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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買賣合同(精選1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品買賣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商品買賣合同(精選15篇)

商品買賣合同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築物的建築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路_______幢(號)______層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建築層高為_________米。

第三條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築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

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於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户(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户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萬分之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

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2、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佈局,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採取了適當救護措施,並在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

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標誌為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説明書》。

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並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

2、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

乙方接收催告書後,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房屋交付後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

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

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託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後_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覆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鑑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後,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

保修範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佈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

第二十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

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

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採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採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採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税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並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註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品買賣合同2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基本情況

(一)認購人所認購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為出賣人所開發的位於北京市_________區_________項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號房,朝向為: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銷售依據

1.該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的,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2.該商品房為現房的,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價款與付款方式

(一)該商品房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房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該商品房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房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該商品房按照套計價,總房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二)出賣人同意認購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認購人選擇第3種方式付款,認購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四條認購定金

認購人應當自簽訂本認購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認購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出賣人在收取定金後,應當向認購人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認購人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認購書,並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認購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本款約定的期限為協商簽約的起始時限,而非終止時限)。

第五條認購人未在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條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解除本認購書的,認購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第六條認購人在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超過_________日的,本認購書自動解除;雙方也可以協商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已收取的定金退還認購人。

第七條出賣人在認購人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出賣人應當向認購人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該商品房的買受人為本人同一户籍內親屬_________:_________。(若選擇其他的,應在空格部位寫出買受人姓名)

第九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

第十條本認購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後本認購書自行終止。本認購書終止後,認購定金應當返還認購人抵作商品房價款。

第十一條本認購書未盡事項,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認購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章) (簽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買賣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4、_________;

5、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_________.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範本篇二:

賣 方: 甲 方

買 方: 乙 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 號 室 號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 用 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 )元, 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於 前,支付甲方房款 ;

2、於 前,支付甲方房款 ;

3、 。

三、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户口於 年 月 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 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税由 方承擔,營業税由 方承擔,印花税由 方承擔,個人所得税由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 方承擔。其它税費約定情況: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共有權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商品買賣合同4

賣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

買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於房屋壹套,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標明)

一、甲、乙雙方自願解除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合同解除)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

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聲明房屋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合同中關於款項的處理)》

1、乙方已繳付樓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繳款項自動轉為甲方借款,以雙方商定利息從借款之日起計息,不計複利。

3、甲方還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註銷抵押登記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關於合同已進行部分的退回處理)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後,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再次聲明簽訂合同無效,雙方不再對合同提出主張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聲明該協議簽訂份數,聲明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買賣合同5

1、 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本棟樓一層至屋頂的樓梯間、電梯井道、門廳、電梯前室、走道、水電間、電梯機房、外牆。

2、 未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本棟樓一層的架空通道。

附件五 關於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

1、 物業用房位於1#、8#樓一層、13#樓一層及二層。

2、 門衞位於8#樓一層。

3、 消控中心位於9#樓一層。

4、 公共衞生間位於9#樓一層。

5、 水泵房、發電機房、消防水池、水箱、通信機房、電視設備間、專用配電室等位於8#樓地下一層

附件六 關於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

交付的商品方達不到本附件約定裝修標準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三)款約定處理。出賣人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受人。 雙方就裝飾裝修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約定如下:

1、

2、 起居室:

(1) 內牆:牆面砂漿打底。

(2) 頂棚:樑面砂漿打底,板底刮膩子。

(3) 室內地面:地面砂漿找平層。

3、 廚房:

(1) 地面:地面砂漿找平層。

(2) 牆面:牆面砂漿打底。

(3) 頂棚:樑面砂漿打底,板底刮膩子。

(4) 廚具:無

4、 衞生間:

(1) 地面:地面砂漿找平層。

(2) 牆面:牆面砂漿打底。

(3) 頂棚:樑面砂漿打底,板底刮膩子。

(4) 衞生器具:無

5、 漿找平層,頂棚刮膩子,鋁合金窗。

6、 電梯:

(1) 品牌:國內知名品牌;

(2) 型號:普通電梯(非擔架梯)。

7、 8、

9、試水龍頭。(2)電:總線到各户配電箱,户內安裝一盞試電照明燈泡,其餘只預留電工套管。

10間隔牆及推拉門無分隔由買受人自行分隔與安裝;陽台花池由買受人自行分隔。

附件十 出賣人關於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情況的説明

1、 門廳、走道的.消防箱及水電間檢修時打開門可能會對通道通行造成妨礙;

