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關於承包合同(集合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承包合同(集合15篇)

關於承包合同1

甲方:____市西鄉正康骨科醫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市金芒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甲方XX承包給乙方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XX地點:____市正康骨科醫院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定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消費方式:

甲方員工憑乙方所提供的C卡或者飯票實行固定消費。甲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數,中途退餐當月按餐費標準計算,中途加入則按餐費標準增加餐費。員工因公請假超過一個星期(6天)則另算。

四、就餐模式及餐費標準:

1、甲方現有職員200多位,為全固定就餐模式。

2、中晚餐甲方員工,管理層以固定套餐方式就餐,員工餐費標準為:15元天。

3、乙方為甲方病人設計各類套餐以及小炒,滿足病房病人的需求。

五、供餐標準:

中、晚餐乙方提供3葷3素一共6個菜,供員工選擇,飯,例湯任吃。所有菜式和菜單甲方有權審查修訂。

六、供餐時間:XX、晚餐的就餐時間由甲方提供。如個人員工因工延誤進餐時間,乙方有義務保持飯菜的熱度以方便延後用餐員工的就餐。延誤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

七、結算方式:乙方可為甲方墊付一個月的餐費,次月____日前與甲方統一辦理上月餐費結算,乙方提供收款收據。

八、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住宿場地。

2、甲方提供水、電,燃料費乙方自負。

3、甲方應配合乙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數。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人數適量供餐。

4、甲方質檢人員有現場取證的權利,乙方應予以配合、協助進行質檢工作;

5、甲方有維持就餐秩序、並教育員工遵守XX規章制度的義務,甲方員工應尊重乙方XX工作人員,不可對乙方廚房工作人員提出無禮要求,非甲方指定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廚房;

6、甲方對乙方XX工作人員,在其醫院、宿舍區、XX內的區域行使管理權;

7、甲方員工任何投訴,須經甲、乙雙方當面確認。

8、甲方有權對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食品衞生、安全、服務質量等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可以立即向乙方投訴,限期整改驗收。對個別不良人員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衞生許可證》(甲方負責提供相關手續),負責甲方XX的經營及管理,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員工提供供餐服務;

2、乙方應嚴格接照《餐飲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供應膳食和管理,確保所供食品的質量與衞生;

3、乙方員工在XX工作時,須穿工作服、佩帶口罩、手套,文明禮貌,保質保量,按供餐標準確提供服務;

關於承包合同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

經友好協商,甲方將聘用乙方為甲方錢塘灣漁村中廚房的承包合作伙伴。為了工作順利的開展,雙方共達成以下合作協議:_____

1.乙方在合作期內全權負責中廚房所有的營運操作及人員的管理。

2.合作期內乙方將提供足夠的廚師(初步擬訂為32人),並按甲方的經營要求配置專業的崗位人員。

3.甲方每月將以人民幣玖萬圓的基礎考核工資為依據對乙方的承包經營能力做考核,具體方式為:_____整個中餐部的食品收入(不包括燕鮑翅)為中廚房的績效考核依據。每月中廚房須完成75萬的廚房食品收入,上下可浮動5萬為獎罰平衡點,即完成70萬以下將按減少部分的12%在基礎工資中扣減。完成80萬以上將按超額部分的12%給予獎勵,每超10萬加1%的獎勵。例如:_____當月廚房食品收入完成60萬:_____9萬基礎工資-(70—60)×12%=7.8萬。當月廚房食品收入完成85萬:_____9萬基礎工資+(85—80)×12%=9.6萬。當月廚房食品收入完成100萬:9萬基礎工資+(100-80)×14%=11.8萬

4.乙方每月必須推出10道新菜,同時須通過甲方的認可。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將以每道菜100圓rmb的處罰在乙方工資里扣除。

5.甲方將以每月中餐食品部分的50%-55%毛利率為乙方的控制考核標準,如高於或低於此毛利率點,甲方將以每點500圓rmb做為處罰。

6.對乙方的考核機制從酒店正式開業三個月後開始實行。從乙方到崗上任到考核機制實行期間,乙方的承包收入為人民幣玖萬圓的基本工資。籌備期間乙方將先行四人到崗配合開業工作,此四人的籌備工資為人民幣貳萬圓/月。待開業前15天所有乙方人員到崗後正式支付承包工資。

