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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合同彙編九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勞動合同彙編九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並生效。

甲方名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 證券營業部(地址: ) 負責人: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調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的工作性質為非全日制。合同期限自_20_年 月_ 日起至_20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聘任乙方按照相關制度開展營銷工作,甲方有權根據所在地監管要求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具體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規章,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如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作。

二、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時標準,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四條乙方薪酬不得低於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具體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款“雙方約定其他事項”中第二十七條約定執行,乙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每次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户銀行:,銀行賬號:。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15天。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國家税法的規定,主動繳納個人所得税,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的個人所得税。如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個人所得税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第八條根據國家及當地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合同相關法規,甲方所給予的報酬中已經包含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乙方應自行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各地另有其他相關規定的,按照當地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如勞動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四、勞動紀律

第十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操作規程和操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應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接受公司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從事與甲方利益衝突的任何活動。

第十四條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將謹慎盡職地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商譽,並履行下列義務:

1、僅為履行甲方交付工作之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該商業祕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3、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業祕密;

4、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複製、再造、複印、分發該等商業祕密或其載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有載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磁盤等載體以及所有的副本,不再持有載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載體。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六條乙方必須保守公司祕密,包括公司、部門和本職工作內的祕密。乙方不得隨意打聽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其他祕密。

第十七條乙方必須對本人從甲方所獲的薪酬、福利待遇保密,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泄露,也不得向他人打聽公司內其他人員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乙方的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即本合同終止後,乙方也必須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祕密,不得向他人隨意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條如乙方兼有其他工作單位後應向甲方予以書面報告。乙方因其他專職或兼職工作,導致第三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給予賠償或甲方可以在給其發放的佣金中進行扣減。)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一條無論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其當地監管機構、證券業協會等文件規定,不按照行業規範和違反公司制度從事營銷工作,應自行承擔責任。導致公司承擔責任的,公司應進行追償或者扣減乙方的佣金。

七、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符合中國證監會及甲方所在地監管機關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六個月後,如乙方名下客户佣金計提金額仍達不到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二十七條報酬計算及發放方式如下:甲方有權根據行業監管規定及公司制度和乙方的工作質量及業績調整佣金標準。

報酬由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業績提成組成,採取孰高原則發放。

(一)固定的最低報酬為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經雙方約定每天工作4小時,計算月最低工資公式:最低月工資=最低小時工資 ___ 元* 4 小時* 21.75 天= 元;

以15天為發放週期,月中計算月最低工資並支付,月底計算名下客户佣金按計提比例應發放部分並支付;

(二)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公式:

Y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非全日制人員客户淨創收 ×提成比例 ×P

非全日制人員客户淨創收 = 淨佣金貢獻 (已扣除規費)×(1—營業税率5.5%)×(1-提成比例×企業所得税比率25%)

(三)非全日制人員的提成比例根據淨佣金採用分檔全額提成的方式,淨佣金與提成比例對應關係如下表:

月淨佣金區間(單位:元)提成比例)

S<6000T 30%

6000 T ≤S<30000 T 40%

30000 T ≤S<50000 T 45%

50000 T ≤S 50%

注:S為淨佣金貢獻。

T為大盤成交量波動指數,以滬深兩市股基交易量日均1800億為基準按月浮動。

T=當月滬深兩市日均股基交易量/1800億。

(四)P值為非全日制人員綜合績效完成率(完成率0-120%),包括新增指標、銷售指標、突出貢獻、扣分指標和合規指標。P=(新增指標完成率×80%+ 銷售指標完成率×20%+ 突出貢獻—扣分指標) ×合規指標,其中,新增指標最高80分,銷售指標最高20分,突出貢獻最高20分,具體衡量計算如下:

1、新增指標:每月新增有效開户數為 4户或新增客户資產20萬元;

2、銷售指標:營業部佈置的銷售任務(當月如果沒有金融產品銷售任務,則銷售指標視為完成);

3、突出貢獻:當月新增市值600萬以上或當月新增銀行渠道1個以上或當月公司理財產品個人銷售額佔整個營業部銷售任務30%以上;