附件十一補充協議

增加:

1、 室外箱式配電房、景觀綠化的樹木可能會對一樓個別套房產生遮擋,買受方同意接受免除出賣方的責任。

2、 本項目在景觀施工過程需要對景觀設計方案不斷優化修改,可能會和原總平面圖有不相一致的地方,買受方同意接受並免除出賣方的責任。

商品買賣合同6

原告: ,男, 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證號: 。

被告: ,住 。

法定代表人: 。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暫算至起訴之日止違約金暫計 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年 月 日,經原被告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第三條,“原告購買被告商品房為第 層 號房,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五條,“計價方式及價款,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原告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房款”。

第十六條,“被告承諾與 年 月 日前,取得前款規定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被告不能在前款約定期限內交付權屬證書,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處理:2,約定日期起90日後,被告仍不能交付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雙方同意按下列1,2項目處理:“(2)原告不退房,被告自約定日期至實際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價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

合同簽訂後,原告按照合同的.約定,於當日就向被告繳納了房款 元。被告卻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 年 月 日前,不僅未交付房屋,也未將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致使原告到目前為止不能登記過户。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履行合同義務,均未果。

原告認為,合同簽訂後原被告雙方應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被告未交付房屋及未交付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的行為已經嚴重違約。因此,為維護本人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支持我方訴請。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商品買賣合同7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鋁合金門窗事項,在平等互利、自願、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以下條款。

一、品牌、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

1、執行08J/T714規定標準,符合工程竣工驗收並達到合格要求。

2、由乙方按時向甲方交送供貨單、實驗報告、合格證,甲方憑單驗質。

3、產品要求配件齊全、順滑、輕逸、無噪音。

4、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規範標準(強度、氣密性、保温性等)

三、材料要求

1、鋁合金門型材3.0mm厚,配置6mm鋼化玻璃LOWE+9A+6mm鋼化玻璃,德國進口五金配件,採用德國重磅雙軸輪,型腔採用三元乙丙膠條。

2、鋁合金窗型材2.0mm厚,配置6mm鋼化玻璃LOWE+9A+6mm鋼化玻璃,德國進口五金配件,型腔採用三元乙丙膠條。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

1、乙方組織運輸工具送貨到廣東省___市甲方指定的地點。

2、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3、產品運輸中應採用相應的包裝進行保護,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產品損耗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五、供貨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依照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貨。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三天內,甲方付10%貨款給乙方作為定金,其餘二年內分期提貨時結清。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及承擔經濟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上報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它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商品買賣合同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現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協商,就甲方有償轉讓乙方車一輛給乙方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車有償轉讓給乙方,承諾轉讓前車輛的產權屬於賣方,

二、發動機號:

車架號:

三、有償轉讓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整。簽訂協議後立即付清。

四、甲方保證此車手續真實有檔,無產權糾紛,不是套牌及一證兩輛車,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碼必須與檔案相符,有上述不符行為,甲方負全部責任,退回車款,幷包賠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五、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六、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七、過户由甲方辦理,一切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積極配合。

八、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真實説明汽車的'現狀,不得有假。

九、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十、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轉讓價款前,所有權仍屬於乙方。

十一、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車輛登記證、行駛證本,購置納税憑證、保險證明等各類證件。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三、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參照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買賣合同9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甲方轉讓給乙方房屋基本情況:

1-1、該房屋系座落在高密市齊魯紡織城育龍公寓小區,_____號樓____單元_______ 户_________平米

2、房屋轉讓價格(不包括按揭銀行的餘款):

2-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以總價款_____________元整的價格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

2-2、本合同2-1條款由雙方所確定的轉讓價格包括以下費用:

2-2-1、該房屋的價款:

2-2-2、甲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施工時,對該房屋所建設和添置的與該房屋不可分離的附屬物的價款:

2-2-3、因該房屋轉讓所產生的交易税款不包括在內。

3、應繳税費的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繳納的税費,雙方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執行。

4、房屋的交付:

4-1、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兩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並使用。

4-2、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每逾期一日,應按乙方支付房款總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5、房屋產權證書的過户及辦理:

5-1、甲方應於本合同訂立後20日內,與該房屋的按揭抵押銀行聯繫幫助乙方辦好變更手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斷供銀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5-2、甲方承諾最遲於收到乙方全額方款,依照本合同30日通知乙方共同至高密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證變更過户手續。