7.甲方除每月的工資和績效考核的獎勵外,不再負責乙的任何福利費用。

8.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所有人員的住宿問題。甲方只負責解決乙方人員在酒店工作時間內的就餐問題。

9.乙方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員工守則。如違反酒店的規章制度將按照酒店相應的條例給予處罰。

10.乙方所有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並向甲方提交所有廚師的身份證複印件,參加酒店入職培訓後方可上崗。

11.合作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服、更衣櫃、員工卡,但乙方需交保證金200/人套。合同結束後憑收據退還。保證金在所有廚師到崗後從正式實行承包合同的第一個月的工資中扣除。

12.合作協議自20xx年5月15日起壹年內有效。合作期內雙方如要提出解除合作協議的申請,必須提前15天以的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如有一方違約將以乙方月基本工資的20%做為補償。

13.乙方將對中廚房的消防安全工作全權負責並與甲方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見附件)。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關於承包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託修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一、車輛型號:

車種:_______牌照號:_______發動機型號:_______

車型:_______底盤號:_______發動機編號:_______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_______

接車:_______

日期:_______

方式:_______

日期:_______

方式:_______

地點:_______

地點:_______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其中工時)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金________轉賬________銀行匯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關於承包合同4

發包方: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內容: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份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

(1)……

(2)……

7.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1)……

(2)……

11.乙方主要義務

(1)……

(2)……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關於承包合同5

甲方: 縣 鄉 村 組户主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證方: 縣 鄉 村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進,並規劃在村民組所屬範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鄉 村 組 户主 ,水田 丘,田畝名稱

面積 畝。

二、 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三、 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四、 承包土地經營費付款方式

五、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並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徵地,按國家徵地標準將各項徵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1)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徵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六、甲、乙雙方責任

1、對於**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年 3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年 4 月 31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杆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設備、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採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餘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户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餘的歸甲方。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後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關於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為加快施工進度,保證建築工程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建築工程共計房屋_______㎡、水泥路面的建築工程發包給乙方。

二、工程造價: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元㎡,水泥路面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萬元(_______萬元)。

三、付款辦法:工程開工後,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的_______%,待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給剩餘款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一切徵地使用手續,乙方負責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2、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承擔工程造價款。

3、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保證施工正常工作秩序,乙方應依法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建築圖紙進行施工。乙方無權進行修改或偷工減料。

5、工程質量以縣建設局監理站驗收合格為準。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並拒付工程款。

6、所有工程必須於結束。

五、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必須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六、其它事宜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承包合同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本村花草的管理,確保花草樹木生長繁茂,給本村居民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居住環境,現甲方委託乙方對花草進行管理,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範圍:本村轄區內屬於村管理的花草;

二、管理內容:

1、清除花壇的雜草,使花壇不長雜草或極少雜草 ,不定期進行修剪;

2、根據植物生長規律,定期為各種樹木進行除草、鬆土、培土、澆水、施肥、防病、除蟲、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樹木生長健壯;

3、少量佈局調整、移植、補種;

4、保持綠地內的清潔衞生及排水順暢。

三、承包期限約為 壹 年,即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四、管理費用:工資實行年承包制,計20xx元。 此費用包含管理人工費、綠化水費、工具費、材料費、技術服務費、農藥化肥、機械費等。

五、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對乙方花草管理項目實行不定期監督和檢查。

(2)按合同規定核發乙方管理報酬。

(3)對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職責

(1)由乙方承包的合同花草管理項目應達到甲方要求,在承包範圍內,乙方應精心養護管理。

(2)乙方必須重視安全工作,在工作時間內確保安全。如發生安全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涉。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作出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承包合同8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人: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總承包人:

一.根據《建築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為規範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制定本合同規定,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二.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築。本工程設計為磚混結構總價格約人民幣陸萬伍仟元整元。

三.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保證通電,通水,通路,建築面積平整,不能影響施工。與周邊鄰居因地界,建築物,線路等糾紛由甲方出面解決。本工程施工方式為包工,面積價格一次性包死。工程必須嚴格按圖紙設計施工,[地腳要求牢固科學化],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圖紙設計,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便偷工,怎麼方便就怎麼做。

