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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精選10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精選10篇)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1

甲方:

乙方:

在合理利用林地資源,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本着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善農村羣眾生活條件,促進山區經濟發展,結合長軒嶺街綠林村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際情況,加快農民致富步伐,實現村企業、集體、羣眾多贏的目的。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科學規範操作開發項目,茲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依據本合同向乙方租賃林地,原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在租賃期內,享有本合同項目下的林地經營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抵押權、林木採伐權),但不包含野生動植物資源、地下礦產資源。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但不得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第二條本項目所定位為生態林業綜合開發。

第三條項目所需行政許可手續,乙方應按照規定報批,待批准後實施。

第二章租賃林地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一條租賃的林地“四至範圍為”: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以上租賃林地的具體方位及位置見“四至”圖,具體以實際勘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年限

1、乙方租賃林地年限為_________年。

第三章租賃標準及支付方式第一條租賃標準:

第二條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採用每年結清12月份以一次的方法,乙方將全年租賃費按合同要求如實支付村委會;在乙方租賃期間,租賃的林地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經過法律所規定的合法程序,獲得行使將該林地租賃的權利,有權作為租賃方合法地租賃林地,並向乙方及時提供相應的林地交務必準確標定山地範圍界線。

2、有義務協助乙方到林業部門辦理由國家林業局統一監製的《林權證》其它有關林地方面的報批手續,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國家建設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徵用合同書中林地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向當地或上級政府辦理各項補償手續,以便乙方能得到充分有效及時補償。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經營管理。

5、協助乙方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如發生甲方村民或其他人員有礙乙方對項目正常經營開發,甲方有義務解決相關糾紛,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6、若乙方根據發展需要新增經營用地或資源時,比如宜林荒山、宜林荒地,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甲方根據當時的情況比照上述條件滿足乙方的要求,價格予以適當優惠。

7、本合同所簽訂的條款在承租期內,甲方始終為簽約組織(合同中所列的村民委員會,尤其承擔本合同中所有的出租方權利和責任,不受個人職務、村民委員會組織變更的影響)。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該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後,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合法進行的建設、經營和管理。乙方開發經營的活動,必須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法規範圍內進行,否則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可分租、分包、轉租、轉包給他人。

3、乙方在租賃期內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林地資源。全面負責租賃的林地、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對森林的護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並投入相應的人員和經費。如因開發利用不當,管護無力,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及損害,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因開發建設所需行政許可手續(如山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闢林道、防火帶、低產林改造、更換高檔樹種、森林景觀開發需砍伐樹木、徵佔用林地等),乙方應按照規定報批,待批准後實施。林木(含所有松林及雜樹)一次性轉讓費已於簽約之日付給了所有相關農户,林木與村委會及村民無關。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

5、乙方在不得破壞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可以開展多種經營爭創實效,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6、乙方對該租賃林地有優先延期租賃和優先購買權。

7、乙方在建設和開拓經營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在村民勞務。

8、租賃期內,在乙方提供林權證辦理抵押擔保手續,乙方在抵押時,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法律責任,其貸款應全部用於該項目開發建設。

第五章租賃期滿後財產處置

第一條租賃期滿後租賃林地上面的現有林木等附着物,由於乙方在租賃和經營期內產生的增值或升值,屬於乙方所有。

第二條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有新建各項設施及新造森林植被的增值升值,全部歸乙方所有(國家法律規定的除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延期租賃權。如他人租賃或租賃,必須經權威中介機構評估乙方資產淨值,由新租賃或租賃按評估資產淨值付給乙方。

第三條租賃期滿後如無人租賃,乙方也不願再續包,林地內所有新建設施等附着物由乙方自行處置,但不得破壞生態環境。森林植被必須符合_________年國家綠化的標準。

第六章合同書變更和解除

第一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書。

第二條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則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乙方不按規劃實施,3年內不動工實施林業開發建設;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書無法繼續履行。

第三條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法律責任。

1、甲方嚴重違反此合同書規定,損害乙方利益。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書無法繼續履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一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書的約定,造成守約方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書,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第二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未按時使用該租賃林地,則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期限相應順延,應支付乙方每畝壹佰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給乙方帶來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超過雙方約定的日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四條如果由於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書而發生的所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生效及其它

