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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範文集合六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租賃合同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租賃合同範文集合六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的土地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為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_____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為甲方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增加農民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便羣眾,加快新農村建設。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座落在隆盛鎮平坡村清塘組旱衝、迷龜衝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開辦紅磚廠。本着雙方有利原則出發,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及範圍:

甲方出租給乙方開辦紅磚廠的土地位於平坡村清塘組的旱衝(含旱沖水田和全部山嶺)以及與旱衝嶺連同在一起的迷龜衝西面的部分山嶺;四至界址為:東至清塘組迷龜衝西面集體頂端行的荔枝樹根上3米橫線直至黃廣全荔枝樹邊黨屋過旱衝的山路為界;南至嶺頂分水界以及到黃廣全迷龜衝責任山與潘世權責任山分界線直至本生產組集體荔枝樹根上3米橫線為界;西至北寶二級公路邊為界;北至黃廣源責任山、嶺頂黨以林荔枝果園山為界。各農户出租土地的具體面積詳見附表。

二、租賃土地期限: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時間為壹拾貳年,從xxxx起至xxxx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辦法: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土地租金為:水田每年每畝為壹仟斤谷,山地每年每畝為陸佰斤谷。租金的支付辦法,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按年度支付,一年一次;第一年的租金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清給甲方,從第二年起至第十二年止,各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每年的一月底前一次性用現金折算交清給甲方各户(谷價按上年本地七月十四圩前後三圩和冬至前後三圩日的平均價格計)。逾期不交清者,按乙方違約處理。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①在租賃期間,允許乙方在租用土地上挖坭土用於生產紅磚、出售。但如土地界址出現糾紛,甲方要自行解決,如出現土地以外的其他糾紛及社會的治安問題,要協助乙方及地方政府處理好。

②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乙方,不得干撓、破壞乙方的正常生產、生活,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無故終止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停產或其他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③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或無故終止合同,也不能無理阻抗或破壞乙方進行生產建設和生產經營,否則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土地租金中扣減,不足部分乙方有權依法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但個別違約的則按上述條款追究違約者責任。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①乙方在租賃期間,要依法生產,自負盈虧,如果出現債權債務責任問題以及其他一切問題,一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②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確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洪水(黃泥水)對下游農作物被沖壞沖毀造成損失的,或確因煙霧污染造成果樹損失的要進行賠償,先由乙方與被損害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經有關部門調解賠償、或依法辦理,與甲方無關。如乙方拒絕賠償或作出賠償決定後十五天內,乙方不進行賠償的,受損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賠償;損害後果發生後,如受損方拒不與乙方協商或在有關部門作出賠償決定後,受損害方十五天內拒不領取賠償款的,視為受損方放棄乙方對其的損害賠償權利。

③乙方在租賃期間,不能用甲方的土地抵押借款。

④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扣押乙方作為清理費用的壹拾萬元押金作為違約賠償。

⑤乙方在租賃甲方土地上挖坭生產紅磚時,要以最近的北寶二級公路路面為標準,不得挖低於二級路面。

⑥合同期滿,乙方必須把租賃的土地歸還給甲方。乙方提供一份地形現狀圖,以便於甲方解決土地界址問題。⑦乙方辦廠期間,紅磚廠及租賃山嶺的.山面水不得從迷龜衝出,迷龜衝山面應比二級路路面高一米。

六、在租賃期間,乙方招收工人時,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招收甲方(含家庭成員)入廠工作,否則,甲方有權提出抗議,但甲方人員入廠後要遵守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乙方可依廠規開除甲方人員出廠。

七、在租賃期間,乙方的財產權及土地租賃使用權,可以允許乙方的配偶、子女承接或繼承,也允許乙方轉包、轉讓,但本合同的內容不能變更。如乙方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能生效,否則按乙方無故終止合同處理。

八、(一)在租賃期間,本隊村民建房,向乙方購買紅磚的,乙方應按當時本廠的紅磚銷售價格優惠2分/塊給甲方使用(以實際使用為限)。

(二)在租賃期間,如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所租賃的土地,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廠房、機械設備、磚窯等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九、在租賃期間,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與國家相關法律、政策有改變;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屬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租賃期滿後,甲方如再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再承租,在承租土地上的房屋、雜物、建築物要在三個月內搬遷處理清楚:

①煙囱要清到混凝土底部,並填回泥土。

②其他的清到從窯軌面下30公分,液壓頂車機座清到混凝土底面,並填回土。為保證租賃期滿,乙方不再承租後的場地清理工作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三天內,乙方存放伍萬元以甲乙雙方共同設立的帳户存到信用合作社作為場地清理押金。XX年元月一日再存伍萬元到上述相對應信用合作社帳户,作為清理費用押金,共壹拾萬元。如果乙方不續存5萬元,視為乙方違約,並且乙方所存的伍萬元歸甲方所有。合同期滿,乙方如按要求完成場地清理工作,押金及利息甲方在十五天內退還給乙方。