四.因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問題,確實需要變更的,需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定變更合同書後方能生效。否則甲方概不承認,不承擔經濟責任。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要有足夠的安全保障機制和措施,因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六.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接受甲方人員的監工,並接受合理化建議並採納。甲方要求乙方房屋牆壁不能做彎曲,要做到平整,角度要分明,美觀。本工程預定工期為60天。房屋交付是內外水泥沙搓平。房屋不漏水。

七.本工程的附屬工程:大門,圍牆,化糞池,外牆磚,貯藏室,院內硬化等項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內,附屬工程價格另議,價格商定後簽定建造附屬工程合同書。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

施工人員及施工設備進場即付貳萬元,主體工程完成付貳萬元,全部做完清算。 工程在建設過程中,雙方都要嚴格遵守合同,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可終止合同進行清算。

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因市場發生變化,人員工資上漲或下降,必須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價格,不得隨意漲價或壓價。

工程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解決,並簽定工程輔助合同書。 本合同確需修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人:(簽字蓋章)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總承包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關於承包合同9

合同編號:

發包人: (簡稱甲方)

承包人: (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網絡安裝工程)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和內容:

4.工程項目計劃批准單位:

5.工程造價大(寫):

(具體設備名稱、數量和價格見附件)

二.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發包方:

1.本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網絡工程許可證。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出網絡工程的佈線方案,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

4.本合同範圍外的工程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電源線路、設備操作枱等。

5.甲方發現乙方安裝的設備不符合合同要求(品牌、規格、型號),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

6.甲方負責對網絡設備的日常維護(如耗材更換、清潔設備衞生、硬件和軟件設置等)。

7.甲方應為乙方的施工創造條件,凡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如________等等,則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承包方:

1.本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由乙方按設備清單採購全部硬件設備。

2.乙方負責網絡佈線,所需時間為____天。

3.乙方負責計算機網絡系統硬件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所需時間為____天。

4.乙方不得安裝與本合同不相符的設備,否則應負責更換,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的,應向甲方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5.乙方對安裝的電腦設備實行年免費保修,其它設備年免費保修,具體內容參照設備的隨機資料説明書和保修卡;免費保修期滿後的設備維護只收取成本費用。

6.乙方應對明顯硬件故障負責並立即上門解決;對非明顯的硬件故障,由乙方會同硬、軟件的供貨商共同解決。

7.乙方對甲方在使用中出現的各種技術問題提出諮詢時,應迅速、及時地解答。三.工程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工程質量:本工程質量應達到的要求是

五.工程驗收:由甲、乙雙方或甲方授權的第三方與乙方共同組成驗收小組,以本合同和設備清單的有效附件及國家有關行業標準為依據進行驗收。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由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給乙方;

2.乙方採購全部設備並經甲方驗收後____天內付清剩餘款項;

3.甲方不得向乙方任何個人支付財務手續不齊全的款項和費用開支。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施工與設備變更:甲方需要設備或者改變施工線路,如果設備已經採購或者線路已經佈置完畢,則必須徵得乙方同意;如果前述行為尚未發生或者部分發生,則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包括退貨費用、差旅費、人工工資等)。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及第三、四條約定,則由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者返工,並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按工程款項%-%計算)。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約定,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 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元。(指購買設備積壓損失、運輸費用、 差旅費、人工工資等)。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以及收到乙方送達的驗收通知書____天后不進行驗收的,則償付乙方逾期付款賠償金(按每日萬分之 計算)。

4.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動用未驗收的工程,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九.其他約定:甲方後期新增設備及其工程施工,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____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十二.附件網絡設備清單;

網絡佈線方案;

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方(簽章):承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住所:住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月日 年月日

關於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開採經營權的部分煤礦,即3號洞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承包給乙方(註明地理位置及方園面積)。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承包金壹佰貳拾萬元整(1200000元)。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3號洞享有獨立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羣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向甲方每噸交納145元,剩餘款項屬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審批,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八、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關於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洽談,甲方本着面向市場、拓展市場,引起現代廣告經營管理理念之宗旨,將 公司相關的廣告業務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根據《合同法》、《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業務,按照平等協商、互惠互利、職責明確等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公司承包給乙方經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公司相關的廣告業務,業務範圍涵蓋LED顯示屏媒體運營,户外廣告,會議服務,展覽展示策劃等。

