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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合作經營合同彙編九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作經營合同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選合作經營合同彙編九篇

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經營開發該地區汽車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

一 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瀘州地區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務

二 合夥期限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每人出資 萬元,計 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2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於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 以及設備和首期零部件購入。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3甲乙雙方議定: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務主要由甲方負責。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乙方必須每天向甲方提供當天財務情況。

四 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為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為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推選為負責人,為了充分發揮和調動合夥人的積極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費800元作為工資,剩餘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責任分擔合作風險。

五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六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和出售產品;④支付合夥債務;⑤大項開支實行公開制度________元以上必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七 企業的事務以負責人為主,其他人為輔,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

企業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户,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八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合夥人參共同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十 本協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十一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XX 身份證號:

乙方:XX 身份證號:

丙方:XX 身份證號:

丁方:XX 身份證號:

戊方:XX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夥)開辦一家調味品廠,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5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5人的出資比例)、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是現金還是場地、設備等)、出資的時間(年月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如:5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後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四、在調味廠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誰)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5個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生意做大開分廠),調味廠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廠或其他分廠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廠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廠的運作狀況。調味廠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5個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總廠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為了消除各股東的後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後XX月內,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並在XX天之內退還股本金,並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在XX至XX時間內XXX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XX時間後,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七、作為調味廠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調味廠的返聘人員,廠裏每月應付工資為 元,並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後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時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5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5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戊方(簽名):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

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雲

南省XX市,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成立的企業, 在中國 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

市 區 街 號。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依據

法律成立的企業,在 國 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 。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合作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省 市

路 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合作公司

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條件對企業

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作公司經營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

甲方:

乙方: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及時、準確、規範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為xx公司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xx公司提供的服務,並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資料。(有效的稿件或資料是指甲方對所提供的稿件或資料不再修改)

2、 在每筆業務發生時,甲方應詳細説明翻譯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4、 在涉及口譯服務時,甲方應説明時間和涉及到的專業領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務時,甲方有義務提供詳細的目標羣體資料。

6、 甲方在確認乙方完成翻譯或本地化服務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餘款。

五、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分配相應的翻譯或本地化資源,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翻譯或本地化工作小組。

2、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時、準確、規範的服務。

3、 乙方對已經翻譯完成的譯稿,在一個月內仍有修改的義務。

4、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所有翻譯稿件或資料有保密責任,因乙方的泄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業務時,乙方必須保證符合本地化和企業全球化的相關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誤,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於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製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於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協議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如遇對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均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告之對方確認。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甲方: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當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當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XX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當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

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

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 “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事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時間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

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

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 “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章 提成費

5.1 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 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 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

5.4 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 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章 技術培訓

6.1 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 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 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 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章 優先條款

7.1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 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章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年。

第九章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_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項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章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於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事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時間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神木縣浩宇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神木縣浩宇超市經營地址:神木縣東興街南段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神木縣浩宇超市總投資肆佰萬元(¥4000000.00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叁佰貳拾萬元(¥3200000.00),佔總投資總額的8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00)。乙佔投資總額的20%。

4、 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80%,乙方佔投資總額的2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 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7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公司和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省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四條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

(二)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築物不計入註冊資本)

第十一條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元,其中:現金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元(詳見附表);工業產權_____元;其他_____元。

第十二條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特區內銀行開立的帳户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胡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特區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准。

第八章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乙方__%分配。

第九章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內銷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董事會

第十九條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由董事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決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總經理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方推薦__人,另一方推薦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納税與保險

第三十四條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繳納各種税款。

第三十五條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特區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後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本合同於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省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加蓋公章)(加蓋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簽字)法人代表______(簽字)

合作經營合同 篇8

甲方:天悦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經三路與豐產路交叉口財富廣場a座12樓

負責人: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誠實、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法律,就有關品牌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義

一、天悦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服務體系是甲方授權建設和管理的全國性服務網絡,該服務體系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及甲方的服務項目、商標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認可,其他單位、個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協議所指品牌合作的涵義為:在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範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標準)店獨家經營。

三、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乙方接受甲方授權。

第二章 合作的目標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勤勉、雙贏的合作信念,以不斷完善的服務模式,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提高瑜伽服務體系的市場認同度,共同促進中國瑜伽事業的繁榮和健康發展。

第三章 項目培訓及商標使用

一、乙方簽約後,應一次性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大寫 元,獲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權保護及 名免費培訓名額。