十二、違約責任:以上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不遵守,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要賠償乙方的全部投資款和因違約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並終止合同;如乙方違約,要補交足未到合同期限實際年份租金給甲方,乙方必須以現金補足。否則甲方有權扣押不足部分租金的相應金額機械,並終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生產組一份,乙方三份,送隆盛鎮企業站、平坡村委會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交付押金後生效。

甲方: 出租方生產小組組長(簽字):

出租方承包經營户户主(簽字):

出租方村民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北古城鎮北羊街村委會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下,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本村____________的水田租賃給乙方使用,四至範圍及面積以測繪詳圖為準。

二、乙方租賃使用甲方該宗土地進行農業種植,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時支付。

三、租賃期年月日起至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租金為每畝______元,基礎設施建設費每畝______元,每畝租金合計人命幣______元(共計____畝,合幣______元<_____________>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 本合同簽字後,乙方頭三年必須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當年租金後方可經營,以後九年乙方必須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當年租金方可經營,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承包及使用。如乙方在租憑期內不再租用,必須在___月____日前通知甲方。

五、該土地租金按三年期為一次調整,調整的`標準按每3年上漲每畝200元進行調整,第一次調整時間從20____年6月30日起,每畝每年按2300元計算。第二次調整時間從20____年6月30日起,每畝每年按2500元計算,第三次從20____年6月30日起每畝每年按2700元計算。在租憑期間,甲方不同意把土地使用權繼續租給乙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土地當年(簽章之日)交納租金時,同時按每建房一户交納陸仟元押金作為復耕費,如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必須將其恢復為可耕地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才退還其押金,否則所交押金概不退還。

(本合同下共______户,合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違約則按乙方所投資金的100%進行賠償(按現實的有關評估單位評估為準)。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交租金和押金概不退還,乙方在租賃期內有權轉租,轉讓。

2.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權如因國家徵用及當地集鎮建設的需要,使用單位所賠資金土地部分由甲方所有,乙方所投資金(如青苗,大棚,住房等)補助歸乙方所有,另乙方必須無條件將土地交歸甲方,但甲方必須在2個月前提前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損失概與甲方無關。

3.本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承擔責任(如上級部門給予救災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享受)。

八.土地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用甲方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如到期乙方不在繼續租用,乙方必須無條件將所租用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甲方。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申請仲裁複議及上訴法律等。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一)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權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連同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一併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且在租賃合同履行完畢時返還所租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或附着物使用權的書面協議。需要強調指出的是,租賃土地使用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租賃合同,併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並且不得違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訂立中應注意的問題

1.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方式

(1)協議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出租人與承租人面對面地協商,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以協議方式訂立合同,與另外兩種方式(招標、拍賣)相比較其特點是排斥第三人蔘與,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因此,依這種方式訂立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有較大的靈活性,尤其表現在土地使用費(租金)的確定上有較大的靈活性。

(2)招標出租。招標是訂立合同的一種方式,其特點是招標人(出租人)向不特定多數人(承租人)提出邀請,希望眾多人向其投標(要約),而招標人選擇條件適宜者決標(承諾)而訂立合同。招標方式,是一種融市場競爭優勢於土地利用的方式。

(3)拍賣出租。依拍賣方式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土地的使用權人以公開競爭的方式將土地使用權出租,並從眾多報價人中選擇出價最高者訂立土地使用權的租賃合同。以拍賣方式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特點是不考慮其他因素,能支付最高土地使用費額者即可獲得土地使用權。因此,這種方式能充分實現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價值,對出租人非常有利。但是,由於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在出租人繼續保持與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所訂立的出讓合同關係基礎上將土地使用權租給承租人的行為,因而其較之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程序要簡單一些。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2.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程序一般地説,出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聚:

(1)公告。即將要出租土地的意圖告之大公眾,使願意承租者依照自己的需要和公告中出租人的要求決定是否承租,採用何種方式承租,並做好承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2)協商簽約對於有意承租者來説,可以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進行協商。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自願協商,對訂約提議表示完全接受,則視為承諾,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並由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的代理人簽字、加蓋法人印章。而在招標出租土地使用權的過程中,當招標人選中中標人後,便依照雙方約定,與中標者依照法律規定簽訂出租合同。

(3)依法辦理登記。即由出租人分別與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登記手續。不經過登記的出租行為,違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一條關於“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規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3.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當事人的資格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當事人要有合法資格。合法資格指的是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及其經辦人,必須具有法定的訂立租賃合同的權利。

(1)土地使用權出租合同的出租人要有合法資格。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土地使用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因此,土地使用權出租人首先必須享有土地使用權,然後才可以出租。《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法人可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但作為法人內部的職能機構和生產科室、車間等由於不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無權以法人名義或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2)法人作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體,要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證明的承辦人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法人的行為能力應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但實踐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參加所有經濟合同的訂立,通常是依照法律規定授權所屬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或業務人員作為承辦人,以法人名義去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的代理人或業務承辦人,應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範圍內從事活動。