4、合規指標:合規指標在平時取“1”;一旦違規展業,取“0”,即取消當月業務提成收入。

(五)分公司或營業部可以組織非全日制員工以團隊形式展業,團隊成員不得超過20人。按照所帶非全日制團隊(不含本人名下客户)淨創收不超過5%的比例支付團隊負責人管理津貼。

(六) 非全日制團隊模式的報酬構成

1、團隊長報酬總額 = 本人業績提成 + 管理津貼

2、團隊長的業績提成與前述第四條報酬的計算規則相同。

3、團隊制模式以及客户歸屬説明:

(1)證券的團隊成員不得少於2人,不得超過20人,否則必須裂變出新的團隊,由營業部的非全日制團隊管理小組或證券經紀人管理小組確定新團隊的團隊長。

(2)團隊長按照所屬團隊的淨創收提取的管理津貼,提取時不含本人名下客户的淨創收。

(3)團隊成員達到一定的標準可以申請升級為團隊長,組建新的團隊。團隊長名下成員育成新的團隊時,原團隊長不再享受育成團隊的管理津貼,但享受新團隊長本人名下客户淨創收的管理津貼十二個月。

(4)團隊成員申請升級為團隊長,組建新的團隊的標準為;

1、連續三個月佣金超過團隊長,且不低於二萬元;

2、連續三個月客户資產超過1000萬;

3、營業部能力考核合格。

(5)如果團隊成員離職,其所屬團隊的團隊長代管其名下客户,仍可計提該部分客户淨創收的管理津貼,不享受客户提成;如果團隊長離職,將首先考慮原團隊成員晉升為團隊長。

注:公司將對績效完成率P進行6個月的跟蹤分析,在此期間P=1。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內容與國家、所屬當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因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第三十條以下由經紀人團隊成員填寫:

(1)乙方為 營銷團隊(團隊長/成員);

(2)根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人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規定,團隊長按照所帶團隊(不含本人名下客户)淨創收不超過5% 的比例提取管理津貼。

(3)團隊其他成員績效考核辦法及報酬計算標準同上。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方因業務擴展需要,招(僱)乙方為本公司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20xx 年 3 月15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5 日止,1 年。其中試用期從?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3?個月。

第二條?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工作安全、衞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工作和職工健康。

2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以下)不宜從事的工種。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工作、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關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若發現並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月有薪假為3天,因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特技殊情況除外);每月??10 號為發薪日。

3.甲方應當根據公司的工程發展及乙方的業績優異程度、工作效率、在公司的表現程度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具體工資調整為:(1)文員:每月800元;注:若有業務引進即加上本月提成。(2)設計師:每月20xx元加上本月所設計的業務提成。(3)業務員:若是新員工每月600元加提成,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果有業績的即在原來的底薪上加200元,並升為正式員工:工資為800元加本月業務提成,但每月要保證有一個業務來往。)注:以上工資的調整和最終解釋權屬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條 保險

為了員工的人身安全,本公司為各員工所買的保險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具體如下

(1)此保險的保險對象:凡公司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都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鵬躍裝飾公司)向保險公司集體辦理投保手續。

(2)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起到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時,另辦續保手續。

(3)保險金額最低為壹仟元,最高為五仟元。在此限度內,一個單位選定一個保險金額。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4)保險責任,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A.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B.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又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遠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C.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D.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額。 (5)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不論由於一次或連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均按第四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給付的累計總數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給付金額累計總數達到保險金額全數時,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6)除外責任由於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廢,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A.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

B.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

C.戰爭或軍事行動;

D.被保險人因疾病死亡或殘廢。 (7)在保險單有效期間,投保單位(鵬躍裝飾公司)如因人員變動,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險人要求變更受益人,應填寫變動通知單一式三份,送交保險公司據以簽發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件?第十一條?在保險單有效期間,投保單位如因人員變動,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險人要求變更受益人,應填寫變動通知單一式三份,送交保險公司據以簽發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件。