第一條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另全部合同書附件及法律手續齊備起生效。

第二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後簽訂的補充合同書與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附件作為本合同書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林業局備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願、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 村 組

用林地共計 畝 林證字( )第 號,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注:

二、租賃期為50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專户)或現金支付。

四、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税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於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範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禦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為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築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户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户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快現代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推進綠色生態泰安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分 年交清,每年交納 元。於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乙方承包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限定在 年內綠化所承包荒山並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所承包經營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用。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權,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並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徵佔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不改變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並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

(4)按照合同約定時限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在 年 月前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採伐時,要提出採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方可採伐,並按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採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達到85%以上。

(6)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7)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8)如遇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 年 月前未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採伐後,未能及時更新或未達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毀壞(盜伐)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舉報或監守自盜、濫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徵用、佔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約定林木採伐時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約定執行),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後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後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的履行情況有全程監控權、行政執法權,並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六、附件

(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鑑證機關(蓋章):

經 辦 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更好地搞活經濟,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為預防日後爭議無依據,特訂立此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約_________畝的適宜種植速生豐產林地(租賃地界址按《關於__________________協議書第一、二款或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所示的四至範圍》)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乙方依據協議書取得基地租賃權後,自行投資造林。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賃金額為_________萬元整,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後方能進入場地施工活動。

第三條:甲方出租的地塊用途為商業用地,非屬生態林,水源林等社會公益性區劃用地類。

第四條: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書的`決定向乙方收取足額租金。但在租賃期不能以任何藉口或方式將租賃地再次出租給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響干擾協議的執行。

2、在租賃期間,沒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將租賃地塊轉租或者變賣給第三者,否則協議失效。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的共同認可足額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滿後,若乙方有意續租,經雙方妥善協商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乙方全面造林後,可將活立木抵押貸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須能在承租期內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延期佔地,否則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條:林地內現有林道和其他設施,如防火帶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在租賃期內如果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可在承租地範圍內重新開設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關設施;但施工過程中涉及租賃地塊範圍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與有關人員協商解決。

第七條:甲方不能准許其成員在承包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設計、修築工程設施、採石採礦、取土打磚等活動。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內實施與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動,如探礦採石等,更不能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則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若租賃地塊發生不可預測的爭議,為甲乙雙方矛盾雙方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的矛盾由甲方解決。而乙方的安全生產活動如管理、守護、防火、防盜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和防範。

第九條:租賃期間,如政府徵用,地面上附着物及本協議簽訂後新增的固定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屬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設施補償歸甲方享受。

第十條:乙方在林地種植木苗完成後,要加強幼林護理,合理安排林木經濟週期,租賃期滿後採伐時間不可順延,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費以外的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單方取消合同,否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經營不善而半途而廢的甲方既不負責。

第十二條:簽訂租賃協議書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下列證件為附件:

1、村民小組出據租賃林地的地點,面積表壹份。

2、村民集體出租決議書一份。

3、關於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壹份。

4、巴馬河池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各壹份。

第十三條:本租賃協議書雙方均不受機構撤併及人事變動影響,雙方第一責任同時簽名蓋章即有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龍威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6

甲方(出租方):______漢宏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

雙方同意甲方將其流轉的林地在有效期限內租賃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重慶市林地流轉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租賃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市____區____鎮 村____畝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從事林地的經營、管理。

二、租賃林地用途

乙方租賃甲方林地用於林業生產和經營。

三、林地經營權租賃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林地經營權租賃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限不得超過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

四、租賃林地的種類、面積、四至界限及管理用房

1、甲方將承包的林地______畝依法租賃給乙方,該林地現狀如下表:

序號

林地名稱

面積

四 至

西

2、甲方提供編號 建築面積為約 m2的管理用房(管理用房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供乙方用於租賃林地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使用。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租賃價 元。

(二)付款方式:______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定金__萬元, 甲方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餘款,定金作相應抵扣。如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六、林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將租賃林地交付乙方。

2、甲、乙雙方約定在 日前將編號為 的管理用房交付給乙方使用。

3、乙方應於 2079 年 10 月 7 日前將租賃林地、管理用房交回甲方。交付、交回方式為租賃合同範圍內的林地及地上附着物和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林地租賃費,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管理用房,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租賃的林地。