(3)委託代理人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要有合法手續,即受委託人必須取得委託單位的授權委託書,且委託書中應當載明委託權限、委託範圍、委託期限、委託事項等,並加蓋委託單位的公章。受委託人須以委託人的名義同對方當事人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名稱、地址、代表人或合法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況,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有關的文書、電報、圖表和其它資料。除此之外,還包括以下內容:

(1)出租土地的面積大小,所處的地理位置,四至的界限,周圍的環境,基本建設情況,地上建築和其它附着物狀況,市政設施情況等標的條款。

(2)租賃期限,即土地使用期限。這是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中最關鍵的一個問題。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基礎上,因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最長租期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其最長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減去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生效後受讓人已經使用的年限的餘額。地上建築物和其它附着物的出租期限與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期限相同。

(3)租金的標準及給付方式。

(4)土地使用規則,即出租合同的建設條件必須要符合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定的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規劃,不得任意改變。如確實需要改變,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出讓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請。出租合同無權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規則。在使用土地時應注意環境保護、園林綠化、消防衞生防疫等要求。

(5)合同的擔保方式。

(6)違約責任的條款。

(7)糾紛的解決方式。

(8)雙方認為應加以特別約定的條款。

(9)合同訂立的地點、日期等。

(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履行,就是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按照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規定,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擔的義務。從合同效力方面觀察,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須發生的法律效果,並構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內容。履行中應注意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並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1.出租人的主要義務出租人在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根據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主體同一的'原則,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也同時出租;如果出租者出租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時,所佔土地使用權也隨之出租;但是,出租人不交付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他可以保留“土地使用證”作為自己的權利證明;土地使用權出租並不影響土地使用權享有人原來應該承擔的各項義務,尤其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出租人在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時,應及時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與新的出租人及時修改租賃合同。另外出租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於他人接受轉讓(出售)的權利。出租土地的地上負擔,由出租人承擔,如國家徵收的土地使用税,應向國家交納的土地使用費及其它費用,仍由出租人負擔。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應負保證承租人使用的土地不被第三人追奪的義務。出租人違背上述義務,承租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後果嚴重的,還可解除合同。

2.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的權利

①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承租人可以依其租賃權排斥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再次出租給第三人的行為。

②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可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但這一行為不能消滅原土地使用權租賃關係,承租人仍可對新的土地使用權人主張租賃權。

③租賃權一般還包括先買權,即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使用權出售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承租人的主要義務有:依照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方式支付租金。合同中約定的租金標準、租金支付方式等,承租人無權擅自改變,更不得擅自降低或拒絕支付租金。但如果承租人遇有不可抗力而影響其使用時,可以請求出租人適當減免租金。承租人非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權轉讓或者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第三人。承租人必須按照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使用用途去使用、保護土地,不得擅自改變,並不得對土地進行掠奪性使用。如果要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則必須通過出租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請。租賃關係終止時,按規定交回土地。承租人交回土地的原則是交回原物。交還的土地不能包括隱蔽的危險(如地洞、陷坑等),如有危險時,承租人應以自己的費用予以排除,並依《土地復墾條例》予以恢復。承租人違背上述義務時,出租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後果嚴重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的義務,即是出租人的權利。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發展地方經濟,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合理利用閒置資源,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地點、面積、租金

甲方將院內公寓樓以南原閒置複肥倉庫前佔用土地及平房十間租賃給乙方,面積平方米,租金為年租金壹萬元整(項目建設期間免租金)建複肥生產項目

二、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和服務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廠房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將土地轉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租金及服務費,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賃廠房,因社會公益事業或不可抗力為因素,甲方可以收回,但應提前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xx年起逐年交納租賃費,交納時間為當年元月十日前,每年壹萬元整;

2、自xx年3月1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服務費,金額xx年,租金自年月

二、本協議所約定的租金,按照先支付後使用的原則,由甲方按年度向乙方支付,並應於每年月日之前付至乙方,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日(簽定協議日)全額支付下年度租金,則自逾期之日起,按其未支付租金額的%,支付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全額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租用期內,乙方不得妨礙甲方對該廠地行使正當權利。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否則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租用期滿後,如甲方需要,可優先租用該廠地。

五、乙方負責交納與租用土地有關的土地税、費用及其它法定的費用。

六、若因國家或地方政府徵用土地,對甲方所蓋的房屋及電力設施進行補償的款數應由甲方所得。

七、在租賃期內,主廠房所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應由乙方負責維修

八、本協議雙方同意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_______村民組所有的,位於_______的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河溝西側的山道;南至防風林帶;西至由東側邊界向西_______米一線處;北至由南側邊界向北_______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_______畝。

三、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_______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_______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衝抵簽約後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於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_______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_______‰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_______公證處_______份,_______鄉人民政府備案_______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_______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