(8)被保險人中途離職,不論已否辦理批改手續,均自離職之日起喪失保險效力,保險公司應退還已繳的未到保險費。而且員工離開公司辭職以後無論發生怎樣的人生意外,都與本公司無關。

(9)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申請給付保險金過程中如有欺詐行為,保險人除追回已給付的保險金外,有權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追償因調查核實過程中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經營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4.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經營、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元。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之日起生效

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根據×字第××號文件的規定,招聘合同制職工,已報請×××部門,得到了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了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3年。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3個月,即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三條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電工。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五天,星期五、星期六兩天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

1.在試用期間,乙方月薪為500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工作效率評定級別。根據其所評級別,按本公司同級工人的工薪支付月薪。

2.乙方享受本公司同級固定職工所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試用期間,乙方享受此種待遇的一半。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1.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喪假與本公司固定工相同。工作滿一週年,則每年可享受探親假十五天(包括在途中時間),可報銷來回路費,探親期間工資照發,崗位津貼與獎金按80%發給。

2.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補貼、取暖補貼與本公司固定工相同。

3.托兒費:乙方享受託兒費與本公司固定工相同。

第七條勞動保護

甲方按常規向乙方發放勞保用品。

第八條醫療及傷殘等。

1.乙方生病治療,其醫療費甲方給報銷百分之八十,其餘乙方自付。

2.乙方因公負傷時,甲方負責乙方的全部醫療費。乙方治療期間不能上班,甲方如數照發給乙方工薪,獎金與崗位補貼亦如數照發。'

3.乙方因公致殘時,甲方應根據致殘情況,給乙方以一次性補助費,補助費的數額由xx法院裁定。

4.乙方因公死亡時,甲方應給乙方一次性補助費,其金額數由xx法院裁定。

5.乙方非因公負傷、致殘、死亡,甲方概不負責。

第九條養老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養老保險。

第十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

1.乙方在政治上享有與本公司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等。

2.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保證出勤,積極勞動,認真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一條教育與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時事政治的教育,遵紀守法的教育,以及思想道德、職業道德的教育。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並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短期技術培訓,培訓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訂立本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

2.由於甲方公司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3.由於不可抗拒力或由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妨止的外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經甲乙雙方協商,在不影響雙方利益情況下,一致同意變更。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辭退多餘職工時,須在辭退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本人。一個月期滿時,支付乙方該月工薪。乙方離開後,甲方對乙方概不負責。

2.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願繼續為甲方工作,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乙方辭職申請書必須提前一個月交遞給甲方,甲方應准予乙方辭職。辭職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培訓費,培訓費按實際花銷計算.

3.乙方若擅自離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並對乙方予以除名。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或犯罪被捕,甲方將乙方開除。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乙方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元

2.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損失。其金額應與乙方所受損失的大小相適應。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應賠償甲方為其支出的培訓費外,還應償付給甲方違約金×××元。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管瘦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20××年×月×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報×x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各一份,×x公證處存留一份。

甲方:××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人:××x(簽章)

乙方:××x(簽章)

公證意見:

招聘方×x公司與受聘方×xx於20x×年×月×日簽訂的《xxx公司勞動合同》合法有效。

經辦人:×xx(簽章)公證機關(公章)

20×x年×月×日

20××年x月×日訂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得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得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得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得條件出現時止。

2、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得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得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得工作崗位。

三、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得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得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得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得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得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 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得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得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得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得工資為同崗位得80%。

2、乙方得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得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得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得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得崗位,乙方得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得承包協議執行。

五、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得法律、法規得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得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得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 勞動合同得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得;

2、已完成一定得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得;

3、勞動合同中公司與職工約定得終止條件出現得;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得;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得;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得;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得;

8、法律、行政法規得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得;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得;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得;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得;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得;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得;

7、請人代工得;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得;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得;

10、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得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得;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得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得。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得,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得,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得;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得醫療期內得;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得;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得(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得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得;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得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得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得手段強迫勞動得;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得;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得;

5、用人單位得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得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得。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得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得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得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得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住房困難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規定,為解決中青年科技骨幹的住房問題、穩定科技人才隊伍、實現知識創新工程的目標,甲方對符合條件的中青年科技骨幹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在乙方為甲方工作未滿十年的條件下,本補貼款暫以借款形式發放,鑑於此,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借款人的資格條件