5-3、甲方逾期履行以下合同義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該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1、甲方逾期履行5-1條款的銀行變更手續;

5-3-2、甲方逾期通知乙方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手續時;

6、房屋使用費的分擔:

6-1、本合同所述的房屋使用費是指一方使用房屋時應交納的物業費、水電費、取暖費、電視費等因房屋使用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6-2、甲乙雙方按如下約定分擔各方的'房屋使用費: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之前發生的全部使用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接收該房屋以後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7、其他:

7-1、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7-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7-3、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有高密市人民法院仲裁解決,勝訴方為解決爭議而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交通費和通訊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7-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7-5、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閲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的解釋之用。

7-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買賣合同10

賣方:(甲方),身份證號:XXX

買房:(乙方),身份證號: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房屋佔地面積約為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平方米,房屋為樓,一樓為個門面,

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

住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買賣合同1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適用於商品房現房買賣。商品房現房是指由建設單位建設,已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尚未進行銷售的商品房(含經濟適用住房)。

2.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4.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

5.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可以選擇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選擇申請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外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

7.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現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推廣名為:____________,該商品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現已通過規劃驗收並完成了竣工驗收。

第二條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現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基本情況

經公安行政管理部門核准,該商品房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______(幢)(座)第_______層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號。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層高)(淨高)為:_________米,(坡屋頂淨高)最低為:_________米,最高為:____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____;有______個陽台,其中______個陽台為封閉式,________個陽台為非封閉式。出賣人委託實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實測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該商品房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見附件一,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淨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抵押情況

該商品房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已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_。

商品買賣合同12

養殖户(甲方):收購方(乙方):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為促進貽貝業健康發展,使養殖户和經營方得到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數量甲方確保將其養殖的 (根)鮮貽貝銷售給乙方。

二、規格甲方提供的貽貝規格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三、價格按照隨行就市。但是,為了保護乙方養殖的積極性,雙方確定最低收購保護價為: 元公斤

四、提貨方式乙方到甲方養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購地點。

五、檢驗方法根據質量要求當場進行驗收,邊收購邊檢驗。

六、結算乙方收到貽貝之日起1個月內結算完畢。

七、協作在遇到颱風等自然災害時,乙方應按其能力協助甲方做好相關措施,因颱風而提前收割的貽貝,規格未達到要求的,乙方應儘量予以收購,在價格上雙方予以協商。

八、違約責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負責對其今後養殖貽貝的收購(包括颱風季節的`協作);乙方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貨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可採取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養殖户(簽字):

收購方(蓋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商品買賣合同1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苗木事項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標的、數量、交貨

1.1 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附件“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貨數量: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為準。

1.3 交貨時間和地點:以“貨物清單”記載的時間和地點為準,且應至少提前 三 個工作日(可視路程另行約定調整)通知乙方。若臨時變更時間和地點的應提前三個日曆天通知乙方,並給予乙方充足的交貨時間。

1.4 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使用公制。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2.2 本合同總價格為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為準,本合同實際結算金額超合同暫定總額時,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4 貨物的單價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第三條 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支付30%的預付款給乙方,作為定金。供花卉結束後,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花卉驗收單”及採購合同與甲方當日結算餘款。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採用現金支付。

第四條 花卉質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選苗並做好標記,乙方應按甲方選苗並做好標記的花卉進行供貨,確保產品質量。

第五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5.1 甲方責任: ⑴核實進場花卉的品種、規格、數量是否與“貨物清單”相符,如不一致時,督促乙方及時調換。 ⑵按實際發貨清單支付花卉款; ⑶負責合同履行,對貨物質量進行驗收等事宜;

5.2 乙方責任: ⑴保證花卉的質量達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書面通知要求組織供貨。

第六條 驗收方式 花卉進場後,由甲方工地負責人與乙方共同驗收,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約定內容進行。花卉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工地負責人開據“花卉驗收單”作為乙方結算憑據。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標記的花卉送貨,甲方可以退貨,乙方必須迅速將缺少部分的花卉補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無故拒絕收貨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承擔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按合同總金額支付給乙方每日0.5%的違約金,以此類推。)

7.2若乙方未在規定的時候內交貨或貨物質量達不到甲方的要求,需承擔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按合同總金額支付給甲方每日0.5%的違約金,以此類推。)