(二)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林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和利用林地,協助解決該林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地上建築物管理、維護、維修和保潔費用 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定金__萬元用於建造管理用房,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租賃費。

(二)享有合同約定租賃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林地租賃費用和其他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林地用途,對林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其他毀損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租賃期內,依法享有再流轉的權利。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使林地毀損或滅失的;

(六)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交付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付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交回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回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背合同約定,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重大毀損不能恢復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清剩餘流轉費的,其已支付定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五)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林地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林地經營權,終止合同,所收取租賃費用不予退還。

十一、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保證租賃林地原村民繼續享受國家退耕還林補助。

2、租貨期內遇國家徵用或徵收租賃林地,租賃林地的補償按照法律規定分配。

3、本林地租賃合同終止後,林地上附着物、建築物,雙方同意歸甲方所有。

4、甲乙雙方同意租賃面積以林業局的測繪圖所確認的測繪面積為準。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市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其餘送相關部門備案使用。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

住所地:______ 住所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 年 月 日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7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朱利紅

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產業經濟,提高農民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條件下,甲方同意將所屬林地,全權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開發及養殖業等使用。現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地點為河源市源城區源南鎮塔坑林場塘水掩,四至:______三面水倒塘水掩至領頭瀝口,用途為農業開發及養植業。

二、承包面積:______ 畝。

三、承包期限:______ 年,即:______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單價及承包款給付方式:______開始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後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承包款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承包款,以後乙方在每年的第一個月 15 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給甲方,甲方因向乙方開具收據,此承包價格已包含承包税金,承包税由甲方支付;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承包款。

五、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七天內將擬流轉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如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辦承包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2 、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為允許、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為。

3、甲方應保證該林地的發包已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甲方不得指使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導致無法有效使用該林地,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內,承包林地的所有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對林木自由支配; 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承包經營者根據需要有權進行修路、開發行為等。

4、在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徵用該山林,則甲方土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土地林作物的補償款,在承包期內所建物業、三高農業及乙方所栽果樹等等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乙方預交承包款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在承包期內,若出現病故,則合法繼承人享有該合同的權利,承擔該合同的義務。

九、違約責任:______

1.乙方若不按時交納承包款,按違約處理,視為自動放棄承包權,乙方的所有投資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賠償。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有效承包經營該林地的,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評估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出賣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出租物出賣他人的,甲方必須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到期後,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名蓋章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8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油茶產業,發展地方經濟,根據乙方與團風縣人民政府簽署的合作發展油茶產業協議,雙方就租賃林地、建設油茶基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租賃林地的位置、面積、條件

總面積為畝,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以地形圖勾繪為準,具體見本合同所附圖示,面積為地形圖的平面面積,最終以栽植面積為準。林地為荒山荒地、馬尾松低產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層40公分以上,連片面積100畝以上。

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賃時間五十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專業評估機構對油茶園進行資產評估,其資產由甲乙雙方各得一半,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三、林地租賃費標準及支付辦法

1.林地租賃期50年,租金第1-5年為每畝每年16元,以後每5年增加0.8元,一年一付。於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類別土地租賃價格另議。

四、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需經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簽字記錄。農户自留山委託村委會辦理,提供委託書。

2.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保證出租土地權屬清楚,轉讓後如有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但乙方不得改變現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4.出租林地上的`現有林木,甲方在取得采伐手續後,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內的林地時,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助費歸乙方。

6.甲方不得在租賃期內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租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並按照違約年限計算林地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7.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8.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9.對現有道路及乙方以後修建的道路,不得故意毀壞,發生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根據生產經營管理要求,支持和協助乙方修建需要的道路,途經非租賃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佔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五、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經營期間合法經營,並處理好與村民之間的關係。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爭取了營林及營造林設施的資金,由乙方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於營林及營造林,按國家政策規定屬甲方所有的部分按規定歸甲方所有。

3.在租賃期內,可依法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擾。

4.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並喪失租賃權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計算。

5.乙方因生產需要架設供電設施,其費用以國家標準為依據,甲方負責做好羣眾的配合工作,不得從中阻撓或另外索要補償。

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學設計施工,注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

