠償責任。若乙方不執行甲方合理發車指令的(常州、張家港),甲方有權扣發乙方運費200元,且甲方所有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 、 乙方提供的相關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否則視為甲方自身員工違規等同處理。

五 、 甲方應確保每天至少讓乙方駐廠的車輛發運一車貨物,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當天無貨可發,且每月之中無貨可發的情況達到第五次的,則甲方支付乙方”放空費”人民幣300元/次。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當天車輛到達目的地後不能裝貨返回,則甲方支付乙方“車倆人員過夜費”人民幣200元/夜。

六 、 在途運輸過程中的一切相關事件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保證貨物的完好及安全,如果非甲方原因造成貨損貨差的,乙方須就貨物價值向甲方全額賠償。由此產生的相關連帶責任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加索賠的權利。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貨損貨差,乙方免責。

七 、 雙方合作的的運費結算方式為月結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須在此月5日前核對完畢並由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接受日期以發票簽收日為準}的次月5日之前將相關費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户。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將運費支付給乙方,則甲方每天按運費總額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八 、從甲方位於東橋的總廠到常州往返的運費為2450元/趟。到張家港每天往返2趟及以上的,往返運費為1600元/趟;到張家港如每天往返1趟的(每月允許有4天往返1趟),往返運費為1700元/趟。

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內容的通知,本合同自動延期1個月。只能自動延期一次,待雙方簽訂後續合同為準。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13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甲方現委託乙方承運甲方的運輸業務,乙方同時具備相應能力完成甲方的運輸業務。根據國家的有關運輸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為:__________。甲方應保證委託承運的貨物不含有任何違法物品,甲方委託運輸貨物屬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易碎商品時,甲方應在委託單中明確註明。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單的指令將貨物從甲方指定地點運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運地和目的地有變更的,甲方應在貨物起運前書面通知乙方。

(貨運委託單見附件)

第三條 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

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經甲方指定驗收人驗收後,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甲方的貨物驗收單上註明驗收完畢字樣,加蓋收貨單位公章並簽字,填寫收貨數量及收貨日期。

6。以上事項,若由於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可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發生訴訟的,雙方約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4。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託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日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公路運輸合同14

託運人: ,地址:

電話: 聯繫人:

承運人: 地址:

電話: 聯繫人:

收貨人: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 公斤,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成都市 街 號

貨物到達地點: 市 街 號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_年 月 日,貨物運到期限 :_年6 月 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 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 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7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_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成都市 區 路(街) 號。

公路運輸合同15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貨物名稱、數量、金 額:

1、名 稱:

2、數 量:

3、單 價:

二、承運貨物起止地點

1、 貨物的起運地點:

2、 貨物的到達地點:

三、費用及結算方式

現金或轉賬結算,開票後付清

四、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違反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七:文本及時效

1、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公路運輸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