附件:貨物清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________年____月日

商品買賣合同1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買方訂購以下產品

型號配置:________

二、質量

賣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以及合同規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貨方式、時間、地點

賣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交貨,由賣方送至內蒙古額濟納旗買方工地,賣方派去現場的只是系統調試工作人員,買方必須配合人員卸貨搬運至指定教室,當場交貨。

四、驗收

貨物到達後,由賣方完成對的貨物安裝調試,由買方對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進

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由買方驗收合格並運走後,賣方不承擔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的責任。

五、貨款支付

買方首交訂貨款(即人民幣:60000元)。貨到指定地點後買方查驗後付貨款(即人民幣:70000元),安裝完畢,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餘額貨款(即人民幣:123650元)。

六、售後服務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按_3________年內保修,具體實施辦法見產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上門服務;如是操作系統崩潰或受病毒、木馬攻擊及人為損壞方面的問題,需上門服務,賣方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送修。

七、違約責任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拒收貨物對賣方造成損失,賣方有權追索。買方逾期付款,買方每日償付賣方欠款總額30‰的'月利率滯納金;賣方交貨當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的有關義務,對買方造成損失,買方有權追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 賣方與買方各執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購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並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買方:___________(簽章) 賣方: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甘肅酒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開户行:中國______________銀行 賬號:62220___7

開户名:倪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買賣合同15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銷售:買受人根據人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報第______版的,與人取得聯繫,如雙方無法在相關細節上有所説明時,則人提供或發佈的及宣傳品應當作為證據。

第2條 合同原則:、買受雙方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3條 合同定義:合同中所稱“本合同”係指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第4條 合同目的: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通過其他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

第5條 合同標的:合同中所稱“商品房”或“本商品房”係指買受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第6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人銷售場所或為買受人及買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第7條 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於_______________,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照片。

第8條 項目許可:本項目由本市有關機構批准立項,項目的批准文號為:____________

第9條 土地權利:土地使用權證: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性質為:____________。

第10條 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 。

第11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施工許可:開工證_______________。

第13條 建築施工: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建築師姓名:_________,註冊建築師號碼: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

第14條 商品房標準:_______________,適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

第15條 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

第16條 質量評價:由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套內空間

第17條 商品房户型:___室___廳___衞___廚

第18條 平面圖:見合同附件。

第19條 立面圖:見合同附件。

第20條 起居室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1條 書房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2條 卧室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 ,高:_______,其他:_______ (毫米);

第23條 衞生間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4條 廚房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5條 陽台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6條 過道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7條 其他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28條 房屋層高:_______毫米 。

第29條 室內淨高:_______ 毫米 。

第30條 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使用率: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

第31條 套內樓梯:_______________,長度:____________,寬度:____________,高度: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毫米);

第32條 門窗:______________,長度:_______, 寬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_______,長度:_______ ,寬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3部分 商品房質量

第34條 沉降情況: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頒佈的要求。

第35條 平直度: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

第36條 牆體裂縫:人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如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由人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

第37條 設計質量: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

第38條 質量證明: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

第39條 質量評價: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評價。

第4部分 公攤面積

第40條 公攤內容:人應當在説明公攤面積的內容與尺寸,根據目前的情況,公攤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配電室、公共樓梯、電梯間、泵房。

第41條 面積尺寸:房屋的公攤部分、面積及細節尺寸應當説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2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即可進行測量。

第43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發現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可重新測量。

第44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對任何一個尺寸的測量結果,與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

第45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並每天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商品房面積

第46條 公用面積:買受人購買的各公用部分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各公用部分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47條 專用面積:買受人購買的陽台建築面積:_______,室內牆體面積為:______________, 室內使用面積:___________,面積的數字以現有的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8條 露台面積:鑑於露台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中,人將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露台之永久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

第49條 建築面積: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餘價款,人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平方米的,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應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差異: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税為2%,如因為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多支付的税費由人承擔;買受人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人承擔。

第50條 套內建築面積: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至 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餘價款,人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平方米的,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費用: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5)變化比例: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51條 使用面積: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 至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餘價款,人應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平方米的,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第52條 面積測量:買受人有權在人住前或人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

第53條 測量方法:買受人人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人户進行測量,如雙方測量結果存有差異,則有權提請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人住。

第5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

第55條 變化通知:房屋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人應當於變化時3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第6部分 室內環境