三: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 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間,乙方經營虧損,由乙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均由乙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廣告部現有辦公場所及辦公用品,具體物品的類別及數量以交接清單為準,合同終止時乙方如數歸還甲方,如有損壞、遺失,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正常老化、磨損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廣告攝、編設備的使用和及時維護,並推薦兩名編輯製作人員為乙方聘用,以保證乙方廣告的正常製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通訊設備,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對設備、設施有人為損壞則照價賠償。

六:違約責任,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協議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依法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關於承包合同12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 )為實施 (項目名稱),己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 )對該項目施工的投標。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l)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己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固定合同價:人民幣(大寫) 元(¥ 萬元)。

4. 工程範圍:

5.承包人項目經理:

6.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所有強制性建築條文,其他安裝、市政、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和評定標準以及其他工程建設方面的規範。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開工前提供發包人制定和發佈的相關標準。

7.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8.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指示開工,施工總工期 個月。

10.本協議書一式拾貳份,發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承包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騰越鎮觀音塘社區觀音塘小區建設全框架鋼筋混凝土結構住宅樓房一幢,按包工不包料(主體搓毛)承包給乙方建造,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範圍

1、房屋主體工程搓毛:乙方按設計及甲方局部變更要求,從樁基開挖到房面封頂含屋頂女兒牆,樓地面搓毛,上漿,屋面收光,內、外牆粉刷完成(山牆及後牆刮水泥漿),樓梯在內。

2、水電工程:乙方按施工規範要求排放、安裝好給排水管道,做到給排水暢通。預埋好電線、電話、電視線管,穿好三線至線盒留出線頭,並修建石砌化糞池一個,石灰坑一個,圍牆及大門一道(不另行計價)。

二、乙方負責的人員及機械設備

乙方帶領能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員,負責施工用的木模、外架、施工機械及五金工具(包括:元釘、鐵絲、焊條,所有焊頭費用)。

三、甲方負責事項

1、甲方負責辦理建房手續,提供施工必備的場地,負責XX一平負責餘土處運部分。

2、負責提供施工所需原材料,負責施工用水、電費。

3、負責提供室內標高,確定放樣尺線及四周滴水尺寸。

4、負責協調周圍鄰里的關係,保證能進行正常工作,乙方配合甲方做到文明施工。

四、施工質量及要求

乙方施工中,應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配料,既不能有意浪費材料,也不能偷工減料。對建築半成品成品必須按要求盡心澆水、保養護理。總體工程質量和施工要求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質量達到國家相關規範合格工程標準。在施工中,乙方技術人員必須親臨現場指導,對各道工序要反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混凝土振搗密實,不得有蜂窩麻面,澆樑、澆柱、澆樁基的混凝土不得使用立式攪拌機。砌磚要求XX豎直、背子平整、陰陽角度垂直符合質檢驗收標準,按規定做好成品保護等工作,管理好工地,確保工程質量。若因乙方出現施工質量上的問題一概由乙方負責,由於施工質量不合格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直到重新驗收達到合格為準,水、電、線路的工程保修________年,若在保修期內出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一切費用,甲方可以從保脩金中扣減作為修繕費用。

五、安全防護措施

嚴格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施工,加強安全防護,在乙方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甲方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工價及結算付款方式

1、經雙方商定,工程工價按貳佰肆拾元平方米(:240.00元

2),按施工建築面積進行結算,建築面積按國家標準規範計算,雨篷、陽

台、折半計算。

2、付款説明:基礎完成後付壹萬元(:10000.00元);一層封頂付壹萬元(:10000.00元);二層封頂付壹萬元(:10000.00元;三層封頂付壹萬元(:10000.00元);四層封頂付伍仟元(:5000.00元)。如無特殊原因,乙方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給甲方違約金100元天。

七、其它事項

1、工期為六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當乙方承包的範圍結束後,乙方房屋施工使用的外牆腳手架留給甲方後期裝修使用。