借款人應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齡在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的現在崗的中青年科技骨幹,包括所屬(控股)公司人員。其資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門和所任教處共同確認。

第二條 借款人的購房補貼標準

根據《方案》的規定,借款人的購房補貼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全額/差額補貼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為解決住房困難的一次性達標補貼款,需專款專用,乙方只能用於購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現金兑付。

第四條 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填寫購房申請表,經所在部門和甲方人事處認定資格後,與甲方簽定本借款合同,憑上述材料到甲方財務處領取購房補貼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給付。

第五條 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屬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證為甲方工作滿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處置。

第六條 乙方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方法

乙方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購房補貼借款的所有權。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創新後實際工作年限為準,創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員,三年工齡

折抵創新後一年工齡(具體計算方法見《方案》)。

第七條 經計算,乙方尚須還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 乙方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的處理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實際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十年,則不能全額取得購房補貼,調離時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條 擔保

乙方持因私護照出境而暫時離開甲方的工作崗位,如果乙方對甲方的十年服務期未滿,則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擔保人,作為歸還甲方借款的擔保。如果乙方不能繼續履行與甲方的勞動合同,又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負責歸還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相應比例退款。

擔保人應限定為甲方的正式員工,由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簽訂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

第十條 乙方因各種原因調離甲方,不及時償還甲方借款餘額,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並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計算標準按借款餘額與借款年限來計算(利息按國家規定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籤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____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一、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如果想要繼續在該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該公司上過班的任何證據,例如: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剛剛離職的,如果一個月之內離職的,還跟公司存在與你相同爭議問題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請仲裁。

二、如果員工不想在公司繼續幹,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該得的權益,流程大致如下: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信息,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公司勞動合同 篇8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外派海員________(海員證號碼)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外派乙方到_______國的_______公司所屬的________輪任________(職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甲方與乙方的合同期限根據《海外僱主與外派海員僱傭合同》的期限確定,為________個月。根據航行情況可適當提前或延後,但一般不少於9個月不超過14個月,聘用期滿,若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則甲方有權延長本合同於該航次結束時止。延長期內乙方基本工資增長________%。

二、工資及支付

乙方工資根據《海外僱主與外派海員僱傭合同》的約定確定,分基本工資、固定加班費(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從乙方離開中國之日起)三部分,從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國之日止按月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具體標準為________美元/月,其中,家匯部分為________美元,實際船付現金為________美元。

三、工作時間及加班費

乙方的工作時間根據《海外僱主與外派海員僱傭合同》的約定確定,天天8小時,每週40小時,星期六、星期日為固定加班,每週56小時為正常工作時間,超過56小時之外的工作為額外加班。

乙方如系持證高級海員則只有固定加班費,如系普通海員,除固定加班費外,額外加班時間應按小時支付用度,用度標準為________。乙方在國內法定節日工作的工資按雙倍日基薪計算。

四、勞動保護用品

乙方在船工作時,由海外僱主按《海外僱主與外派海員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乙方離船回國時,根據海外僱主規定將部分勞動保護用具留船。

五、醫療及傷亡保險

合同期內,由海外僱主按《海外僱主與外派海員合同》有關條款內容,為乙方辦理醫療、人身意外事故等險種的保險。乙方發生工傷、疾博?死亡事故時,甲方負責協助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續人督促海外僱主,按《海外僱主與外派海員合同》規定的賠償條款履行合同,並將從海外僱主處索回的保險金額全數交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續人。

六、服務費的收取

甲方每月從乙方家匯工資中提醛美元作為服務費。

七、擔保金

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繳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不超過合同工資總額的20%)。乙方因違反本合同規定或在外滯留不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若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了保證金的金額,乙方應賠償逾額部分的經濟損失。乙方履行完與海外僱主的合同並定期回國,甲方應一次性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本息。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瞭解海外僱主的資信情況,向乙方解釋海外僱主的各項要求和治理規定,指導乙方與海外僱主簽定合同。