第56條 日照時間: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 _______小時。

第57條 自然通風:室內通風不低於標準的要求。

第58條 室內保温:室內保温不低於標準的要求。

第59條 隔熱保温:外牆隔熱保温不低於標準的要求。

第60條 噪音隔聲: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標準的要求。

第61條 電磁輻射:室內電磁輻射不低於標準的要求。

第7部分 建築設備

第62條 供水品質: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為_______市政機構,壓力為 _______。

第63條 排水品質:人在人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_______個,分佈在衞生間、廚房。

第64條 密封品質:人應當在買受人人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漏;如室內出現液體或氣體的泄漏,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人應當以5倍的上述總款額作為賠償。

第65條 管線品質:人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視為商品房已經交付。

第66條 電梯品質:本單元共有電梯_______部,型號為:_______;保修時間為_______年;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安全責任由人承擔。

第67條 消防設施: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並在交房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

第8部分 電氣部分

第68條 電源品質:負荷:______ KVA,計費設備為:______,插座位置:______ ,插座數量:_____ ,電平面圖: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69條 通訊品質:線路數量: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第7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_______,出口位置在: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9部分 供暖燃氣

第7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型號為:_______,生產企業:_______。

第7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人證明質量問題的責任歸屬人。

第73條 供暖效果:在室温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温度:_____, 濕度:_____, 暖氣片數量_____。

第74條 暖氣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5條 使用時間: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7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___。

第77條 使用時間:燃氣可使用時間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部分 裝修標準

第7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所列標準。

第7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所列價格。

第11部分 周邊環境

第80條 周邊建築:本商品房周圍 _______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户、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垃圾箱、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停車場等其他設施。

第81條 使用道路: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於6米,應當可以實現人車分離。

第82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_______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

第85條 自用車位: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一處,具置為:_____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且在買受人於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6條 電磁輻射:人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台發射台、移動電話發射台、廣播電視轉發台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

第87條 如不能達到上述各條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時不退房,則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區設施

第88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名稱為:______________ ,本小區屬於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

第89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米。

第90條 建築總量: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幢。

第91條 基本原則: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

第92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人的各種資料作為標準。

第93條 綠地面積: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綠地率不應低於本市標準,交付時綠地率的計算方法為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

第94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_____ 個,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學校 _____個,其中國小_____個,中學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醫院____(級____等)個,面積為 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停車場 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局____個,可使用時間:____年____月 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5條 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道路質量: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6條 交通安全: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域本市標準。

第97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導致行人或車輛的坑、溝、井或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構築物。

第98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9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標準,如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於此規範。

第100條 違約確定:對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101條 違約責任: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2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3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4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及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

(5)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如下項目進行評價: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06條 延遲交付:當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選擇:通知人解除合同,或繼續等待人。

第107條 交付效力;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08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標準。

第14部分 所有權證

第109條 所有權取得

(1)取得標誌:所有權的取得以《房屋所有權證》(簡稱所有權證)為標誌。

(2)取得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即確認為無法取得。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後,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後,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人發出同意延長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人保證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人,人經過審查後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人保證買受人可在權屬登記機構取得所有權證,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應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

(6)費用分擔:

第110條 人辦理:人提前30天通知買受人,在買受人提供材料後60日內人將辦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交付給權屬登記機構,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所有權證。

第111條 買受人辦理

(1)人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有權證;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所有權證,人在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備案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可辦理所有權證。

(2)人應當根據權屬機構或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資料,如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30天內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12條 相關責任: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損失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5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雙方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將是一個比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質量瑕疵:如人住後發生漏水、裂縫,應當由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16條 保修期間: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低於《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通知: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18條 物管公司: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有權對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選擇。

第119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屆滿後,由小區或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0條 管理費用:保潔費:________ 元;治安費 ________元;水費________元;電費:________元;燃氣費: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1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

第122條 社區安靜:人應當室外瞬時躁聲不高於50分貝,以保證買受人的生活舒適。

第123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

第124條 保安責任: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5條 收費範圍:物業公司的收費水平不得高於本市的相關規定。

第126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27條 姓名知情: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繫方法以信函形式告知買受人,以利於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

第128條 知情權利:對於人提供各項證據,如證明為假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9條 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人應當積極配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其他業主名單、可聯繫的電話號碼,保證買受人能夠與其他業主取得聯繫。

第130條 通知權利: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佈信息或通告,並就質量或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