二、乙方簽約後, 年 月 日以前應交納管理費人民幣叁仟元整,用於乙方每年的瑜伽技術提升及終端管理,逾期未交則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收回授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二、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甲方擁有專有權。

1、當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等專有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乙方協助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經營場所的裝飾、陳列等次營運系統的規劃有建議和指導權。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的項目、產品、商標及整套經營管理規範提供給乙方使用。

2、乙方開業時甲方應邀安排 名導師駐店,時間為天,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長期提供新項目、新產品、新技術,並及時、準備、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長期提供經營管理指導、諮詢及技術支持。

5、乙方滯銷的產品,在進貨後三個月內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條件下,甲方負責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7、後續培訓:經甲方驗證核實乙方在經營三個月內發生教練員流失,甲方為乙方另培訓一名,培訓期45天,培訓期內提供住宿,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貨全部款項後,7天內按照乙方定貨單發貨。

四、乙方權利

1、獲得甲方指定的項目、商標及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的使用權。

2、獲得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服務。

3、獲得甲方在服務營銷及市場宣傳的支持。

4、甲方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新技、新產品或其他項目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的規範,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2、乙方應積極採納支持導師的合理化建議,並進行具體實施。由於乙方原因,甲方人員未順利繼續開展工作,甲方有權撤回相關工作人員。

3、在經營中不得任意損害消費者利益,不得擾亂市場。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統一裝修經營場所。

5、乙方須具有獨立工商營業執照,保證正常經營。

6、乙方所屬店鋪開業後一個月內,提供所屬店面照片一套給甲方存檔備案。

第五章 協議雙方的法律關係

1、協議雙方的法律關係

甲乙雙方是合作關係,雙方在本協議期間始終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乙方及其僱員並非甲方的僱員、合夥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2、僱員的招聘、管理及歸屬

乙方自得招聘員工並與其建立勞動法律關係,其員工不隸屬於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後,在原授權區域內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超出授權區域外,須按甲方設定相應合作級別交納相應費用,不論何種方式,都須與甲方另籤品牌合作協議,並領取甲方頒發的授權書。

第六章 產品供應

1、產品購貨價應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報價價格或在甲方接受訂單之日有效的價目表上所列之價格。甲方可對價格進行調整。變動價格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請補貨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訂單之後的二十四小時內,乙方無另行通知,訂單自動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發出訂單的同時,二十四小時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額貨款,則不產生向乙方供貨或提供任何補償或賠償的責任。

6、甲方在收到貨款後負責產品的合理配送並辦理託運,運費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產品,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7、乙方收到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訂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三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乙方完全接受該貨物。

8、乙方收到貨物時,應及時檢查貨物到達的完好情況,如出現破損或損壞,可向交貨人提出原價賠償,並向甲方通報情況。

9、乙方應作為一名獨立的協議當事人從甲方購買產品,運用自己的資金,進行產品銷售。

10、乙方應依照甲方的服務承諾負責其已售出產品的維護、換貨或退貨。

11、如屬於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維修或換貨的責任。

第七章 協議期限

1、協議的期限為二年。即從 年 月至 年月。

2、協議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約權

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十萬元以上的違約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間接經營或商譽之全部損失,甲方還將視情況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1)把甲方提供的產品在授權區域以外的地點銷售。

(2)將瑜伽商標、標識使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鋪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詆譭其它合作商,發表有損天悦瑜伽聲譽的議論實施損害天悦瑜伽整體形象的行為。

(4)未經甲方許可,註冊本合同規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標、標識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盜用天悦瑜伽標識或動作規範用於其它品牌或項目,或引導第二者模仿盜用。

(二)乙方的解約權

1、甲方破產清算:

2、法規政令禁止甲方繼續開展天悦瑜伽事業。

第九章 合同提前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違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終止後乙方的責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聯繫或交易;

2、立即終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標識,並從建築物和其它設備、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該標識,否則,甲方可親自或授權他人進行撤除或消除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責條款

因戰爭、社會騷亂、自然災害、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不必向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訴諸法院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章 協議的轉讓、修改、放棄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以轉包合同的形式處分協議的全部或一部分。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由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達成。

第十五章 協議生效及其文本

本協議從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經營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資源優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

1、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天津市項目所在地的 ?的二層鋼結構建築房屋(包括 ?的停車廣場房屋處牆)用於乙方合作經營建材傢俱裝飾市場。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和經營傳統建材流通市場的經驗等與甲方合作,共同經營建材傢俱裝飾市場。