7、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林木採伐手續,採伐證(“兩金”按銷售收入的10%收取)、運輸證、檢疫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七、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離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鑑證方(鄉鎮政府)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更好地搞活經濟,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為預防日後爭議無依據,特訂立此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坡約____________畝的適宜種植速生豐產林地(租賃地界址按《關於__________________山界協議書第一、二款或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所示的四至範圍》)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乙方依據協議書取得基地租賃權後,自行投資造林。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金額為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後方能進入場地施工活動。

第三條:甲方出租的'地塊用途為林業商業用地,非屬生態林,水源林等社會公益性區劃用地類。

第四條: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書的決定向乙方收取足額租金。但在租賃期不能以任何藉口或方式將租賃地再次出租給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響干擾協議的執行。

2、在租賃期間,沒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將租賃地塊轉租或者變賣給第三者,否則協議失效。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的共同認可足額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滿後,若乙方有意續租,經雙方妥善協商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乙方全面造林後,可將活立木抵押貸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須能在承租期內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延期佔地,否則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條:林地內現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如防火帶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在租賃期內如果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可在承租地範圍內重新開設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關設施;但施工過程中涉及租賃地塊範圍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與有關人員協商解決。

第七條:甲方不能准許其成員在承包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設計、修築工程設施、採石採礦、取土打磚等活動。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內實施與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動,如探礦採石等,更不能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則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若租賃地塊發生不可預測的爭議,為甲乙雙方矛盾雙方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的矛盾由甲方解決。而乙方的安全生產活動如管理、守護、防火、防盜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和防範。

第九條:租賃期間,如政府徵用,地面上附着物及本協議簽訂後新增的固定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屬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設施補償歸甲方享受。

第十條:乙方在林地種植木苗完成後,要加強幼林護理,合理安排林木經濟週期,租賃期滿後採伐時間不可順延,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費以外的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單方取消合同,否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經營不善而半途而廢的甲方既不負責。

第十二條:簽訂租賃協議書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下列證件為附件:

1、村民小組出據租賃林地的地點,面積表壹份。

2、村民集體出租決議書一份。

3、關於______六巖坡______山界協議書壹份。

4、_________________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各壹份。

第十三條:本租賃協議書雙方均不受機構撤併及人事變動影響,雙方第一責任同時簽名蓋章即有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龍威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我鎮生態旅遊發展,根據____區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和當前林業政策,以及《大別山養生公園度假村規劃設計方案》,經____店鎮人民政府及__平橋村委會同意,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山場土地流轉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山場土地流轉範圍及面積

________山場,具體四至邊界及面積由甲乙雙方現場勘界確定,村民山場內部具體確界及補償分配由村民小組具體自行負責。

二、流轉經營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_年。流轉到期,甲方按照同區位同類別補償標準,優先與乙方簽訂下一輪流轉經營協議。

三、流轉補償標準及兑付辦法

旱地、水面350月/年/畝,荒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____元/年/畝,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其補償標準每五年遞增8%。

流轉經營山場按實際面積支付補償費,每五年一次繳清,第一次繳納補償費問 年春節前,後五年以此類推。

四、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履行依法保護生態林責任,保護動植物資源和地質景觀。

2、乙方擁有山場林木所有權,不得擅自砍伐生態林,竹林、杉木林確需間伐,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並向甲方備案。

3、甲方擁有山場林木的管理權和更新權,確需按規劃設計更新林木,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並通報乙方及時回收林木。跟新土地的林木所有權歸甲方

4、甲方使用乙方流轉土地從事經營性永久建築,需辦理徵地手續,按國家現行政策支付乙方徵地補償費,並從現有土地流轉補償費中比除。若是公益性建築(如遊步道、亭榭、座位等)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徵地補償費。

五、其他約定

1、甲方依據建設規劃需要,將來需擴大流轉經營範圍,甲乙雙方另作約定,其補償標準參照本協議第三項。

2、依據旅遊規劃及今後林業政策,甲方確需對成片山林(一畝以上)經行林地全懇改造,需辦理相關報批手續,甲方按現行補償標準增付一半土地流轉補償費。甲方就地補植林木和非成片(一畝以下)更新林種,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補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當面商談,簽訂相關具體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鎮政府、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____(簽名、蓋章)

乙方:____(代表簽名或蓋章)

鎮村工作人員(簽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