第131條 物品交付:人應當及時將業主管理委員會管理的財產交付使用,如不能及時交付,則視為人願意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3倍向業主支付工資。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2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商品的消費者,其知情權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

第133條 知情內容: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相關設計文件、法律文件。

第134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並有權保留複印件,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

第135條 監督權利: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進行監督;

第136條 工期計劃: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7條 買受利:當人無法在上述約定計劃內完成相應任務時,除非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後交房日期。

第138條 驗收範圍: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

第139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閲相關文件原件,並有權複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鑑定。

第140條 驗收文件: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後90天內,提交市建築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

第141條 欺詐責任: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複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

第142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後,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人的施工或管理進行監督,行使《消費者權益保》中規定的各項權利。

第143條 撤銷權: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因此買受人有權在籤屬各種協議後三年內就其中的不平等條款提出行使撤銷請求權。

第19部分 擔保權利

第144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

第145條 土地抵押: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

第146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人提供《土地使用權證》,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人違約。

第147條 商品房抵押: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

第148條 商品房擔保:人保證不以此商品房為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如發生此等情況,買受人有權在行使撤銷權。

第149條 無效擔保: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責任則由人承擔,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範圍為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變更權利

第150條 合同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

第151條 通知方式: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買受人關於人資格的任何變動,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

第152條 權利轉讓: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已經轉讓的,買受人有權向受讓人與轉讓人共同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53條 買受人變更:如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判決或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4條 權利變更: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於新的買受人。

第155條 通知方式:買受人的任何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以掛號送達或親自送達。

第21部分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156條 合同終止: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境質量、物業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或合同法規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

第157條 解除條件: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環境質量、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58條 解除後合同的處理: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並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於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對於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159條 基本原則:雙方通過協議或判決或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退房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

第160條 退房通知: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傳真或電話的形式向人提出;有一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係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1條 退房程序: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62條 退還房款: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3條 個人房款: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64條 銀行借款: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後,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並且使銀行向買受人出不已經還清全部貸款的協議或合同。

第165條 借款合同: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

第166條 雙倍定金: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買受人有權因為基於人不能履行的違約而取得雙倍定金,同時基於人延期履行而取得延期交付的違約金。

第167條 支付違約金: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68條 其他費用:人支付上述錢款後,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第169條 其他損失: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直接損失。

第170條 退房責任:如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延遲一日,人向買受人支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1條 禁止行為:在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人不得將買受人已經購買的房屋出售、轉讓或抵押給其他任何人。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172條 責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內容為是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如人不能滿足合同條款中的條款,則買受人有權要求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173條 責任明列: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違約責任,向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人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違約金: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人向買受人雙倍返還定金;

(5)權利選擇: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並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

第174條 選擇權利:當人發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發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人應當一併給付,除非買受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175條 現實損失: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閲資料的費用、費用、誤工贊用、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

第176條 預期損失: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

第177條 傷害損失: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為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78條 律師費用: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人提起訴訟或仲裁申請,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律師費用。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179條 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選擇訴訟,選擇為:_________。

第180條 訴訟或仲裁條款:由於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於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可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

第181條 相關原則:鑑於人在購買過程中處於優勢地位,則雙方在相關問題有爭議時,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有違約行為。

第182條 證明責任:買受人在向人主張權利時,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否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

第183條 適用法律:如各級頒佈新法律、法規、規章、範、標準,人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將複印件交付買受人,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

第184條 法律衝突: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之間有衝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

第185條 通知:人在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的各種問題應當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如沒有書面通知,則視為沒有發生任何不可抗力。

第186條 語言: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頒佈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87條 本合同一式6份,雙方各執3份;買受人與人代理人共同簽字後生效。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88條 人資料:人營業執照、人資質證、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身份證。

第189條 買受人資料:買受人身份證複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第190條 許可文件複印件:市立項證明、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1條 技術文件複印件: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192條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為依據。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193條 基本權利:民法通則、合同法。

第194條 繼承婚姻:繼承法、婚姻法。

第195條 擔保保險:擔保法、保險法。

第196條 消費權益:消費者權益保、法。

第197條 土地權利:土地法及實施細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

第198條 房產權屬: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

第199條 商業祕密: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200條 知識產權: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

第201條 規劃建築: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建築法、本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

第202條 銷售許可: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 面積質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質量管理條例、市建築質量管理條例、住宅設計規範、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商品房銷售面積測量與計算。

第204條 小區規劃: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及有關機構頒發的各種強制性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