3、若乙方在協議生效後又將工程轉包給他人,即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獲得包工款的30%的違約金。

4、甲方若不按規定時限付給乙方包工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5、若樁基深度超過8米,超深部分甲方另行付工時費。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承包合同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山東萬海電力壽光羊口35兆瓦光伏電站土方項目,同意將該土方項目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山東萬海電力壽光羊口35兆瓦光伏電站土方項目

2、工程地點:山東壽光羊口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乙方應包該項工程的施工質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三、工程造價及承包範圍:

1、場平:在滿足施工要求範圍內,要求場地平整,無缺陷,價格以整體總包的形式,價格總計6萬元(陸萬元整)。

2、場地回填:根據工程項目,根據總包方提供土方量,場地內需回填土方43000立方,價格為9元/立方,工程款合計387000元(參拾扒萬柒仟元整)。

3、場地內修路:場地內需修路約7000m,要求路基礎寬4m,石子鋪設厚度20cm,路面壓實,符合總包方的要求,價格88元/每斷面(即22元/平方米),由於場地原因,具體結算方式根據甲方要求來據實結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根據上海電力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總包方)的付款方式,甲方(菏澤市

華健巖土工程有限公司)來支付乙方的工程進度款。

五、施工工期:

1、根據上海電力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總包方)的工期進度要求來合理施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影響工程進度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工期可相應順延。

六、甲方的工作及責任:

1、開工前、準確提供建築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點、水準點及位置。

2、開工前,由甲、乙雙方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協商一致,方可施工。

3、甲方要根據上海電力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總包方)的進度款要求來支付工程進度款。

七、乙方的工作及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有足夠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機械,以保證工作項目的順利完成。乙方施工要平整場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礙物等,處理鄰近建築物保護工作,並承擔以上工作的費用和安全責任。

2、乙方處理地下管線及臨近建築的保護工作。

3、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及相關建築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施工。在工程質量方面同要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驗收合格標準,並按規定的時間完成任務整個工程項目。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或監理人員)的監督,加強各班組人員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識,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現安全事故或打架鬥毆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關於承包合同15

epc總承包合同協議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代碼: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並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並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託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並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於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築、古樹木等座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並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後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後,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並通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後,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後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並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後試驗,指工程被髮包人接收後,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並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後,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並被驗收後,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並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後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 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准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後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後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 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 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並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採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於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閲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説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説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範

1.5.1 適用於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範、或(和)行業標準規範、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範、或(和)企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並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範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進行設計、採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範的規定。

1.5.5 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範,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並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係。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採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並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僱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並繳納相關税費。

1.7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 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採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託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並在其授權範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託監理的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2.3.2 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並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 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證

2.4.1 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並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託時,另行簽訂委託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 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築物、構築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範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 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後,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託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託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 發包人對其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 發包人、發包人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 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繫、溝通和協調,並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 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並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佔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 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 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 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經授權並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並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 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並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繫時,項目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後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 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 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後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後,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後的30日內更換,並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 工程質量保證

3.3.1 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並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 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範,確保設計、採購、加工製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並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 安全保證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 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 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採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製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並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後的15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後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 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採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採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 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 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發包人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 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 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並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採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 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並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 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准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的認可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 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後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 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 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並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並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 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 採購進度計劃

4.3.1 採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採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後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 採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 採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採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採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 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採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説明正當理由,自費採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範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後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範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並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後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

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 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並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 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後,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 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並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負責採購並構成工程實體的,但尚未能按採購進度款付款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將該款項單獨列入14.6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報表中,發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時間安排支付;

(2)承包人負責採購並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並經發包人驗收後,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採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製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築藝術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

5.1.2 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築設計文件,並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説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 發包人的義務

(1) 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築師提供的建築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築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等現場障礙資料,並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 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後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並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 遵守標準、規範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範,適用於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佈了新的標準或規範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範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範,皆須遵守,並作為變更處理;對於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範,發包人可決定採用或不採用,決定採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採購質量、施工質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 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後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並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並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 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 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採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 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 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並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並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 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准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准的文件和紀要,並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 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築師)的

技術專利、建築藝術造型、專有技術、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簽訂有關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標籤: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