2、為乙方辦理外派所必須的有關證件和相關出國手續。

3、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海外僱主的要求派出前對乙方進行集中培訓。

4、安排乙方登船的有關事宜,並負擔乙方由居住地到集結地的國內人民幣差旅費、派前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培訓地點到國內上船地點的交通旅費。

5、監視海外僱主履行合同條款,敦促海外僱主為乙方投保,維護乙方在船的正當權益。

6、聽取乙方對在船情況的反映,會同海外僱主及船舶領導妥善解決乙方提出的題目。

7、乙方合同期滿離船回國時,負責做好旅途安排和接機工作,在國內離船時,協助乙方辦理離船手續。

(二)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供海員服務簿、本職務海員必備的專業練習合格證書、適任證書(高級海員),以及有效的海員健康證書和預防接種證書。一水、加油應提供當值證書。

2、向甲方提供辦理出國手續所需的各種必要的證實材料及照片等。

3、準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集中,接受派前培訓教育並做好登船預備。

4、在船期間嚴格履行合同,認真完成崗位職責及船舶領導安排的工作,執行船長及海外僱主的指令。

5、嚴格遵守我國的外事紀律、國家對對外勞務合作的各種治理規定、船舶所到國法律以及港口海關規定。

6、及時向甲方反映船舶情況,通過甲方協調解決碰到的困難。

7、乙方在國外港口未經船長同意離船或漏船而被解僱,應承擔甲方替換海員所產生的交通、食宿、辦證等各種用度。

8、除乙方因病(不含潛伏性疾病和慢性病)、工傷、工作需要或海外僱主可以理解的原因外,凡因個人過失被中途遣返及由此產生的全部用度由乙方負擔,其用度從乙方航貼或履約擔保金中扣除。

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當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共同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雙方規定的一切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後結束。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權簽字:

乙方授權簽字:

(公司章)

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9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由誰賠償

賠償損失是指一方當事人違法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時,應以其相應價值的財產給予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賠償損失是我國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這是承擔勞動合同違法責任的主要方式。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範圍和數額計算,我國《勞動合同法》已作具體規定。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確立了賠償實際損失原則。《民法通則》第112條規定: “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即要求賠償金額應相當於因違反合同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沒有取得的那種如果債務人履行了合同就可以取得的利益。《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即實際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為明確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賠償辦法》第3條作了具體規定:(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後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是指違反合同的當事人不論是否已經承擔賠償金或違約金責任,都必須根據對方的要求,並在自己能夠履行的條件下,對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繼續按照要求履行。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繼續履行是我國承擔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民法通則》第11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繼續履行作為承擔合同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和合同違約救濟的一種手段,我國《勞動合同法》不光作出了相關規定,還從合同法原理、勞動法的立法宗旨、工會法及工會法解釋的精神和我國勞動合同履行的現狀考慮,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承擔形式適用繼續履行原則意義重大。在目前我國勞動力絕對過剩,就業機會越來越少的情況下,要有效地保護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除了責令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實際損失外,還應根據勞動者的要求,強制違法解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實際操作中,強制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還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是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繼續履行作為承擔合同違法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必須要有違法違約行為的存在。要強制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必須以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為前提。

2、必須是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現實中,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再回原單位工作,難免會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單位會記恨於曾投訴過單位的勞動者,還會繼續找機會和藉口再次辭退勞動者。所以有些勞動者會選擇得到適當的賠償後,不願再回原單位工作。從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出發,繼續履行原則的適用應以勞動者提出履行要求為前提。

3、必須是用人單位有條件能夠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必須存在能夠繼續履行的客觀條件,如果由於客觀情況的變化而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則不能強制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出現用人單位瀕臨破產、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等客觀不能履行的情況時。

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之所以如此強調勞動合同的重要性,主要在於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維權的第一步,是勞動者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主要依據。同時,我國勞動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於違約金、勞動關係的解除等問題有嚴格限制,無論是勞動者在求職過程中,亦或是用人單位在招工過程中都應當對這些強制性的規定予以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