3.甲、乙雙方在天津塘沽區共同組建註冊合作公司,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條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暫定為五年,自20xx年月日到20xx年月日止,從合作市場開業時起算。

  第三條合作條件:

1. 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標準提供經營場所;

2. 可租面積按實際測量計算為準。

3. 乙方對該項目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積計算)達到80%以上;

4. 甲方以基本管理費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整(¥)。付款方式為。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詳見補充協議(一)。

5.平均租金低於元?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費的 %。

6.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前完成該項目的招商工作。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負責按乙方的設計、經營管理要求對全部的房屋進行內外裝修,並及時支付全部裝修費用。

2.為合作市場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電力、用水、暖氣、自動扶梯等設施,使房屋適合於經營建材傢俱裝飾市場,符合國家消防經營標準。

3.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於20xx年月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驗收用於合作公司的經營。

4.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於地方各部門的關係,爭取各項優惠政策和税收減免等。並在商場營業前,提供建材傢俱裝飾市場可投入運作的全套合法證明文件。

5.甲方應保證協議有效期內:整體的房屋、土地所有權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將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簽訂合作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權資料的複印件,甲方保證該資料的真實性。

  第五條乙方義務:

1. 負責對擁有的企業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經驗和招商客户資源用於合作公司。

2. 負責對房屋的裝修進行整體設計,並於20xx年月日前將設計方案交付甲方。並在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負責施工。

3. 負責合作市場前期的營銷招商工作,應在甲方將符合協議約定條件的房屋交付驗收後 天(即20xx年月日)使市場能開張營業。

  第六條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式:

1. 甲、乙雙方合作公司名稱為********廣場,註冊資金為元,其中甲、乙雙方各佔有出資比例為 %和 %,雙方均已人民幣出資。

2. 該合作公司董事會由三人組成,甲方委派兩名董事,其中一人擔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派一名董事。擔任執行總經理。

3. 甲方向合作公司委派相關財務總監,負責公司財務工作;乙方向合作公司委派執行總經理。全權負責公司日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執行總經理每月十號前向董事長報告上個月的工作情況和財務報表。乙方在合作第一年內可委派一名市場管理人員協助總經理進行商場的經營管理和招商工作。

4. 甲、乙雙方每年至少召開兩次董事會,決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

5. 合作公司以乙方指派的執行總經理為主,組建經營管理團隊。甲方對管理人員除執行總經理外享有推薦權,但須經乙方考核合格後方能任用。為減小成本開支,合作公司應儘量聘用本地員工。

  第七條合作公司的費用分擔方式:

1. 對房屋內外的裝修預、決算應得到雙方書面確認,內裝修招牌分年折舊進入合作公司經營成本,而房屋外裝修、消防、暖氣設施、自動扶梯不

計入合作公司折舊成本。

2. 合作公司經營所需而使用的水、電、通信、經營管理、廣告、工資、税收等費用均列入成本。合作公司每年廣告費用按預算使用,原則上不高於100萬元。其餘各項成本費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書面形式上報董事會。董事會批准後方可執行。

3. 合作公司的組織架構和工資標準為:(詳見補充協議二)

4. 甲、乙雙方組建合作公司前市場發生的欠、貸款及利息由甲方組織資金償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廣場對外借款、對外擔保、向外抵押。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作為單一經營管理方也不承擔合作公司所產生的一切債務關係。

  第八條利潤分配:

1. 利潤是指為按上述費用分擔基礎上確定的可分配純利潤。

2. 利潤按以下原則分配:

(1)以市場第一年合同約定的租賃平均價格(即元/?.月),合同期內年度的租金遞增係數指標為為基本標準。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需保證甲方的基本收益。

(2)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於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之內(含12%),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為利潤分成。

(3)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於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以上,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為利潤分成。

3. 合作公司每年12月30號進行一次財務審計確定可分配利潤,並一次性分配。

  第九條合作期滿或合作期內終止的資產處理:

1. 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確定終止繼續合作的,房屋及相關設施、裝修等均歸甲方所有,企業名稱天津*******廣場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含有“****”的企業名稱。

2. 合作期內因一方違約終止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除按協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則處理。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協議,若有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元,造成終止合同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資產按本協議第九條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2.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有糾紛,可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4. 本協議一式四分,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